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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农民启蒙的主体
——冯契哲学的启发*

2016-04-11李卫朝

思想与文化 2016年2期
关键词:理性现实主体

●李卫朝

关于启蒙的主体的概念,无论在西方还是在中国的启蒙话语中,向来都是比较模糊不清的。但是,这个问题又是厘清启蒙的关键问题,如若不能够从理论和实践层面对其进行界定,对于目前中国的反思启蒙、重启启蒙(尤其是农民启蒙)将是一个巨大的缺憾,乃至于无法梳理中国近代以来的启蒙运动。管见所窥,当前学界更多的探讨集中在启蒙主体性这一问题,还鲜有“启蒙的主体”这一提法,仅见的几篇文章也是“各行其道”,未有统一的界定。因此,提出这个问题并进行探讨无疑冒着很大的风险。为了能够将启蒙的主体这一概念更清晰地呈现,而不是从一个迷雾走向另一个迷雾,无果而终,我们围绕农民启蒙从实践操作层面来探讨启蒙的主体,以求摆脱各种对于启蒙的主体的似是而非的模糊结论的困扰,为当前重启中国农民启蒙寻求明确的力量。

一、“启蒙的主体”的争论及相关思考

韩水法教授《启蒙的主体》一文其实是对启蒙的主体异化的批判。“韩文”根据康德的“理性就是人,人就是理性”的论断,认为每一个具有理性的人作为“驱动和荷负启蒙”的自为者都是启蒙的主体。因为人人都具有理性包含着启蒙成为独立的理性的一种自主活动的可能性,那么,启蒙在实践中就从“人运用理性的活动在逻辑上颠倒为人被理性所运用的活动”①韩水法:《启蒙的主体》,《开放时代》,2008年第6期。。这样,在现实中就必然会产生理性的代理人,行使理性的权力。启蒙因而演化为一些人对另一些人的教化,演变为一种对人的精神、观念和行动操纵的新形式,从而走向了启蒙的反面。因此,“韩文”最后提出,人们要大胆地运用各自原本不同的理性自主的行动,这样“每一个人,作为启蒙的主体,都有可能打开一扇通向不定的未来的可能性之门”②韩水法:《启蒙的主体》,《开放时代》,2008年第6期。。

对于“韩文”的论证,尚新建教授发文《自主与理性——与韩水法教授商榷》对其进行了批评。“尚文”认为,“韩文”的关注点在于防止启蒙进一步“蜕化成一些人对另一些人的教化”,这种担忧是具有其深刻的实践和历史依据的,尤其对于后发现代化的中国而言。但是,不能为了避免理性的普遍性压抑理性的特殊性而将“理性”从“启蒙的主体”处剥离出来,仅剩下一个恣意妄为的“欲望主体”。这个以张扬个性、表现自我为主旨的自主主体,不是“负荷启蒙”的自为主体,已然不再承载启蒙了。①尚新建:《自主与理性——与韩水法教授商榷》,《哲学研究》,2009年第2期。并且,“尚文”认为,启蒙并不要求理性对世界的全面支配与控制,但同时又需要一定程度的普遍性,因为启蒙不单纯是主体个人的事情,也是政治社会的事情,要求公共领域创建自由表达言论和思想的条件。据此,“尚文”得出结论,主体的自主与理性的运用密不可分,只有当个人积极参与到持续的、公共的、批判性的讨论中,在与他者的理性交往中,才能挣脱偏见与习惯的束缚,激活和发展个人的理性能力,才能表现主体的自主性。

从上述可以看出,韩、尚两文都看到了在启蒙运动历史上由于普遍理性被当作一种话语霸权,抹杀了个体、群体、民族、国家等的特殊理性,从而使启蒙走向了反启蒙。“韩文”从启蒙的现实出发提出问题,但却从启蒙的理论尤其是理性的理论层面进行破解,主张个体大胆运用自身的理性进行批判,从而开启出人类无限的可能性。这确实从理论上解决了启蒙运动中普遍理性压抑特殊理性的问题,因为它彻底取消了普遍理性。正因“韩文”对特殊理性的过度重视,才被尚文批评只强调特殊性的主体是“欲望的主体”、“摈弃理性的主体”,是不能荷负启蒙的主体。“尚文”认为,从理论上讲,每一个人都具有自然之光——理性,因而都有能力识别光明与黑暗,无一例外都是启蒙的承担者,都具有启蒙的资格,启蒙是每一个人、每一个群体自身的事情。但是,从实践操作的层面,启蒙又不单纯是主体个人的事情,也是政治社会的事情。理性的实际运行、理性的功能得以发挥,则取决于主体公开使用自己理性的政治自由。

于此可见,韩、尚两文都认为每个理性的个体都是启蒙的主体,但“韩文”只承认特殊理性而压抑普遍理性,因为普遍理性抑制了特殊理性的发挥;“尚文”承认普遍理性的存在与必要,因为只强调特殊理性其实是对理性的摈弃,有可能将启蒙引向反启蒙。然而“尚文”所谓普遍理性实际上并非真正的普遍理性,而毋宁说是将某种特殊理性上升成为普遍理性。因此,“尚文”对“韩文”的批评,并未解决启蒙过程中普遍理性和特殊理性的关系问题,也未曾明确普遍理性和特殊理性的内涵和外延。我们认为,普遍理性是理性的共性层面,表现为特定时期的主流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属于社会意识范畴,而特殊理性是理性的个性层面,表现为个体的主体性精神,属于自我意识范畴;普遍理性是从特殊理性中抽象出来并经过加工、整合、提炼的具有时代特色的相对独立的社会意识,而植根于形成过程的个体的主体性精神一方面构成普遍理性的自然基础、基本素材和问题观照,另一方面又受既已成型的普遍理性的制约和范导;特殊理性的现实载体即每一个现实个人的存在过程,同时又构成检验普遍理性的最后的标准,即普遍理性从特殊理性中来到特殊理性中去(以得之所与还治所与),双方对立统一,经否定之否定完成在时间秩序上社会历史的进步。人类文明正是在这种普遍理性与特殊理性的张力中不断地走向胜利。普遍理性与特殊理性是辩证统一的,两者相反相成,既对立又统一,表现出动态的平衡关系。

具体而言,当普遍理性和特殊理性呈相对平衡的态势,社会历史便表现出进步的趋势。而当社会处于事变或者世变的转折点时,现实个人的存在状态发生变化,特殊理性便首当其冲的受到冲击,认知判断的困惑、价值选择的失据等问题会不期而至,这就促使普遍理性应时代的变迁做出回应。而新型的普遍理性的建立,则要求对特殊理性面对的现实问题进行抽象、整合,并形成普遍的理论形态,以期一方面解释现实,另一方面对特殊理性形成新的规约和范导。这就是普遍理性得之于特殊理性,而又还治特殊理性。而将得之于特殊理性的普遍理性还治特殊理性,便是所谓启蒙。

进而言之,普遍理性在系统结构上表现出层次性,涉及共时层面上即表现为基于地域差异基础上特色各异的民族精神或者民族文化,历时性层面上不同发展群体的群体理性,即不同性格的群体理性。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群体理性具有双重性格,即相对于普遍理性表现出特殊性,相对于个体的主体性精神,又表现为普遍性。在这个意义上,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的关系其实在某种意义上是群体理性与群体理性的关系,均作为普遍理性的特色不同的次级系统存在,不可以其一取代其余,而必须经过整合方体现出普遍理性的意义。

因此,当前“反启蒙”、“超越启蒙心态”、“启蒙死了”等等论断,其实质直指将西方的现代性上升为普遍理性的启蒙话语霸权。在这种话语霸权下,过分地凸显工具理性而忽视了价值理性,造成了诸多社会危机。我们今天反思启蒙,其实是对将西方的现代性奉为“圭臬”的反思,是对将西方现代性上升为“普遍理性”成为一元独霸的突破,是要将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等群体理性整合成为普遍理性,并有效的还治特殊理性。

二、农民启蒙的主体

厘清了普遍理性与特殊理性的关系,就方便我们对启蒙的主体问题的探讨。由于人类拥有理性,人类能够自己启蒙自己,这一点是不证自明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尚新建教授指出,“一旦深入背后的哲学思考,启蒙主体的‘资格’问题便消解了。”或谓之:“启蒙主体的‘资格’问题似乎就是一个假问题。”①尚新建:《自主与理性——与韩水法教授商榷》,《哲学研究》,2009年第2期。但是,从哲学思考的层面无论是消解了启蒙的主体的问题,还是证明了启蒙的主体本身的伪问题,都只是论证了拥有理性是人(人类和个体)成为启蒙的主体的资格,或者说具有了实现自我启蒙的可能,而具有理性的人尤其是个体在拥有了资格后如何进行自我启蒙则是需要继续探讨的,因为个体的自我启蒙在实践操作层面将面临极大的困难。所以康德指出:“公众要启蒙自己,却是很可能的。”②康德:《对这个问题的一个回答——什么是启蒙?》,施密特编:《启蒙运动与现代性》,徐向东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62页。这句话暗含了这样两层意思:第一,公众乃至构成公众的每个人都是启蒙的主体(启蒙自己);第二,每个个体作为启蒙的主体(启蒙自己)是“很可能的”,是理论意义上论证的“可能”,而不是现实中的“肯定”。启蒙理论上的澄清并不能消解实践中的复杂和困难,启蒙的实践将因个体所遭遇的各种困境而只是流于“可能”。

正如王阳明的“致良知”所讲到的,“良知在人心,不但圣贤,虽常人亦无不如此,随你如何不能泯灭”,但是,为什么都具备“良知良能”却有愚圣之别?“但惟圣人能致其良知,而愚夫愚妇不能致,此圣愚之所由分也。”③王阳明:《传习录》,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179页。也就是说,每个人都具有良知,但是本体上的良知并不能保证良知发用的展开,要想成为圣人,还必须将良知拓展、深化、扩充,即“致良知”。良知是本体论意义上的,而致良知是发用意义上的。与我们的论题相对照,从本体而言,每个个体都具有理性,但这并不能保证每个个体都能够运用自己的理性,对于普通大众(所谓的“愚夫愚妇”)而言,理性的发用还需要别人的引导。

因此,从启蒙的实践层面而言,虽然人人都具有理性,都包含运用自身理性对现实进行批判实现启蒙的可能,但是往往只有少数的个体才能首先对某个时期钳制人们发展的普遍理性进行批判,这就是启蒙先觉与后觉的区别。正如康德所言,对于普通大众来说,由于懒惰和怯懦,他们甚至于已经爱好那副“脚梏”,所能做的无非是“在极狭窄的沟渠上做了一次不可靠的跳跃而己”;只有极少数的人才能通过自己的奋斗而摆脱已然习惯的“脚梏”,然后将这种“合理地估计自己的价值以及每个人的本分就在于思想自由”的思想、精神传播给其他人。①康德:《对这个问题的一个回答——什么是启蒙?》,施密特编:《启蒙运动与现代性》,第61页。康德的论断包含这样几层意思:第一,每个个体要实现自我启蒙是很艰难的,因为其已经习惯于或者乐于“享受”这种不成熟状态,根本没意识到这种终古长存的不成熟状态对自己是一副“脚梏”,也根本无意识去突破这副“脚梏”。就好像电影《康定情歌》里的那个名叫达娃的农奴,她已经习惯于戴着脚镣听命于农奴主的生活,并且认定这就是她的生活——祖祖辈辈传下来的生活,对于砸碎脚镣后的自由生活是陌生的甚而恐惧的,因为她“并不习惯于这类自由的运动”,“如果一个人决定要抛弃枷锁,那么他首先必须感觉到这个枷锁已经不可忍受”。②赖因霍尔德:《对启蒙的思考》,施密特编:《启蒙运动与现代性》,第76页。第二,即使他(她)想要突破这副“脚梏”,可是他(她)周围的“人们”也不允许这样做,监护者(农奴主)视其为反抗会对其进行镇压,周围的人们(农奴们)视其为异端会对其进行排斥。第三,基于以上两种原因,只有少数的人,少数敢于运用自己的理性并且具有坚强意志的人,才能通过自己的不懈奋斗去突破这副“脚梏”,从而走出不成熟状态,走出黑暗,走向光明。由此,我们可以得出,每个个体因为具有理性都拥有了自我启蒙的资格,都使自我启蒙成为可能,但是在现实中绝大多数人要将这种可能变为现实,还需要别人帮其将那副自己已习以为常的“脚镣”砸碎,就像李苏杰砸碎禁锢达娃的锁链那样。因此,个体在现实中实现自我启蒙是很困难的,要想从桎梏自己启蒙的“脚梏”中摆脱出来,是要依赖于别人引导的!

就此而言,我们将在启蒙实践中首先运用理性摆脱“脚梏”走出不成熟状态,然后再将这种自由的思想、精神传播给其他人的所谓启蒙先觉者称之为启蒙的主体。而在农民启蒙中,这些启蒙先觉者就显得更为重要。十八世纪的西方启蒙运动中,一大批启蒙思想家集中探讨了大众启蒙即农民启蒙,“在一个以农业为主的社会中,它基本上指的是农民。在这个意义上,大众启蒙就意味着对农民的启蒙。”①乔纳森·B·克努森:《论大众启蒙》,施密特编:《启蒙运动与现代性》,第279页。据克努森考证,他们认为存在着“高级”启蒙和“大众”启蒙之间的文化交流,探讨了谁要对谁进行启蒙?启蒙的极限何在?多大程度的启蒙是适合的?等问题。换言之,农民群体也有自己的理性,但相对于整个时代的主流的社会意识而言就是特殊理性,相对于个体农民的主体性精神而言就是普遍理性,因此,农民群体的理性同时表现为需要变革的普遍理性和不真实的特殊理性的双重身份。由于农民群体的理性作为社会意识具有相对独立性,往往滞后于普遍理性,所以农民启蒙尤其需要他人的引导。十八世纪的启蒙思想家因此将引导农民启蒙的人称为启蒙者,或改革者,或大众启蒙的作者等等。②十八世纪西方启蒙思想家关于大众启蒙的研究成果是丰富而卓有成效的,对于当前中国农民启蒙具有很好的借鉴价值,值得深入探讨,本文不再赘述,另文再作专门研究。就中国的农民启蒙而言,直至20世纪前半叶乃至于改革开放前,中国农民几千年来生活在以农业为主的社会中,长期封闭的地理文化环境造成了农民习以为常的终古长存状态,塑造了农民的惰性和对突破这种状态的怯懦,因此更需要启蒙先觉者进行引导,帮助他们鼓起勇气运用理性挣脱黑暗的牢笼,走向新的生活。

这样的理解也符合中国近现代农民启蒙历史上的话语逻辑。中国近现代历史上的启蒙运动,从戊戌维新变法、辛亥革命,到五四新文化运动、新民主主义革命,直至新中国的成立、社会主义建设、改革开放等等,一批批的政治精英、智者学人等作为农民启蒙的主体都在努力为处在不成熟状态的农民营造宽松的政治氛围和政治环境,争取政治自由,引导其走出黑暗,走向启蒙。但是康德又说,启蒙者不应该过度企图启蒙别人,否则就成了“引导别人运用自己的理智者”,以致使得那些人更加缺乏决心和勇气去运用自己的理性。他反对使用植入成见或革命强迫的方式进行启蒙,因为前者必然带来副作用,而后者并不等同思想方式的真正变革,他主张采取渐进的方式让公众获得启蒙。既然启蒙需要自由和时间,任何过度扮演监护者角色的不但不能成事反而坏事。中国近现代的农民启蒙常常遭人诟病,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这些以启蒙者自居的启蒙主体认为通过教育就能够对农民进行强势(强迫)启蒙,而忘记了“教育者本人一定是受教育的”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55页。,忽略了自身也是需要接受批判、检验的,导致启蒙往往流于无果而终。

这就又引出一个问题,作为启蒙先觉者如何能够防止“过度企图”启蒙别人从而走向反启蒙?冯契先生的“以得自现实之道还治现实”的理论能够给予我们启示。

三、以得自“农民”之道还之“农民”

“以得自现实之道还治现实”是冯契先生在金岳霖提出的“以经验之所得还治经验”基础上,沿着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逻辑路径,进一步对认识过程的动态考察引申而得的。在实践基础上对人的认识过程作动态的考察,认识运动就表现为“认识世界和认识自我的相互促进的过程,也就是现实之道与心性交互作用的过程”②冯契:《认识世界和认识自己》,《冯契文集》第1卷,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36—37页。。冯契先生认为,这一过程就是“以得自现实之道还治现实”,或者说是人认识世界和认识自己必须遵守的接受总则。“‘道’即事实之间的秩序,事实界的自然、所以然、必然和当然的秩序,也就是科学的规律性。”③冯契:《认识世界和认识自己》,第207页。人在认识客观世界的过程中,逐步把握现实之“道”,同时也在此过程中认识自己,也就是以得自所与者还治所与,用判断将事实与思想结合起来。随着认识的发展,自我的提高,“以得自现实之道还治现实”就转化为科学方法:“化理论为方法”,即以客观现实和认识过程的辩证法还治客观现实和认识过程之身。人认识世界的最终目的是要改造世界,培养以真善美为理想和信念的自由人格,从而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这样,“以得自现实之道还治现实”就进一步转化为:化理论为德性,在实践和认识的反复过程中,从现实生活中吸取理想,又促使理想化为现实,成就自由德性的人格,“理想化为信念、成为德性,就是精神成了具有自由的人格”④冯契:《认识世界和认识自己》,第38页。。冯契先生提出的“以得自现实之道还治现实”尽管是从认识论的角度而提出的,但在农民启蒙过程中,对于防止启蒙先觉者(即我们所谓的启蒙的主体)“过度企图”启蒙农民从而走向反启蒙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由此我们就提出在农民启蒙过程中应该坚持的基本原则“以得自农民之道还之农民”。

在具体的启蒙实践中,农民启蒙常常展现为普遍理性经群体理性和特殊理性的两次承接性的对接:第一次是农民群体的群体理性与整个社会的普遍理性的对接,第二次是农民群体的群体理性与具体现实的个体农民的特殊理性的对接。前者涉及认识论意义上农民启蒙的价值旨归和价值期待,后者则在实践过程中表达为路径的选择和现实的意义所在。在这两次对接过程中,作为农民启蒙的主体的启蒙者都必需坚持“以得自农民之道还之农民”,才能防止“过度企图”启蒙农民的结果。

在两次对接过程中,农民启蒙的主体必须认识到,尽管自身的理性代表着普遍理性的要求,需要通过启蒙将普遍理性的要求和精神传递给农民,但是,这些对于被启蒙者——农民而言仍然是外在的、异己的力量,因此,不能将此作为农民启蒙的根本目的,这仅仅只是农民启蒙过程中的基础。农民启蒙的实质或者说最终指向是让农民成长为自启蒙者,即大胆地运用他们自己的理性。在这个意义上而言,农民启蒙是一个凭借外在的理性启发农民内在的理性的过程,即启发、扩展农民自身的理性端倪,从而提升农民勇于运用自身理性的能力。这就是以得自农民之道(自身的理性端倪)还治农民(自身的理性能力),在这种自反馈的循环中,农民的理性能力不断得到提升。如此持论,亦有王夫之的“蒙以养正”理论作为根据。蒙,即童蒙。在王夫之人禽之辩的视域之下,“童蒙”的蒙昧无识恰恰标识了发展自我的良好根基。“蒙以养正,圣功也。”(《蒙·彖》)养正之功,以圣为鹄的。以圣为鹄的,养蒙之正术在于使人“自得”之,努力促成童蒙成就自性的觉醒。因此,为童蒙的操持“不是要从他人那里揽过‘操心’来,倒恰要把‘操心’真正作为操心给回他。这种操持本质上涉及本真的操心,也就是说,涉及他人的生存,而不是涉及他人所操劳的‘什么’。这种操持有助于他人在他的操心中把自身看透并使他自己为操心而自由。”①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修订译本),陈嘉映、王庆节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第142页。由此而言,在今天启蒙理性之危机在城市肆虐之时,农民启蒙恰恰具有了发展自我的良好根基,当启蒙的主体对于启蒙理性有了正确认识之后,采取养蒙之正术——以得自农民之道还之农民,从而使农民启蒙能够正确面向“圣”之鹄的——提升农民勇于运用自身理性的能力。这样,农民启蒙的主体的作用只是触发农民理性能力的自学习、自反馈、自然生长的过程,启蒙的主体只是“缘”(次要原因),而不是“因”(根本原因),“因”在于农民自身具有的理性潜能。

同时,农民启蒙的主体在两次对接过程中,坚持“以得自农民之道还之农民”的原则,还需要有两重意义上的谦卑意识:其一,作为农民启蒙的“缘”,启蒙的主体一开始就需要有随时退出的姿态,否则,启蒙的主体的理性反而会变成农民理性能力自然生发的阻碍力量。喻而言之,启蒙的主体的作用仅在于砸碎农民的“脚梏”,但并不代替农民行走。在砸碎农民的“脚梏”之后,要随时作出让其学会独立行走的撒手准备。中国近代以来的农民启蒙过程中,以农民的启蒙主体自居的政治精英、智者学人等正是因为缺少了这种随时退出的谦卑意识,结果反而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了农民启蒙的阻碍。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农民启蒙就是农民自身主体性的培养与提高,农民未来的理想生活是要靠自身勇敢追求的,而不是靠别人来设置的,这应该是农民启蒙的本义!

其二,启蒙的主体在农民启蒙的过程中决不能把自身“神圣化”、居高临下地自居于农民之上,要消除那种理性代言人的心态,要有一种清醒的自我批判意识,要有一种向农民学习的谦卑姿态,要能够认识到自己也可以从农民身上学到很多东西。这就是晏阳初先生提出的“要化农民必先农民化”。也如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所指出的那样,“一切革命的文学家艺术家只有联系群众,表现群众,把自己当作群众的忠实的代言人,他们的工作才有意义。只有代表群众才能教育群众,只有做群众的学生才能做群众的先生。如果把自己看作群众的主人,看作高踞于‘下等人’头上的贵族,那末,不管他们有多大的才能,也是群众所不需要的,他们的工作是没有前途的。”①《毛泽东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864页。这就要求,农民启蒙的主体要深入农民和农村的生产、生活实际,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理性掌握农民所习惯而不知的终古长存状态的历史形成、未来出路等。在这个过程中,反复运用启蒙的概念对农民的现实进行摹写与规范,用判断把农民实际与启蒙思想结合起来,不断调整自己对农民启蒙的认识,从而在启蒙农民中启蒙自己。“理性以得自自然过程之道还治自然过程,好比大禹行水,‘行其所无事’而并不强加干预。”①冯契:《论“以得自现实之道还治现实”》,《学术月刊》,1986年第3期。在认识农民中以自然过程之“理”还之自然过程之身,其所形成的思想理论便顺理成章地成了农民启蒙的工具或方法,正好实现农民启蒙的目的。

四、当前农民启蒙的主体的几种类型

百余年来的中国革命和建设进程中,一批又一批的有识之士致力于“农民”问题的解决,推动着农民启蒙的发展。当前,推进城乡统筹联动,让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已经上升到国家意识形态的层面。这一方面为推进农民启蒙提供了宽松的政治环境,另一方面农民启蒙也对完成这一历史任务起着不可低估的重要作用。当前在农民启蒙中,应当重视发挥知识分子、大学生村官、返乡农民工等农民启蒙的主体的作用,稳步推进农民启蒙。

知识分子——农民启蒙的主导力量。21世纪以来,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中,一大批知识分子已经主动承担起农民启蒙的主体的责任,从经济、制度、权利、文化等多维视角,对“三农”问题进行了更加开放、现代而宏大的理论探究和实践追求,立体地研究现代化进程中的“三农”问题。但是,我们认为知识分子作为农民启蒙的主体,主要应该完成的是遵循“以得自农民之道还之农民”的准则,将农民的群体理性与整个社会的普遍理性的对接,即实现农民的思想观念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对接。一方面结合中国当前在现代化进程中所面临的各种问题,在一种开放的、多元的、宽松的氛围中对启蒙理论进行更为深入的探讨,研究中国式的启蒙理论;另一方面深入研究中国传统尤其中国传统乡土文化,并深入农民生产、生活实际切实掌握农民当前的实际情况,只有将这两方面结合起来,将启蒙理论与农民实际结合起来,才能真正明确中国农民启蒙的价值旨归和价值期待,才能为切实推动中国农民启蒙奠定前提条件。

大学生村官——农民启蒙的新生力量。当前,随着农村文化精英的严重流失,农村失去了文化的主心骨,物质生活的富裕与精神文化生活的空虚导致的必然结果是农村独有的乡村文化的愈发贫瘠!时代呼唤文化精英能够回流到乡村,振兴农村文化!而肇始于20世纪90年代、兴盛于近几年来的大学生村官,从某种程度上说接续了中国古代官员告老还乡所起的“文化回流”作用。大学生村官回到乡村,自然就承担起农民启蒙的主体的角色!他们作为农民启蒙的主体,主要承担的是实现农民的群体理性与具体现实的个体农民的特殊理性的对接,即“还之农民”,要选择合适的途径与方法“攻击和清除那些最有害的成见和错误,培养和传播那些最必须得到普遍认识的真理”①约翰·卡尔·默森:《我们应该对公民的启蒙做点什么?》,施密特编:《启蒙运动与现代性》,第52页。,要将现代化的意识、思想、观念、精神等传递给农民,并在启蒙实践中对农民启蒙的思想进行检验与完善。同时,大学生村官作为城市文明和乡村文明融合的载体,可以在传承传统乡土文化的同时,将城市文明融入农村文明建设中,在尊重差异中扩大社会认同,在包容多样中形成思想共识,解决乡村文化“内生”与“外引”的冲突,解决农民主体性与依附性的冲突,带领农民逐渐树立自由意识、民主意识、法制(法治)意识、权利意识、生态意识等等,对农民进行全方位的启蒙。

返乡农民工——农民启蒙的新契机。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3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2013年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6 894万人,比上年增加633万人,增长2.4%。②薛志伟:《新生代农民工渐成市场主力》,《经济日报》,2014年5月13日。庞大的农民工群体涌入“城市”之后,现代化的城市生活形塑着他们的人格与行为,使他们慢慢脱离乡土习惯,形成一套新的行为方式、心理态度和价值观念。现代化的城市生活给予了他们现代性的启蒙。随着他们在城乡之间的流动,给古老的乡村注入新的活力,他们结合自己切身体会运用乡音活灵活现地将现代的生产、生活方式,全新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思想意识等传递给在乡的农民,在农民中产生了一种“‘移情’、‘思变’的内生力量。这种力量促使几千年的中国农民从思想价值观念到行为举止都发生了一定的转变”③廖菲:《当代中国农民问题与农民现代化探究》,《教学与研究》,2000年第12期。,潜移默化地推动着农民启蒙,成为农民启蒙的又一主体。他们作为农民启蒙的主体也承担着与大学生村官同样的使命,但是,由于农民工处在乡村与城市的夹缝中的尴尬处境,他们对于现代化生活的理解在某些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或者说他们所接受的现代性启蒙在某些方面还存在缺陷,他们在传播现代性启蒙的过程中往往还会把大量负面的观念、态度传递给在乡农民,这是发挥农民工启蒙的主体作用应该重视的问题。

除了上述三类主要的启蒙的主体,就当前重启农民启蒙而言,还存着其他的启蒙的主体,比如从农村走出的大学生以及政府部门组织的“三下乡”等,都能够在农民启蒙中发挥积极的作用,如果这些所谓的农民启蒙的主体对于农民启蒙能够有一个正确的认识,能够遵循“以得自农民之道还之农民”的准则,就会形成重启农民启蒙的合力,切实推动中国农民启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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