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店合伙人”成就永辉超市
2016-04-11孙玉敏
“门店合伙人”成就永辉超市
永辉超市堪称零售行业合伙人制度的先锋。
起始
永辉超市董事长张轩松在一次进店调研中发现,当一名一线员工每个月只有2000多元的收入时,他们可能刚刚温饱,根本就没有什么干劲,每天上班事实上就是“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而已。所以必须调动员工积极性,将企业业绩跟个人建立起一种“直接关系”。
实际上,不光是永辉,这几乎是整个超市业的难题:一线员工干着最脏、最累的活,却拿着最低微的薪水。员工的流动性也非常高。而这些一线员工们,实际上对绝大多数客户多买一点或者少买一点起着决定性作用。
显而易见,对超市而言,想办法调动一线员工的积极性是重中之重。
直接提升一线员工的收入是不现实的:永辉当时在全国有6万多名员工,假如每人每月增加100元的收入,永辉一年就要多付出7200多万元的薪水,这相当于永辉超市当时净利润的10%。重要的是,100元对于员工的激励极小,效果更是短暂。
如何既调动一线员工积极性,又减少损耗(节约成本),还能吸引更多消费者购买(提升营运收入)?
永辉人想到了合伙人制度。
在永辉人看来,推行合伙人制度既是管理经营探索,也是商业环境使然,同时也为了帮企业找回创业状态。
具体而言,永辉合伙人制度是指总部与合伙人代表,根据历史数据和销售预测制定一个业绩标准,一旦实际经营业绩超过了设立标准,增量部分的利润按比例在总部和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
永辉称之为“门店合伙人”模式。
因为,在永辉,合伙人代表是门店,门店作为员工代表去参与合伙人计划。在完成销售达成率和利润达成率等指标前提下,合伙人根据增量部分的利润,与总部按照三七、四六、二八等比例分红。
2013年,永辉发起该“门店合伙人制度”,2014年试点推行,2015年又进行了持续优化。据悉,方案刚出来最多的有七八个版本,现在根据每个区域的不同,也还会有细化出来两三个方案。
一线员工利益分享
“门店合伙人制度”下,员工自己的收入与品类或部门、科目、柜台等的收入成功挂钩。员工只有提供更出色的服务,才能得到更多的回报。
以生鲜部分为例。在超市,生鲜部分的主要作用是吸引客流,利润极低,但损耗严重。合伙人制度下,员工会注意尽量避免不必要的成本浪费。比如在果蔬码放时轻拿轻放,并注意保鲜程序。据悉,实行了合伙人制以后,在国内整个果蔬部分超过30%的损耗率的情况下,永辉只有4%至5%损耗率。
在永辉看来,在一线员工中推行合伙人制度目的至少有5个:1.对于员工:提升员工积极性,养成“人人都是经营者”的意识。2.对于管理者:管理机制创新,持续提高人效。3.对于股东:减少刚性成本上升压力,长期价值最大化。4.对于消费者:彰显企业融合共享文化。5.对于竞争对手:打造永辉独特竞争力。
目前,其合伙人计划以门店为单元,基本覆盖全员(店长、店助、四大营运部门人员、后勤人员、固定小时工),不覆盖临时人员、实习生、培训生、小时工(小于192小时/月),新员工当月不参与,走离职流程的人员不参与,请假的扣减工作时数,新门店前六个月执行“项目合伙人”方案。
专业买手股权激励
在一线员工中,永辉还有一些具有专才的重要一线员工,也就是和生鲜相关的专才买手。于是在合伙制之上,永辉又对这些专才买手们进行了更大的利益分享——股权激励。
对超市企业而言,生鲜是差异化的根本,富有经验的专才买手的作用尤其重要。他们对于生鲜采购非常熟悉,直接影响果蔬类产品的质量和成本,且很容易被其他企业觊觎、以更高的薪水挖走。永辉面临的最重要的问题就是保证买手团队的稳定性。
在这部分人身上,永辉又迈了一个新台阶,通过合伙人制,向买手们发放股权激励。
除了和这些企业的内部员工建立中、高层级的合伙制外,永辉超市还和当地的农户建立了一种类似“合伙人制度”的合作。永辉人说,“和农户签署合作协议是法律基础,但是法律永远都是底线。经过十几年的探索和沉淀,我们发现和农户间最重要的是‘信任’二字”。在多年的合作后,永辉得到了一批忠实的合作伙伴,这也就成为了永辉超市在果蔬方面的核心竞争力,这些也就是永辉和农户间类似于“合伙人制”所带来的优势。
创新型合伙人制度
“门店合伙人制度”显著提升了永辉的经营业绩。
在2014中国版财富500强榜单中,零售企业共有31家,其中福州永辉超市以营收305.43亿元领衔超市业态。数据显示,近年来,永辉超市在这一榜单中的排名一直在大踏步前进,2012年第224名,2013年第197名,2014年第176名,2015年已经是第150名。其营收增长率超过20%,利润率也从2013年的2%提升到2014年的2.3%,而整个超市行业净利润率不足1%。
具体而言,实行“门店合伙人制度”以来,永辉年度人均工资增幅14%(上涨到2623元),日均人效产出提升19%(上涨到1918元),员工年度离职率下降2.46%(下降到4.37%)。
与其他公司“合伙人”制度不同,“永辉合伙人”并不享有公司股权、股票,而只有分红权,相当于总部与小团队的利益再分配。
在激励机制方面,“永辉合伙人”有别于常规的绩效考核制度,借助阿米巴经营思维“人人都是经营者”,重在激励,相当于总部与小团队的业绩对赌。
合伙人制度通常是咨询业、金融投资业等高端行业的主要运营模式,但只限于高级员工。但永辉超市却把激励对象扩大到了一线员工。
组织转型与人力资本业务专家表示,永辉“门店合伙人”相当于创新型合伙人制度。“传统的合伙人是有资源的高层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永辉的合伙人是一线员工;传统合伙人制度主要运用股权激励方式,永辉则注重一线员工利益分享,一线专才执行股权激励。”
该专家强调,“面对瞬息万变的市场环境及日趋激烈的行业竞争,创新‘合伙人制度’,最大程度挖掘‘人’的价值,不但有助于增强企业的灵活性和快速反应能力,也有助于持续提升企业的生存能力。”
(本刊记者孙玉敏根据相关资料改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