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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范电视民生新闻中的假新闻

2016-04-11郑桂珍

视听 2016年7期
关键词:真实性民生

□ 郑桂珍

如何防范电视民生新闻中的假新闻

□ 郑桂珍

借壳民生新闻“上市”的虚假新闻层出不穷,要防范民生新闻中出现虚假新闻,坚守新闻的真实性,需要从道德、制度以及技术三个层面入手,建立起攻不破的网络。

民生新闻;虚假新闻;道德;制度;技术

近年来,依凭电视民生新闻巨大的影响力和传播力,在电视民生新闻中“借壳上市”的虚假新闻可谓屡见不鲜。对于电视民生新闻来说,防范虚假新闻,坚守新闻的真实性,也是很大的难题。第一,从事电视民生新闻的年轻记者多。年轻记者缺乏判断事实和论证事实的能力,缺少鉴别虚假新闻的办法;另外,一些年轻记者心态浮躁,急功近利,有意无意制造出一些虚假新闻。第二,观众报料的新闻多。一些电视民生新闻栏目,观众报料新闻达90%,一些问题澄清的难度大,而大容量的电视民生新闻节目又因播出时间紧迫,容易造成虚假新闻。第三,通讯员队伍大。为走“群众办电视”的路线,电视民生新闻栏目一般都有一支庞大的通讯员队伍,这支队伍来自普通观众,难免鱼龙混杂。

虚假新闻总是随着媒介环境的变化而变异。在信息高度冗余的时代,完全遏止它是不可能的,重要的是防范。

一、从道德层面入手,规范和约束采编人员的职业操守,严把“第一关”

媒体在评点近年的虚假新闻时,曾经谈及虚假新闻的制造者大多是职业记者。因此,在新闻采编人员中树立起防范虚假新闻的第一道屏障,是坚守民生新闻真实性最为重要的一环。

中央外宣办副主任钱小芊指出,“虚假新闻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不可忽视的是,一些新闻从业人员缺乏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教育、训练,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制道德淡漠,应有的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缺失。”①因此,防范虚假新闻,坚守新闻的真实性,必须加强新闻从业人员职业道德上的自律,让全体人员自觉维护新闻伦理,维护传统的道德准则,提高采编人员的职业操守。

首先,制定可行的规范,规范和约束新闻从业人员的道德感和责任心,给采编人员设置道德的底线,营造良好的自觉自律氛围。1954年,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起草的《国际新闻道德规约》第一条规定,报业及所有其他新闻媒介的工作人员,应尽一切努力,确保公众所接受的消息绝对正确。国外的主流媒体一般都有自己的道德规范,比如,美国《职业新闻记者协会道德规范》、英国《新闻记者行为准则》、德国《新闻业准则》等,在我们国内,不少电视民生新闻栏目也制定了约束采编人员的自律守则,如《南京零距离》的《“八个提醒”确保新闻节目品位》、南宁《坚决抵制虚假新闻自律公约》、湛江《第一视线》的《关于<第一视线>的十点建议》等。

其次,建立民间监督制度。社会力量对媒体的观察与监督需要一个平台来运作,网络平台是成本最低的平台。在这方面,不少电视民生新闻栏目或者通过自己官方网站的论坛来进行监督,或者授权其他门户网站的论坛来进行监督。这些做法,正逐步引导民众从被动的媒体消费者、观看者和倾听者转变为主动的媒体监督者。

二、从制度层面入手,健全采编工作制度,从根本上防范虚假新闻

2003年,中央领导同志首次提出有偿新闻、虚假报道、低俗之风、不良广告等新闻界的四大公害。2005年,由中宣部牵头,全国新闻界开展治理虚假新闻专项行动。2007年,开展维护新闻真实性专项行动。2010年11月23日,中宣部、中央外宣办、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中国记协联合部署开展为期半年的“杜绝虚假报道,增强社会责任,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专项教育活动。2013年以来,国家对谣言的治理显现出纠治快速、处罚严厉的特点。9月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布了《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可构成诽谤罪”。

分析电视民生新闻中虚假新闻存在的原因和产生的社会土壤,我们都知道,除了要强调道德自律外,还必须通过建章立制、强化制度执行,堵塞造成虚假失实报道的各种漏洞。

第一,完善采编流程管理制度,形成严密的防范体系。对于电视民生新闻来说,要完善采编流程必须把好“五关”:一是选题审查关;二是记者、编辑自查关;三是制片人审查关;四是值班主任审查关;五是台领导审查关。重大新闻必须坚持台领导审查,以确保万无一失。

电视民生新闻节目的选题大多来自观众报料新闻,应该完善新闻选题申报、领导审核、采访登记等制度,在采编、摄录、制播等环节规范和完善。特别是自媒体时代,人人都可以通过微信、微博、公众号发布信息,一些网友在没弄清真相的情况下,断章取义发布,容易造成虚假新闻的出现。比如2014年的“东莞警方将拘留非法同居者”“孩子失踪24小时才立案”,2015年的“农村嫁女收彩礼超过八万算买卖人口”“少林寺僧人劝捐100元”等,这种情况下,如果媒体的管理流程把关不严,就会在不知不觉中充当了假新闻的炮制者或帮手。

第二,制定采编行为准则,完善从业人员管理制度。由于记者作风不实、采访不深入、坐等新闻热线、从网上扒新闻等,客观上造成虚假报道的现象还是比较多的。因此,电视民生新闻要杜绝虚假新闻必须制定采编行为准则。四川电视台新闻资讯频道总监何健指出,制定记者行为准则必须包括几个方面:“不能进行夸大其辞的失实报道,背离事实,搞主题先行,对新闻事实进行‘深加工’;不能进行违反常识的误导性报道,报道中望文生义,报道出来的内容与事实不符,违反常识;不能虚构事实,编造事实,记者变‘作家’;不能进行文题不符的标题造假,一味追求标题抓人,追求视觉冲击力。”②

湛江台的民生新闻栏目《第一视线》在坚守新闻的真实性方面,在制度上特别强调记者的稿件必须认真核实:一篇报道或事件应被多个信息来源证实,尤其涉及争议、敏感的问题时;一些报道,记者已经核实过了,由于播出时间变化的原因,需要重新核实。

三、从技术层面入手,掌握防范虚假新闻的方法,确保新闻的绝对真实

2002年,《南京零距离》横空出世,电视民生新闻粉墨登场。电视民生新闻很年轻,而它的从业者更年轻,大多从业经历才三五年,缺乏甄别虚假新闻的能力,要让他们把好“第一关”,必须提升其政治意识、责任意识以及大局意识,培养他们的职业品德以及职业精神,让他们掌握更多的杜绝虚假新闻的方法。湛江台的民生新闻栏目《第一视线》在这方面着重教育记者掌握六个字:到现场,问各方。

(一)到现场,对新闻事实的绝对尊重

对记者来说,到现场才能掌握第一手素材,最大限度地接近和还原事实真相。到现场,要求记者认真观察、了解情况,冷静分析、识别信息真假,防止一面之辞和错下结论。这其中,有两个问题必须注意。第一,一些政府部门的专家发布的信息,必须核实这究竟是个人观点还是部门的意见。这个问题必须在现场弄清楚,否则很容易造成虚假新闻。第二,在现场要有自己独到的发现,并为这个发现负责。

(二)问各方,确保新闻事实的绝对真实

新闻报道所倡导的“七分采,三分写”,就是要求记者在素材收集和呈现的过程中,对相关事实多源证实。马克思当年主编《莱茵报》时也曾经指出,媒体应当“根据事实来描写事实”,而不应当“根据希望来描写事实”。对于电视民生新闻来说,记者在做报料新闻时更应该注意平衡各方消息来源,不但要采访主要方面,还要了解其他方面的意见,通过不同渠道进行相互印证和补充。《南京零距离》的管理规定《“八个提醒”确保新闻节目品位》的第一条就指出:“记者不能根据非权威部门或个人提供的片面信息(包括热线电话投诉)草率进行报道,必须按照‘兼听则明’的原则,对第二方(如投诉对象)、第三方(如政府部门、专家学者、目击者)进行采访,确保事实成立。”

四、结语

电视民生新闻最重要的意义在于它体现了新闻媒体职业理念的转变。当观众对电视民生新闻的真实性提出诸多质疑的时候,这种“为民生计”的理念就会渐行渐远,所谓的电视民生新闻也只会是新闻媒体昙花一现的“招牌”。因此,电视民生新闻要防范虚假新闻,坚守新闻的真实性,任重而道远。

注释:

①钱小芊.积极营造“真实可信”的网上健康舆论环境[J].三项学习教育通讯,2011(1).

②中国记协网.四川省新闻战线召开专项教育活动动员大会[EB/OL].http://news.xinhuanet.com/zgjx/2010-12/ 06/c_13637016_11.htm,2010-12-06.

(作者单位:湛江市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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