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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敏感视角下的灾害社会工作研究

2016-04-11何乃柱

社会工作 2016年1期
关键词:乐施会社会工作者灾害

何乃柱



民族敏感视角下的灾害社会工作研究

何乃柱

摘要: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许多的灾害发生在民族地区。如何在民族地区开展灾害社会工作是一个重要的议题。民族敏感视角是多元文化情境中社会工作实务的一种理论视角。本文就民族敏感视角下的灾害社会工作的不同阶段、不同内容、不同人物展开了探讨。

关键词:民族地区民族敏感视角灾害社会工作

何乃柱,博士,硕士生导师,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讲师(桂林541004)。

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许多的灾害发生在民族地区或民族社区,如何在民族地区或民族社区开展灾害社会工作是一个重要的命题。作为一名社会工作师,笔者以参与式观察、行动型研究、访谈、座谈等形式开展了初步的调查。张和清等人(2011)也认为学人们(实践者)必须往返于学院与田野(社区)之间,以此树立理想,坚定信念,承担责任、内化知识。本文从民族文化敏感性的角度、基于笔者“5·12”汶川大地震救援及以来的几次灾害救援经历,对民族地区灾害社会工作做初步探讨。

乐施会(2008)在多年的灾害管理经验中总结了一些重要的概念和经验,他们认为:灾不等于害;许多人经常混淆“天然的潜在危机”和“天然灾害”两个概念;灾害的发生是因为社区存在抗灾的脆弱点和潜在的危机(自然的或人为的,如地震、如工业原料泄漏等)。有学者对灾害管理进行了界定:“灾害管理是指在社区有策略地进行一连串活动或工作,以帮助社区居民减轻或消除抗灾的薄弱环节,发挥抗灾潜能及减轻灾害对他们的影响。(杨建松、粟才全,2008)”灾害管理(disaster manegment)包括预防灾害发生、灾害紧急救援、短期安置、重建等一系列的过程,以减少灾害造成的伤害。下文就灾害管理的周期对民族敏感视角下的灾害社会工作进行探讨。

一、民族敏感视角下灾害预备期的社会工作

灾害的预备期包括灾害的预防期和准备期,主要开始灾难发生前的防范工作,如灾难性质的分析、预警系统建立、防灾教育、防灾网络的建立和能力建设等工作。乐施会(2008)将灾害发生前的防灾备灾工作分为三类:预防灾害的工作(主要是指永久性的保护措施如保持水源的洁净)、降低灾害的影响(如房屋的抗震能力和保持水土等)、灾害应变准备(主要是预测、回应和应付灾害的工作,如疏散演习等)。

2008~2013年的5年间,笔者在甘肃深刻地感悟到“无论何种灾难,预防重于治疗。然而,人们总是在灾难发生时后悔没有做灾难预防工作”并陷入了“灾难—救灾—灾难”的恶性循环中。张和清等人认为,“社会工作最弱之处就是缺乏重新理解灾难的视角,基本还是抱着天真朴素的自然主义观点,将灾难视为自然灾害,灾害是天灾,人类是被动的接受者和回应者”。这个错误的视角必须得以纠正,应该看到,“所有的灾难都是社会性的,是政治经济和文化等综合因素交织形塑的结果,同样,灾后重建的绩效也与之相关”。

作为国际性发展组织,乐施会的工作理念和方法一方面借鉴了社会工作的经验,另一方面其实务经验也不断地被其他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机构所吸收。在防灾备灾方面,乐施会的经验就值得中国灾害社会工作借鉴。以乐施会在青海玉树(yul shul)县牧民联合防灾的尝试为例,20世纪80年代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影响下,青海玉树(yul shul)杂多县某地的牧场也由村集体拥有改为个人承包制,集体围栏、集体保畜和疾病防治等也逐渐被抛弃;改为各自自建围栏和自备牧草。但雪灾等灾害来临时各自为政的模式使得抗灾能力十分脆弱。乐施会2000~2001年开始介入,与当地干部和牧民一起讨论,选取了三户牧民作为联户试点,开展系列减灾重建工作和能力建设工作,如共架围栏、试种牧草、发放牲畜、兽医培训、牧民识字培训等(乐施会,2008)。

林万亿(2011)列出了6条社会工作的救灾准备工作,笔者在民族与文化敏感视角的指导下也重新加以整理如下:

(1)将社区内的救灾工作人员编制分组,如设立前驻前进指挥中心、人力动员、物资管理、募款和基金管理等并明确具体工作职责。其中,民族社区的前线灾害救援指挥部应有当地少数民族的工作人员或社会工作者,安排懂当地方言的社会工作者在团队中,以便为有特殊需求的服务对象提供服务。

(2)规划安置场所,将社区内的建筑、设置、机构等作为紧急安置、短期安置的场所,列出清单,评估容量,物资储备等。其中,要提前规划一块地方给少数民族开展宗教活动或举办宗教仪式;另外要提前准备清真灶的空间。

(3)指派安置中心主管,明确工作职责和交接制度。工作职业和工作制度中应当专门列有针对少数民族特殊需要的做出回应的条文,或者应该有明确的文字指引教非宗教信仰者或非少数民族、外来的“他者”学习和识别当地宗教、民俗、禁忌的方法。

(4)物资储备。储备足够的救灾物资,建立与餐饮商、面包商、车行等企业的数据库。在物品的储备方面应当有少数民族常用的物品,如古拉、佛珠、清真食品;提前建立的合作企业的数据库中应当有当地少数民族的企业名录,如清真糕点、清真方便面、牛奶、酥油、面粉等商家。在灾害来临时,如果社区资源分配不均和备灾资源准备不足会造成十分严重的后果。以美国为例,2005年9月,飓风卡特里娜袭击美国,受灾最严重的是黑人占多数的新奥尔良州。一方面,虽然当局预测到飓风逼近,但相关部门准备不足,灾害来临时反应迟钝;另一方面,社区资源分配不均,灾害来临时白人能及时疏散,而很多黑人最终受灾严重(乐施会,2008)。从案例可看出,资源准备不足在灾害来临时会造成更大的伤亡;而事实上许多农村社区因为贫穷和理念等原因,没有准备备灾资源,或者资源分配差异。

(5)建立跨地区的人力资源动员清单和数据库。跨地区的人力资源包括当地的志愿者、企业家、新闻记者、清真寺院的阿訇或藏传佛教寺院的活佛(sprul sku)、民族委员会或宗教局的工作人员、外事办人员等。

(6)个人的救灾准备,如准备口粮、饮水、药品、维他命、电话、收音机、充电器等。如果是少数民族社会工作者,应当自备清真食品和其他特别的物品(林万亿,2011)。

二、民族敏感视角下灾害回应期的社会工作:以汶川地震救援等为例

灾害发生后,灾害管理工作进入灾害回应期。灾害回应期包括(1)灾害发生后的72小时黄金救援期;(2)灾后第三天到第十四天的“危机处理期”;(3)灾后2个星期到一个月的临时生活庇护期和需求评估期(张和清、裴谕新、古学斌等,2011)。回应灾害的周期一般不会超过一个月,一般是2~3周。这里,我们将从民族与文化敏感性视角来探讨民族社区灾害社会工作的回应期工作。灾害回应期社会工作的任务一般有十多项工作,本文主要基于民族敏感视角探讨民族地区灾害救援的资源动员议题。

救援物资或救援资金的发放看起来是一个小事情,但往往处理不当容易引发纠纷和其他问题,如灾民养成依赖能力、社会组织争相发放、一些群体会抗议发放不公等。原因可能是:救援物资或资金来源多元化;发放的主体如果不做好协调也会变得多元化,一些灾区就变成了“明星灾区”;发放的对象、原则、标准等没有通过灾民的参与和同意;委托村委会或村长发放物资或资金,但没有做到公正、公平、公开等。此外,在民族地区开展救援工作还需要注意以下两点。

第一,要充分动员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物力资源。要充分发挥当地宗教领袖、社区精英、传统组织的感召力。例如2010年“4·14”玉树(yul shul)地震后出现的5000多人的僧人“军团”就是一个特色,他们适应高原生活,没有高原反应,有语言优势,又为藏族(bod pa)群众所尊敬,还可以利用宗教仪式为遇难者超度,为遇难者家庭成员使用宗教仪式慰藉灾民。2013年“7·22”岷县漳县地震让岷县永光村成为了重灾区。地震当天22日的10点多,临夏河州义仓、临潭的公益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就派出5人的救援团队奔赴岷县灾区救灾,而这一时期是穆斯林的斋月。24日,一支包括少数民族在内民兵从外围进入永光村开展救援。岷县少数民族志愿者在2012年应对“5·10”特大冰雹洪涝灾害时也组建了一支回民救援队。

第二,要考虑当地居民的民族性与文化性。2013年“7·22”岷县漳县交界处6.6级地震发生后,临夏州和甘肃兰州等地的少数民族志愿组织如河州义仓,马上采购了一批清真食品运往灾区;2012年5 月10日岷县特大冰雹洪涝灾害发生时,岷县青年志愿者协会马上与清真寺合作,架起了清真锅免费为灾民享用。2010年玉树(yul shul)地震时,当地输送了大量的方便面和妇女用品到青藏高原(mtsho bod sa mtho),但发现这里的藏族(bod pa)群众习惯吃青稞和面,不习惯吃方便面;一些好心的公益组织还运输了许多的奶粉到玉树(yul shul),但后来发现高原上的开水沸点较低无法烧开,奶粉也无法食用;兰州一些志愿者团体未评估前方的需求就大量的开展食品和物品的募捐,其中包括许多旧衣服甚至内衣内裤,由于没有分类和消毒就运往玉树(yul shul),不但浪费了一片好心,还有可能造成疾病传播。这种没有考虑当地民族特点和地情的物资支援,往往支援的是“垃圾”而非救灾物资。

三、民族敏感性视角下的紧急救援阶段的社会工作

灾害发生后马上会进入灾害回应期即紧急救援阶段,周期一般1~2周左右。这个阶段,社会工作者或进入紧急救援平台开始工作,或根据需要进入民族社区或民族地区救援现场。

(一)针对少数民族的特殊需求派发食物

如果灾害前的防灾备灾工作能够系统而有效地开展,在灾害发生后社会工作者会及时评估灾区的民族成分和宗教信仰的基本情况,并与前方联络员取得联系了解前方需求。其中,一些少数民族在食品和物品上的特殊需求是需要社会工作者注意的。“5·12”汶川大地震发生后,香港乐施会积极参与了救灾,救灾点覆盖四川和甘肃的多个重灾区。在采购和派发物资时他们充分考虑了最脆弱地区和人群的需求,如针对老人、妇女和老人的营养品和生活用品。此外,他们考虑到地震灾区不少是少数民族的聚居地,一般的食品都含有猪油,于是他们采购了一批清真食品运送到广元市青川县的四个回族自治乡和其他回族聚居点(乐施会,2008)。

(二)挖掘和动员地方宗教领袖或社区精英参与救灾物资的发放

救灾物资的发放看来是一个很轻松的活,但是工作本身十分讲究技巧,如必须明确救助对象和救助标准;必须摸底调查而不是由村干部提供数据;需进行提前的公示或公开;凭票券领取救灾物资等。2013年某公益组织在甘肃漳县岷县开展地震救援、发放物资时,相关工作人员由于前期没有受过专门系统的救灾工作培训,也没有上述这些主要工作流程,导致物资发放时引发了民众哄抢;而乐施会在岷县漳县地震灾区发放几大卡车的救灾物资却没有出现哄抢现象。

在民族社区发放救灾物资时,挖掘和动员地方宗教领袖如活佛(sprul sku)、阿訇、牧师以及社区精英人士、社区有威望的人士,或与社区传统组织合作开展物资的发放,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2010年4月14青海玉树(yul shul)发生7.1级地震,李连杰随壹基金救援队抵达玉树(yul shul)后首先找到玉树(yul shul)藏族(bod pa)自治州的政协副主席赛巴活佛商量有序分发救灾物资事宜,确保救灾秩序井然。①壹基金救援联盟玉树地震救援300小时大事记[EB/OL].摘自http://tieba.baidu.com/p/774224469#frs_nav.

(三)民族敏感性视角下的殡葬服务

在民族地区或民族社区开展紧急救援,不免会遇到遇难者遗体的处理问题。在中国,“死者为大,入土为安”显得很重。如2013年“7·22”岷县漳县地震引发了泥石流灾害,岷县永光村12人遇难。23日傍晚武警消防官兵、志愿者和村民按照传统的葬俗立即为遇难者举行了集体葬礼。①房毅等.岷县永光村为遇难群众举行集体葬礼[EB/OL].引自http://gansu.gansudaily.com.cn/system/2013/07/24/014544243.shtml.

林万亿(2011)指出,“不同宗教有不同仪式,不可强求采用不合其文化、宗教信仰的仪式”;“协助整合宗教团体与家属进行公祭的意见,必须尽到沟通、协调责任,以免家属、宗教团体引发争议”。社会工作者对此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

在殡葬服务中,家属除了期待能按当地传统有完整的后事处理仪式外,还担心灵骨塔位、骨灰盒、服务等问题。在灾害救援中,遇难者遗体处理必须考虑到民族文化的高度敏感性,不能因为疾病预防原因而“快刀斩乱麻”地“一刀切”,要在防灾备灾时期就有所准备。

要尊重地方丧葬习俗。如信仰伊斯兰教的穆斯林(主要是回族、撒拉族、东乡族、保安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乌孜别克族、塔吉克族、塔塔尔族、柯尔克孜族以及信仰伊斯兰教的部分汉族和其它少数民族),其葬礼一般实行土葬,并举行葬礼;一般一个人过世被称为“无常”或“归真”。穆斯林的葬俗具有特殊性,如亡体停放不超过三天;土葬时不用棺木,而是将亡体直接埋入土中,尸体的方位也需注意必须是尸位内北向、面朝西。中国穆斯林的坟穴在地面上大多有封丘,坟穴内不得有任何的陪葬品;受照顾传统文化的影响,穆斯林在亡人的“头七”、“二七”、“三七”、“四十日”、“百日”、“周年”、“三年”等要举行祭祀、游坟和念经等活动(秦惠彬,2005)。再比如藏族,针对普通藏族群众的丧葬方式主要有天葬(bya gtor)、土葬、水葬、火葬等。天葬是藏族特有的丧葬习俗,也是藏区最常见和最为一般藏族群众接受的方式。土葬在藏区被认为是最低下的葬法,一般是用于患天花、麻风病者以及凶杀、偷盗、暴死和犯罪被处死者;土葬一般不留坟丘。水葬在不同的藏区、群众的接纳度不一;如藏南地区、四川甘孜和阿坝州等多流行水葬;夭折的小孩多采用水葬。火葬在藏区一般是高僧或活佛(sprul sku)圆寂后的丧葬方式;一些藏族地方尤其是林区百姓也多施行火葬(曾国庆,2004)。这些民族地区的葬俗需要参与救灾的社会工作者以高度的文化敏感性加以了解,不能因为文化识盲而引发灾区内的冲突。

四、民族敏感视角下灾后短期安置与重建阶段的社会工作实务

(一)社会工作介入民族地区灾后短期安置

短期安置阶段的工作一般是建立临时安置点,协助灾民迁入。社会工作者要协助灾民了解政策的救灾和补助政策,同时协调各种资源对灾民进行情绪重整、机会教育和复原力的复建工作(张和清、裴谕新、古学斌等,2011)。短期安置意味着是非长久性的安置安排,在短期安置点安排灾民生活不能超过半年。

在民族地区或民族社区,短期安置中心要选择交通便利、功能齐全、文化相容性较高、宗教信仰一致的居住场。安置中心的选择一般需要社区居民参与决策。安置场所应当以家庭为单位,以邻里或部落相邻分配为原则。要安排专门的场地开展宗教活动如设立礼拜殿。灾区安置点的搭板房,不应该千篇一律,应当编号挂门牌,并发动居民参与装饰个性化的门面以利于区分。

短期安置期间的工作不能全部由管理团队或外来救援者负责,应当发动居民开展自助和自治。一是社会工作者要敏锐地了解和发现原有社区特有的社区组织,并协助恢复其功能,让其参与安置期间的部分工作;二是要通过灾民代表大会等对社区公共事务进行决策,发动居民积极参与社区基础设施重建,并恢复其功能(林万亿,2011)。

(二)社会工作介入民族地区灾后重建工作的探讨

关于灾后工作,乐施会认为有三大板块:第一,恢复生计。主要是向社区提供资源(如种子、工具等),使其恢复到灾前生活的状态。第二,社区重建。主要是在可持续性发展的理念下协助基础设施的重建与恢复;提升社区的防灾能力等。第三,发展,主要是通过发展项目来提升社区的能力(乐施会,2008)。

民族敏感视角下,笔者认为灾民的永久屋的重建工作一般都被政府所操控,政府相关部门为了整齐划一、赶绩效和进度等,而忽视了让灾民参与对永久屋重建的选择、忽视了民族社区原有民居特色、忽视了永久屋的抗震抗灾质量等。因而有学者建议:“永久屋的建设应该包括公共服务和永续生活规则,同时考虑文化的相容性”(林万亿,2011)。乐施会中国部总监廖洪涛也指出,四川“5·12”后考虑社区重建时,如果过度分散重置灾民会破坏社区脉络和关系,会破坏少数民族的文化传统等(乐施会,2008)。社会工作者要发挖掘宗教信仰或民间信仰等,寻找到符合当地社区可持续发展的重建与发展模式(乐施会,2008)。

民族敏感视角下的灾害社会工作研究是一个十分丰富的议题,有待更多学者继续进行研究和探讨,为中国多民族、多宗教国情下的社会工作奠定理论基础。

[参考文献]

[1]何乃柱,2013.《民族社区社会工作研究:本土实践与理论建构》,兰州大学博士学位论文。

[2]乐施会,2008,《不是天意:灾害与贫穷(第二版)》(未公开出版)。

[3]林万亿编,2011.《灾害管理与社会工作实务手册》,台湾:巨流图书股份有限公司。

[4]秦惠彬,2005.《伊斯兰教知识读本》,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

[5]杨建松、粟才全,2008,《社区灾害管理》,北京:气象出版社。

[6]曾国庆,2004,《藏族历史文化》,北京:民族出版社。

[7]张和清、裴谕新、古学斌等,2011,《灾害社会工作——中国的实践与反思》,北京:社会科学出版社。

编辑/陈建平

DOI:10.3969/j.issn.1672-4828.2016.01.003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4828(2016)01-0016-06

基金项目:广西师范大学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社会工作在中国民族社区中的运用研究:本土实践与理论建构”(2014-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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