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产品物流发展现状研究
2016-04-12王宇平
王宇平
(信阳农林学院 财经学院,河南 信阳 464000)
河南省农产品物流发展现状研究
王宇平
(信阳农林学院 财经学院,河南 信阳 464000)
河南省农产品物流存在物流环节多、第三方物流发展滞后、冷链物流发展缓慢、信息不对称、农产品物流信息化应用薄弱、安全监测机制不健全等问题,需改进。
农产品物流;物联网;河南;现状
就农产品企业而言,要做到产品品质有保障、综合成本降低和服务质量提升,关键要有高效的物流配送。但重生产、轻流通的思想长久地制约着我国农产品物流的发展,致使我国农产品物流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虽然近些年物流行业的发展带动了河南省农产品物流业的快速发展,但河南省农产品物流还存在诸多问题。
1 农产品物流环节多、效率低、损耗大
在我国,农产品大宗物流会经历从生产者—产地市场—运销批发商—销地市场—零售商—消费者等多个环节,这个从田间地头到消费者的流通渠道长、中间商多、层级复杂,使得农产品物流的工作环境较为复杂[1]。落后的管理理念与物流信息技术使得企业制定配送方案、选择配送路径、部署配送站点时更多依赖经验,科学性和合理性难以得到保证,企业无法及时了解路况信息、车辆信息和配送货运信息,物流环节衔接不畅、效率不高,没有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
河南的农产品大多是未经加工的鲜活产品,农产品的包装技术、保鲜技术和再次加工技术都比较落后,经历环节颇多的物流链条,农产品无论是在时间效率上还是品质保障上都损耗巨大。农产品具有较强的季节性,旺季集中上市或产销脱节时,加工能力不足、物流环节多、运输不畅成为许多农产品在“最后一公里”不断被加价的导火索。随着消费者对农产品新鲜化、无害化要求的提高,农产品物流环节多、损耗大的问题表现的愈发突出。
2 第三方物流发展滞后
经过多年的发展,河南省农产品物流的经营主体实现了多元化,参与主体既有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也有农村生产经营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从业主体数量大,但是规模普遍较小、组织化程度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发展农产品物流中具有重要作用,但河南省很多较为完备的农产品物流体系都隶属于特定的大型农业企业,主要为其企业提供服务。目前河南省从事农产品第三方物流服务的企业多数是从以前的运输、仓储及批发贸易企业转型而来。企业规模小、运作成本高,且装备落后,甚至依托于大型供应商或客户的自有运输工具。在具体业务中,企业一味被动听从客户的指令组织运输,服务内容单一,难以为客户提供物流信息服务、物流成本控制、物流方案设计以及供应链的全过程管理[2]。同时,由于我国农产品物流的规范化和标准化程度不高,导致第三方物流企业实力参差不齐,行业缺乏龙头企业。
3 冷链物流发展缓慢
河南省农产品特别是鲜活农产品的产量一直在全国占有较大比重。农产品与其他产品相比有一些天然的弱势,农产品从生产到消费的过程不似其他产品有较多的缓冲时间,因易于腐败变质、保质期较短,需要特殊的运输和储存条件。冷链物流技术是稳定农产品品质、保障农产品安全的重要手段。发达国家凭借完善的冷链物流,将鲜活农产品一直保存在生理需要的低温状态,使农产品在物流环节的损耗比例控制在5%以下[3]。纵观河南农产品物流,只有少量专业化的农产品运输车辆,敞篷卡车和普通密封厢式汽车占了大半,落后的设备、低水平的技术难以实时监控和智能调整温度、湿度等储存环境,导致农产品腐损比居高不下,资源浪费。
4 信息不对称导致农产品市场秩序混乱
信息不对称体现在农产品物流体系中是指农产品交易的各方在关于农产品的品质、供需、价格等方面所拥有的信息存在差异,其中信息匮乏的主体在交易活动中往往处于劣势地位,而拥有完备信息的主体常常处于有利地位,可以利用信息优势将风险转移给劣势方[4]。农产品物流中信息不对称主要体现在生产者与销售者、销售者与消费者、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第一,农产品生产者对于其供应给市场的农产品质量信息了如指掌,可能存在隐瞒农产品真实质量信息的动机,通过以次充好来获取超额利润。例如以普通农产品甚至农药超标农产品冒充有机农产品,或者利用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农药、肥料或者手段,人为制造新鲜、质优的假象欺骗流通销售者和消费者。同时,农产品生产者对市场需求信息、气象信息、其他供应方生产投入信息的缺失经常导致农产品需求量的放大和市场供应过剩,既造成农业生产力的浪费和农业资源的低效率配置,又造成了“菜贱伤农”、“丰果贱收”的现象,极大地挫伤了农户的生产积极性。第二,农产品的流通销售方经验丰富、敏感度高,总是第一个获悉农产品价格走向、供需情况等信息,无论是在采购过程还是在销售过程中都拥有明显的定价优势。农产品的流通销售方作为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中间环节,由于配送信息的更新不及时、不透明和协调机制运作不完善,常导致农产品短缺或积压,进而导致市场的供求不均衡,甚至有部分流通销售者利用供需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和资金杠杆,一方面对生产者刻意压低收购价,另一方面对消费者哄抬销售价,从中赚取丰厚的利润,造成农产品市场秩序混乱,严重损害了生产者和销售者的利益,导致“糖高宗”、“蒜你狠”、“姜你军”等事件时有发生。而在此过程中,消费者常常处于信息劣势,既无法知晓农产品的实际品质,也无法自主给农产品合理定价。需要注意的是,农产品与其他商品相比有一些特殊性,例如很多农产品仅从外观上看无法判断其质量,甚至在消费之后也难以清晰地判断其品质,这种特征加剧了农产品流通中的信息不对称。
5 农产品物流信息化应用薄弱
农产品物流的流量、流向以及相关的商流信息关系到农产品物流的效率。农产品物流的起点是农村。伴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普及,很多农民对网络已经不再陌生,但是在我国能够应用网络获取技术信息、市场信息,购买农资、出售农产品的农户只是一小部分,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农民居住分散、计算机网络设施不健全,信息化水平更低。农产品物流信息化建设不健全导致农业物流信息对农民服务的缺位。我国农民普遍文化水平不高、科技素养不强,他们还未充分感知到信息的重要性,对信息的理解能力较差,缺乏对信息化技术和知识的学习能力,大多数农民依旧一味跟着行政部门的指挥棒走,被动地接受信息化知识和技术,造成了农业生产和农产品流通的盲目性。目前,纸面和传统数据传输仍是河南省农产品物流信息的主要传输方式,现代物流信息技术仅局限于条码技术、EDI技术、RFID技术等。河南各地农产品批发市场设施简陋、交易手段相对落后、缺乏信息服务的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河南省还未能实现整个物流环节的信息化。
6 安全监测机制不健全,农产品质量缺乏保障
我国已颁布《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但现阶段河南省农产品流通过程监测尚未实现完全覆盖,农产品从农场到餐桌的过程中还存在不少安全隐患。在农产品物流的源头,落后的检测手段和不健全的追溯查询体系使得农产品生产者在利益的驱使下,为了降低成本投入或者提升农产品“卖相”和“口感”进而提高销售价格,在生产过程中和收获后施用有毒有害农药、化肥等。在我国农产品以分散销售为主的大背景下,农产品产地追溯的不健全助长了物流源头的违法违规行为,埋下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隐患。进入物流环节后,农产品的质量监测系统缺乏动态的检测,特别是在某个流通环节出现滞留时,更容易出现监测的盲区。由于运输时间长、冷链运输未完全覆盖各环节,加之鲜活农产品极易腐烂变质,所以就出现了部分流通商大量使用防腐剂等化学药品来拓展保鲜期的情况。农产品进入批发市场后,农产品质量监测系统更是处于半瘫痪状态,进一步增加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隐患。
[1] 郭 娟.我国农产品物流的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J].农业经济,2013(6):19-120.
[2] 李玉清.我国农产品物流发展现状与对策研究[J].农业网络信息,2014(1):103-105.
[3] 向 军,邹桂兰,肖 宇.物联网在农产品物流配送中的应用[J].湖南交通科技,2013(2):225-228.
[4] 陈瑞瑞.物联网条件下的河南省鲜活农产品物流渠道研究[D].长沙: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14.
(编辑:唐 芳)
Research on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Agricultural Product Logistics in Henan on the Basis of IOT
WANG Yu - ping
(College of Finance,Xinyang Agriculture and Forestry University,Xinyang 464000 ,China)
This paper elaborates the problems of agricultural product logistics ,such as overmuch links, laggard development of third-party logistics and cold-chain logistics, asymmetric information, the weakness of application of informatization of agricultural product logistics and unsound safety monitoring mechanism.
agricultural product logistics; IOT; current situation
2016-06-02
河南省社科联、经团联课题 (SKL-2016-3661);信阳市社科联课题(2016JJ019).
王宇平(1988-),女,河南信阳人,助教,研究方向:农业经济管理.
F252.8
A
2095-8978(2016)04-002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