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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欠缴社保费用的问题研究及对策

2016-04-12牟晓华谭立刚

四川劳动保障 2016年2期
关键词:催告社会保险费强制执行

牟晓华谭立刚



企业欠缴社保费用的问题研究及对策

牟晓华谭立刚

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的现象,为社保基金的征缴、维护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增加了工作难度。由于人社部门缺乏强有力的制约措施,仍然存在“程序多”“执行慢”“执行难”的问题。江油市人社部门主动作为,多措施并举强力推进企业欠缴社保费清缴工作,依法保障了欠费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多个因素形成欠费

江油市企业主要以钢铁、建材等高能耗的制造业及其依附和衍生的加工服务型企业为主。随着市场化深入,竞争日益加剧,一些企业未能及时转型升级,企业效益滑坡,导致缴纳社会保险费压力巨大。同时,个别企业法人责任意识淡薄,故意拖欠社保费用。

除企业自身原因外,有法难依是造成企业欠缴社保费用的另一大原因。《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自施行后,为社保经办机构催缴企业欠费、依法维护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但由于人社部门缺乏强有力的制约措施,仍然存在程序多、执行慢、执行难等问题,客观上导致了企业欠缴社保费用。

主动作为争取支持

明确职责,整合经办管理资源。将原由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催缴企业欠费的职能,明确到了社保经办机构,同时要求社保经办机构以实现统一登记、统一核定、统一征收、统一稽核、统一处罚为目标,为用人单位和个人参保缴费提供方便。

争取部门支持,完善法定程序。主动与法制办、人民法院联系,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完善了催缴企业欠费的十个程序。即:1.发责令限期补缴社会保险费决定书;2.向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商请查询其存款账户资金余额;3.向人社行政部门申请划拨欠缴社会保险费;4.向用人单位发缴纳社会保险费催告书;5.向用人单位发划拨欠缴社会保险费决定书;6.向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协助划拨欠缴社会保险费通知书;7.签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协议;8.拒不签订协议或不履行协议的发申请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9.事先催告书期满生效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裁定);10.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摸清家底,建立企业欠费台账。对全市企业逐一排查,通过系统查找、财务核对、审核缴费申报材料等方式,对企业社会保险历年累计欠费情况进行梳理,排查出欠费企业名单、欠费金额。根据欠费企业性质、欠费金额、资金状况、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内容对欠费企业进行分类梳理,建立企业欠费台账。

专题汇报,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多次专题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汇报全市企业欠费情况和因欠费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汇报《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引起领导的高度重视。

领导重视建立机制

江油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企业欠缴社保费用问题,出台《关于开展企业拖欠社会保险费专项治理的通知》文件,多次组织有关部门和乡镇研究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加大清理力度,依法催缴。对所有欠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包括处于正常生产或半生产的企业),按《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依法发出催缴文书,最后由市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依法依规进行催收。市监察局、目督办每月通报一次办理进度。

加强沟通,共同清缴。市级各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如发现欠缴企业有资产转移、变卖、企业更名、注销等情形,函告人民法院和人社局。对人社局移交法院强制执行的欠费案件,法院在依法处理时需经侦大队协助的,由市政法委负责协调经侦大队立案侦察。

措施得力效果明显

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促使企业主动清缴欠费。召开欠费企业工作会,向企业讲法律、讲政策、讲原则,让有能力的企业主动缴清欠费;让有困难的企业竭尽全力、千方百计筹措资金逐步缴清欠费。同时在电视、网站等媒体宣传企业职工参保缴费政策及欠缴保险费企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增强参保企业依法参保缴费的责任意识和职工的维权意识。

优化案件提请。按“有缴费能力”“有部分缴费能力”“无缴费能力”三种类型建立管理台账,将有缴费能力的欠费企业列为重点清缴对象。对有缴费能力且故意拖欠社保费,又有职工上访的典型欠费企业,提请有关部门依法打击。

配强人员,依法催缴。社保经办机构确定了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人员负责企业欠费催缴工作,定期清理企业欠费情况,严格按照十个催缴程序,依法对企业发出各类文书。

部门协作,形成合力。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开展企业拖欠社会保险费专项治理的通知》,认真履职,协调联动,合力清欠。人社部门主动协助人民法院做好案件的调查,定期与法院进行沟通,密切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力争强制执行实施到位。

自2014年开展企业欠费催缴工作以来,对28家企业进入了法定催缴程序,先后发出责令限期补缴社会保险费和划拨欠缴社会保险费决定书、缴纳社会保险费和申请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等文书168份,人民法院对8家企业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近两年来共清缴企业欠费1.5亿多元,有力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江油、平安江油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作者单位:江油市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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