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是国民道德素质下滑的根本原因
2016-04-11宋海山四川警察学院四川泸州646000
宋海山(四川警察学院四川泸州646000)
腐败是国民道德素质下滑的根本原因
宋海山
(四川警察学院四川泸州646000)
内容摘要:腐败的本质是立法者和执法者为了谋求私利带头违规、违反法律的行为。它不仅是一种严重的诱发其它各种犯罪发生的根源性犯罪,而且动摇了整个社会诚信和道德的基础,为公民不遵守法律和道德规范起到了极大的示范作用,是导致道德犬儒主义盛行和社会溃败的罪魁祸首。严惩腐败是重塑公民道德的根本出路。
关键词:腐败;带头违规;道德
如果要说我国目前的国民道德素质严重下降,恐怕没有几个人会反对。据中新社2011年4月17日报道,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温家宝在同国务院参事和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座谈时就曾说,近年来相继发生“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彩色馒头”等事件,这些恶性的食品安全事件足以表明,诚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已经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2011年10月13日下午,在广东佛山,两岁的小女孩悦悦相继遭两车碾轧。7分钟内,18名路人从其身边路过但都视而不见,漠然离去,直到一名拾荒阿姨陈贤妹看到并救起悦悦。小悦悦事件为温总理的话提供了一个残酷的注脚,并激起全国民众对于公民道德素质滑坡的大讨论。
对于国民道德的滑坡,人们提出的原因大多是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私欲膨胀,拜金主义盛行,唯利是图云云。这些观点当然有道理,但不是根本原因。国民道德滑坡的最根本原因是官员腐败。
要理解腐败如何导致公民道德素质的滑坡,需要先明白法律和道德之间的关系。事实上,道德的本意就是规则;道德与法律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二者的区别之一在于:道德具有更高的要求,它不仅要求人们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不去损害别人的利益,还要有帮助别人的善行;而法律则对不严重的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和人们是否行善不予干涉。法律和道德从混沌一体到截然分离为人们留下了更多的自由选择生活方式的空间,这是人类发展进步的结果,是法律从个人私德领域的主动退却;那种试图通过道德法制化提高公民道德水平的观点是历史的倒退,而且毫无作用。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分离并没有割裂二者之间的密切联系:一方面,道德的内涵包括对法律的遵守,道德的最低要求是按照规则获取自己应得的利益。另一方面,公民的道德水平也影响着一个社会法律遵守和执行的状况。当前面对各种环境污染、食品安全问题,人们不断呼吁加大查处力度,但在公民道德素质滑坡严重,人们在内心不愿意遵守法律的情况下,其效果实在令人生疑。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但在二者的矛盾运动中,法律无疑处于主导地位,它引领着公民的道德价值取向和道德水平的提升。遵守法律是最基本、最重要的道德;不遵守法律又何谈遵守公德?而善行本质上是对自己利益的让渡,如果为了获取私利连基本的法律都不遵守,又怎么奢望人们的善行?
法律规则一旦制定,就必须严格、公平、公正地予以执行。很多情况下,即便在人们看来不合理的法律,只要真正贯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人们也会从内心信仰和遵守法律。然而,“腐败的本质就是立法者和执法者为了谋求私利带头违规、违反法律的行为。”[1]所谓买官卖官、权钱交易、以权谋私等等行为和现象不过是其外在表现。腐败不仅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而且是一种根源性犯罪:很多犯罪都与官员的腐败有关;腐败为很多犯罪提供了机会和保护伞。更为重要的是,腐败动摇了整个社会诚信和道德的基础,为很多犯罪和违反道德的行为提供了借口和心理支撑。因此,腐败也许不是主观恶性最大的犯罪,却是所有犯罪中社会危害性最大的犯罪,也是最严重的道德堕落。
腐败对于社会道德体系的危害是全方位的、系统性的。本文尝试从三个方面予以分析。
一、腐败导致全社会道德体系崩溃
官员是国家和社会的管理者和引导者。他们代表国家和民众的利益进行立法和执法,理应成为遵守法律和道德的榜样,但那些腐败官员为了谋取个人私利,连自己制定的法律都不遵守。官员的“带头违规”具有强烈的示范效应,这种示范作用直接影响着人们对成功和人生价值的评判标准:个人只要能够成功,就可以不择手段,漠视道德;遵守规则者不过是无能和愚蠢者的无奈之举。做官的目的就是为了谋取私利,什么政治理想、公平正义、道德操守等等都是扯淡。既然权力可以通过改变或变通规则获取利益,人生的首要目标就是跻身官员阶层,或想法设法攀附权贵,向权力靠近。在这种价值观支配下,人们的道德荣誉感荡然无存,只剩下权力的傲慢和财富的狂妄。道德荣誉感不是心灵在封闭状态下的自我修炼,而是在广大民众的认同与赞赏中自然形成的。如果一个人遵守规则不被认为是一种美德,反而被认为是一种愚蠢,人们凭什么要遵守道德呢?明朝的刘基所著《卖柑者言》一文典型地反映了民众这种效仿官员、道德堕落的心态。文中谈到,当买柑者质疑卖柑者的柑橘“金玉其外,败絮其中”时,那位卖柑者为自己辩解说,那些官吏“民困而不知救,吏奸而不知禁,法斁而不知理,坐糜廪粟而不知耻。……又何往而不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也哉?”
公开的规则形同虚设,那就自有潜规则存在。吴思先生率先提出的“潜规则”概念很快得到了大家的广泛认同。自古以来,中国官场的潜规则花样繁多,为官员谋取私利提供各种方便。官员寻求利益,富人提供利益,二者结成权贵阶层,行贿受贿、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等也就顺理成章了。如今,这些潜规则早就成了公开无视法律的“明规则”,变得更加赤裸裸。受到官场潜规则的启发,各种各样的“行业潜规则”也象瘟疫一样蔓延开来。为了获得高额利润,某些人抛弃职业操守,屡屡干出让民众瞠目结舌的勾当:用皮鞋下脚料制作药用胶囊,在白酒中掺入塑化剂,在牛奶中加入三聚氰胺……。医生是一个崇高的职业,这个职业理应获得病人的信任和尊重,但我们屡屡看到医生被打、甚至被杀的事件。在谴责那些凶手的同时,我们是否想过,是什么原因让患者如此痛恨救死扶伤的医生?在某些医生收受红包、无效检测、过度医疗却又态度冷漠的背后,存在着什么样的职业潜规则?
官员和有钱人通过潜规则获得利益,普遍民众就用犯罪和卑鄙的无赖手段予以响应:抢夺盗窃、制假贩假、敲诈勒索……不一而足,甚至不失时机地向帮助自己的人下手。扶起摔倒的老人是再简单不过的善行,然而,当前几乎全国民众都陷入“扶与不扶”的纠结之中:广东汕头高中生扶起骑车摔倒的老人,反而面对诬陷讹诈,报警后才获清白;四川达州三童扶起跌跤老太,反被诬陷索赔,更是引发社会舆论哗然;广东河源的中年男人因主动上前搀扶并送去医院被诬陷,竟然选择了自杀来自证清白……。这种事频繁发生,导致一些老人摔倒后大喊是自己摔倒的,也无人理睬;执意要行善者则不得不在搀扶摔倒者之前先进行拍照取证。也许有人辩解说,这些老人被摔糊涂了,但即使真的认为自己是被别人撞倒,在被扶起之后,也应该有一份宽容吧?
二、腐败导致道德犬儒主义盛行
腐败盛行、民众效仿。这让包括腐败官员在内的所有人都看到了社会诚信根基崩塌的风险。一个社会腐败盛行,肯定是法律规则出了问题;重塑公民道德,就必须对官员的权力进行限制和监督。但法律规则的修改和完善就要触动权贵们的利益。两难之下,反腐不是依靠法律的进一步完善与严格执行,而是采用机会主义路线。国家级贫困县甘肃省宕昌县委原书记王先民的话典型地反应了这种机会主义:“反腐败是隔墙扔砖头,砸住谁,谁倒霉。”不仅反腐如此,其它法律的执行也是如此:热衷“严打”和“暗访”,迷信“杀一儆百”,试图用间歇性的恐吓手段挽救法律废弛、道德沦丧的窘境。
反腐与执法的机会主义导致道德犬儒主义:人们对显明规则的虚假性心知肚明,都在藐视道德和法律规则,玩世不恭、嘲弄社会。对腐败官员来说,虚假的规则下面掩藏着巨大的利益,维护这种规则的虚假性是非常必要的。于是,我们看到,很多腐败官员都假装遵守规则,扮演道德自律的模范。无权无势的普通民众则只能是在一边痛骂腐败、谴责各种道德堕落现象、感叹世风日下的同时,千方百计寻求通过潜规则获得利益的机会。正如旅美学者徐贲所言:“现代犬儒主义是一种‘以不相信来获得合理性’的社会文化形态……它把对现有秩序的不满转化为一种不拒绝的理解,一种不反抗的清醒和一种不认同的接受。”[2]一些腐败官员被查处后,人们常常想起他们的反腐名言。比如,三任前仆后继“落马”的河南省交通厅长均有各自的“反腐名言”,且朗朗上口、涵义隽永。张昆桐:“让廉政在全省高速公路上延伸”;石发亮:“一个‘廉’字值千金”;董永安:“常修从政之德,常思富民之策,常怀律己之心”。面对反面教材,人们想的不是深刻反省,引以为戒,而是愈加小心,想法设法让自己不被抓住或曝光。对于被曝光的道德败坏的官员,必须予以清除,以维护某种虚假的道德“纯洁性”。现在盛行“二奶反腐”或“小三反腐”。很多腐败官员都在包二奶,但只要不被抓到,就是正人君子。一旦某个官员没有很好的搞定二奶,红颜震怒,奋不顾身地让官员的不雅视频在网上曝光,大家立刻群起而攻之,查处其腐败问题,把他清扫出阶级队伍。难怪网友们要把艰巨的反腐斗争寄托在弱弱的二奶们身上了。
三、腐败导致全社会的“溃败”
从词源来看,“腐败”一词本指食物的腐烂变质。同样,腐败将不可避免地带来国家和社会整体性的衰落、倒退甚至解体。官员作为社会精英阶层,理应有自己的政治理想,那就是凝聚民众的共同价值与理想,为社会的发展、人民的福祉做出贡献。但官员的腐败反而让他们成了社会无序和混乱的罪魁。官员腐败直接影响着政府的诚信。官员腐败与政府诚信虽然不是一回事,但腐败的大量存在不得不让民众质疑政府对于腐败的纵容或者无能为力。
显明的规则只是让普通民众遵守的,官员自有获取利益的潜规则。这让民众有一种强烈的被愚弄感。很多时候,即便是经过官方澄清的客观事实,人们仍然不相信。对官员的失信继而对政府的失信让全社会没有共同的价值信念,公民没有社会责任意识,人与人之间丧失了最基本的信任,思想颓废、人人自危、以邻为壑。清华大学教授孙立平先生用“社会溃败”一词来概括当前中国的这一现状,确实恰如其分。在没有共同信念的情况下,一方面,国家公民成了一个个谋取自身私利的孤立原子,社会一盘散沙;另一方面,官商勾结的权贵集团和黑社会组织应运而生。最近查处的刘汉黑社会组织更是实现了官、商、黑社会组织三者的完美结合。他们事实上构建了一个由权力和暴力支配的畸形市场秩序,垄断各种社会资源、攫取高额利润、侵吞国有资产,造成普通民众与权贵阶层的割裂和对立,仇官仇富情绪在民众心中野蛮滋长。人民的共和国——正如美国著名历史教授托马斯·哈斯克尔(Thomas Haskell)所说——退化为“铁哥们共和国”,何谈国家进步与民族复兴?最近,乌克兰局势动荡,克里米亚脱乌入俄。乌克兰驻华大使奥列格·焦明接受凤凰财经记者专访时说,腐败是乌克兰动乱的根本原因。这种整体性的社会溃败在遭遇外敌入侵时,恐怕更会暴露无疑。当年,八国联军从广渠门一带的下水道攻进北京,中国百姓站在河边看热闹,并且竞相扶梯帮助八国联军攻入紫禁城。什么国家利益、领土完整,都与普通民众没有关系。那么与权贵们有关系吗?当然也没有。腐败官员就是一群社会蛀虫,他们肆意忌惮地侵蚀着社会这个有机体,留下一个千疮百孔、风险积聚的烂摊子,然后毫不留恋的扬长而去。难道我们从当前大量的富豪移民,大量的裸官外逃还看不出这一点吗?
有人认为,现在全世界都面临价值观缺失的问题,我国民众的道德滑坡也是难免的。然而,我们现在面临的问题远不是价值观缺失那么简单,而是道德的没有底线、彻底崩溃的风险。即便我们没有高尚的价值追求,但不能丧失起码的作为一种高级动物对于生命同类的怜悯与同情。但我们看到,为了一点点可怜的利益,有些人就可以做出危害同类的行为。卖辣椒的为了颜色好看,用硫磺熏蒸;卖豆腐的为了让豆腐看起来白嫩,不惜添加“吊白块;甚至卖臭豆腐的小贩嫌豆腐臭的不够快,更是用粪便增加臭味……更不用说大规模地制造毒奶粉、地沟油了。
既然腐败是公民道德滑坡的根本原因,如果不把反腐败作为重塑公民道德的根本措施和先导策略,其它的方法只能是隔靴搔痒。比如,通过道德教育来提高公民道德水平的观点不断见诸报端。这种观点不提也罢。道德是内在的意愿与外在行为的统一。我们从外部行为来判定人们的道德水平如何,但其表现的却是一个人在内心对于规则的真诚信奉。如果我们在对公民进行教育的同时,却任腐败盛行、官员带头破坏规则,道德教育就丧失了其起码应有的真诚,如何具有说服力?
李克强总理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闭幕后会见中外记者时说的好:“腐败是人民政府的天敌。”众所周知,腐败的原因在于权力缺乏控制和监督,反对腐败,重塑公民道德,就必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参考文献]:
[1]宋海山.论犯罪社会原因的理论整合[J].前沿,2011,(12):85.
[2]徐贲.当今中国大众社会的犬儒主义[EB/OL].世纪中国网,2004-10-15.
(责任编辑:赖方中)
中图分类号:D917.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5612(2016)01-0118-04
收稿日期:2013-09-23
作者简介:宋海山,(1968-),男,河南许昌人,四川警察学院警察管理系副教授,研究方向:犯罪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