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公路甩挂运输试点专项资金开始申报
2016-04-11
专用车与零部件 2016年1期
2016年公路甩挂运输试点专项资金开始申报
2015年12月31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关于做好2016年度公路甩挂运输试点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交办函运[2015]1057号)。2016年度甩挂运输专项资金的项目包括:《交通运输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确定公路甩挂运输第二批试点项目的通知》(厅运字〔2012〕225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确定公路甩挂运输第三批试点项目的通知》(厅运字〔2013〕199号)中确定的试点项目中,已通过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验收审查的项目。
为保证各批试点项目的有序滚动推进,第二批、第三批试点项目应于2016年3月底前完成验收审查工作,对于到期仍达不到验收条件、无法完成验收审查的项目,试点项目承担单位需向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请延期,并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延期批复文件报送交通运输部备案;需终止试点的试点项目,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查核实后向部申请终止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