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猗县:抓早抓小 防微杜渐
2016-04-12张筱蓥
■ 张筱蓥
临猗县:抓早抓小 防微杜渐
■ 张筱蓥
“以前,我们总是以查办大案要案论工作政绩,轻视小案子。现在,我才深刻体会到,谈话函询这个小拍子,也能拍出大威力。”从事案件查办工作近二十年的“老纪检”董青华对谈话函询工作如此说。
王岐山书记提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后,临猗县纪委及时转变工作理念和工作方式,从“查违法犯罪”转向“盯违纪违规”,从管极少数转向管大多数,注重抓早抓小。今年一季度,共处置函询案件22起,其中涉及乡科级单位18个,涉及党员14人。
以前,对于所反映的性质不严重、情节轻微的一般性问题,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笼统、不具体的问题,会认为是小题大做,不违纪不足以立案。但是现在,对这些问题,临猗县纪委都要安排相关科室采取谈话和发函的形式,要求被举报人说明情况。比如,对群众反映的某医院原院长王某退居二线后吃空饷问题,经纪委核实,王某能够按照医院的岗位安排,对承担的党办日常工作及时完成,对于工作期间因事请假的情况,医院按照考核制度,扣发了其相应的绩效工资。虽然王某的问题未构成违纪,纪委还是对王某下发了《函询通知书》,要求其对群众反映的兼职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引以为戒。一案教育一片,临猗县纪委对存在这类问题倾向的党员干部及时咬耳扯袖,让他们红脸出汗,收紧思想防线,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再如,对群众反映某局领导诽谤、侮辱他人的问题,经查,该问题涉及个人家庭私事争执,争吵中无意出言不逊,并不构成违纪事实。尽管如此,临猗纪委还是对该领导干部进行了谈话函询、批评教育,告诫他牢记党员身份,严守生活纪律。并以此案为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注重日常,小错即纠,防微杜渐。
通过谈话函询盯紧“小问题”、管住“大多数”,及时予以诫勉,增强党员干部的“免疫力”,这已经逐渐成为临猗县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的常态。
(责编:许树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