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更精准,更具实效
2016-04-11韩保江
韩保江
脱贫攻坚:更精准,更具实效
韩保江
“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十三五”时期完成5575万绝对贫困人口脱贫。也就是说,我们要用5年时间让一个比韩国人口总数还多的绝对贫困人群摆脱贫困,过上衣食无忧的小康生活。
首先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外部经济形势低迷,新常态下国内经济增速降低和财政收入增速减缓,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新增就业机会和财政支持能力,这些都增加了未来几年减贫的难度。尤其是贫困人口多的地区,大多集中在中西部,如贫困人口超过500万的贵州、云南、河南、广西、湖南、四川,贫困发生率超过15%的西藏、甘肃、新疆、贵州、云南。这些省区经济规模较小,财政薄弱,依靠自己力量实现脱贫难度较大。更何况“十三五”时期需要脱贫的人口中老年和患病人口比例较大。可以说,剩下这5575万绝对贫困人口脱贫是“最难啃的骨头”。
为此,“十三五”规划纲要就精准扶贫思路、精准扶贫措施、精准扶贫工作机制、精准扶贫支撑体系等都作出了全面系统安排,尤其是就如何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保证实现全部脱贫不留死角,不让一个贫困老百姓掉队,作出了具体制度安排。
纲要提出,“按照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的要求,切实提高扶贫实效”。照这一思路,就必须根据致贫原因和脱贫需求,对贫困人口实行分类精准扶持,分类精准施策。要通过发展特色产业、转移就业、易地扶贫搬迁、生态保护扶贫、教育培训、开展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等措施,实现约500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通过实行社保政策兜底,实现其余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脱贫。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精准扶贫的思路和精准扶贫的对策再好,没有健全的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没有干部群众的艰苦奋斗、踏实肯干,也无法实现2020年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的脱贫目标。正所谓:政策千条万条,不干等于“打白条”。因此,“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了许多具有可操作性的精准扶贫工作机制:一是全面做好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工作;二是加强贫困人口动态统计监测,建立精准扶贫台账,加强定期核查和有进有出动态管理;三是建立贫困户脱贫认定机制,制定严格规范透明的贫困县退出标准、程序、核查办法;四是建立扶贫工作绩效社会监督机制,开展贫困地区群众扶贫满意度调查,建立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和扶贫成效第三方评估机制,防止在扶贫成效上“造假”或“玩数字游戏”。
同时,脱贫攻坚过程中的干部积极作为也至关重要。彻底脱贫,贫困群众要有自力更生、不屈不挠的苦干精神,但更需要干部的引领和组织,特别是贫困地区的党政一把手要自觉承担起责任。因此,要加快完善中央统筹、省(自治区、直辖市)负总责、市(地)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脱贫工作责任考核,全面落实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对贫困县重点考核脱贫成效。要建立扶贫工作督查制度,强化责任追究。进而切实为打赢扶贫攻坚决战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作者为中央党校经济学部主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