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叙事”生成的话语分析
2016-04-12钟志翔
钟志翔
(上饶师范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江西上饶334001)
中国“叙事”生成的话语分析
钟志翔
(上饶师范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江西上饶334001)
东汉以前,叙事多作为思维及行为而存现。叙事观念,在构词方面包含事叙及叙事之一体两面,其意蕴涵盖宇宙秩序、行为秩序及言说秩序三个层面。叙事一词最早尚无“叙述故事”的含义,但经过(1)叙事之叙向“叙说”演化,(2)“事序”向“事义”转化并与事实沟通为一,至司马迁、扬雄时期便在“叙述事件”的意义上使用叙事用语,催生叙事术语的形成。这个术语的形成,包含事与义、事与理之间的角力,而义理要接受事实的检验,与事实一致,在司马迁那里,事件的“始终之序”融入事义之内,事实与事义的结合已成为显题。若无“事义”的凸显,就只能停留在“记事”的观念上,“叙事”观念就无从发生。这种形成时期的因缘,也促使中国叙事传统具有事理融合的特点。
行为叙事;叙事;事叙;记事
叙事学最初是西方学术的产物。我国学者吸收此外来观念,用以重审文学史,或者说由此受到启发,换一种眼光看旧材料,由是而兴起叙事传统研究。在这新与旧、中与西的碰撞、嫁接中,学界已达成共识,即中国文学的叙事传统有其自身规定性,与现代叙事学存在界别。同理,在考察中国古代“叙事”观念时,就不宜以现代叙事概念为标准向前追溯、梳理,而应在借鉴之余,注意本土固有的叙事观念在一定文化语境中的质性及意蕴,这些恰恰是当前的研究所语焉未详的。
从名实角度看,既有直接以“叙事”用语的面目出现的叙事观念,又有未使用“叙事”而实际表达叙事含义的术语。本文暂设定以前者为考察对象,拟就中国“叙事”术语的生成作一番考索。
一、词义生成
叙事一词系动宾结构,它包含两个要素,一是行为主体的动作叙,二是这种行为动作的对象事。叙必有所叙,因此以“事”来标示叙之有对象,构成较“叙述”完整的一个术语:叙事。宽泛地看,叙事的大体意思为事的秩序化,事既指狭义的行为活动,也指广义的事物。叙事是一种思维和行为①将叙事理解为人类的一种思维,参董乃斌《中国古典小说的文体独立》(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一书的绪论部分。,当人们思维到自己的行为活动,注意到行为活动的各种联系,并自觉地对此行为活动作出有序的谋划、规范、安排和践行,这就包含着叙事的因素。此种叙事可界定为行为叙事。正是在这层宽泛的意义上,罗兰·巴特说叙事“存在于一切时代,一切地方,一切社会。有了人类历史本身,就有了叙事”[1]。当人们以特殊的载体及媒介,如语言、文字来叙述事件并具有“文学性”时,这才产生文学叙事。在东汉刘向、扬雄、王肃以“叙事”指称司马迁的史著之前,叙事更多地是作为一种行为及文化现象而存现。
有学者已指出,完整的“叙事”用语最早见载于《周礼》,因“叙”与“序”两字相通,其时“叙事”又常写作“序事”②参见傅修延《先秦叙事研究》(北京:东方出版社,1999);杨义《中国叙事学》(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0-11页。本文亦由此设定,正文论述语言中统一使用“叙事”,引文则随文而定。。如《周礼·春官》云:“冯相氏掌十有二岁,十有二月,十月二辰,十日,二十有八星之位,辨其叙事,以会天位。冬、夏致日,春、秋致月,以辨四时之叙。”[2]818显然,此用例虽叙、事构成一词,但并无“叙述故事”的含义,也与文学之表现手法、修辞、文类等无涉,且略含“叙之事”的意味③《周礼》一书的真伪存疑,其成书年代难以断定,大约为秦末汉初。这就不能以《周礼》为依据,而须扩大视野,在更大的范围内来考察“叙事”术语的生成。。推原叙事用语的形成,先是叙(序)、事二字单行,而后二者结合使用,在凝定为叙事辞式之前尚有多种构成形式。这些构成形式又能归结为一体两面的事叙(序)及叙(序)事。以下试分而述之。
事叙(序)作为名词,用以指称事之次序、秩序及条理。如《左传》昭公七年云:“事序不类。”[2]2051同书昭公十一年又载:“所以昭事序也。”[2]2060它的出现表明,事之叙(序)已成为思维的对象而被认知。事序即事之序,是对具体之事的秩序及条理的认识,在辞式上表现为“某事物之序”。《礼记·乐记》:“比终始之序。”[2]1535同篇又云:“礼者,天地之序也。”[2]1530《礼记·经解》:“仁圣礼义之序。”[2]1610《易·文言》云大人“与四时合其序”[2]143。《庄子·天道》:“春夏先,秋冬后,四时之序也。”[3]469《史记·范雎蔡泽列传》:“四时之序。”[4]2419《史记·苏秦列传》:“列其行事,次其时序。”[4]2277由于序、叙二字通用,事叙也有类似的表述。如《书·益稷》:“迪朕德,时乃功,惟叙。”[2]144又云:“皋陶方祗厥叙。”[2]144《洪范》:“彝伦攸叙。”[2]187《春官》:“辨其叙事,……以辨四时之叙。”[2]818又,“四时祭祀之序事”[2]767。又,乐师“掌其序事”[2]794,等等。
这样的用例有很多,事序分布甚广,涉及天地四时、政教伦常等诸多方面。事序的普遍性、权威性也逐渐凸显出来。相应地,序、叙独立使用,成为一个具有概括性的词语。如《逸周书·柔武解》云:“纪纲为序。”[5]130《逸周书·尝麦解》云:“顺天思序。”[5]315
事叙(序)不仅是认识的对象,也是被把握和操持的对象,因此它又和法则、典则联系起来。如《书·皋陶谟》云:“天叙有典,天秩有礼。”[2]139即含人认识、把握天之秩序,将其概括为典礼而施用之的意思。某具体人事也总结有关于叙(序)的成法,而为特定的职官所执掌。
认识到事的秩序、次序和条理,自觉地使各项人事秩序化、循典依则,这便是叙(序)事(行为叙事)。叙字出现很早,在金文中即用作动词,有“叙其威仪”的说法。在传世典籍中,多用为“叙某具体事”的辞式。如《诗·行苇》:“序宾以贤。……序宾以不侮。”[2]534-535《大雅·桑柔》:“诲尔序爵。”(郑笺:教汝以次序贤能之爵。)[2]559《书·皋陶谟》:“惇叙九族。”[2]138《禹贡》:“三苗丕叙。……西戎即叙。”[2]150《康诰》:“惟时叙。”[2]126《周礼·春官》肆师“以岁时序其祭祀”,职丧“序其事”,乐师“序哭”,大胥“序出入舞者。……序宫中之事”,大史“以序事”,小史“以书叙昭穆之俎簋”,宰夫“叙群吏之治”,遂师“比叙其事而赏罚”,野庐氏“叙而行之”。《国语·楚语下》:“重、黎氏世叙天地。”[6]512-516《周语上》:“时序其德。”[6]5《鲁语上》:“序三辰以固民。”[6]156《鲁语下》:“宣序民事。”[6]194-195《齐语》:“班序颠毛,以为民纪统。”(韦昭注:言次列顶发之白黑,使长幼有等,以为治民之经纪。)[6]6-9《礼记·中庸》:“宗庙之礼,所以序昭穆也。序爵,所以辨贵贱也。序事,所以辨贤也。”[2]1629《史记·孟子荀卿列传》:“禹之序九州。”[4]2344《封禅书》载序鬼神:“令祠官所常奉天地名山大川鬼神可得而序也。”[4]1371《公羊传》僖公四年载“序绩”:“与桓公为主,序绩也。”(何休注:序,次也;绩,功也。)[2]2249综合这些用例可见:叙事活动为政教系统之内的行为,其范围甚广,涉及政教活动的多个方面;并且每一类叙事,皆有相应的职官来掌持。在一个大系统内,事类分别,各有条理,叙事活动本身得以有序化地展开。
人们认识事序,并将其施用于人事活动,最终达致人事有序的结果。因此,序又有描述有序之状态的意思,用以指称一种正面价值。《书·舜典》:“纳于百揆,百揆时叙。”[2]126(《左传》文公十八年引作:“以揆百事,莫不时序。”[2]1862)《史记·礼书》:“天地以合,日月以明,四时以序。”[4]1170《国语·周语中》:“国有班事,县有序民。”[6]66《周语下》:“阴阳序次。”[6]111《楚语下》:“各司其序,不相乱也。”同篇又云:“上下有序,则民不慢。”[6]512-516《礼记·经解》:“万事得其序。”[2]1610反之,无序则乱。《国语·周语上》:“夫天地之气,不失其序,若过其序,民乱之也。”[6]26因此引发地震。有序则吉,无序则悖乱而凶,因而借助结果导向指示出清晰的价值标准,用意亦在于诱使人们遵从事序而叙事。
综合来看,叙事的构词,包含事叙(序)及叙(序)事两个形式,前者为知,后者为行,二者是一体的。
二、构层意蕴
叙(序)事即由事之叙(序)而叙(序)事,亦归结为事之有叙(序)。三者之中,叙(序)是关键。因此,要探寻叙事的意蕴,便当从“叙(序)”字的语义系统着力。
叙(序)之基本含义为条理与秩序,叙事之义也由此而得到规定。作为人类思维及行为的叙事发生很早,而条理与秩序义也与之共生。《易》爻辞、甲骨卜辞及与其相关的占卜活动,就是一种相对简单的行为叙事。占卜叙事将一件事确定下来,作为卜问的对象,并以人、以我为中心,从经验的角度,与事展开对话,功利性地判定利害、吉凶,也即是从过去事件的结果状况来追溯原因、求取当下行为的准则。正是这种朴素的经验总结,促使人们反思人事的因果、秩序及理则,并反过来以总结出的事序来规制人们的行为活动。
换个角度看,人类童年时期的行为及思维,与个人童年感知运动阶段的行为及思维是对应的。因此可以借鉴某些心理学成果来认识叙事思维的生成。皮亚杰认为,在感知运动阶段,儿童已开始对不同动作进行协调,能把某些活动联系起来或分解开来,对这些活动加以归类、排序,等等。这些协调活动逐渐取得了结构化、模式化的特点,并为之后思维结构的形成提供了前提。儿童行为和活动的协调结构,同时呈现格式化的特点。行为格式体现为包含关系,也体现为目标与手段之间的秩序建构。而这种实践的秩序关系,还可成为后来逻辑数理的序列结构[7]。这个研究成果就为条理与秩序思维的生成提供了心理说明。再从逻辑角度看,只要超越孤立、偶然的事象,而追究事象的因果,以及事象间的联系,就已经有意无意预设了作为前提的秩序。亦即预设了统一性秩序,以及基于此统一的事象间的区别与关联。反过来说,取消事序,绝对孤立、偶然的事是无法被认识和表述的。
实际上,在先秦前汉的语境中,时人也确实将秩序提升至与作为总根源及总根据的宇宙统一体为一的位置,然后贯通而下,将其灌注于人事领域。概括而言,其时叙事的含义涵盖宇宙秩序、行为秩序、言说秩序等三个层面。
宇宙秩序表现为天之秩序,包含作为“自然”的天之秩序及逻辑层面的天地秩序。前引《周礼·春官》冯相氏“辨其叙事,以会天位”,郑玄解云:“世登高台以视天文之次序。天文属大史,《月令》曰:‘乃命大史守典奉法,司天日月星辰之行,宿离不贷。’”贾公彦疏:“冯相氏掌天文不变,保章氏掌天文之变,变则不依次序,不变则如常有次序,故以次序言之也。”[2]818此所叙者即所谓“历数”。相似的,《国语·楚语下》载“重、黎氏世叙天地”亦即条理天地之秩序,以为人事的根据。《史记·历书》对此作了总结说明,其文云:“盖黄帝考定星历,建立五行,起消息,正闰馀,于是有天地神祇物类之官,是谓五官。各司其序,不相乱也。民是以能有信,神是以能有明德。民神异业,敬而不渎,故神降之嘉生,民以物享,灾祸不生,所求不匮。……天下有道,则不失纪序;无道,则正朔不行于诸侯。……先王之正时也,履端于始,举正于中,归邪于终。履端于始,序则不愆;举正于中,民则不惑;归邪于终,事则不悖。”[4]1256-1259这样的叙述表明:第一,天之秩序既是“自然”的,又是关乎人事的,推天道乃是为了明人事,天序与人事密切相关、相辅相成。第二,宇宙秩序是人事行为的根据,也是理解人事的依据。合乎此秩序,则人事和顺,反之则邪乱悖谬:人事因此由天地秩序而得到解释。第三,此宇宙秩序又非超越于人之上,而可以被把握,天地有序与否也视人之行事如何而变。
古人关于天地秩序的言论较诸天文秩序之叙说更具哲学意味,然大体意思仍不出上述三点之范围。如《国语·周语上》载伯阳父论地震云:“夫天地之气,不失其序,若过其序,民乱之也,阳伏而不能出,阴迫而不能烝,于是有地震,今三川实震,是阳失其所而镇阴也。”[6]26在时人的观念中,天地之气是总根源及总根据,序则是天地之气的运行“理则”,也为人行事提供可依循的准则;但人具“主观能动性”,所行亦会不合秩序,扰乱天地之气,导致灾难,遭受惩罚,此即从反面告诫人们遵循天地秩序。
将序推求至于天地宇宙的位置,用意是为人事行为提供最终的、制约性的根据。《国语·周语下》云:“唯不帅天地之度,不顺四时之序,不度民神之义,不仪生物之则,以殄灭无胤,至于今不祀。”[6]98政教礼乐之制作,其所以然亦依据于此。《史记·乐书》载:“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和,故百物皆化;序,故群物皆别。乐由天作,礼以地制。过制则乱,过作则暴。明于天地,然后能兴礼乐也。”[4]1530同时,序与天地自然相统一,也使得序并非简单指外在的人为规范,而是自然自生的条理。因此,古人常以“四时之序”“与四时合序”来形象开示,而《易·序卦》也从天地生物着眼,论及作为事物变化、生成之显象的易卦前后关联的内在规定性。
圣人、王侯受天命,观天地之法则、事物之适宜,承天之序以叙事,这便将宇宙秩序落实为人事秩序、行为秩序。萨义德用肯定的语气转述说“国家本身就是叙事”[8],正可在国家的人事秩序建构上得到解释。质诸历史,主政者也是由此来认识自身行为的。如《史记·秦始皇本纪》载秦始皇刻石自述:“皇帝奋威,德并诸侯,初一泰平。堕坏城郭,决通川防,夷去险阻。地势既定,黎庶无繇,天下咸抚。男乐其畴,女修其业,事各有序。”[4]252此即皇帝之叙事,除乱去险,使得天下事发而中节,臻于秩然和谐之境地。国家叙事在行为秩序层面的表现,还与“纲纪”“伦理”“统绪”“经纬”“轨则”诸语词相联系。国家借助职官系统渐次推行秩序,便有由具体职官执掌的事叙(序)、叙事之法。再往下推衍,个人行为也在大系统内显现秩序,即遵从“事之适宜”及“物之节文”而行事,所谓有仪有则,有伦有脊,去就有序,合时得宜。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叙事的意蕴还体现在言说秩序上。《易·艮》六五爻辞云:“艮其辅,言有序,悔亡。”这里对言说秩序的表述,后来还成为文学史上的一个重要命题。王弼注:“施止于辅,以处于中,故口无择言,能亡其悔也。”孔颖达疏:“言有伦序,能亡其悔,故曰‘艮其辅,言有序,悔亡’。”[2]63王弼以“口无择言”解“言有序”是对的,“择”通“斁”,《书·洪范》即云“不畀‘洪范’九畴,彝伦攸斁”,而“天乃锡禹‘洪范’九畴,彝伦攸叙”,即以“斁”“叙”对待成文。此外,马王堆帛书《二三子问》解释“言有序”云:
卦曰:〔「艮其辅,〕言有序。」孔子曰:□言也,吉凶之至也,必皆于言语译善□□□□择利而言害,塞人之美,阳人之恶,可谓无德,其凶亦宜矣。君子虑之內,发之□□□□□□□□不言害,塞人之恶,阳〔人之〕美,可谓「有序」矣。①参见廖名春《论帛书系辞与今本系辞的关系》和陈松长《帛书系辞初探》,载陈鼓应主编《道家文化研究:第三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第144-143、155-164页。
再结合《易·文言》所说大人“与四时合其序”,可见,“言有序”的本义,是指君子之言说法象天地秩序、合乎礼仪规范,而不败坏法度。此“序”对言说的规范是全方位的,涉及内容、修辞、语气、仪态等等层面。《仪礼》所载的言说实例,以及《左传》《国语》所记录的言之有文、彬彬有礼的外交对答,亦可为佐证。
总之,古人对事叙(序)及叙(序)事的思考是深入周圆的,其相关论说以叙(序)为中心,贯通天人,弥纶诸意识场域,具有深厚的意蕴。这意蕴也为记事述史作了文化上的铺垫。
三、表意功能
上文所论“叙事”观念,并不具有“叙事故事”“叙述事件”等含义。但这个观念却蕴含叙事概念的某些要素,并会适时地转化为“叙述事件”说的内在构成,换言之,原生的“叙事”用语具有“叙述事件”的表意功能。据《三国志·王朗传》载,王肃称述刘向、扬雄的相关言论,始精确地以“叙事”语来指称司马迁之记事,其文云:“司马迁记事,不虚美,不隐恶。刘向、扬雄服其善叙事,有良史之才,谓之实录。”[9]这里嵌套着多层信息:第一,司马迁的叙事实践;第二,刘向、扬雄对司马迁叙事的指认;第三,王肃对刘、扬的认同,可能正是他最终标举叙事一语,总之,“叙事”与“记事”已勾连一气了。也即是说,至此“叙事”用语的表述“叙述事件”的功能已然实现。在此,前后二者是如何关联起来的呢?笔者认为,二者是经由两个关节而系联为一的。
关节一,叙事之叙(序)与言文深度沟通,进而转化为言说叙述。这个转化的深层根据是,叙、序与言文在次序、秩序及条理的基本含义上是同构的。如《史记·乐书》载:“礼者,天地之序也。”[4]1530《左传》则云:“礼,上下之纪,天地之经纬也。”[2]2170孔颖达疏:“言礼之于天地,犹织之有经纬,得经纬相错始成文,如天地得礼始成就。”[2]2170这是说,天地因礼而显现,礼的规定犹如经纬之文,亦即条理与秩序,文与序是类同的。又如扬雄《法言·问神》载:
或问“文”,曰:“训。”问“武”,曰:“克。”未达。曰:“事得其序之谓训,胜己之私之谓克。”[10]
这便是说文即训,亦即事得其序义,文即有序之状态。帛书《易之义》亦提出文、武的概念,其中解“文”则云:“文人缘序”,即文的规定源于序。言文又是一体的,所谓“言,身之文也”[4]1662。综合可知,序(叙)与言文是同构的,因此序、叙转化为言文之叙述是自然而然的。
《史记》载孔子“追迹三代之礼,序书传,上纪唐虞之际,下至秦缪,编次其事。”[4]1935-1936此“序”,又与“纪”“编次”等词相对成文。同书又载孔子:“序列古之仁圣贤人,如吴太伯、伯夷之伦详矣。”[4]2121此“序列”亦有以文辞记事的意思。至汉代,叙施用为叙述、叙说的现象就更为普遍。经由叙(序)向言说层面的渗透,叙事也逐渐进入言说领域,并体现在事象联缀的修辞之中。《春秋》诸传关于“陨石于宋五”“六鹢退飞”的争鸣便显示了这一点。明白了序与文的同构,便明白我国叙事还体现在言文修饰的事象联缀之上,如唐代刘知几的《史通·叙事》、杜正伦的《文笔要诀》便在这个层面论述叙事。
关节二:史家自觉地因事求义,探寻“事义”“事理”,促使事序向事义、事理转化,善叙事就被表述为“善序事理”。故班固《汉书·司马迁传·赞》载:“刘向、扬雄博极群书,皆称迁有良史之材,服其善序事理,辨而不华,质而不俚,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故谓之实录。”[11]这里使用的就是“善序事理”一语。此事理又非外在于事实,亦非以前在的主观理念去歪曲、剪裁史实,而是“修学好古,实事求是”,所求之是,根于实事,因此仍属“实录”②仔细体会可知,此时的“实录”概念不仅指史述与史实的一致,而发生新变,指称事理与事实、实与是的一致。这是因为时人已认识到事实的书写以及表达出来的事实是需要主体的能动活动的。。在这个事实、义理统一的意义上,序事理就是序事(叙事),因此王肃就直接说刘向、扬雄服其善叙事,有良史之才,谓之实录。
在“叙述事件”的意义上使用“叙事”概念。此后,以叙(序)事指称叙述故事、叙述事件便很常见了。
关于这后一转关,还有一些内中的曲折有待讲明。
在孔子之前周代政教礼乐尚未崩坏时期,叙事是依托礼制的行为活动,也为政教系统内的职官所执掌,因此叙事代表着“权力”。后来礼崩乐坏,制度散亡,知识群体(士)隆起,以明道求义为务,但无位无势,所掌握者事义而已。故《孟子·离娄下》载孟子语云:“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晋之《乘》,楚之《梼杌》,鲁之《春秋》,一也。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孔子曰:‘其义则丘窃取之矣。’”[2]2727由此便发生了事义与权力的对待。这对待在新的统治秩序建立起来时仍存在并凸显出来。
《太史公自序》所载司马迁与壶遂的对话正体现了二者的角力。壶遂的意见代表统治秩序的一方,故云:“孔子之时,上无明君,下不得任用,故作春秋,垂空文以断礼义,当一王之法。今夫子上遇明天子,下得守职,万事既具,咸各序其宜,夫子所论,欲以何明?”[4]3299当时司马迁并未针锋相对,而是曲为解说,云“余所谓述故事,整齐其世传,非所谓作也,而君比之于春秋,谬矣”[4]3299-3300。实际上司马迁是师法孔子,以《春秋》为仪型的。
而在《六艺》系统内,《春秋》是有义理在其中的,单纯的记录往事者是《书》。如孔子云:“《书》以道事,《春秋》以道义。”[4]3197《庄子·天下》云:“《书》以道事,《春秋》以道名分。”[3]288《太史公自序》亦云:“《书》以道事,《春秋》以道义。”[4]3297可见,此时关于《春秋》的认识,已从“属辞比事而不乱”亦即事得其序,进入到明辨事义、事理的层面。所以《太史公自序》又说:“夫春秋,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纪,别嫌疑,明是非,定犹豫,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存亡国,继绝世,补敝起废,王道之大者也。”[4]3297并认定“春秋者,礼义之大宗也”[4]3299。司马迁著《太史公书》的目标,既要“罔罗天下放失旧闻,王迹所兴”,也要“原始察终,见盛观衰”,“综其终始,稽其成败兴坏之纪”,即叙述事件的“始终之序”以求事变之义,从而落实“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理想[12]。在司马迁那里,事件的“始终之序”融入事义之内,事实与事义的结合已成为显题。而无“事义”(又称事宜、事序)的凸显,就只能停留在“记事”的观念上,“叙事”观念就无从发生。
实际上,前人也是在实、义一体这个层面来认识司马迁的。如葛洪《抱朴子·明本篇》评价云:“夫迁之洽闻,旁综幽隐,沙汰事物之臧否,核实古人之邪正。其评论也,实原本于自然;其褒贬也,皆准的乎至理。不虚美,不隐恶,不雷同偶俗。”[13]又如顾炎武所评的“寓论断于序事”[14]。此皆认为司马迁之叙事乃因事求理,即理叙事,“既原本于自然,又准的乎至理”,做到了事实与义理的统一。这也形成我国叙事传统注重事理融合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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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邱忠善]
Utterance Analysis of the Formation of Chinese“Narration”
ZHONGZhi-xiang
(School of Chinese Literature and Journalism,Shangrao Normal University,Shangrao Jiangxi 334001,China)
Before the Eastern Han Dynasty,narration appeared as thinking or behavior in most cases.Narration concept,in terms of word-formation,included the fact narration and narrating,two aspects of one subject,the connotation of which includes such three levels as universe order,behavior order and expression order.The word of“narration”previously didn’t have the meaning of“fact narrating”,but through the following transformations from“narration”to‘telling”,from“fact order”to“fact relation”and through the integration with fact as a whole,during the period of Sima Qian and YANG Xiong,people began to use narration expression on the basis of“fact narrating”,which caused the formation of the narration term.The formation of this term included the struggles between fact and relation,between fact and reason,in which relation and reason would be tested by fact and in consistent with fact.And according to Sima Qian,the fact order was integrated with the relation,and the integration of fact and relation was clear.Without the standing out of“fact relation”,there would only be the concept of fact recording instead of the narration concept.All the factors in the period of formation did endow the Chinese narrating traditions with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integration of fact and reason.
behavioral narration;narration;fact narration;fact recording
I206
A
1004-2237(2016)02-0057-05
10.3969/j.issn.1004-2237.2016.02.009
2015-11-03
钟志翔(1985-),男,江西崇义人,讲师,博士,主要从事中国古代文论研究。E-mail:zhongzhixiang201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