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社会教育资源,创新法制教育方式
2016-04-12博罗县罗阳第一中学巫伟忠
文/博罗县罗阳第一中学 巫伟忠
吸收社会教育资源,创新法制教育方式
文/博罗县罗阳第一中学巫伟忠
法制教育实施进程中,学校教育资源,家庭教育资源和社会教育资源均发挥着各自的效能,但是一直以来社会教育资源成为比较容易忽视的方面,由此难以保证法制教育的质量和效率。
一、社会教育资源运用到法制教育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
1.社会教育资源运用意识淡薄
在对成长中的学生开展法制教育的时候,很多情况都是将学校教育资源和家庭教育资源考虑在先,并没有在意到社会教育资源能够在法制教育过程中发挥效能。简单来讲,当前法制教育工作忽视了社会教育资源的效能。具体来讲,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社会教育资源的运用,需要消耗相应的人力物力财力去实现联系,存在一定的难度,不利于集中开发和管理;其二,社会教育资源与学校教育资源之间存在很多的区别,学校缺乏这种教育资源配置的能力和素质,难以切实的将其效能发挥出来。
2.社会教育资源运用素质不高
社会教育资源在法制教育方式创新方面的效能是不一样的,资源更加多样,行为主体更加广泛,牵涉面更加多,要保证社会教育资源与其他教育资源之间的融合,还需要专业化的教育资源管理人员。而当前社会教育资源运用经验不足,法制教育方式创新还存在很多限制,仅仅依靠学校的组织和规划,在缺乏社会教育资源配合的背景下,也难以保证社会教育资源能够切实的发挥其效能。在社会教育资源融入法制教育方式创新的过程中,由于沟通的不畅,造成实际的教育效果不佳,也是常常会出现的事情。
3.缺乏社会教育资源的运用氛围
之所以说在法制教育方式创新的过程中,社会教育资源运用氛围比较缺乏,是因为:其一,社会教育资源难于找到有效的途径实现与学校资源,家庭资源之间的沟通,难以达到相互协作的局面,也就难以保证社会教育资源能够发挥其效能;其二,社会教育资源缺乏积极性去参与到法制教育创新实践中去,往往也难以保证其教育资源最大效能的实现;其三,社会教育资源在法制教育中的运用经验缺乏,在开展的过程中没有对应的参照,由此很容易出现混乱的局面。
二、社会教育资源运用到法制教育中的实现途径
吸收社会教育资源,创新法制教育方式,需要尊重社会教育资源的特点,总结和归纳当前法制教育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在此基础上探析社会教育资源运用到法制教育中的实现途径,是当前需要积极面对的问题。
1.注重挖掘法制部门中的教育资源
我国法制部门众多,担负着法制教育的责任和义务,是我国法制教育中社会教育资源的主力军。为此我们应该高度重视法制部门教育资源的挖掘,积极做好与相关法制部门之间的沟通,以发挥其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专业效能。具体来讲,我们可以尝试着从以下几个角度入手:邀请辖区内派出所所长担任学校的法制校长,并且对于法制校长的权利和义务进行明确,形成学校与法制单位之间对口,定期或者不定期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活动;学校应该积极与法制宣传部门实现信息交流,一旦法制宣传部门开展社会法制宣传活动,应该及时告知学校,鼓励学校的学生参与到实际的宣传活动中去,以实现学生法制观念的提升。如在市区组织的法制宣传月活动中,鼓励学生参与进去。
2.开展多样化的法制社会实践活动
社会教育资源的生活性特点,注定了法制教育方式应该朝着多样化的方向发展和进步。为此我们应该尝试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其一,以 《未成年人保护法》和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依据,积极开展多样化的宣传活动,鼓励学生参与进去,使得自身的维权意识得以不断提升;其二,积极利用少年维权岗,红领巾监督岗的契机,对于校园附近的小商小贩进行清理和规范,以保证有着良好的法制教育环境;其三,以消防法律法规为依据,积极开展全校的消防预警演习工作,以使得学生的消防意识得以提升;其四,开展法庭进校园活动,将当地审判机关的一些简单的审判活动迁移到学校进行,让学生亲身感受法制的权威。
3.积极利用互联网资源去进行夯实
当代社会资源中,互联网资源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因此,在法制教育实践中,为提升实效,我们应考虑对互联网资源的利用。具体来讲,应该积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充分重视网络的作用。尤其在当前网络是当前社会迅速便捷的媒体,利用网络资源开展法制教育,不仅仅可以保证法律教育的自由心,还可以保证课堂法制教育效率和质量的提高;建设法制教育网络精品课程,以视频图片文字的方式展现实际的法律案件,由此使得学生能够更加清晰的了解到法律的内容;建设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体系,实现不同地区,不同学校,不同层次的法制教育课程共享,以便学生可以更加自由的选择,更加深入的学习和探讨;充分运用既有新闻和影视教育资源,尤其是国内外法制宣传教育,英模先进事迹,法律纷争解决办法等新闻报道,电影电视资料,由此形成资料集合,在公众场合或者网络上实现播放,使得法制教育效果能够得到最佳体现。
4.融合社会教育资源与学校教育资源
上述内容提及到社会教育资源与学校教育资源在融合的过程中存在很多不足的地方。为此,我们应该积极采取对应的措施进行改善:针对不同性质教育资源主体积极性不足的问题,应该积极开展教育培训活动,使得各项教育主体参与其中,使得其高度重视法制教育方式创新的必要性;结合社会教育资源和学校教育资源的特点,找到两者之间的切合点,由此建立长期有效的教育资源合作体制;总结和归纳社会教育资源和学校教育资源融合过程中的缺陷和不足,查缺补漏,为下一次实现教育资源优化配置打下夯实的基础。
责任编辑邱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