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系统观和标记论背景下的汉语方所范畴研究——评史维国《先秦汉语方所标记研究》

2016-04-13黑龙江大学文学院黑龙江哈尔滨150080

绥化学院学报 2016年3期

王 旭(黑龙江大学文学院 黑龙江哈尔滨 150080)



系统观和标记论背景下的汉语方所范畴研究——评史维国《先秦汉语方所标记研究》

王旭
(黑龙江大学文学院黑龙江哈尔滨150080)

摘要:文章对史维国专著《先秦汉语方所标记研究》一书进行了评介,作者在“系统观”和“标记理论”等现代语言学理论背景下,运用“断代”与“专书”、“描写”与“解释”以及注重实证等研究方法对先秦汉语“方所标记”进行研究,在研究视角和研究方法上都有独到之处。同时,全书注重语言理论与语言事实相结合,“联系观”贯穿研究过程始终,为先秦以后的汉语“方所范畴”研究提供了范式和参考。

关键词:《先秦汉语方所标记研究》;断代研究;专书研究;方所范畴;标记理论;系统观

《先秦汉语方所标记研究》[1](史维国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是一部关于上古先秦汉语“方所范畴”研究的专著。“方所”作为一个语法范畴的研究始于《马氏文通》,至今研究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研究初期吕叔湘[2]等对“方位词”的内涵及使用情况进行了分析。后来邹韶华[3]、李佐丰[4]等学者分别对现代汉语和古代汉语“方所”系统进行了研究。目前刘丹青[5]等又从类型学、文化阐释等角度研究汉语“方所范畴”。纵观以往研究,对现代汉语“方所范畴”的研究较为系统、成熟,而对古代汉语“方所范畴”的研究相对薄弱。

史维国《先秦汉语方所标记研究》处于当代汉语“方所”研究的新阶段,作者引入“标记理论”,从新的视角对古代汉语“方所范畴”进行研究。全书内容分为两编,第一编是汉语“方所标记”的“断代”研究,主要探讨了“方所标记”的基本理论,以及先秦汉语表方所词类、短语和句式等九个方面的问题,对先秦汉语“方所标记”的整体面貌进行描写,并对有关问题做出相应的解释;第二编是汉语“方所标记”的“专书”研究,主要对《左传》表“方所”类词进行探讨,用“定量”研究的方法,归纳出某类词的音义频次对照表。综观全书,作者的研究思路是对先秦汉语“方所标记”进行宏观的“断代”研究后,再进行相对微观的“专书”研究。研究中都遵循先界定、分类,再描写、解释的原则。对先秦汉语“方所标记”的“断代”研究由点成面,展现出横向系统性研究的特点,以《左传》“方所标记”的研究为切入点,使先秦汉语“方所标记”的研究向纵深发展,横向与纵向相结合的研究脉络使该书逻辑框架清晰,有理有据。《先秦汉语方所标记研究》一书研究特色鲜明,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把现代理论引入先秦汉语“方所范畴”研究

最早把现代语言理论引入汉语研究的是马建忠的《马氏文通》,此后中外学者在此方面曾做过很多尝试,比如,瑞典汉学家高本汉先生曾经把“历时比较法”用于研究中国的音韵,写出著名的《中国音韵学研究》[6],王士元先生把中西语言的研究方法结合,提出“词汇扩散理论”[6],徐通锵先生也曾借鉴西方语言学理论,结合汉语实际,提出“叠置式音变理论”[6],并进一步探索汉语理论语法的研究。《先秦汉语方所标记研究》在这方面进行了有意义的尝试。

首先是“标记理论”的引入。语言单位有一部分是基本的、负载中性义的成分,而另一部分在负载中性义的基础上又有了某些“特征”义,研究这种“特征”分布不对称现象的理论即“标记理论”。作者认为汉语的“方所范畴”是“在语法分布上受限制的、有具体方所语义特征的区别性符号标记。”认为汉语的“方所”具有语法意义上的三种“标记”特征,即形式上的区别性、分布上的限制性和语义上的具体性。因此,将汉语的“方所”表达称为“方所标记”,进而将汉语的“方所标记”分为“体词性方所标记”和“谓词性方所标记”。“体词性方所标记”包括处所词、处所代词、方位词和方位短语;“谓词性方所标记”包括处所动词和由处所动词虚化而来的处所介词。作者认为上述“方所标记”还有典型性与否之分,典型的“方所标记”是处所词和处所代词以外的方所词或词组,而处所词和处所代词之所以是非典型的“方所标记”,原因在于它们缺乏形式和分布标记,但是具有语义标记,体现了一部分语义特征。“标记”理论的引入使“方所范畴”的研究在语法、语义、语用三方面的作用都得以凸显。

其次是“语法化理论”的引入。“语法化”这一概念最先由法国学者明确提出,其实中国很早就有了关于实词虚化的研究,元朝的周伯琦在《六书证伪》中说:“大抵古人制字,皆从事物上起。今之虚字,皆古之实字。”[7]而太田辰夫《中国语历史文法》也不自觉地运用了“语法化”理论,可见“语法化”理论对古代汉语词汇、语法研究的科学性和重要性,这也是作者把“语法化理论”引入先秦汉语“方所标记”研究的主要原因。作者认为“方所标记”的语法化方式有三种情况,即词义的虚化、词组的词汇化和语义角色的语法化。词义的虚化包括处所动词虚化为处所介词(如“自”)、兼词虚化为语气词(如“诸”)、处所动词虚化为动态助词(如“着”);词组的词汇化包括处所介词词组词汇化为代词(如“在下”)、方位短语词汇化为代词(如“足下”);语义角色语法化指某一“方所标记”由一种语义角色重新分析为另外一种语义角色(如“安”)。

二、“方所”作为“语法范畴”置于系统观下研究

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程》认为,语言是一种表达观念的符号系统。任何语言都是由一个相互关联、相互对立的语音、词汇和语法等语言单位以组合关系和聚合关系为纲组织运行的系统。因此,研究语言系统离不开对各个组成部分的认识;研究某一部分,自然也要有系统和全局观念。如果缺乏“系统”观念,只研究某一类或一个语言单位,则必然难窥语言全貌,研究易出现偏颇。《先秦汉语方所标记研究》把先秦汉语“方所”表达作为一个“语法范畴”来进行研究,这在语言观和方法论上已经体现出系统的观念。在具体的研究当中,“系统”研究观念贯彻始终。作者先将“方所标记”按照词性进行系统地分类,在前人研究基础上增列了处所动词和处所介词;分类之后又系统地探讨了各类词的界定、细化和语法功能等问题;在词类研究基础上,作者还研究了三类方位短语[8]、十几种方所句式[9]等。此外,作者还对个别词、格式、句类的语法化等问题进行了个案研究[10]。研究广泛且深入,既涉及到“方所标记”的组合关系,又延伸到“方所标记”的聚合关系,既有对“方所标记”共识的描写,又有对其语法化过程的历时探讨,体现了研究的全面性和系统性。

(一)“断代”研究与“专书”研究相结合。作者运用了“断代”和“专书”相结合的研究思路。该书以先秦这个代表上古汉语的时代为研究阶段,并以先秦最具代表性的文献《左传》为重点考察对象,《左传》是代表先秦汉语的一份语料,对《左传》“方所标记”的研究属于“专书”研究,在作者成文之前,还未有学者对《左传》的“方所”标记进行专门的研究。据学者们的观察,汉语“方所”表达发生明显变化的第一个时期是西汉,先秦与西汉及其后期“方所”表达方面存在很大差异。先秦汉语中的名词既可以表示实体也可以表示方所,不能根据是否有标记来判断其表示“方所”还是表示“对象”,这体现了先秦汉语“方所”表达的特殊性;无论是先秦还是西汉等时期,它们都只是汉语发展的一个阶段,汉语的“方所”表达形式在这些时期都未定型,在不同历史时期会有不同形式,因此,用动态的眼光探索“方所”表达形式的演变将更有研究价值,“断代”研究不能解决演变研究的全部问题,但能为其提供理论基础。对先秦汉语“方所标记”的研究无疑对先秦以后的研究具有重大的参考和指导意义。

(二)“描写”与“解释”相结合。以往古代汉语“方所标记”的研究描写居多,解释较少。在解释语法现象这方面,作者做出了很多尝试,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比如,“从先秦时期方位词‘中’不受语法和语义双重制约角度解释特殊方位短语‘中+名词’出现的原因,认为先秦时期方位词‘中’语义上没有实在的方位义,同时,这一时期方位词与名词构成方位短语时语序十分灵活,其出现与否不是语法上的要求。”;认为“询问处所的疑问代词‘恶、安、焉’语法化为询问方式,其条件是做状语,即用在非处所动词前”;“《诗经》中询问处所的‘于以’可用来询问工具,原因是‘于以’语义上等于‘于何以何’,为满足《诗经》节律的需要,才缩略为‘于以’”。作者以客观的语言事实为依据,在充分考虑到时代、语体等诸多影响因素基础上进行理论阐释。

三、注重实证研究与“联系”的观点

纵览全书,作者做了大量的数据统计工作,把“定量”和“定性”研究结合到一起,体现了“重实证、免臆断”的写作原则。书中先后统计出先秦汉语处所代词、方位词和特殊方位短语“中+名词”等在先秦文献中出现的频次(如《“着”在先秦文献出现频次统计表》等),后又归纳出《先秦指示类处所代词表》《先秦疑问类处所代词表》《先秦汉语方位词表》《<左传>专名处所词音义频次对照表》和《<左传>带处所介词词组的处所动词音义、类别、频次对照表》等,对《左传》“方所标记”研究的这两个表统计面宽、信息量大,极具参考价值,足见作者在实证研究方面所下的功夫。另外,“联系”的观点无论在作者的语言观还是方法论中均有体现。而这里的“联系”更多表现为“结合”,中外理论的结合、研究方法的结合、理论与现实语料的结合等都体现出“联系”的观点。作者既看到对象或工具的差异性,又看到它们的统一性,从而使研究全面、深入。

当然,书中也有一些值得商榷之处,如对某些概念的界定(“处所词”“处所动词”),从多个角度进行限定,力求百密无疏,但是标准太多有时似乎等于没有标准,难免产生矛盾。再如,对词的同一性的认识上似乎前后矛盾,第一编将“于”和“於”看作是两个不同的处所介词,而第二编却将“于”和“於”看作是一个处所介词,统一写作“于”等,这些问题可能与“专书”研究和“断代”研究的不同有关。但瑕不掩瑜,史维国《先秦汉语方所标记研究》对先秦15部传世文献进行考察,还对《左传》“方所标记”做出穷尽性的统计,并在此基础上得出许多具有创新性和价值的结论。作者以上古先秦汉语为研究的第一阶段,这就为后续的中古汉语、近代汉语、现代汉语“方所标记”的研究提供了一种范式和参考,如能把对“方所标记”的研究纵贯古今,形成一种历时的打通,那么其学术价值将更大。另外,在标记理论视野下研究古代汉语“方所范畴”很有新意,这也是值得肯定的。

参考文献:

[1]史维国.先秦汉语方所标记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1.

[2]吕叔湘.汉语语法论文集(增订本)[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291.

[3]邹韶华.求真集[M].上海:三联书店,2004:94.

[4]李佐丰.先秦汉语实词[M].北京: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2:1.

[5]刘丹青.语序类型学与介词理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1.

[6]戴昭铭,陆镜光.语言学问题集刊[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2.

[7]吴福祥.汉语语法化研究[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1.

[8]史维国.先秦汉语一种特殊的方位短语:中+名词[J].求是学刊,2011(4):131.

[9]史维国.先秦汉语方所类特殊句式研究[J].哈尔滨学院学报,2014(6):81.

[10]史维国.说两种不同的“NL+V+着+NM”结构[J].长春大学学报,2008(2):25.

[责任编辑王占峰]

作者简介:王旭(1984-),男,黑龙江哈尔滨人,黑龙江大学文学院汉语言文字学专业2015级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语言对比。

收稿日期:2015-11-30

中图分类号:H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0438(2016)03-015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