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需要全国一盘棋
2016-04-08朱忠保
朱忠保
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需要全国一盘棋
朱忠保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5年11 月1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进教育领域公共服务均等化。会议决定,从2016年春季学期开始,国家统一确定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按不低于定额标准给予补助。从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统一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实施上述政策,由中央和地方统一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经费,明后年将新增财政投入150多亿元。
早在2010年5月16日,教育部就下发了《关于组织申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其中就要求流动人口子女在流入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这对广大进城务工人员来说,不必再交纳不菲的借读费,极大地减轻了他们的经济负担。然而实际上,5年时间过去了,这一目标并没有实现,除有部分外来工子女进入公办学校,能享受到免费义务教育之外,绝大多数外来工子女并不能享受免学费,仍然要交不菲的学杂费和书本费。
目前,因为学生户籍不在流入地,流入地政府不会下拨这笔费用。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绝大多数上的都是民办学校,而民办学校是要收学费和杂费还有书本费的,虽然有些地方政府对民办学校也给予了一定的经费补助,但那是杯水车薪,根本解决不了问题,学生一个学期的学费就是三四千元,还得外来务工人员自己承担,流入地政府并不会承担起这笔费用。
政府不掏钱,就得学生掏钱,这是一个“零和游戏”。本来,学生享受免费的义务教育,这笔免交的费用,按照目前的有关政策,应该由其户籍地政府代交。现在,学生不在户籍地而是流入到新的城市上学,但人来资金并未带来,户籍地政府应该交纳的这笔费用并未因为学生的离开减轻了本地的办学压力,而将应该拨付的教育经费转移到流入地。因为学生户籍不在流入地,流入地政府没有义务和责任代交这笔费用,于是这笔费用就悬空了,成为无主之债。而学校不可能做无米之炊,政府不拨钱,学校就只有从学生那里收,找家长要,因此义务教育就成为一句空话。
对于义务教育阶段有关费用的转移支付,缺少全国一盘棋,国家没有出台相应的政策,更没有实施的细则与办法。国务院这次会议,决定从2016年春季学期开始,国家统一确定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按不低于定额标准给予补助,就应该明确这笔费用由谁来支付,是流出地政府还是流入地政府。要想真正让这些学生享受免费义务教育,就必须在学生户口所在地与流入地两地政府之间进行经费对接。如果按户口政策,无论孩子在哪儿上学,其户口所在地政府都应该支付这笔钱,并随人流动,而这种沟通与对接,也需要国家出台相应的政策,否则仍然会成为一句空话。
外来工子女能否享受免费政策,事关社会公平公正。造成外来工子女不能享受免费义务教育的根本原因,在于以地方为主、按户籍划拨的义务教育经费无法随人流动,因此这就需要有关部门统筹考虑,制定相应的措施,全面兼顾。
(作者单位:广东东莞市东莞商业学校东校区)
责任编辑邹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