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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维度解读实行协商民主的意义

2016-04-11姜露

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6年5期
关键词:协商民主个体

姜露

(扬州大学,扬州225009)

三维度解读实行协商民主的意义

姜露

(扬州大学,扬州225009)

中国的民主实践虽然历史悠久,但是过程曲折,协商是民主最基础最普通的要素。在当代中国实行协商民主具有重要的意义,因为协商民主适应了人的转变带来的人的需求,适应了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多元治理”的需求,也适应了创造国家认同的需求。

协商民主;当代意义;三维解读

“在民主化潮流汹涌澎湃的当今世界,决定一个国家民主建构能力的关键,不在于它能在多大程度上适应民主化的潮流,而在于在民主化的潮流中,它能在多大程度上保持其内在的定力,从而能够时刻回到自身的发展逻辑,真正从自身的历史、社会与文化所形成的现代化发展逻辑出发来布局民主的构建。”[1]3这意味着一个国家的民主构建能力,不应随波逐流,而应体现为中流击水,自主沉浮。

中国的民主实践虽然仅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但是经历了曲折的过程,最终自主地走出了符合中国国情和人民意愿的民主政治建设与发展道路。“中国共产党与中国人民将长期探索和实践形成的协商民主发展为中国民主的重要形式,并将其作为推进和完善中国民主的广泛性、多层次和制度化发展重要战略途径。”[1]3协商是民主最原始、最基础、也是最普通的要素。抗日战争时期,“三三制”政权建设思想就体现了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的有机结合[2]28。在新的历史时期,协商民主的意义体现在其新的适应性上。通过以下三个维度解读协商民主,可以深刻理解协商民主在当今中国的现实意义。

一、协商民主对“人的需求”的适应性

协商民主适应了当今社会“人的转变”所带来的“人的需求”。人的转变归根结底是由于社会环境的转变。在“生于斯长于斯”的乡土社会中,即在一个“熟人社会”中,礼俗成为维系社会的力量,这是礼俗社会。经济的发展必然带来人口的流动和社会的发展,陌生人社会逐渐取代熟人社会,费孝通将这样的陌生人社会称之为“法理社会”。此时,礼俗的维系能力逐渐削弱,陌生人交往频繁导致社会不信任度增加,所以法理社会的巩固自然要依靠制度和规则,要形成契约,这就离不开社会的沟通。哈贝马斯十分重视现代条件下的社会互动和沟通,认为它们是克服动机危机和信任危机,实现人类精神解放的重要手段。与习俗具有传统的继承性不同,制度规则要具有时代的适应性,所以制定规则成为关键。由谁制定、依据什么、谁来遵守,面对这一系列问题,协商民主是最好的解决办法。协商民主的原则中就包含着公开公正、平等包容,在这样的原则下,制定出的规则也具有合理性和适用性。人的转变是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社会深刻的变革而发生的。社会分化成不同的利益群体,不同的社会阶层具有不同利益诉求的分散的个人,越来越多的人由“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即从以“共同体人”方式存在的单位人转变为以“独立个体人”方式存在的社会人。

人的现实存在及其所形成的生产方式和交往方式的变化,必然要求政治的组织与运行方式发生根本性变化。原有的“单位”管理网络弱化,更多的社会公共利益问题呈现,人的需求体现在谋求更多利益上,解决这类问题不能依靠“单位”的统一管理和服从精神,协商民主的方式让更多主体实现了利益表达的诉求,适应了人的利益需求。“上个世纪80年代,美国学者Joseph Bessette(约瑟夫·毕塞特),首次在学术上使用‘协商民主’,将民主从‘精英阶层’还给‘公民’,认为是共和政府的‘多数原则’,指出协商民主实际上是一种积极的公民参与。”[3]协商民主的过程是一个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过程,可以使更多的受到决策影响的参与者都可以参与协商讨论和决策的过程,从而使协商的决策具有合法性。社会的变革带来人的变化,人的变化带来人的新需求。亨廷顿有这样一个逻辑:经济发展必然引发社会动员,社会动员必然引发社会政治参与的要求;社会政治参与必然要求政治体系开放,政治体系开放只有走向全面的政治制度化才能保持政治稳定[4]。人的政治参与需求增加是经济发展的必然,协商民主的形式适应人政治参与的需要。

二、协商民主对“多元治理”的适应性

协商民主适应了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多元治理”的需求。“国家的使命就是在其主权所管辖范围内创造有序的共同生活,从而保障人与社会的共同发展。完成这种使命的行动与过程,就是国家治理。”[1]6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治理不同于统治、管理,治理中包含着“合作”的深层含义。经济的发展变化带来人的需求变化,人的主体意识增强。社会主体政治参与多元化趋势日益明显,希望在更广泛更深入地参与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过程中,能够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得到更充分的实现。“把不同社会主体多元政治资源整合成共同的政治合力”[2]109,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实现多元治理的重大问题。人民政协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通过广泛、多层、制度化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充分满足人民群众有序政治参与的迫切要求。在当今中国阶层众多、利益多元的社会环境中,人们的观念和见解必然呈现多样化。协商民主的本质是一种集思广益、献计献策的融智式民主。全民参与的理性协商可以避免因观念和见解导致的行动上的冲突,防止因利益纠纷引发的彼此的对抗。

由于个体呈现多元化趋势,多元治理成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既然主体是“多元”的,就必然存在差异;既然是多元主体就必须是“共治”形式,在存在差异的背景下,“共治”就需要合作。如此,选择什么样的合作方式才能达到多元治理的理想效果就是最为关键的问题,在这方面,协商民主的形式体现出了良好的适应性。多元共治的本质就是党和国家组织与领导各方治理力量,发挥各自所长,尊重各自运行规律,在国家宪法和制度框架下,共同治理国家与社会的公共事务。因而,它既要求平等对待各治理主体,同时也要求各治理主体能够积极参与国家治理。协商民主为实现这样的格局创造了平台与机制,为各种治理力量的互动与合作提供了实践的平台和成长的空间,协商民主是中国这样的大型国家创造有效治理的必然要求。“与那些没有经过针对立法而进行协商过程的社会相比,这些社会的法律在其公民眼中往往在理性上更为正当。”[5]仅从立法协商就可以看出通过协商机制,更多的主体参与立法过程,从而增加对该法的认同,法案也适应了多元主体的需求。多元主体通过协商参与治理,可以有效避免“城管式治理”[6]的治理困境,多元主体可以充分做到协商对话,实现共识,达到共治。

三、协商民主对创造国家认同的适应性

协商民主适应了创造国家认同的需求。国家是由个体构成的统一体,个体之间、个体与国家间的良性互动与认同是构成统一体的基础。个体间的认同过程发生在利益共同体之中,“多元治理”实际上就是利益共同体的治理。个体与国家间的互动是以制度为纽带的。“在现代化使文化世俗化、组织社会化的大背景下,制度就成为维系共同体统一与协调的根本。”[1]61协商民主源于中国政治体系,又符合现代民主要求,能够提升党的领导制度的合理性,也能提升国家制度的合理性。制度的合法性基础越是强大,个体对国家的认同感就越强烈。现代国家是通过制度建构起来的,人们往往通过对制度的认同来认同国家,而人们认同的基本依据,就是认同制度对其社会与政治存在的安排。

在古代国家,人们是从国家统治的合法性来把握自己的,而在现代国家,人们是从自我发展角度来把握和认同国家的。协商民主升华成一项制度设计,能够促进公民参与,带来个体与国家的积极互动。个体通过协商民主可以满足自我政治参与的需求,满足不断强化的主体意识。协商民主适应了现代国家认同的逻辑,因为人们对国家的认同不是来自国家的强力,而是来自个体与国家的有效互动,既能向国家充分表达,同时国家也能够充分尊重个体的存在与价值。协商民主是具备包容性的政治,不同阶层人士能以平等的身份参与社会重大问题的讨论,在广泛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其决策是依据参加者提出的各种意见和建议作出的,不仅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共利益,而且还会使多元主体的利益诉求都能在制度设计上得到体现,这样就会得到公民社会各种力量的支持和配合,从而增强国家认同感。实际上,多元主体治理国家的进程为国家认同感的不断提升创造了空间。多元治理需要合作与政治参与,参与会提升自我存在感,个体价值在共同体中得到发挥,参与创造了共同体,自然认同感会提升。所以,协商民主适应了创造国家认同的需求。

协商民主能够适应人的需求变化,是实现多元主体共治的良好形式,是创造国家认同的有效途径。从具体协商民主的形式来说,协商民主是否存在可持续性,即长久的适应性?某一团体中个性化的协商民主形式是否能够适应更多团体的需要?协商民主在实践过程中,常表现出地方特色,不同“小社会”中会创新出不同的协商民主形式。协商的源头往往是利益相关者,所以协商民主不可避免地是在一个较大范围的利益共同体内进行。某一集体内部的民主,对整个社会来说是公平正义的吗?这是个需要深思的问题。卢梭曾经论述过,“每个政治社会都是由另外一些不同类型的小社会组成的,每个这样的小社会都具有它自己的利害关系和行为准则。……这些个别的社团的意志经常具有双重关系:对社团内部成员来说,它是公共意志;对大社会而言,它却是个别意志;而且,它对前者来说往往是正确的,而对后者来说则往往是错误的”[7]。在协商民主的进程中,要避免小集体与大社会的利益冲突。由此,发挥好协商民主的适应性必须从本质内涵中看到协商民主的作用,也要从具体形式上发挥协商民主的作用。

[1]林尚立,赵宇峰.中国协商民主的逻辑[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

[2]北京社会主义学院.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简明读本[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

[3]于小英.协商民主与国家治理研究[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5:49.

[4]塞缪尔·P亨廷顿.变动社会的政治秩序[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9:60.

[5]陈家刚.协商民主研究在东西方的兴起与发展[J].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08(07):71-78.

[6]俞可平.论国家治理现代化[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171.

[7]罗伯特·A·达尔.多元主义民主的困境——自治与控制[M].吉林:吉林人民出版社,2011:2.

(责任编辑:周凤)

10.3969/J.ISSN.1672-0911.2016.05.038

D621

A

1672-0911(2016)05-0038-03

2016-08-02

姜露(1992-),女,扬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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