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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审判情况简介

2016-04-12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司法改革论评 2016年1期
关键词:家事家暴审判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审判情况简介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4年以来,我院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精神,不断探索涉少审判和涉家事审判工作,专门成立了生态资源(少年)庭,立足审判、着力创新、注重延伸、强化队伍、谋划蓝图,走出了一条寓教于审、惩教结合、法情相融、多策并用的特色少年审判之路,并以“家事合议庭”为载体,坚持大胆探索、先行先试的原则,积极探索一条家事案件审判的新路子,最大限度地化解家事纠纷,开创了家事审判工作新局面。

一、2014—2015年少年家事案件的审结情况

2014年,审结家事纠纷案件255件,其中撤诉25件、调解92件,调撤率45.88%;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7件43人,其中盗窃15件,抢劫、故意伤害各4件,抢夺、强奸、贩卖毒品、聚众斗殴各1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上3人,有期徒刑一年以上三年以下9人,有期徒刑一年以下28人,拘役3人,适用缓刑4人。

2015年,审结家事纠纷案件289件,包括离婚纠纷、抚养纠纷、赡养纠纷、继承纠纷、婚约财产纠纷、解除收养关系等,其中离婚案件247件,占85.47%;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5件19人,服判率100%,其中以盗窃、抢劫、故意伤害案件为主,刑期均在有期徒刑一年以下(含有期徒刑16人,拘役3人,适用缓刑3人);同时,适当扩大受案范围,共受理被害人为未成年人案件11件,涉及未成年人15人,案件类型分别为猥亵儿童、拐卖儿童、强奸、抢劫等。

二、少年审判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2013年5月,成立“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合议庭”,2014年2月设立生态资源(少年)审判庭,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基本方针,遵循“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工作原则,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将狠抓执法办案与注重能动司法并重,做好涉少审判工作。

(一)立足审判,保证少年审判工作之质量

一是积极推行分案起诉审理制度。通过与公安、检察、司法局等相关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形成会议纪要的形式,明确对未成年人案件原则上分案起诉和分案审理。二是充分运用审前社会调查制度。对外地户籍的未成年被告人,及时发函至居住地或户籍地的司法行政机关,请求予以协助调查;对本地户籍的未成年被告人,积极联系其父母、近亲属或者户籍地司法局、村居委会、学校等了解情况。三是继续推进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严格按照我院《关于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的若干规定(试行)》,建立合适成年人名册并依法从合适成年人名册中选派合适成年人到场参加庭审,切实维护未成年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四是依法指定辩护人参加诉讼制度。对于审判时不满十八周岁且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未成年被告人,依职权主动委托法律援助机构指定辩护人为未成年被告人提供辩护。五是严格执行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持续抓好《关于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的若干规定(试行)》落实工作,做好向公、检、司及法院相关业务和档案管理部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决定书》的发放工作。

(二)着力创新,拓展涉少审判工作之路径

一是始终秉持“三心”教育。大力弘扬詹红荔“三三九不工作法”等经验,将“悉心”“耐心”和“恒心”为代表的“三心”贯穿于案件审判的始终。二是持续强化心理疏导。进一步落实我院《关于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心理疏导的若干规定(试行)》,通过心理咨询师的心理疏导、分析评估为法官提供参考和建议,并提出改善亲子关系或完善家庭教养方式的措施和意见。三是倾力撰写判决寄语。在刑事判决书的判决理由部分,着重分析未成年被告人走上犯罪道路的主客观原因,并附上法官寄语,让未成年被告人感受温暖,学法懂法守法,顺利回归社会。四是积极创设帮教基地。积极与福建省飞阳光电有限公司等单位携手建立未成年犯帮扶基地,解决部分被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犯的就业问题,并定期实地考察、座谈交流,帮扶成果显著。

(三)注重延伸,提升涉少审判工作之效果

一是主动做好社区矫正衔接工作。注重与社区矫正机构的“无缝对接”,判前主动走访司法局等部门落实社区矫正条件,判后积极参与制定矫正方案并建立回访考察档案以及定期回访,社区矫正效果明显。二是持续做好亲属接见工作。提前联系被判处监禁刑未成年犯的法定代理人或家属,在刑满释放之日,会同家属前往羁押场所接见未成年犯,对其再教育并嘱托家属,且积极与区民政局和救助站联系,为无法联系到亲属的外地籍未成年犯提供必要的帮助,购买返乡车票、提供路费等。三是积极开展关爱帮扶工作。结合综治平安工作,挂钩帮扶林柄村,以“注重实效、完善机制、长期坚持”为原则,关爱帮扶林柄村的困难、闲散未成年人,开展“金秋助学”行动,并积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活动方案,建立法治教育、权益保护的常态化机制。四是大力推动普法宣传工作。以“法治进校园”为主题,联合区检察院、团区委赴莆田市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关爱特殊青少年传递法治正能量”活动,与区妇联合作走进赤西小学开展“关爱留守女童·学会自我保护”专题讲座,与莆田第十四中学、莆田第十七中学、莆田市华侨中学等八所学校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均发放“法律六进”系列丛书等普法书籍。五是着力进行资源整合工作。高度重视并充分发挥“政法一条龙”和“社会一条龙”工作机制的作用,加强与公、检、司以及工青妇等部门的联动与协作,整合涉少社会资源,与区检察院、团区委等多次磋商建立侨乡留守儿童涉法涉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实地调研走访,商讨并确定了开展侨乡留守儿童,特别是非中国籍留守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相关事项,将留守儿童的权益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三、家事审判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为进一步做好家事审判工作,2012年设立了“反家庭暴力”维权合议庭,专门集中审理因家庭暴力引起的婚姻家庭案件,并成立了“反家庭暴力”工作领导小组,2014年将“反家暴合议庭”更名为“家事审判合议庭”,按照“调解疏导、保护弱势、社会介入、扩大成效”的工作思路,做好涉家暴案件的诉讼释明、说服教育、司法调解、司法关怀延伸等工作。

(一)加强多部门联动,群策群力化纠纷

一是积极主动协调,形成联动机制。家事合议庭成立初期,积极联合各方与莆田市涵江区综治办、妇联等9个单位签署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此后,再次牵头与9个单位在我院联合举办反家庭暴力联动座谈会,建立了联动工作机制,在各个参会单位设立了反家暴联络员,积极争取公安、民政、卫生等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完善联动单位的接警、接访记录。二是发挥各方力量,开展心理疏导。侧重从妇联、社区基层组织等单位推荐的人员中选择人民陪审员参与涉家暴案件审理工作,针对情绪较为激动的当事人,积极邀请当事人的亲友、邻居、同事以及当事人所在地的妇联干部共同参与心理疏导工作,化解当事人的心结,降低其心灵创伤。三是构筑社会体系,实现共赢局面。我院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构筑反家暴社会网络体系,选择群众基础较好的涵东街道延宁社区及三江口镇后郭村、白塘安仁村作为“零家暴”的示范社区、村居,与其建立日常联系机制,开展“零家暴”社区试点工作,形成对家庭暴力的合围之势。

(二)创新调解方式,温情疏导弘美德

一是加强诉前调解,提前化解矛盾。审理家事案件以弥合亲情、消除对立为目的,强化家事法官诉前调解工作意识,积极适用调解前置程序,将诉前调解工作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优先选择,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二是强化诉讼调解,形成工作常态。对家事纠纷不简单地以权威性裁判来分清是非,而是将弥合感情、消除对立作为纠纷处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主要通过“劝、批、谈、教”的调解模式,对当事人双方进行热心接待、耐心听诉、细心研判、悉心调解,追求情、理、法相统一的办案效果,真正实现服判息诉,最大限度地做到案结事了。三是拓展调解范围,增强调解效果。法官在调解过程中不局限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而是主动审查当事人双方的子女抚养、夫妻共同财产及债权债务情况,在调解协议中一并处理,减少当事人的诉累。

(三)关怀弱势群体,传递司法正能量

一是主动调查保公正。为了弥补当事人举证能力的不足,以查明案件事实,法官依职权主动地进行调查取证,尤其是针对涉家暴案件,法官们深入辖区各公安派出所、房地产管理中心、银行等为弱势群体调查取证,促进案件公正审判。二是重拳强力反家暴。家事合议庭特别注重维护涉暴家庭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家属的合法权益。对涉及家暴案件,均优先受理、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家暴受害者发布“人身保护令”,先行快速保护,效果明显。三是简化程序减诉累。针对老年人案件的特点,帮助、救济老年人,司法守护“最美夕阳红”,审前,为老人提供上门立案,代为书写诉讼文书,并办理诉讼费减、缓、免手续;审中,详细询问老年人情况,为老人指定法律援助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审理后,对追索赡养费的案件直接移送执行,无须当事人申请,让老年人无奔波之忧。

(四)延伸司法服务,营造氛围促和谐

一是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积极开展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活动,在白沙广宫村、江口顶墩村、华侨职业中专学校等举办法制讲座,发放反家暴宣传材料,取得良好效果。二是开展爱心帮扶活动。积极开展扶贫帮困送温暖活动,组织法官志愿加入涵江区“情暖涵江,关爱送到家”巾帼志愿服务活动,与区妇联干部组成的巾帼志愿者小分队看望空巢老人、贫困单亲母亲、困难家庭;由分管副院长带队深入综治平安挂钩社区国环镇林柄村调研,达成了建立关爱对象库、设立法官服务站、组建爱心妈妈团等互动机制的初步意向;开展“金秋助学”行动,上门看望慰问三名困难学生。三是利用节点开展法制宣传。围绕“三八”维权周、“11·25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等妇女维权活动,会同妇联、公安、社区等单位,发挥宣传联动优势,联合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参加“建设法治福建·巾帼在行动”为主题的八闽联动送法到家活动,向群众讲解法律知识;重阳节前夕,深入挂钩帮扶的林柄村开展普法慰问活动,走访慰问十余户近百岁长寿老人及困难老人家庭,同时向老人及其子女进行普法宣传,解答老人们遇到的法律问题,赠送普法读物;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的国家宪法日法律咨询活动,向现场群众赠送“法律六进”书籍及普法宣传册近,采用一对一法律咨询形式解答群众有关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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