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两级法院少年及家事审判情况简介
2016-04-12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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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两级法院少年及家事审判情况简介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近年来,在审判实践中,我们发现少年审判与家事审判存在着利益的关联性、审理的互动性和裁判的整体性。尽管各地区少年与家事审判工作的具体模式不尽相同,但对少年与家事审判予以整体化研究已经成为一项重大且迫切的综合性课题。
一、审判模式与组织架构
(一)审判模式
目前,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州中院)对于少年与家事案件采取的是总体分离、部分融合的审判模式。2013年及此前由少年庭负责审理涉少刑事、民事、行政及减刑假释案件,由民一庭负责审理婚姻、继承等家事案件,由立案庭下设速裁合议庭负责审理部分简易家事案件。2014年少年庭除审理其受案范围内案件外还分流审理了40件民事案件(不限于家事案件),民一庭仍审理大部分的家事案件,立案庭速裁合议庭仍审理部分简易家事案件。2015年至今少年庭负责审理涉少类案件以及婚姻、继承类家事案件,民一庭则负责审理家事纠纷之外的民事案件。
该审判模式具有如下特点:一是少年与家事案件呈现形式融合、实质分离的状态,少年与家事审判仅为案件审理的集中而非纠纷处理的融合。目前,福州中院涉少审判与家事案件均由少年庭负责审理,已实现同一裁判组织集中审理;但司法实践中除却涉及子女抚养的离婚案件外鲜有涉少案件与家事纠纷高度关联的案件,而大部分法官亦未形成少年与家事审判相融合的调解和裁判思路,涉少案件与家事案件仅实现形式上的统一审理。二是少年与家事案件集中审理采取的是案件分流的形式。目前福州中院少年庭虽负责审理家事案件,但此为院党组根据各业务庭室工作量及人员配置等综合考虑予以调配的结果。迄今为止少年庭的受案范围并未发生改变,家事案件名义上仍为民一庭的受案范围。这种调配具有临时性和不确定性,是案件分流的结果。三是存在一审(基层法院)与二审(中院)审判业务庭不对口的尴尬。福州地区法院采取该模式的仅有福州中院,各基层法院仍采取少年庭负责审理涉少案件、民一庭(民庭)审理民事案件的模式。由于中院少年庭与基层法院民一庭并无固定的指导关系和工作联系,故必然出现部分案件沟通不畅、衔接偏差、处理断档等问题。
(二)组织架构
截至目前,福州两级法院中少年庭仍是涉少案件的主要审判组织,而少年庭和民一庭则是家事案件的主要审判组织。
福州两级法院共有独立建制少年审判庭11个,除福州中院外,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福清、长乐、闽侯、连江、闽清等10家基层法院均设有少年庭;罗源、永泰法院尚未成立独立建制少年审判庭。罗源法院以固定合议庭的方式审理涉少案件,永泰县人民法院目前暂无专门机构、专门人员办理涉少案件。目前,福州中院少年庭共有15人,设有庭长1名、副庭长2名、审判员3名、代理审判员5名、书记员4名。福州地区两级法院现有少年审判法官41名,书记员23名。
福州两级法院共有独立建制民事第一审判庭13个,负责审理家事纠纷。福州中院民一庭还设立了“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合议庭”,牵头开展家事案件中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工作。目前,福州中院民一庭共有24人,设有庭长1名、副庭长4名、审判员7名、代理审判员12名、书记员5名。
二、2013—2015年少年家事案件的审理情况
从年份上看,2013—2015年福州中院共受理涉少案件2014件、家事案件761件。其中,2013年涉少案件987件、家事案件215件,2014年涉少案件683件、家事案件300件,2015年涉少案件344件、家事案件246件。
从案由上看,涉少案件中除减刑假释案件外,数量最多为抢劫罪共85件,占涉少刑事案件的26.15%;其次是故意伤害罪共76件,占涉少刑事案件的23.38%;最后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共31件,盗窃罪共26件,故意杀人罪共12件。家事案件中数量最多的为离婚纠纷(含离婚后财产纠纷)共484件,占比63.60%;其次是继承纠纷(含法定继承纠纷、遗嘱继承纠纷)共175件,占比23%;最后是婚约财产纠纷共53件,占比6.96%。
从审级上看,2013年涉少一审案件47件、涉少二审案件326件,家事一审案件38件、家事二审案件177件;2014年涉少一审案件15件、涉少二审案件128件,家事一审案件49件、家事二审案件251件;2015年涉少一审案件15件、涉少二审案件118件,家事一审案件22件、家事二审案件224件。
从审判庭上看,少年庭方面,2013—2015年共受理涉少刑事案件348件涉及被告人1359人,审结334件,审结率为95.98%;受理减刑假释1569件,审结率为100%。在全市已决罪犯群体中,未成年罪犯人数由2009年的925人下降到2014年的479人,下降48.22%;未成年罪犯占全部罪犯总数的比例由2009年的10.08%下降到2015年的4.1%,下降了近一半。近三年共受理涉少民事案件167件,审结165件,审结率为98.80%。其中,2013年受理48件,审结48件;2014年受理34件,审结32件;2015年受理85件,审结85件。近三年共受理涉少行政案件9件,审结9件,审结率为100%。其中,2013年受理2件,审结2件;2014年受理5件,审结4件;2015年受理2件,审结3件。近三年共分流受理婚姻家事案件139件,审结122件,审结率为87.77%。其中,2014年受理40件,审结40件;2015年受理99件,审结82件。民一庭方面,2013—2015年共受理家事案件583件,审结579件,审结率为99.31%。其中,2013年受理215件,审结166件;2014年受理260件,审结187件;2015年受理113件,审结131件。
三、少年及家事审判的工作特色
(一)创建“一三五”工作方法,预防和减少在校生犯罪
福州中院涉少工作以少年法庭为载体,逐渐摸索出便于操作、富有成效并具有特色的“一三五”工作法,即“履行一份承诺、坚持三步走模式、开展五项工作”。“一三五”工作法的推行有助于提高学生的法制意识,减少在校生犯罪。2013—2015年少年庭向学生及家长开展法制教育课21场,召开校园犯罪典型案件的庭审旁听会7场,举办校园法律知识竞答1场,受教育学生18700人次;2014年起编撰《成长之路,司法护航》,迄今已编撰两期并发放至各共建学校、教育部门、市人大政协等共4000册;迄今已帮助30多名未成年犯重新入学,其中有2人已考上大学。在福州市未成年人犯罪群体中,在校生罪犯由2009年的91人减少到2014年的49人,被宣告缓刑的未成年犯重新入学后再犯罪人数为零。
(二)创新“心理干预机制”,保障未成年人心理健康
福州中院选派干警参加心理咨询师培训,获得心理咨询师证书,并邀请具有心理学、教育学等专业知识或从事妇女儿童工作、教育工作的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了解、评估未成年当事人的心理,帮助疏导情绪,消除心理障碍,为法院裁判提供科学参考,为判后矫治提供客观依据。迄今少年庭已有1名法官取得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1名法官取得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选取8名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为30余名被告人进行心理干预和精神抚慰,帮助他们认识错误,改过自新;邀请6名人民陪审员参与社区大走访,为32名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和心理咨询,保护未成年人心理健康。
(三)完善“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合议庭”,保护家事案件中弱势群体权益
福州中院在民一庭下设“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合议庭”。一是由资深女法官对该类案件进行审理,并与妇联等社会团体开展合作,有效地保护了家事案件中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二是在公平公正的原则上合理考虑家庭关系中相对弱势一方的利益,作出既符合法律规定又符合情理伦常的判决。如在离婚纠纷中,要依法维护妇女和儿童的利益;在对抚养权作出判决时,应本着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作出判决。在硬件方面,特别设立了婚姻家庭案件调解室,为前来调解室在婚姻家庭案件的调解中起到了良好的化解矛盾、互谅和好的效果。在软件方面,从女性视角出发,多角度、多渠道的进行沟通;为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开辟绿色通道;积极开展司法救助活动,为经济困难的妇女儿童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用;加大与妇联组织的配合,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创设了“五心”调解法、“三倾斜”保护制度等,加大诉讼调解力度,尽力化解矛盾。
(四)成立“老年维权案件合议庭”,开设和完善涉老家事案件绿色通道
为适应我国老年化社会趋势,福州中院对涉及老年人的家事案件实施了改进措施。一是积极指导全市法院内部普遍设立老年维权专门合议庭,现全市大部分法院都成立了“老年维权案件合议庭”,精心挑选优秀人员专门负责审理涉老案件,一般使用简易程序或巡回开庭等方式进行审理,一方面使老年人的诉求得到尽快回应和合法权益尽快得到保护;另一方面也避免老年人参讼来回往返,减轻老年当事人的讼累。二是对老年人维权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原则,开通老年人维权“绿色通道”,对涉老案件协调立案和指导人民法庭优先立案、积极开展导诉、导执服务;对事实清楚、案情比较简单的案件,尽量简化程序,优先审理,庭前调解,及时审结;对符合先予执行条件的案件及时依法先予执行,方便老年人诉讼,减轻当事人的讼累。三是完善司法帮扶措施,据统计近六年多来全市在民事诉讼案中共为老年人减、免、缓交诉讼费200多万元。
(五)研究少年与家事审判理论,推动社会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福州中院注重以理论研究推动少年与家事案件的审判工作,总结审理中发现的问题,通过调研,以信息或司法建议的形式向有关单位发出,推动社会环境治理工作,发挥审判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积极作用。2013年9月少年庭针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网吧经营者容留未成年人上网引发大量刑事案件的司法建议发出后,市公安局、市文化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执法人员对网吧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打击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虚假登记和不进行上网登记、锁闭门窗超时经营等违规行为,共检查网吧126家次,取缔13家,处罚违规网吧9家。少年庭撰写的《反映校园周边不良环境已成为青少年犯罪重要诱因》的调研信息报送省院后,被省委采用,并得到时任省委孙春兰书记和省委政法委苏增添书记的批示,推动了我市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近三年民一庭法官撰写多篇涉及家事审判的论文,其中1篇刊登在福州法学会《闽都法学》,2篇获得了市级奖项。民一庭一位资深法官还接受人民网采访,就高价聘礼逼高婚约财产纠纷这一问题发表看法并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