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式家庭治疗理论对青少年网络成瘾的阐释与矫治
2016-04-11许书萍
许书萍
许书萍,华东政法大学社会发展学院,讲师,心理学博士(上海 201620)。
结构式家庭治疗理论对青少年网络成瘾的阐释与矫治
许书萍
许书萍,华东政法大学社会发展学院,讲师,心理学博士(上海 201620)。
网络成瘾对青少年的生理、心理和社会功能等多方面的严重危害,使得该问题已经引起了多学科的广泛关注。从结构式家庭治疗角度来看,网络成瘾青少年是家庭中一个“被认定的患者”,是家庭功能不良的外在体现。这是因为家庭次系统之间界限不明、权力倒置所致。所以,在网络成瘾青少年的矫治中,需要家庭全员参与,扩大家庭的关注点,重新界定网络成瘾问题,最终找出家庭的不良结构并予以挑战,通过整个家庭系统的改变来推动网络成瘾症状的改变。
网络成瘾 网络成瘾的模型 结构式家庭治疗
一、导 言
互联网的使用极大地影响了现代人的生活方式,且已经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青少年沉迷网络的现象更加引人关注。有些青少年沉迷网络,无心向学;有些则受到网络暴力游戏的毒害,引发伤人或自伤的行为……这些触目惊心的事例警示我们,对青少年进行网络教育是多么的必要和紧迫,期望青少年在跟上技术发展的同时,也能免受网络成瘾的危害。
网络成瘾(Internet Addiction,IA)或者网络成瘾障碍(Internet Addiction Disorder,IAD)的概念最先是Goldberg在1994年提出,他认为网络成瘾是网络使用的模式不当,使当事人的社会、生理、心理功能严重受损,并对当事人造成痛苦的体验。Kimberly Young提出病态网络的使用(Problematic Internet Use,PIU)一词,从行为成瘾的角度出发,认为其是一种“行为—控制失调”(Impulse-Control Disorder)。而我国台湾学者周倩将网络成瘾定义为“由于重复地使用网络所导致周期性的着迷状态,并带来难以抗拒的再度使用的欲望,同时产生想要增加使用时间的张力与耐受性、克制等现象,对于上网所带来的快感会一直有心理和生理上的依赖。(顾海根,2007)”
归结起来,网络成瘾主要表现出三方面的症状:上网时间无法控制、情绪与是否上网密切相关、行为发生明显改变。青少年网络成瘾严重危害了自身的神经功能。研究者对网络成瘾者的大脑功能进行检查后发现,几乎所有严重的网络成瘾者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脑功能异常,尤其是额叶部与颞叶部往往存在十分明显的低代谢区和低血流灌注区。他们的注意力和情绪的知觉功能也发生了改变(齐印宝,2011),很多网瘾的青少年对父母的暴力行为可能与这部分大脑的功能异常有关。
国外的研究者从多个角度对网络成瘾做出解释。Young提出的网络成瘾的ACE模型,她认为网络匿名性(Anonymity)、便利性(Convenience)和逃避现实(Escape)这三个特点导致用户沉迷于网络。加拿大学者Davis提出了认知—行为模型,他认为精神病学因素、互联网和情境暗示是病理性互联网使用的重要影响因素。而Grohol的阶段模型则认为网络用户大致会经历三个阶段,那些被界定为是网络成瘾的人,只是被困在第一阶段中无法自拔而已,如何帮助他们走出这一阶段是干预者需要思考的问题(顾海根,2007)。该理论模型的一大亮点在于对于网络成瘾矫治持积极的视角,认为网瘾是个体接触网络的某一个阶段,最终每个个体都会进入到平衡状态。当然,其不足也是显而易见的,就是并没有指明从哪里开始着手改变。
Young的ACE模型从网络本身的物理特性来解释网络成瘾的现象,Davis侧重于从认知的角度来加以解释,但这两种观点都忽视了社会环境因素对网络成瘾的影响。社会—心理—生理模型弥补了这一缺憾,从整合的角度来解释网络成瘾现象。社会—心理—生理模型认为,网络成瘾的现象是社会环境因素、心理因素和生理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无疑,社会—心理—生理模型在解释青少年网络成瘾时具有非常大的说服力,因为它涵盖了多个因素,就其中“社会”环境因素而言,就包含了家庭环境、学校环境、社会文化、生活事件等对青少年网络成瘾的影响。但该模型的缺陷也是显而易见,就是对家庭环境与家庭以外的社会环境之间的互动作用交代不明,无法清晰说明家庭中哪些因素与环境中的因素发生互动作用,将青少年推向了网络世界。因此,该理论模型由于过于概括,因而很难对干预工作提出具体的方案和建议。
网络成瘾从一开始出现便引起了社会学、心理学、医学和教育学等多个学科的共同关注。社会学倾向于将网络成瘾界定为一种网络越轨行为,侧重于从行为本身、行为后果来进行界定;心理学则认为网络成瘾是一种不良的心理表现,是个体的人格特征或应对方式在的外在表现;医学则更多从精神病学的角度,认为网络成瘾是心理障碍的一种,将成瘾性行为纳入到《美国精神疾病的诊断与统计手册第四版》(DSM-IV)便标志了网络成瘾是一种新型临床疾病的社会认知已经形成。但是从医学干预的效果来看,似乎并不理想(韩俊红,2012)。因此我们需要反思,从网络成瘾的预防和干预来看,究竟哪些因素更为重要。
本文尝试从家庭的角度对青少年的网络成瘾进行解读,因为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青少年的不良问题往往与家庭有很大的关系。已有的研究发现,大部分网络成瘾青少年的家庭常常存在过分控制的家庭关系,父母对孩子的态度是拒绝否认和过分干涉(喻爱军,2015),导致孩子不能体验到父母的理解与认同,体验不到家庭的温暖(陈泳如、胡佳佳,2012)。但从家庭系统的角度来研究青少年网络成瘾的研究不多。本文尝试以结构式家庭疗法的理论假设来重新理解网络成瘾行为,并提出具体的干预建议。
二、结构式家庭疗法的基本假设
结构式家庭治疗之父——萨尔瓦多·米紐庆,深受Sullivan的人际精神病学的影响,注重从家庭来理解青少年的行为。他在Wiltwyck男童院的工作,主要是指导来自纽约市贫民窟的有越轨行为的青少年。这段时期的工作,坚定了他的一个假设:家庭在青少年越轨行为中的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该理论的主要假设有:
(一)家庭是一个系统
米紐庆吸收了系统论的观点,非常强调不要孤立地看待一个人,而应将人放在他所处的社会环境,尤其是家庭环境中进行考察,认为个体的行为受到家庭系统的影响,而家庭系统也会受到其不同成员的影响。即,某些个体表现出来的症状恰恰是其对其他成员遭受压力的一种反应。所以,当家庭中某一成员出现问题,就应该从整个系统中去寻找原因。
(二)家庭结构与个体的问题有着密切的关系
所谓家庭结构,是指家庭成员间的互动关系。米纽庆认为个人问题与家庭的动力和组织结构有着密切的关系。改变家庭动力和家人之间的交往结构,可以使个别成员的症状好转或消失。他认为,正常的家庭结构应该具有如下特征:清楚而称职的角色分工、围绕核心系统而组织起来的权利结构、清楚有弹性的界限。“角色分工”、“权力结构”和“界限”是结构式家庭疗法中最为核心的概念(米纽庆,2009)。
“角色分工”是指在一个家庭内部,父母亲有没有明确的分工,比如母亲更多地发挥照料者、家庭管理者的角色,父亲更多是决策者的角色。当然,也有可能是恰恰相反。每一个家庭会根据其具体情况形成不同的角色分工。“权力结构”简单而言,就是家庭中谁作决定,怎样作决定,谁是支配者。值得注意的是家庭中的权利结构一定要得到家人的一致认可和配合,否则容易形成权力争夺的现象。比如父亲管教儿子时,母亲在一旁帮着儿子说话,这便削弱了父亲在儿子心中的权威角色,很容易导致权力最终被儿子所掌握。这在一些网络成瘾青少年的家庭中非常常见。“界限”是家庭与外界、家庭各次系统之间以及个别成员之间存在着的边界。它能保护系统的分化,使得每个子系统有其特定的功能,且不相干涉。正常家庭中的界限应该是清晰的、半渗透式的、松紧适度的。随外界环境的变化而相应地做出调整。而一些青少年表现出不良的行为,常常是家庭中的界限过于僵硬,父母与孩子之间的情感交流受阻。如一些家庭父母对孩子疏于管教,使得孩子对家庭没有情感上的依恋,所以很容易在网络上寻求满足。当然,家庭的界限不明,也会导致孩子的不良行为。若父母亲没有在夫妻次系统和亲子次系统中有明确的界限,孩子很容易介入到父母亲子系统中(米纽庆,2010)。
因此,结构式家庭疗法认为,良性的家庭结构有助于家庭成员的成长,而不良的家庭结构中家庭成员会阻碍家庭成员的分化与成长。若能改变家庭动力和家人之间的交往结构,可以使个别成员的症状好转或消失。所以,家庭治疗的目标就是帮助家庭认清并解除家庭功能发挥不良的结构,代之以较健全的结构。
三、结构式家庭疗法对青少年网络成瘾的阐释
(一)青少年网络成瘾是家庭功能不良的体现
越轨社会学认为网络成瘾青少年所表现出的过度迷恋网络世界、影响学业、亲子关系紧张等行为,是一种网络越轨行为。赫希的社会控制理论也指出,和父母、学校、朋辈的依附关系会影响到个体是否会实施越轨行为。家庭结构理论则重点研究了和父母的依附关系是如何影响个体的越轨行为的。而且,该理论认为,网络成瘾青少年作为一个家庭中“被认定的患者”,是家庭交往中功能不良的反应。因此,如何探寻并突出家庭中这些功能不良的部分,并采取方法进行改变,是结构式家庭治疗的重点。
(二)不良家庭结构是影响青少年网络成瘾的重要因素之一
米纽庆认为,影响青少年的不良家庭结构主要有界限不明、联合对抗、三角缠和倒三角这四种类型。笔者结合对网络成瘾青少年的心理干预工作的实践,发现在他们的家庭中较为常见的有界限不明和倒三角这两种类型,下面结合所干预的案例进行具体论述。
1.界限不明
结构式家庭疗法非常强调家庭子系统之间、不同成员之间的界限;最理想的则是弹性的界限。也就是说该界限容许子系统的成员在不受干扰的情况下执行其功能,当然,又容许其与外界进行接触。在家庭的一些特殊阶段或面临不同的应激事件时,家庭的界限可能会变得更加亲密或较为疏远。比如在家庭内出现丧亲事件时,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会变得比常态更为亲密,因为他们需要联合起来共同面对丧亲事件带给他们的创伤。所以,家庭的界限也是在不断变化,但一个功能良好的家庭在正常情况下都保持一种亲疏有度的安全的亲密关系。
但是界限不明的家庭常常走向极端,主要表现为疏离或纠缠的关系。疏离的关系是指家庭成员彼此之间很少交流自己的感受,在这样的家庭中长大的青少年尽管有独立自主的能力,但是会比较没有归属感和忠诚度,并且会容易缺乏相互依赖的能力和要求支持的能力。
案主A,父母均未高级知识分子,但在其年幼时忙于工作,很少给予A关注,夫妻之间也很少交流。小A从小学便开始住校,成绩中等。老师反映不善于人际交往,比较冷漠,不太在意其他同学的感受。四年级开始迷上网络,从此经常逃课。和家长联系后,父母开始也没有关注。后来发现孩子因为偷同学的钱打游戏,校长通知父母过来时,他们才觉得事态的严重。于是,开始用讲道理、惩罚、减少零花钱、断掉家中网络等方式来对付小A,但一点都不见效果。反而导致小A偷家里的钱离家出走,找到他时已经在网吧里待了三天三夜。
小A的家庭就属于疏离型。亲子子系统之间没有建立起以爱、信任为基础的关系,便会导致孩子自行其事,觉得自己的行为是不被所关注的。一旦发现自己的行为会激发起父母不曾有过的反应,比如父母的伤心、难堪、愤怒、不知所措时,反而有一种“胜利”的感受。
过于疏离的家庭对青少年的成长不利,过于纠缠的关系同样不利于青少年的成长。因为结构式家庭治疗一般的家庭中,较为常见的是父母中的一方与孩子呈纠缠的关系,比如母亲与女儿。
案主B,女,就读于高二年级,父母关系不好,常常暴力相向。母亲常会向B诉苦,说自己这
一生嫁给她爸爸就是一个错误。要不是为了她早就和丈夫离婚。B接受到母亲对父亲的愤怒,
无力解决,只好选择在网络游戏中进行暴力的发泄。
B的家庭就属于母女纠缠型,这样的关系会将父亲排斥在外,最终会将父亲推得更远。女儿会出于保护母亲的目的,对父亲产生敌意。但是又无法做出实际行动,只能借助于网络发泄自己的不满。
2.倒三角
“倒三角”的家庭结构又称为“权力倒置”。家庭功能良好的家庭权力应该是掌握在父母手中,而非孩子手中。但是在权力倒置的家庭中,权力则是掌握在孩子手中的。这种家庭结构对孩子的社会化极为不利,容易导致孩子任性、唯我独尊、无视社会规则等特性。
这通常是由于家庭中缺乏规则所致,其形成原因一般可以分为三种情况:一是父母对“民主式”教养方式的误解,以为“民主”的家庭是一个没有领导者、平等的团体。实际上要使家庭具有良好的功能,“权威的区分使用必须是父母子系统的一种必要成分”(米纽庆,2009)。二是父亲的缺位。这里的“父亲”不是指物理上的人,而是指家庭中的角色,父亲承担的是规范化和秩序化的功能。现在,很多孩子不是生活在单亲家庭,就是父亲太忙,根本没时间和孩子相处。父亲功能的缺失,使很多孩子不能学会控制自己。在心理咨询中的有关统计中也发现,80%以上沉迷上网的“网瘾男孩”在生活中很少见到自己的父亲,普遍缺乏父爱。三是过于溺爱的孩子,家庭无法建立规则,因为孩子才是权威的控制者。这种情况在祖孙三代一起居住的主干家庭中更为常见。祖辈干涉父母对孩子的家庭管教,在孩子心目中,父母的权威则降低了。若多次发生这样的情形,孩子则无视父母的管教,成为家中的小霸王。
案主C小强,男,沉迷于网络已经有近一个月完全不去上学了。父母经商,因为陪孩子时间很少,所以常常金钱补偿。发现他经常逃课去网吧玩游戏后,就对他的经济采取切断措施,但这似乎并不能阻挡他对游戏的热切渴望。他开始拒绝去上学,每天待在家里上网。断了家里的网,小强开始绝食,母亲将盛好的饭放在房门口,到了下一餐时,饭依旧摆在门口没有动过一口。此外,小强不出房门一步,不洗澡、不换衣服、不讲话,父母在外面非常着急,只能允诺他将家中的网络再次开通。目前的现状就是小强每天就待在家中无日无夜地上网打游戏。一旦父母阻止就大吵大闹,威胁要自杀。
这便是一个家庭权威掌控在孩子手中的家庭,父母完全被孩子所控制,一旦不满足孩子上网的需求,孩子便会用大吵大闹、自伤甚至自杀等方式来威胁父母,最终父母再次屈服,满足孩子的需求。
四、网络成瘾青少年的家庭矫治策略
结构式家庭治疗将青少年网络成瘾的问题置于家庭关系中来理解,通过改变家庭内各次系统间、各成员间的动力关系,改变家庭僵化的或适应不良的界限,最终达到改变家庭结构的目的。在具体运用在网络成瘾青少年的家庭治疗中,可以细化为三个主要的矫治策略。
(一)扩大家庭的关注点
当一个家庭带着一个被大家所公认的“网络成瘾患者”前来治疗时,治疗师首先得认识到,将“被认定的患者”标示为“有问题的”也许就是最大的问题所在。所以,治疗师应该通过一些策略来扩展关注点,比如询问“当孩子表现出网络成瘾问题时,家庭的生活和以前有什么变化”,“讨论一下家庭中其他成员的情况”等问题。当然,治疗师将探索的重点从网瘾青少年转移到家庭其他成员,一定会引起父母的不满,他们会再次将关注点放在孩子身上。所以治疗师可以先处理一下家庭最为关注的网瘾问题,但同时也必须探测家庭中有压力的部分,当父母表现出不安时可以再次回到家庭最先的关注点上。
(二)重构网络成瘾问题
通过治疗师对网络成瘾青少年家庭的不断探测,最终使得家庭成员的关注点从网瘾青少年转移到家庭动力关系上来。比如案例B,治疗师可以暂时和父亲达成联盟,指责母亲和孩子之间过于亲密,阻碍了夫妻关系,并引导父母脱离开孩子,而讨论对彼此的感受,将父母的关注点先转移到夫妻次系统中。进而认识到亲子次系统的界限不明,使得孩子不再是孩子,她还背负了母亲的情绪和角色,发泄了她不应该承受的愤怒。这样就可以让父母发现,孩子的问题其实并不是问题本身,夫妻关系的失调才是问题的核心。
(三)挑战家庭的不良结构,重建良性结构
虽说重构家庭问题需要经历一番周折和困境,但是挑战家庭的不良结构同样是一件难度较大的事情。因为一个家庭的结构是家庭成员带着他们的过去、他们的性格、互动方式等因素经历了很长一段时间,已经固化下来。即使找到问题,解决也不是一件易事。所以可以通过直指人心的方式,比如家庭雕塑、人格舞会等方式进行。比如案例C中的小强,可以摆成这样一个家庭雕塑:孩子站在凳子上对着父母怒目而视,父母站在地上对着孩子怒目而视。这样就可以知道,这个家庭中的权威为孩子所掌控,而且这个家庭关系比较疏远,缺乏一些爱的联结。所以,这样的家庭结构,父母采取简单粗暴的方式来指责或打骂孩子,只会将他推离了家庭,推离了现实生活,使孩子继续在网络中寻找情感满足,或是在网络暴力游戏中寻找情绪的发泄。所以,治疗师可以引导孩子表述出对父母的失望、不满,让父母了解孩子的内心需求,推动亲子的沟通,让孩子理解父母行为背后对自己有着深深的爱,以爱来化解双方的冷漠和恨意,从而化为孩子戒除网瘾的动力。其次,便是让全家一起制定规则,并指定规则的掌控者,让权力逐步回归到父母次系统中来。
五、结 语
结构式家庭疗法有助于我们重新界定网络成瘾的问题,而不再是沿袭着固有的医学化的思路,减少了标签效应,从这一点上来说和当前的积极心理学、增权理论的核心思想是一致的。
不过,结构式家庭疗法是西方主流文化下的产物,将其运用于中国的网络成瘾青少年的干预时,面临的一个最大的障碍是文化差异——中西方对不良家庭结构的理解不同,西方文化下的不良家庭结构可能是中国文化下较为常见的家庭结构。结构式家庭疗法强调个体的独立性,强调家庭成员的独立与依存,强调家庭系统中夫妻次系统要优于亲子次系统;这和东方文化有一定的差异,尤其是中国的家庭中更强调亲子次系统。在绝大部分的中国家庭中,孩子是家庭的中心,是夫妻关系的纽带,因此,像纠缠型的家庭结构在米纽庆看来,是不良的家庭结构之一,而在许多中国人看来是非常正常的家庭结构。对不良家庭结构的理解不同,从根本上动摇了结构式家庭治疗的假设,因此,在运用该理论对中国的网络成瘾青少年家庭进行工作时,必然很难取得家庭成员的信任。因此,在运用该疗法时,治疗师一方面需要保持开放的心态,同时也应该立足于本土的文化,听取不同家庭成员对网络成瘾原因的理解,最终给出合理的干预家庭系统的方案。
此外,结构式家庭疗法在矫治网络成瘾青少年时,还应该注意到其他的一些不足,主要是忽视了网络成瘾者的其他一些影响因素,比如网络成瘾的神经生理特点、社会文化因素等(刘学兰、李丽珍、黄雪梅,2011)。因此,在实施结构式家庭治疗时,有必要关注青少年亚文化、心理等因素的作用,制定有针对性的干预方案,并根据治疗过程的发展做出相应的调整。
[1]陈泳如、胡佳佳,2012,《青少年网络成瘾与教养方式、社会支持相关研究》,《中国健康心理学杂志》第5期。
[2]顾海根,2007,《青少年网络成瘾预防与治疗》,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3]韩俊红,2012,《网络成瘾何以医学化——基于家长作用的视角》,《社会科学》第2期。
[4]刘学兰、李丽珍、黄雪梅,2011《家庭治疗在青少年网络成瘾干预中的应用》,《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3期。
[5]米纽庆,2009,《家庭与家庭治疗》,北京:商务印书馆。
[6]米纽庆,2010,《回家》,太原:希望出版社。
[7]齐印宝,2011,《网络成瘾者前额叶功能异常:事件相关电位MMN和静息态fMRI的研究》,安徽医科大学。
[8]喻爱军,2015,《家庭环境、父母教养方式与中学生网络成瘾的关系》,《中国临床心理学杂志》第6期。
编辑/杨恪鉴
C916
A
1672-4828(2016)06-0063-07
10.3969/j.issn.1672-4828.2016.06.006
本研究受到“2016年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16Z29)”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