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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出继皇子宗族地位探究

2016-04-13王新玮

绥化学院学报 2016年9期
关键词:爵位宗室皇子

王新玮

(河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河北石家庄 050024)

清代出继皇子宗族地位探究

王新玮

(河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河北石家庄050024)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十分重视宗族关系,为应对可能出现的绝嗣现象,过继制度应运而生。清代,对民间过继有严格的规定,但对宗室内过继的规定并不多,尤其是皇子出继后,其地位待遇记载较少。奕誴作为清代最后一位出继旁支的皇子,生前与身后其家族在皇室中的地位差别较大。由于奕誴本是皇子,又是同治皇帝、光绪皇帝亲叔,使得奕誴本人在宗室中与奕訢、奕譞等人并无差别。而奕誴死后,其子孙由于血缘关系较为疏远,所受待遇按照郡王降等承袭而非亲王。从这一点来看,奕誴所受礼遇,是对其个人皇子身份的认同而并非对奕誴宗族的认同,这也体现出清代对待出继之人的态度。

奕誴;出继皇子;宗室地位

中国历来十分重视宗族的传承,尤其是以男性为核心的宗族继承关系。为应对可能出现的绝嗣情况,宗族内实行严格的过继制度,以保证宗族的财产不外流。对于皇室,宗族除了拥有大量财产外,还有皇位的继承、爵位的传承。

清代皇子出继的现象并不多见,一共只有六次,康熙皇帝第十六子允禄出继庄敬亲王为嗣;雍正皇帝第六子弘曕出继果毅亲王为嗣;乾隆皇帝第四子永珹出继履懿亲王为嗣、第六子永瑢出继慎靖郡王为嗣;道光皇帝第五子奕誴出继惇恪亲王为嗣。皇子出继旁支后,其宗法地位发生变化,其支派在宗室内所享受的待遇也发生相应变化。

道光皇帝第五子奕誴是清代最后一位出继旁支的皇子,他的出继,不但体现出晚清时期满族上层的宗族观念,也对清代政治走向产生了一定影响。

一、惇恪亲王绝嗣与奕誴出继

惇恪亲王绵恺,清仁宗第三子,道光皇帝异母弟,生母为孝和睿皇后,绵恺是清代皇子中为数不多的嫡子。嘉庆二十四年,绵恺被封为惇郡王,嘉庆二十五年,晋为亲王。道光十八年十二月,绵恺去世,道光皇帝亲临祭奠,追谥“恪”。

绵恺独子奕缵,生于嘉庆二十五年,卒于道光元年,并未留下后代,故绵恺去世后,不得不从宗室其他支派过继子嗣。

清代宗室过继,由血缘的远近决定。从血缘上看,绵恺如过继子孙,应从嘉庆皇帝的孙辈中进行选择,但绵恺去世时,近支宗室内并没有可以过继的人选。

嘉庆皇帝共有皇子五人,除长子夭折外,其他四人均成年。但道光十八年绵恺去世时,可供选择的“奕”字辈成员并不多。

嘉庆皇帝第四子瑞亲王绵忻与绵恺为同母兄弟,道光十八年,瑞亲王绵忻已去世多年,只有一子奕誌,无法出继;嘉庆皇帝第五子惠亲王绵愉此时并无子嗣可以出继。

而作为帝系的旻宁支派,此时虽有皇四子奕詝、皇五子奕誴、皇六子奕訢三人,但三人年龄均未超过七岁,道光皇帝并不想让自己的儿子在此时出继旁支。一方面,清代宗室夭折率极高,道光皇帝前三名皇子均夭折,此时令皇子出继旁支并不保险;另一方面,皇子出继亲王为嗣,就将丧失皇位的继承权,道光皇帝难以判断三名皇子谁更有能力继承皇位,故担心贸然下令皇子出继,不能挑选出皇位最好的继承人。

由于没有合适的出继人选,道光皇帝不得不采取折衷的办法,“惇亲王现无子嗣,而近支无堪以承继之人,惇亲王福晋著赏给郡王半俸,以资养赡。俟将来有可承继者,宗人府再行照例办理。”[1]这道上谕中,表达了两层含义,第一,要为惇恪亲王绵恺立嗣;第二,现阶段没有合适人选。这就为奕誴出继提供了条件。

为绵恺立嗣一事直到道光二十六年才正式完成。道光二十六年正月初五,道光皇帝发布上谕:“朕弟惇亲王绵恺尚无承嗣之人,著将皇五子奕誴过继于惇亲王为嗣,即袭封惇郡王。并著钦天监于本年三月内,选择吉期,移居府第,其一应章服,仍照皇子分例服用,应领俸糈,即于本年春季为始,照例支领。”[2]从此开始,奕誴正式过继给其三叔绵恺为嗣。

将皇五子奕誴过继给去世多年的绵恺,是道光皇帝深思熟虑的结果。

由于道光皇帝的前三名皇子先后夭折,导致其存世皇子年龄较小。道光二十六年,年龄最大的皇四子奕詝也刚刚十五岁,而此时的道光皇帝已经六十六岁,很难经得起多位皇子谋夺太子所产生的政治风波。朝中大臣和道光皇帝都明白,皇太子的人选将在相对年长的皇四子奕詝、皇五子奕誴、皇六子奕訢之间产生。相比于其他两位皇子,奕誴难以在皇位争夺中获胜,出继旁支既可以减少道光皇帝在选立储君时的难度,也能避免奕誴卷入皇位争夺而受到伤害。

奕誴出继其叔绵恺为嗣后,并未马上离宫,而是与其他皇子一样,仍然留在宫内读书,直到道光二十八年,奕誴才真正开始按照郡王待遇行事。“本年万寿庆节已传旨,著惇郡王奕誴入于王等班次行礼。嗣后遇有朝贺一切典礼,具著照此次遵行。”[3]自此,奕誴完成了出继旁支的所有礼仪性工作。

二、奕誴出继后在宗室中的地位

在清代宗室谱系中,奕誴一支属于惇恪亲王绵恺一脉,无论是《爱新觉罗宗谱》还是《清史稿·皇子世表》都是如此记载。但在奕誴生前,其所受待遇与道光皇帝未出继旁支的皇子并无明显不同。

(一)奕誴在爵位上同未出继皇子同步。道光皇帝去世时,除出继旁支的奕誴外,其余诸子均未封爵。咸丰皇帝继位后,按照惯例给自己的弟弟授予爵位,除奕訢由道光皇帝遗诏封为亲王外,皇七子奕譞、皇八子奕詥、皇九子奕譓均被封为郡王,同奕誴爵位相同。

而从咸丰皇帝对其兄长爵位的追封来看,奕誴的爵位仍然合乎规矩。道光三十年正月十八日,刚刚即位的咸丰皇帝发布上谕,“朕长兄大阿哥,早年薨逝,皇考深为悼恻,蒙恩追封多罗贝勒。今朕嗣承大位,缅惟同气,倍切怆怀,著进封为郡王。”[4](P40)两天后,又将另外两位兄长一体追封,“因思二阿哥、三阿哥均系朕兄,均著追封为郡王。”[4](P42)可见,此时在咸丰皇帝心中,其亲兄弟的爵位应是郡王。奕訢的亲王爵位由道光皇帝遗诏确立的,不能更改,在道光皇帝诸皇子中只能算作特例。

咸丰十年,咸丰皇帝年满三十岁,按照清代惯例,皇帝整寿应对宗室加恩封赏,奕誴也被晋封为亲王。咸丰十年正月初一,咸丰皇帝下令:“念推恩之序,首重亲亲。惇郡王奕誴,著加恩晋封亲王。”[5]奕誴成为咸丰皇帝诸弟中,首位由郡王晋封亲王之人。

在宗族关系中,奕誴作为绵恺的承继子,承袭惇亲王爵位,瑞亲王爵位由绵忻独子奕誌承袭,惠亲王爵位由绵愉第五子奕詳承袭。对比三人爵位,虽承袭之时均封郡王,但奕誴最终由郡王晋为亲王,而奕誌与奕詳却始终是郡王爵位。由此可知,在皇帝心中,奕誴虽出继旁支,但其本人仍被看做道光皇帝之子,在爵位上与其他皇子相同,异于瑞亲王、惠亲王支派“奕”字辈兄弟。

(二)奕誴在诸王顺序上居道光诸子之先。按照《大清会典》规定:“王等班次,皆照原封所定,如有肇封之王,以班次请旨。亲王班,首礼亲王,次睿亲王,次郑亲王,次豫亲王,次肃亲王,次庄亲王,次怡亲王,次仪亲王,次成亲王,次定亲王。郡王班,首克勤郡王,次顺承郡王,次庆郡王,次和郡王,次荣郡王。”[6]从中可以看出,爵位相同时,世袭罔替之人座次靠前,其他人座次按照血缘亲疏确定。

由于奕誴在出继绵恺为嗣后,爵位是郡王,故其座次位于郡王班次内,但其在郡王内座次仅低于克勤郡王和顺承郡王,而居醇郡王、钟郡王、孚郡王之前。奕誴晋封为亲王后,其座次虽被调整至亲王班内,但位于恭亲王之后。

同治三年,奕訢议政王的称号被剥夺,随后奕訢多次上奏请求更改其与奕誴的座次排序。在奕訢看来,自己与惇亲王“分数宗枝,情关手足,每逢朝祭之典以及内廷行走班次,常怀逾越之惭。”[7](P260)同治三年八月初一日,朝廷发布上谕,“恭亲王以昆季之谊,不欲以弟先兄,不得已推原道光三十年前奉谕旨,变通办理。俯如所请,俾克尽友恭之义,以顺秩序之长。俟后朝祭大典、内廷行走及各衙门请派差使职衔奏事折件,恭亲王均著排列在惇亲王之次。”[7](P260)至此,以弟先兄的座次排序得到更正。由此可见,在奕訢看来,奕誴虽然出继旁支,但仍然被看做是亲兄弟。

(三)奕誴同道光诸子享受同样礼仪待遇。清代,皇帝权力至高无上,宗室官员在给皇帝上奏时,均自称为“奴才”。但为体现皇帝以孝治天下的观念,清朝历代皇帝均会给予长辈一些优待。

咸丰皇帝即位后,就曾下诏准其叔惠亲王除朝祭大典外,均不必叩拜,且谕旨奏折内只写“惠亲王”,而不必写“惠亲王绵愉”。同治皇帝即位后,同样给予自己的叔叔相同待遇。咸丰十一年十月初九日,清政府发布上谕:“惇亲王、恭亲王、醇郡王、钟郡王、孚郡王均系朕之叔,业经降旨,除朝会大典外,其寻常召对及内廷宴赏,均毋庸叩拜,以示优隆。因思谕旨奏章内仍复书名,朕心实有不安,嗣后惇亲王、恭亲王、醇郡王、钟郡王、孚郡王除朝祭大典外,其余谕旨并各衙门奏折只书王号,均著毋庸称名,用示朕敬长亲亲有加无以之至意。”[8]

从这道上谕来看,惇亲王虽然出继旁支,但仍被看做是皇帝的亲叔,同恭亲王、醇郡王、钟郡王、孚郡王享受相同的待遇,即除朝贺外,诸王均不叩拜,上谕和奏折中不书名而只写王号。

与之相对的,惠亲王之子奕詳等人在宗法关系上与奕誴相当,但其并未享有不叩拜、不书名的礼遇。同治元年,在下发的一道上谕中写到“朕奉母后皇太后、圣母皇太后懿旨,惠亲王之子奉恩辅国公奕詳、恭亲王之子奉恩辅国公载澂均著加恩赏戴三眼花翎;惇亲王之子载濂著加恩封为二等镇国将军。”[9]惠亲王由于是同治皇帝的叔祖,只写王号而不书名。惠亲王之子奕詳,与惇亲王在宗法关系中均为近支宗室的“奕”字辈,但在上谕中提到奕詳时,直书其名,而对奕誴却写作惇亲王。

综上来看,奕誴虽然在宗法关系中属绵恺之子,但由于其本为道光皇帝第五子的原因,在其生前,同奕訢、奕譞无论从爵位还是礼仪中均享有同等地位,并未因为其出继旁支而有所区别。

三、奕誴后人在宗室中地位

奕誴出继其叔绵恺为嗣,在宗族关系中已不属于道光皇帝的后人,由于奕誴本是道光皇帝第五子的原因,仍被同治皇帝、光绪皇帝以亲叔对待。但奕誴去世后,其后代在宗室中地位发生了一些改变。

(一)奕誴后人具有继承皇位的权力,但排序靠后。同治十三年十二月,同治皇帝驾崩,由于同治皇帝并无子嗣,不得不从近支诸王子嗣中过继一人。这次继嗣中,人们普遍认为贝勒载治之子溥伦应该入继同治皇帝为嗣,但这一提议遭到道光皇帝诸皇子的强烈反对。虽然从宗法关系看溥伦是道光皇帝重孙,但由于其父载治是由宗室远支过继而来,奉嗣道光皇帝长子奕纬,很难被惇亲王、恭亲王等人接受。

按照清代的制度,“宗室继嗣者,视其族近远辈数,阖族及总族长、族长同保,呈报到府(宗人府),查明注册。如生子先已出继身故无嗣者,准撤回承嗣,不得另行入继。”[6]根据这一规定,同治皇帝去世后继承皇位人选应首先从恭亲王奕訢、醇亲王奕譞、孚郡王奕譓的子孙中选择,其次应在出继旁支的奕誴后人中选择,最后才是由旁支入继的载治家族。

在正常情况下,奕誴后人是没有可能继承皇位的,但由于慈禧皇太后与光绪皇帝的矛盾,使得光绪二十五年,奕誴之孙溥儁被立为“大阿哥”。

光绪二十五年,朝廷忽然下诏“以多罗端郡王载漪之子溥儁承继为穆宗毅皇帝之子,钦承慈训,封载漪之子溥儁为皇子,以绵统绪。”[10]溥儁被立为“大阿哥”在中国近代产生了非常巨大的影响,这一事件引发“庚子事变”,从而影响了中国近代的历史进程。

溥儁被立为大阿哥后,虽然也遭到大臣的反对,但这种反对更多是出于政治层面考虑而并非是溥儁宗法关系疏远。

可见,在众多大臣心中,奕誴虽然出继旁支,但刨除政治因素外,其后人是可以继承皇位的。

(二)从爵位上看,奕誴后人的爵位是以郡王为基础降等承袭。作为宗室,身份最重要的体现就是爵位。根据清代的规定,宗室爵位共分为十二等,但由于清代并未像明朝一样明确规定皇子及诸王之子的爵位,导致清朝初期皇子爵位差别很大。爵位高者封王,低者仅仅被封为镇国公、辅国公等低爵。清朝经过二百多年的发展,爵位的封授制度逐渐完善。

从清朝中后期开始,除追封及生母有罪之皇子外,始封爵位均为王爵。由于清代宗室爵位采用降等袭封的原则,亲王爵位的承袭与郡王爵位的承袭差别巨大。

在道光皇帝的九位皇子中,除继承皇位的咸丰皇帝外,只有惇亲王奕誴、恭亲王奕訢、醇亲王奕譞有后。奕訢由于长期参与朝政,对晚晴的政治局势作出巨大贡献;奕譞由于是皇帝本生父的关系,其爵位得以世袭罔替。

晚清近支宗室降等袭封的亲王爵位只有惠亲王、惇亲王两支。

同治三年,惠亲王去世后,其子被分别授予爵位,“奉恩镇国公奕詳,于百日孝满后承袭郡王;不入八分镇国公奕詢、奕謨均著加恩晋封奉恩镇国公。”[7](P443)而反观惇亲王奕誴诸子的封爵,却并不那么显赫。

光绪十五年,惇亲王去世后,朝廷并未对惇亲王诸子进行授爵,而仅仅下令“载濂著即承袭贝勒,并赏加郡王衔。”[11](P59)并未给惇亲王其他诸子晋封。

惇亲王其他诸子爵位是光绪皇帝大婚后晋封的,“二等镇国将军载澜著封为不入八分辅国公,散秩大臣载瀛、载津著封为二等镇国将军。”[11](P182)很明显,惇亲王之子的爵位相比于惠亲王之子的爵位有很大的差距。

从袭封爵位的角度看,惠亲王、惇亲王爵位均为降等承袭,但奕詳袭封惠亲王爵位时,降一等为郡王,而载濂袭封惇亲王爵位时,降两等为贝勒。这种特殊的降等袭封,虽不符合清代规定,但其符合奕誴的身份。

惇亲王爵位最初授予嘉庆皇帝第三子绵恺,绵恺之子本应降等袭封郡王爵位。但绵恺无嗣导致奕誴出继,由于其皇子的身份,仍然被晋封为亲王。奕誴的亲王爵位是由其皇子身份而来,并非承继绵恺之爵位,奕誴的爵位与应袭爵位形成一个错位关系。奕誴去世后,其爵位的错位得到纠正,其子载濂在血缘上与光绪皇帝已属同祖兄弟,而宗法上,则同为嘉庆皇帝重孙,故载濂在继承爵位时以郡王爵位为基础降等袭封,也在情理之中。

由此来看,奕誴出继绵恺为嗣后,虽然在宗法关系上与帝系疏远,但由于血缘关系与帝系较近,故其本人在爵位、待遇层面仍被当做皇子。但其子孙由于血缘关系和宗法关系的逐渐疏远,故不再被当做皇孙看待,而按其出继后第三代应承袭之爵位对待。从这一层面上看,奕誴的亲王爵位和待遇更像是对其个人的赏赐而非对其整个家族的认同。

[1]嘉庆道光两朝上谕档:道光十八年[C].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473

[2]嘉庆道光两朝上谕档:道光二十六年[C].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7

[3]嘉庆道光两朝上谕档:道光二十八年[C].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263

[4]嘉庆道光两朝上谕档:道光三十年[C].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

[5]咸丰同治两朝上谕档:咸丰十年[C].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1.

[6]钦定大清会典·嘉庆朝(卷一)[M].台北:文海出版社,1990.

[7]咸丰同治两朝上谕档:同治三年[C].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

[8]咸丰同治两朝上谕档:咸丰十一年[C].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411

[9]咸丰同治两朝上谕档:同治元年[C].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1

[10]光绪宣统两朝上谕档:光绪二十五年[C].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396

[11]光绪宣统两朝上谕档:光绪十五年[C].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

[责任编辑王占峰]

The Exploration of the Prince Clan Status in Qing Dynasty

Wang Xinwei
(Hebei Normal University,School of history culture,Shijiazhuang,Hebei 050024)

In traditional Chinese society,people attach great importance to the clan relations.To cope with the possible extinction phenomenon,adoptive system arises at the historic moment.Qing Dynasty,the folk adoptive have strict rules,but not for clan interior adoptive,especially for adopted princes,their status was less documented.Yicong,as the last adopted prince in the Qing Dynasty,before and after its death,has great different status in the royal family.When Yizong is alive,as one of the princes and then uncle of Emperor Tongzhi,Emperor Guangxu,he was treated no difference with Yi Xin,and Yi Xuan.While after the death of Yicong,his offspring,because of kinship is alienated,were treated as the prince inherited rather than the prince. From this point of view,Yicong was treated on the personal identity of the prince rather than Yicong clan identity.It also reflects the attitude of the people towards the aftermath of the Qing dynasty.

Yicong;son of prince;status in the family

K249.3

A

2095-0438(2016)09-0101-04

2016-05-03

王新玮(1991-),男,河北沧州人,河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2014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近现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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