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供给侧改革推进“十三五”标准化工作
2016-04-07李志强
● 李志强
以供给侧改革推进“十三五”标准化工作
●李志强
李志强,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山西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步入“十三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标准化事业迎来前所未有的重大发展机遇。党和国家对标准化事业的关心重视前所未有,推进标准化工作的改革力度前所未有,全社会对标准化工作的关注支持前所未有,标准化已经前所未有地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成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面对未来的时与势,亟待以供给侧改革推进“十三五”标准化工作,助力山西省加快“六大发展”。
在新的起点上,要用供给侧改革的内涵提升认识,夯实“十三五”标准化发展的战略基础
历史的发展是一个阶段性演进的过程,每一个阶段的开始都是一个新的起点。在新的起点上推进供给侧改革,夯实“十三五”标准化工作的战略基础,是我们在深刻总结历史与现实的经验教训、客观审视自我、辩证分析生态环境变化基础上所提出的一项极为重要的课题,是对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进一步适应,是对新发展理念的进一步深化,是对历史的回应和对未来的适应。
山西省委、省政府对标准化工作高度重视,早在2007年9月,山西省政府就印发了《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正确领导下,山西省的标准化工作取得了很大进步,突出表现在:一是标准化协同工作机制日臻完善。纵向上,形成了省市县三级协调推进的管理模式;横向上,省直各部门之间建立了良好的工作协作关系。在地方标准的制(修)订、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建设等方面都形成了比较规范的工作制度。2015年8月,省政府批准成立了“山西省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为推进山西省标准化工作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具有山西特色的地方标准体系初步建立。到目前,山西省拥有现行有效地方标准730余项,标准化工作从工业、农业领域已拓展到服务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在节能减排、循环经济评价认证标准制定、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建设、服务业国家级示范试点项目建设等工作方面成效明显,为山西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和保障。三是标准化辐射带动作用明显增强。几年来,山西省太原、长治、晋城、运城4个市在全国率先完成了国家级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市建设任务,稳健推进158个国家级、139个省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建设,标准化理念方法得以进一步推广传播,标准化人才团队得以进一步强化培育,标准化辐射带动作用得以进一步急剧增强。
步入“十三五”新时期,理念需要深化,标准化事业需要提速发展。面向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廉洁和安全发展,充分发挥标准的“通行证”“润滑剂”“红绿灯”“联通阀”“均衡器”“防护堤”作用,需要打好标准牌,念好服务经。推进标准化工作改革发展要坚持“四个更加注重”:一是在发展机制上,要更加注重协同推进。坚持协同推进,完善适应山西省发展的标准化工作机制和模式,发挥好各级政府标准化主管部门的综合协调职责,发挥好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在标准制定、体系建设、实施监督等方面的作用。二是在发展动力上,要更加注重创新驱动。坚持创新驱动,以供给侧改革加快转变政府标准化管理职能,打破政府单一供给标准的格局,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让市场主体从标准的被动执行者转为主动制定者。三是在发展方式上,要更加注重内生推进。坚持科学管理,强化开放、协调、效能等标准化管理理念,扭转重制定轻管理的倾向,注重标准的有效实施,持续提升标准化管理成效。四是在发展质量上,要更加注重结果导向。坚持服务发展,全面构建具有山西特色的地方标准体系,不断提高标准化工作助力我省“六大发展”“三个突破”的契合力,全面推进“十三五”标准化事业发展。
在新的起点上,要用供给侧改革的理念提升目标,确立“十三五”标准化发展的共同愿景
站在“十三五”新的起点,目标需要提升,愿景需要认同。要以供给侧改革加快推进标准化改革发展,更好地发挥标准化在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中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协同有序推进标准化工作。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的要求,山西省进一步推进标准化工作改革发展的的总体目标为:深入认识新常态,践行新发展理念,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市场在标准化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统筹谋划我省标准化改革和发展,建立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健全统一协调、运行高效、政府与市场共治的标准化管理体制,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格局,充分发挥“标准化+”效应,为推动“六大发展”、促进富民强省提供强有力的标准引领和服务支撑。
为促成总体目标扎实落地,一要创新标准结构供给,着重解决“动态优化”问题。优化完善地方标准体系结构,全面梳理现行强制性地方标准,分类实施“转、修、废”;将推荐性地方标准向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公益类标准过渡;围绕“一带一路”“环渤海”“京津冀”“中部崛起”等国家发展战略,紧密围绕“六大发展”“三个突破”开展地方标准研制,致力达成市场规范有标可循,公共利益有标可保,创新转型有标引领,服务发展有标支撑。二要创新标准要素供给,着重解决“融合创新”问题。建立健全我省地方标准统一规划、统一立项、统一编号、统一发布的“四统一”工作模式;加快推动标准体系向二元结构转变,充分发挥“标准化+”的催化、引领、门槛和倍增效应,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服务质量安全水平提升,服务“三去一降一补”五项任务;按照《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全面部署,注重“大体系、全过程”建设完成好6大任务,紧扣“全方位、广覆盖”布局建设好5大领域,着眼“守底线、保基本”要求实施好10大工程。三要创新标准制度供给,着重解决“激励约束”问题。坚持制度供给先行,补齐激励约束短板,重点组织制定山西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山西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山西省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山西省培育发展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山西省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管理办法、山西省标准实施、评估和监督管理办法、山西省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等。
在新的起点上,要用供给侧改革的方略提升任务,推进“十三五”标准化发展的重点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供给侧改革是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重大创新,这对进一步推进山西省标准化工作改革发展更具针对性,也是我们适应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必然选择。紧密结合山西省省情,紧紧围绕“六大发展”“三个突破”开展地方标准研制,“十三五”期间重点完成特色农产品、新农村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文化旅游、装备制造、节能环保、循环经济、绿色建筑、健康养老、现代物流、社会治理、“互联网+”、智慧城市等领域的地方标准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山西省地方标准统一规划、统一立项、统一编号、统一发布的“四统一”工作模式,完善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机制。探索在装备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信息、食品、医药、轻工、纺织八大新兴制造业和科技类产业开展团体标准试点,增加标准的有效供给。放开搞活企业标准,全面推行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切实落实企业标准化主体责任,加强标准实施的社会监督。完善标准实施推进机制,建立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机制,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价,建立强制性标准及重要领域推荐性地方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制度,推动标准化服务业发展。大力加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设,完善广泛参与、公开透明、协商一致、管理科学的工作机制。围绕“一带一路”“环渤海”“京津冀”“中部崛起”等国家发展战略,加大标准“走出去”步伐,以山西标准“走出去”带动山西省产品、技术、装备、服务“走出去”。大力推进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加强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现代农业、新型城镇化、环境保护、循环经济、高新技术产业等方面的标准化建设,推进区域性、综合性标准化示范试点。加强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各类标准化信息资源,促进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标准化信息交换与资源共享。充分发挥“标准化+”效应,以“标准化+科技创新”“标准化+现代农业”“标准化+先进制造”“标准化+新型城镇化”“标准化+消费升级”“标准化+生态文明”“标准化+公共服务”为抓手,积极推动“标准化+”行动计划。加强标准化科研机构建设,建立长效人才培养机制,着力打造标准化管理、技术、技能、营销、智库人才团队,支持各方面力量开展标准化理论、方法、规划、政策研究。
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深入认识新常态下标准化工作之紧要,着力提升标准化专业思维、专业素养、专业方法,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充分发挥标准“树标杆”、标准“划底线”的引领和兜底作用,助力山西“六大发展”“三个突破”,致力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打好标准化供给侧改革攻坚战。唯此,等待我们的明天才不会是忧伤,而一定是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