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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营改增”给企业带来的影响研究

2016-04-13王洁瑜

山西农经 2016年6期
关键词:税制税负营改增

□王洁瑜

(湖南师范大学商学院2013级会计系会计班 湖南 长沙 130031)

关于“营改增”给企业带来的影响研究

□王洁瑜

(湖南师范大学商学院2013级会计系会计班湖南长沙130031)

税收是一个国家最主要的公共财政收入来源,税收政策的制订对社会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具有重要的影响。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国市场经济体制下不断涌现新的经济现象和经济问题,客观上提出了对税收政策的完善性需求。其中,营业税重复征收是主要的问题之一,尤其是“十二五”以来,我国从产业结构逐步从“生产型”向“服务型”转变的过程中,营业税所表现出来的负面影响越来越大,亟待进行税收政策改革;本文中笔者一方面分析“营改增”对企业的一般影响,另一方面则结合服务业展开实例分析,阐述“营改增”政策对我国企业的重要意义。

营改增;现代服务业;影响;研究

本文DOI:10.16675/j.cnki.cn14-1065/f.2016.06.015

1 “营改增”政策综述

简单地说,税收政策是一个国家在某一个经济发展时期采取的公共财政职能控制、调节手段,它的实施大前提是与经济发展相适应,并促使企业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实现平衡。例如,在“十二五”期间我国确立了“低碳经济”发展目标,加速传统产业向绿色转型,积极推动世界可持续经济战略发展,等等;要满足这一系列战略的稳步推进就必须对国内产业类型进行升级改造,尤其是对高能耗、高污染的落后产能进行淘汰,未来新一轮的经济增长点要具备绿色、低耗、高效的优势。同时,“营改增”政策所表现出的优势正是基于传统产业向新兴产业转变,政策本身所涵盖的内容如税制优化、减少税负总量等,为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渠道,从企业角度来说,在抵扣数额、税率高低、即征即退等方面也表现出更科学的设计。

1.1我国“营改增”政策背景

长期以来,“营业税”是我国最主要的税收制度量化标准,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功能体系。顾名思义,“营业税”就是针对“营业”所征收的一种税,具体来说,按照营业主体所取得的营业额多寡进行征税,具有明显的流转税性质。税收政策的执行必然具有一定的适应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普遍征收企业、个人营业税的原因,很大程度上与社会流通环节较少相关,传统制造业、农业等领域普遍采取的粗放式生产前提下,按照营业额全额计税具有适用范围广、税源丰富、计算方便等优势。

但是,随着社会经济体制和产业结构的变化,营业税在税制设计中的缺陷逐渐凸显出来,产品的社会流通环节增加造成重复征税,企业所承担的税负越来越严重。相对而言,增值税的税制设计更加合理,它只针对每一个流通环节的增值额部分进行计税,对于新兴的现代服务业而言更加合理。同时,现代服务业在国民经济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例也逐渐提升,其自身对环境友好、低能耗、低污染的特点,使其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现代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对我国而言,具有很明显的可持续经济发展优势。

基于此,“十二五”期间我国广泛地开展了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试点工作(营改增),以促进社会税制的整体合理性,减少企业或个人经营活动中的重复纳税。

1.2“营改增”政策试行现状

作为中国税务体制的一项重要改革内容,“营改增”从2011年开始,截止到2015年年底,初步统计实现减税额度6 412亿元人民币,实现了很好的重复计税规避效果。结合现状来说,“营改增”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共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上海试点。从2012年一月份开始,上海作为我国首个“营改增”试点城市,针对现代服务业和交通运输业两个领域进行“营改增”政策实验。上海市之所以被选为第一个试点地区,是综合各方面经济指标和社会产业结构特点决定的,很明显,“营改增”的一个重要目的是针对流通环节的增值部分进行研究,因此该地区的经济流通环节需要达到一定的水平。上海服务业发达、区域经济对税务改革的承受能力较强,同时也是国内吸引外资最密集的区域,选择此处作为“营改增”的试点是十分科学的。事实证明,上海作为试点取得了较好的推广效果,2012年8月国务院、财政部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等将“营改增”试点进一步扩大,很好地借鉴了上海试点的模式。

第二阶段,全国试行。2013年8月开始,在国务院及相关部门的要求下,“营改增”试点已经开始在全国范围内试行,出于对经济结构稳定性的考虑,前期在试点领域的范围上较为保守,其中广播影视业、铁路运输业、邮政服务业等被纳入“营改增”体系,其中后两者的试点是对运输服务业的有效完善,也标志着我国运输业完全进入了增值税计税体系。

第三阶段,全面推开。根据“营改增”的税制改革规划,从2016年5月开始,中国进入了全面“营改增”政策改革阶段,其特点不仅仅是在全国(大陆)范围广泛开展,同时进一步扩大了“营改增”的税制改革领域范围,包括金融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等,基本上实现了全部税源的包括。事实上,从2015年6月开始,中国已经进入了全面“营改增”状态,营业税也将逐步退出历史舞台。

“营改增”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中的重要政策内容,对“十三五”期间的国民经济改革具有重要的影响,从现状来说,已经从“部分地区、部分行业”进入了“全部地区、全部行业”的状态。

2 “营改增”给企业带来的影响分析

从“营改增”政策规划至今,我国已经初步完成了这一税制改革,在以后的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必然存在一些优势和劣势的博弈。从研究角度来说,理清“营改增”政策对社会经济主体的影响,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政策制订等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考虑到我国当前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笔者基于企业在“营改增”中的影响进行分析,归纳正面影响和负面影响,以供参考。

2.1正面影响分析

第一,有利于企业转型升级。从改革开放以来,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的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经济行为越来越灵活,促使大量全新的经济现象出现,其中一个最明显的特征就是产业结构细分。在企业运行管理越来越独立的前提下,原本属于传统产业的辅助部分逐渐脱离,并逐渐形成了具有完整产业链的经济体系,如物流产业;产业结构细分所带来的一个巨大优势是专业性提升,可以与更多的企业产生合作生产,但相应地,这种产业细分所导致的全新产业出现,也受到了税制改革滞后的影响,例如针对服务业的税收制度明显存在不合理的问题。“营改增”政策事实之后,基于多环节流动的“服务性产业”减少了重复征税问题,企业为了节约成本,开始从原有的自主建设(如三产、多经)转入到寻求外包服务,极大地刺激了社会消费,提升国民产值;同时从企业本身来说,“主辅分离”的产业定位也促进了企业转型升级,更好地掌控自身的市场优势,提高了盈利能力。

第二,有利于企业税负减轻。规避重复计税、减少企业税负,这是“营改增”的一个基本功能和政策目的,事实证明,无论是传统的制造业还是新型的服务业,通过“营改增”都可以寻求到一定的减轻税负优势。以首个试点上海市为例,2012年展开“营改增”试点以后,现代服务业和交通运输业在当年减少税负总量为170亿元人民币,尤其是服务业领域的税负问题最为明显,共计减少了10%;通过营业税和增值税的设计比较不难看出,增值税更加符合产品在多流通环节下的计税成本要求,尤其是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营改增”的经济效益更加明显。当然,税负减轻并不是全面性的,也存在一些税负增加的问题,包括进项税抵扣不足、增值税发票不足等,说明还有需要进一步完善的空间。

第三,有利于管理水平提高。在我国重点以营业税为企业征收计税的模式下,企业管理仅限于财务制度的管理。而在“营改增”以后,为了配合税收制度的改革,企业也必须提升在市场经济体系下的管理水平,除了财务方面还有市场营销管理、经营模式管理、生产组织管理等。同时,基于现代经济体制下的市场供应链竞争要求,企业还需要从商业合作方面制定明确的标准,遵守相关的法律,提高自身的创新能力,这样才可以得到“营改增”的红利,并将其体现在企业整体利润上。

第四,有利于产业结构整合。“营改增”税务政策的实施本质上是对社会产业多样化的一种经济体制完善,具体来说,在传统企业逐渐分化、行业日渐细分的前提下,越来越多的新型产业型企业出现,这不仅是对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同时也加速了全新的产业链建立。例如,传统大型企业中为了满足互联网建设需求需要建设专门的部门,造成较大的经济负担,而当前则可以选择IT技术外包的形式,节约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营改增”是基于产品或服务增值部分进行纳税,为了规避进项税额抵扣不足的问题,相关的产业也必然会不断融合,在市场竞争中表现的更加合理有效。

2.2负面影响分析

首先,部分企业的税负增加影响。通过“营改增”税制改革的实践证明,并非所有的行业、企业都可以实现减税效果,尤其是在交通运输业方面,从试点反馈的信息来看,不仅税负没有减少反而呈现出普遍的上升趋势。究其原因,是由于可抵扣税额较少的缘故,交通运输业的主要成本包括过路费、过桥费、燃料费等,而这些成本内容可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十分有限,例如高速公路本身并未纳入到“营改增”范围之内。此外,交通运输业的另一部分较大的消费是交通工具的购买,车辆工具的应用时间很长,但可作为进项税抵扣的比例却很低;同时,人工成本也是一项重要的影响因素。因此,针对“营改增”的税制改革还要从体系化层面入手,将更多的影响因素包括在内,否则是不能够实现全面覆盖的。

其次,企业财务核算的调整挑战。显而易见,营业税完全按照营业额来统计,税负计算方式较为简单,而增值税的计算则要复杂的多,且对于企业而言不仅要关注最终的营业额,也要针对不同的收入、支出进行细分。举例说明,办公用品可作为可抵扣税额,而餐饮费用则不行,所以企业成本的管理也要细分,企业在同一个经营活动中,可能遇到增值税适用范围、非适用范围两种形式,这也将增加会计核算难度。

再次,企业可能面临的税务风险。“营改增”从2011年开始至今,在各项政策、规定和细则方面并不完善,企业也不能很好地适应和了解,因此在2016年5月全面执行这一策略之后,笔者认为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企业都处于不了解、不深入的状态,一方面要对原有的税务体制进行重新规划,另一方面为了节约企业成本减少税负,需要更多的经历去学习实践,这本身就会导致一些操作失误。同时,“营改增”在不同类型的领域、企业中,所表现出来的不适应性,也需要不断地调整,所以税务风险是具有动态性特征的。

3 “营改增”在试点领域企业影响的实例研究——以现代服务业为例

“营改增”与现代服务业有着密切的联系,我国在增值税改革之前的税制改革主要是针对制造业展开的,忽视了产品或服务的流通性,重视企业在设备资源方面的成本(税收负担),并通过这种策略来刺激我国现代化产业的升级和转型。很显然这种策略是忽视了社会消费行为,造成了严重的内需不足和投资疲软;在“营改增”之后,增值税从制造业为重心转移到服务业为中心,包括交通运输、现代服务业(信息技术、物流行业、文化产业等)两个方面。

“现代服务业”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包括的内容很多,结合“营改增”政策和现代服务业的特点来判断,决定企业税负的有五个因素,分别是:适用税率高低、抵扣数额多少、税负减免优惠政策、即征即退税负和税负转嫁;因此上,“营改增”本身所进行的税制设计是具有自我优化性质的,对不同的行业、不同类型企业所承担的税负影响也不同。

例如,针对交通运输业的税负影响而言,在“营改增”之后,由于相关内容的增值税服务没有跟上,导致税负平均增长的问题。在“营改增”之前,交通运输(包括海陆空和管道)的增值税率在11%较为合适,而在“营改增”之后,这一税率只有5%左右,很显然这一行业并不适合“营改增”减少税负的要求。但相应地,交通运输业作为整体服务业的一个分类来说,“营改增”所发挥的本质作用依然有效,为了弥补进项税和抵扣不足的问题,交通运输企业需要购进新的设备,而这些新的设备可以代替原有的高污染、高耗能运输工具。

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水平高低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城市化进程、科技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的标准,尤其是在工业后时代,我国提出了“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服务业是国民经济发展中上升空间最大的,数据显示,在西方发达国家中,服务业均超过国民经济总收入的50%,美国为77%,亚洲发达国家日本也超过了70%;基于此,就不难判断“营改增”试点选择上海的原因,作为中国经济最发达、服务业最完善的区域,可以有效地体现出“营改增”的优势。

目前我国已经全面开展了“营改增”试点,对于广大服务型企业而言,最明显的一个问题就是可以利用增值税发票进行抵扣,这极大地释放了内部消费能力。传统税制下服务业为了节约成本,往往会尽量避免设备采购支出,在“营改增”以后,大量的设备得到了更新,有效地提升了社会服务业的水平和层次;此外,结合上海作为长期试点的表现来看,增值税大大减少了企业的运营成本,而这一税制改革也符合服务业“精细、标准”的特点,可以有效地促进我国服务业向国际水平的靠拢。

总体上来说,“营改增”对现代服务业的产业结构优化是十分有效的,“十二五”期间国务院提出了国家税制改革的要求,“营改增”属于是结构性减税的范畴,其目的不仅是为了减少企业的税务成本负担,更重要的是通过税制改革来推动我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促进服务业成为下一个重要的经济增长点,减少传统产业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物问题。

结束语

综上所述,“营改增”的本质目的就是推动我国产业结构的转型和升级,引导现代服务业向良性循环轨道发展,有效地降低了服务业企业的税制政策滞后、经营成本虚高等问题。更重要的是,“营改增”促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之间的结合;狭隘地说,第三产业就是服务业,第二产业的不断分化和主辅分离,本质上是对服务业的丰富,促使以外包为业务形式的服务产业不断完善,提供更多的经济增长点;从企业角度来说,“营改增”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它不仅给企业带来了更多的成本节约渠道,同时也对企业提出了更多的管理要求,尤其是从单纯财务管理范围扩大到全方位的企业内、外部管理,对于我国广大企业来说还需要从财务人才方面着手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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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7026(2016)06-0026-03中国图书分类号:F81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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