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劳动力市场性别歧视问题的对策探讨
2016-04-15李洪霞
李洪霞
摘要:劳动力市场性别歧视问题一直是困扰劳动界的难题。现分析当今高校就业市场中存在的问题,剖析当今国内劳动市场中的性别歧视问题,并就性别歧视的具体表现形式进行了论述,提出解决劳动力市场歧视中性别歧视问题的对策,以期缓解甚至解决我国劳动力市场性别歧视问题。
关键词:女大学生;劳动市场歧视;性别歧视
中图分类号:F241.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6)01-0137-02
歧视是劳动力市场上一种普遍现象。它破坏了社会公平原则,使得被歧视者遭受到精神和经济上的双重损失,也造成了社会经济的效率低下。当今国内劳动力市场歧视问题的主要表现形式有:性别歧视、户籍歧视、学历歧视、经验歧视等。性别歧视是劳动力市场歧视中最主要的表现形式之一,作为性别歧视的直接受害者女大学生在就业中遭遇了种种不公平待遇。
一、劳动力市场中的性别歧视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劳动力市场中的歧视问题日趋严重。当今,劳动力市场中的就业性别歧视形成了“就业性别歧视—人力资本投资性别倾向—就业性别歧视”的低效率的恶性循环,破坏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实施。
就业性别歧视使女性人力资本的预期市场收益率低于男性,是人力资本投资出现性别倾向的主要原因。劳动力市场中,女性结婚后退出劳动力市场的数量高于男性,女性的职业寿命低于男性,女性的职业层次低于男性,这势必会使女性劳动力在市场中所能创造的价值受到影响,预期收入要比男性低。作为“理性人”的人力资本投资者显然会倾向于男性人力资本。
人力资本投资性别的倾向很自然地又会“激励”就业性别歧视。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人力资本投资性别倾向的直接结果是女性人力资本积累不及男性。在已存在的性别歧视情况下,女性就业难度尤为加大,被聘用以至晋升难乎其难。从表面看,这种被排斥“合乎情理”,因为效率的“天平”在市场中始终向资本属性更强的一方倾斜,而较弱的一方比如女性,在就业中的被歧视也就“毋庸置疑”了。其二,人力资本投资性别倾向的间接结果是女性社会角色地位的强化。
在雇佣过程中,经验思维从一开始就将女性置于十分不利的地位,人力资本投资性别倾向作为观念的“帮凶”,使她们长期受到压抑和歧视。就业性别歧视使得女性人力资本投资不及男性,人力资本投资的性别倾向又影响女性能力的提高,进一步加剧就业性别歧视。
二、劳动力市场中的性别歧视的主要表现形式
十几年来,我国女性的社会地位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但在劳动力市场上,男女性的社会就业差距和分层差距仍在不断的拉大。2003年4月,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开展的“北京女大学生就业供求向”调查显示: 在75家被调查的企业中,有42家( 56%)愿意招男生,男女都愿意招的企业有26家(34.67%),只有3家(4%)愿意招女生。江西省妇联针对本省 《妇女保障法》实施 10周年进行的专题调研表明:80%的女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遭遇过性别歧视,34.3%的女生有过多次被拒的经历。全国妇联2009年9月9日发布的“女大学生就业创业状况调查”显示:九成以上的女大学生求职时会感受到性别歧视,而在工作中实际遭受性别歧视的女大学生可能还要多。另据厦门大学调查显示: 在相同条件下,女大学生的就业机会只有男大学生的 87.7%。然而实际上,在不同的就业领域、就业岗位以及不同的年龄阶段中,劳动力市场上的就业性别歧视也是不同的。比较突出的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就业机会不平等
在劳动力求职的过程中,性别歧视成为了许多女性劳动力在就业过程中难以避开的绊脚石。在调研过程中,我们询问了一位刚毕业的林姓女大学生,她在毕业之际,在招聘会、招聘网站上递交了无数份简历,但大部分都杳无音讯。开始她并不知道自己为何无法成功应聘到工作岗位,只好追问被拒的理由,负责招聘人员的人员称,她性别为女性,无法长期、连续性胜任工作,在工作过程中,会面临着结婚、怀孕、生育等问题,所以,同等情况下,男性优先。很多用人单位在招聘公告中,特别会写明:部分工作岗位要求男性。不只是在企业中,在报考国家公务员以及事业单位时,部分工作岗位也会有要求性别为男性的限制条件,这就无形中减少了女性的就业机会。
从以上的事例可以看出,从一般的企事业单位到政府机关,就业过程中的性别歧视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而造成性别歧视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女性劳动者的怀孕、生育和哺乳。
(二)男女同工不同酬
在我国的法律中规定:不论男女,对于同样价值的工作都应该享有同等报酬、平等待遇的权利。这一规定成为了劳动力市场上同工同酬的判断标准。
调研中我们发现,针对同一岗位,女性劳动者比男性劳动者的就业平均工资要少20%左右,而不同的工作岗位和职位,男女两性的平均工资水平也有所不同。在不同的行业中,男女两性的工资差距也会有所不同。例如,在制造业中,女性的月平均工资为1 700元左右,而男性的月平均工资在2 300元左右;而在社会服务业当中,女性的平均工资为1 200元左右,男性的月平均工资大约为1 700元。
国内不同的行业中,男女同工不同酬的现象已经成为了一个残酷的现实。有很多人可能会把这种的同工不同酬现象归结为学历、教育背景的不同,然而在我们的调研显示,同为初中学历的的女性劳动者要比男性的平均工资低8.2%左右,高中学历的相差在7.5%左右。虽然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男性和女性的收入都在增加,但是在相同学历背景的情况下,男性的收入均高于女性,随着学历的上升,同等学历下男女收入的差距有减小的趋势。
(三)职位、行业的性别隔离
受到传统观念以及传统行业格局的影响,用人单位会基于性别对求职者、岗位晋升者等进行挑选,进而形成男性和女性的工作分立局面,从而产生了岗位性别隔离。我们的调研显示,在就业格局中,女性劳动者多集中在如服务业或纺织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在高新科技行业中所占的比例较低。从行业的分布来看,女性劳动者在批发零售、社会服务、教育、文化、卫生等领域中工作的比例超过男性,而在技术岗位、金融行业和政府机关中工作的女性劳动者和男性劳动者相接近,而在一些用人单位或者是政府机关当中,职位越高,女性劳动者就越少,形成所谓的“天花板现象”。
出现上述结果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其一,由于女性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无法长期、连续地进行职业发展,几乎都要面对结婚、怀孕、生育子女的问题;其二,由于女性劳动者的社会角色所致。许多人认为,女性劳动者无法像男性劳动者一样将精力全部投入到工作中,需要承担家庭责任,照顾子女、父母等社会责任,因而在职位的晋升中,除非工作出类拔萃、超出同等男性许多,否则难以得到提拔。
就业机会的不平等、同工不同酬、职业、行业的性别隔离是劳动力市场中存在比较有代表性的性别歧视现象,这些现象既有制度性歧视,又有观念性的歧视。其中最主要的还是观念性歧视,受到传统思想中男尊女卑——男性优于女性观念的影响,很多企事业单位或政府机关认为女性劳动者的劳动生产率比不上男性劳动者。而且随着近几年法律法规制度的建设和发展,显性的性别歧视开始向隐形的性别歧视转变。而隐形的性别歧视在劳动力市场当中更不容易被发现和消除,从而使反对性别歧视的任务更加艰巨。
三、改善劳动力市场中性别歧视的对策与建议
劳动力市场中的性别歧视问题严重影响着一个地区经济的发展,解决或者消除劳动力市场中的性别歧视问题,需要一个地区上下各部门群策群力,共同努力方可。
(一)政府部门要充分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消除歧视
加强对《反歧视法》的宣传普及工作,为解决女性就业问题创造更好的文化与制度环境。还应该加强对企业及用工单位的教育管理工作,消除人们的歧视偏好。其次,完善社保制度。针对现实问题制定一系列的法规条例来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使社会保障制度上升到一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水准。并且着力扩大社会保障覆盖的范围,尤其是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制度等方面。要加强反歧视教育,提高全民的维权意识。具体可通过以下途径,第一,各级就业管理部门可通过设立“性别平等”监管办公室,监督和维护本行政区域内就业过程中的性别平等。第二,对各用工单位进行岗位管制,对用工人员的男女比例做适当的要求。第三,政府加强全社会文化建设,通过法律法规知识以及反就业歧视制度规章的教育在市场上树立公平诚信的观念。同时,也应通过多种渠道提高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一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期组织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在用人单位之中树立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加大对违反《劳动法》的企业和个人的惩罚力度。二是定期组织市场上的劳动者进行培训,使劳动者明晰自己的权力和义务以及维权途径。第四,要建立劳动公益诉讼制度和不当劳动行为制度。政府可以参照西方国家的理论经验和体系,设立专门的机构对劳动力市场上的歧视进行监察。各级政府、劳动监察部门在结合自己当地具体的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形成一套完整的反就业歧视的机制,能够在现实生活中对劳动力的歧视问题做到有法可依。最后,设立反歧视政府补贴和处罚。这种政府补贴行为可以很好的激励那些雇主取消企业生产活动中的歧视手段,更加有利于劳动力市场的发展。在现实中这样的补贴可以有多种多样的,比如,政策优惠、税收减免等等。
(二)劳动者要提高劳动技能,增强自身就业竞争力
歧视是指相同的人(事) 被不平等地对待或者不同的人(事) 受到同等的对待。对于劳动力市场来说,歧视的问题不仅仅是政府部门的工作,还涉及到受歧视者个人、实施歧视的部门。对受歧视者个人而言,由于歧视的存在,他们不能在劳动力市场上与其他劳动力公平竞争,即使他们具有与其他劳动者同等的劳动生产率。这就导致他们被迫接受更低的工资报酬,更差的福利待遇和更不吸引人的工作条件。因此,认识自身不足,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对于解决劳动力市场中的歧视问题有很大的帮助。
首先,劳动者应加强自身建设,提升自身的就业竞争力。受歧视者自身也应认清自身的缺点和不足,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进而提高自己的就业竞争力。其次,提高对歧视问题的认识,正确处理受歧视问题。受歧视者自身应该首先提高对歧视问题的认识,对于何谓“歧视”,以及如何处理歧视问题等有一个明确的认识。最后,劳动者要在用人单位中树立主人翁的意识。用人单位的兴衰成败与自身的利益息息相关,只有当企业获得良好的扩大与发展,才能更有效地确保自己的劳动权益不受侵害,才能将自己的劳动能力转化为物质生活资料。
(三)提高用人单位的整体素质以及社会责任感
存在劳动力歧视问题的很多用人单位一方多是中小型企业。他们处在企业发展的初步阶段或者综合实力和经济规模不强,整体素质不高,为了追求企业利润最大化的目标,往往忽视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感而采取损害社会、劳动者利益的短期行为。如果要有效的解决劳动力市场上的歧视问题不应忽视用人单位的整体素质以及社会责任感。
第一,用人单位应从策略上改变盲目跟风的行为,主动将社会责任与用人单位的产品或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协调好社会责任和经济利益之间的关系。通过响应政府机关所采取的反歧视政策来提高社会声誉,在生产过程中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解决劳动力市场中的歧视现象。第二,用人单位要正确认识社会责任感的价值,形成成熟的社会责任感。认识到承担社会责任感的同时提高企业的经济利益,是企业竞争取胜的重要途径。第三,用人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改善企业的工作环境,提高对劳动者的工资福利待遇,使劳动者充分发挥其劳动能力,增强劳动生产率,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完善企业内的信息沟通渠道,保证员工能够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积极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第四,政府应该制定一套完善的制约监督机制,来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管。行业协会也应发挥其在市场经济当中的作用,积极配合政府机关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管理,可以通过定期组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进行劳动关系对话,协调双方之间的矛盾关系。
国家要实现经济的增长,实现社会的安定,劳动力市场的歧视是无法回避的社会问题。只有政府部门重视监管起来,企业更新招人、用人观念,求职者本人发挥主观能动性,自身行动起来,全社会形成一个和谐向上的、互帮互助的环境,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劳动力市场的歧视问题,促进全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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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庞 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