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转化助力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对策研究
2016-04-15赵绘存
◎文/赵绘存
科技成果转化助力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对策研究
◎文/赵绘存
摘要:国家以自主示范区为试点,陆续推出了一系列破解科技成果转化难题的先试先行政策。报告梳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突破点,针对天津市科技成果转化资源有限、科技成果需求强大、校企对接不畅等问题,提出从加强投入、加快操作层政策细则出台、强化部门协同和完善高校成果转化制度四大着力点,以及突破存量瓶颈、盘活存量资源、打通校企对接渠道和完善成果转化链条四大突破点入手,完善天津特色的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体系。
关键词:科技成果转化;创业;高校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调动全要素资源,打造创新创业的新引擎,实现关键核心技术与核心产品的突破,是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成果转化的要义所在。中关村、武汉东湖等国家自主示范区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政策,为天津市破解科技与经济结合难题,实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又快又好发展提供了经验借鉴。
一、制约天津国家自主示范区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的瓶颈
近年来,天津市高度重视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工作,不断创新体制机制,整合科技创新资源,促进大批科技成果在津转化和产业化,为天津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支撑。但科技与经济相脱节的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还存在阻碍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一些制度性难题,推动科技创新的机制模式还需进一步完善,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市场环境还需进一步优化。
一是科技成果转化率居中,科技成果有效供给不足。2013年《高等学校科技统计资料汇编》数据表明,天津市合同专利与授权专利比为4.8%,高于北京(2%),上海(3%)、深圳(1.8%)等地,但整体高校资源不足,拥有高等院校14所,远低于北京(39所)、深圳(39所)和东湖(53所),直接导致天津市可转化专利数量偏低,仅为上海的1/2,北京的1/3。
二是科技成果转化需求庞大,科技成果对接渠道不畅。天津拥有6万多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但拥有有效专利的企业仅8000家,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对科技成果需求很大,对全市200家科技企业的问卷调研表明,80%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表示希望建立新型产学研合作关系,通过高校成果,实现企业的技术开发升级;75%以上的科技企业认为由于信息不对称、科研与市场脱节、企业所需技术与高校科研无法有机对接。
三是科技成果校企合作门槛偏高,小微企业难于准入。校企产学研合作过程中,往往是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中型以上企业参与,企业与高校之间更倾向于企业投入资金,高校提供技术和联合申报项目模式,而对于新成立的中小微企业而言,往往面临着资金来源不足、申报项目条件难满足的两难境地,校企合作往往被拒之门外。
四是科技成果管理不到位,科技成果沉默流失严重。在高校和企业两个科技成果管理主体中,存在着明显的科技成果管理认识不到位、意识不强,科技成果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情况。据调查统计,近几年,天津市高校、科研院所每年将近1000余项专利因为种种原因,法律状态变为无效。2014年,天津市新增申请专利量6000余件,无效专利8000余件,出现专利总量的负增长。
图1 科技成果转化链条
二、分析兄弟省市国家自主创新范区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关键突破点
(一)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体系
科技成果转化路径涉及成果产生,成果管理,成果转移,成果产业化及成果后期管理四个关键环节。国家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涵盖税收激励、金融激励、产学研合作、市场完善、人才激励和知识产权等方面,形成了覆盖科技成果产业链条的政策体系。
(二)兄弟省市国家自主示范区政策的关键突破点
对中关村国家自主示范区、上海张江国家自主示范区、武汉东湖国家自主示范区、深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6个自主创新示范区政策进行梳理研究。
1.成果产生阶段:制度松绑和鼓励创业成为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突破的关键切入点
科技人才政策占各个示范区政策的25%左右,涉及条文最多。主要集中在:(1)对高校、科研院所、事业单位高级人才创业松绑。一是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留岗创业,并给予一定时期的原身份和职位晋升待遇,在适当条件下允许创业人员回原岗就业;二是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兼职兼薪。(2)产学研合作新机制的探索。一是建立什么样的产学研合作形式,即企业和高校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地位和角色,如传统的合作开发到新型的产业研究院;二是建立什么样的产学研合作激励机制,有效促进两大要素的联姻,如传统的项目奖励机制到以企业为主导的项目市场化申报机制。(3)高校大学生创业政策更加灵活。一是逐渐从休学保留学籍等传统做法向允许大学生创业实践纳入学籍积分方向转变;二是从简单的提供创业资金支持、房屋租赁减免向提供专业的创业场地、创业辅导和灵活的大学生创业投融资服务过渡。
2.成果管理阶段:简政放权和强化自主管理成为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突破的关键着力点
(1)高校科研机构科技成果处置权与收益权改革,取消审批和备案环节,同时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一年内未实施转化的,在成果所有权不变更的前提下,赋予成果发明人享有更多的成果转让、投产后收益和成果处置优先选择权。(2)进一步完善高校科技成果管理制度,如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项目储备制度、科技成果定期发布机制、考核机制,科技成果管理岗位设立以及高校科技人员职称评定制度改革,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3)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院所基础公共平台资源的开放共享,提升高校面向各类创新主体开展研发服务的能力,促进产学研各方形成更加紧密的协同创新机制。
3.技术转移阶段:优化科技成果市场成为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突破的关键支撑点
科技成果转化市场是科技成果各个要素自由流动的平台,是真正发挥科技成果市场化、去行政干预的重要前提。政策主要聚焦于两个方面:(1)科技成果转化市场主体的培育与规范,特别是政府主导的高校成果市场化管理进程和参与科技成果转化的公益组织、中介机构的培育,目前中介服务及其机构无论从数量和功能上都远远不能适应科技成果转化的需要;(2)科技成果转化要素流动的激励与规范,在市场行为初期,加速引导各种要素在成果转化市场上进行交易,并合理规范各个主体在市场中的行为准则。
4.产业化阶段:产业价值分配成为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突破的重要潜力点
科技成果产业化阶段,是科技成果价值实现与再创造的最终环节,政策主要聚焦于三个方面:(1)人才激励机制的完善,涉及股权、期权等激励的落实,以及激励政策的税收政策,如获奖励者在未取得股权分红或股权未发生转让前,不必缴纳个人所得税,只需在实际取得相关收益后再行纳税;(2)成果转化产业化的资金支持,政府引导的天使投资、科技成果转化资金、贷款贴息等金融政策的扶持;(3)科技成果转化成果后期管理,主要是二次科技成果知识权属的分配,以及创业或转化失败,成果流失再管理的相关政策。
表2 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政策图(剔除部分共性政策)
(三)兄弟省市国家自主示范区政策突破力度比较
以科技成果转化链条为依据,梳理六个国家自主示范区的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从四个关键环节筛选出相应的政策突破点。
续表1
三、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建议
(一)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着力点
着力点一:争取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
在天津市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的基础上,进一步出台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形成天使投资基金、创新风险补偿、成果转化专项投资、股权激励代持基金等涵盖成果转化全程的政府引导资金体系,树立政府引导型全社会科技投入新方略,实现政府、企业、金融体系等在市场资源配置基础机制之上科技投入的合理分工,以合力促发展,做大做强资金规模。
着力点二: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实施细则出台
天津市部分涉及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政策缺乏配套实施细则和必要的过程监控,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可操作性受到了严重挑战。间接影响了天津市整体科技成果转化的热情和创新创业激情。特别是创新创业政策,亟需进一步在金融和高校成果处置收益方面形成可操作的流程性文件细则。
着力点三:强化部门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
科技成果转化涉及科技、工商、税务、国资、发改等多个部门协同合作。要以国家自主示范区建设为契机,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推进人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和利益收入分配制度等的配套改革试点,从根本上解决企业面临的科技成果短缺等问题。
着力点四:加快完善高校成果转化制度
以加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制度为切入点,进一步强化高校科技成果的综合管理,形成标准化管理、公开化发布、专业化交易、透明化考核、动态化跟踪的全方位管理制度体系。以加强高校科技人才权益管理为切入点,进一步将科技成果职务发明的权益返还给职务发明人,实现职务发明人在科技成果处置、科技成果转化、科研评价及职称晋升等方面权益进一步扩大。
(二)天津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突破点
突破点一:破解区域科技成果存量瓶颈
加强区域联动,尤其加强与北京的联动,促进与北京科技资源的对接;试行海外技术移民制度,规范和放宽技术型人才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条件,探索建立技术移民制度。对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在创办科技型企业等创新活动方面,给予中国籍公民同等待遇。围绕产业发展重大需求,面向全球引进首席科学家等高层次创新人才。
突破点二:盘活企业存量科技成果资源
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成果转化和运营新试点体系,活跃科技成果市场。探索以科技企业为主体的新型成果转化新模式,鼓励企业将自己的科技成果以合作开发、转让、独占许可等方式进入科技成果转化交易市场,鼓励龙头企业建立自己的科技成果转移示范中心。推进龙头企业的核心知识产权战略试点和探索产业集群知识产权战略试点,鼓励企业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和发展能力。
突破点三:打通校企科技成果对接渠道
引导构建以需求为导向的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体系。逐步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各种科技要素共同参与的多元化科技成果转化体系。打破原有学术专家主导的科技立项模式,探索通过产业集群、企业提供需求清单,高校立项,政府后补助的新型科技立项新机制;探索高校发布成果转化清单,企业和技术转移机构择优选择,政府对参与项目转化投产单位给予技术转移后补助激励的新形式。
突破点四:完善科技成果管理全链条
构建科技成果生命周期的全链条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的产业化环节管理,探索建立科技成果回收、评估、再利用机制。主要面向初创企业失败、公司产业化失败的科技成果,有科技成果评估机构对成果进行二次评价,减少或防止科技成果由于非成果本身的原因而被荒置和遗落。
参考文献:
[1]科技统计2013年高等学校科技统计资料汇编.[EB/OL].(2014-03-13)[2015-08-25]http://www.dost.moe.edu.cn/ dostmoe/kjcg/kjtj/20140313.
[2]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政策法规[EB/OL]. [2015 -08 -25].http:// www.zgc.gov.cn/zcfg10/.
[3]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政策法规.[EB/OL].[2015-08-25].http://zjsfq. gov.cn/policiesregulations.
[4]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政策法规.[EB/OL].[2015-08-25].http://www. wehdz.gov.cn/info/iList.jsp?cat_id=4096.
[5]深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政策法规.[EB/OL].[2015-08-25].http://www. szsti.gov.cn/
责任编辑:张希源
作者简介:赵绘存(1984—),天津市科学学研究所。邮编:300011
基金项目:天津市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项目“天津市重点高新技术领域发展跟踪研究及数据库建设(项目编号:12ZCZDTC00200)”和天津市科技发展战略研究计划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政策落实评估及发展对策研究(项目编号:14ZLZLZF000126)”的资助。
中图分类号:G32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255-(2016)03-00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