以信息化助推司法办案规范化
2016-04-15张丰乐胡志毅
张丰乐 胡志毅
山东省东营市人民检察院立足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运用“信息化+”理念解决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发了同录管理系统,建成了全市检察机关同录中心,实行两级院一体运行、集中管理,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以问题为导向,创新同录模式
针对检察实践中暴露出的人员不足、音像质量不高、干警认识上存有偏差、司法行为缺乏有效监督等“顽疾”,东营市人民检察院潜心研究、积极探索,按照两级院统一规划、一体运行、实施扁平化管理的思路,进行了大胆创新,依托检察专线网络,对全市同录设备进行了更新、升级和改造,建设全市检察机关同录中心,实现同录工作的统一录制;同时,开发同录管理系统,实现对同录数据的综合性应用和管理,增加第三只“眼睛”对司法过程进行监督和制约。同录中心统一对全市办案工作区和看守所专用提审室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并对每个办案点的录制情况进行巡检和视频的实时监控,确保了录制质量和效果。
二、加强基础建设,完善操作流程
坚持立足需求、适度超前原则,市院统一购置前端采集设备、审讯主机、服务器、传输存储等设备,对县区院原有设备进行升级或改造,做到两级院同步建设、实时上传、两级存储。把软件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按照实用、好用、管用的原则,针对实际需求,把软件设计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同录建设规范标准、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规程、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无缝对接,研制开发了“东营市检察机关同录管理系统”。该系统采取B/S两级架构,基本涵盖了职务犯罪案件办理的全过程,主要有远程录制、集中管理、在线应用和司法监督功能,实现了同录工作的网络化应用。其中,远程录制模块,实现了市院同录中心直接对全市所有办案点的讯(询)问活动进行同步录音录像;集中管理模块,实现了市县两级院同录数据的远程传输、集中存储和归档管理;在线应用模块,实现了对同录资料网上审查、点播和数据流转,改变了传统同录资料的审查模式;司法监督模块,实现了视频监控、司法监督、日志查询,实时监督和事后监督。
自侦部门如有同录需求,可通过统一业务系统提交通知单,由同录中心进行远程手动录制。高清设备具有“一键式推门录”功能,办案人员只要进入讯问室,同录功能自动启动,无需技术人员到场。录制中,数据自动上传同录中心,实现两级存储;录制结束后,在办案点刻录光盘,系统自动校验数据,确保刻录无误,并由办案人员和犯罪嫌疑人签字封盘。在异地办案时,使用移动便携设备录制,光盘数据及时导入同录系统,确保了同录数据的完整性。同录中心值班人员负责对每个办案点的录制情况进行巡检和视频的实时监控,发现办案干警着装、讯问过程不规范等问题,通过截图和录屏的方式进行保存,通知办案人员迅速整改,确保录制质量和效果。纪检、监察部门和案件管理部门负责对同录资料进行事后审查,发现问题填写整改通知书,按流程发起督导。
三、建章立制,拓展功效
针对自侦案件最敏感的保密问题,本着“安全、保密、规范”的原则,制定了《东营市检察机关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对受理登记、权限设定、数据流转、值班保密等做了规定。市院对各县区院每月进行设备巡检、对同录系统使用情况进行通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不定期组织反贪、案管和技术等部门事后督查,绝不在同步录音录像上出问题。实践过程中,我们将不断总结提升,拓展功能,扩大范围,充分发挥同录中心的作用。一方面是把远程提讯、接访和检察宣告接入系统,实现数据大融合;另一方面链接起诉,实现同录资料在庭审现场直接调取、查询、播放。此外,为确保安全,实现移动设备同录资料的实时接入,将大量生动的办案数据资料,广泛应用于自侦、公诉、案管、培训等诸多检察环节,全方位助推检察工作科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