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散办体制改革 发展新疆散装水泥事业
2016-04-0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散装水泥办公室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散装水泥办公室
推进散办体制改革 发展新疆散装水泥事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散装水泥办公室
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水泥制品“四位一体”协调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推广散装水泥的重要模式。新疆地处祖国西北边陲,面积广大,资源丰富,近些年来得益于“西部大开发”和“跨越式发展”等政策推动,水泥行业快速发展,无论是企业数量、规模,还是产能、产量,均大幅增长。水泥散装化程度不断提高,预拌混凝土进入成熟期,预拌砂浆处于培育期,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水泥制品“四位一体”发展体系脉络逐渐清晰。新疆肩负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任,全疆各级散办在全面贯彻维稳、扶贫、民族团结等政治任务的同时,没有松懈散装水泥工作,通过推动体制机构改革,打通长期工作体制不顺的顽疾,为“十三五”散装水泥事业发展,开启新的时代。
一、行业情况介绍
(一)散装水泥
截止目前,全区共有水泥企业113家(含兵团26家、粉磨站32家),企业总资产600余亿元,从业人员3万余人,其中南疆三地州企业少数民族职工平均约占50%。拥有各类水泥熟料生产线100条,理论设计水泥产能9000万吨,实际产能11 000万吨。2015年,全疆水泥产量3712.66万吨(统计局数据4098.64万吨),其中散装水泥2189.59万吨,散装率58.98%。乌鲁木齐、阿克苏的水泥产量在650万吨左右;昌吉、喀什、伊犁、石河子的水泥产量在350~450万吨;哈密、巴州、和田、吐鲁番、克州、塔城、阿勒泰在100~250万吨;只有博州不到100万吨。全行业集中了以水泥为主业的天山股份、青松建化两家上市公司,以及新疆天业、西部建设、尧柏水泥、山水水泥、海螺水泥等关联境内外上市企业。其中,天山股份、青松建化两家企业生产规模集中度占到50%,散装水泥发放能力都在70%以上。2015年,全疆散装水泥专用车787辆,装载能力14 453吨;散装水泥罐1026只,容量6.5万吨。
(二)预拌混凝土
2015年,全区预拌混凝土产量3576.7万立方米,预拌混凝土生产能力达14 248.64万立方米;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319家;共有混凝土搅拌车5329台,搅拌容量44 681.7立方米;共有混凝土泵车1459台,泵送能力112 647立方米。其中,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是以生产和销售预拌商品混凝土为主,多产业、集团化、跨区域、专业化高新技术企业。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区域总部是中建西部建设下属单位,承继了原新疆西部建设的所有业务。新疆区域总部现有员工3400余人,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占39%,其中,中、高级技术人员占30.4%。公司现已在乌鲁木齐、库尔勒、焉耆、和静、奎屯、阜康、吉木萨尔、五彩湾、昌吉、五家渠、哈密、伊宁、霍城、喀什、兰州等地投资发展,拥有3家分公司、11家子公司、8家孙公司。总体来看,我区预拌混凝土行业同样存在产能过剩的问题,正常年份的产能仅发挥三分之一,今年的形势将更加严峻。
(三)预拌砂浆
新疆预拌砂浆行业仍然处于艰难的起步阶段。特种干混砂浆企业在全疆各地州市都有,但产量不大,尤其在乌鲁木齐市,数量众多,规模普遍都在万吨。普通干混砂浆是市场使用量最大的品种,也是今后大力推广的品种。2009年6月,全区第一家生产普通干混砂浆的企业——新疆鑫慧红雁预拌砂浆有限公司试生产,该企业引进德国先进设备,年生产能力30万吨,并与内地高校联合研发预拌砂浆产品。
2015年,全疆有普通干混砂浆生产企业3家(已形成产能),其中乌鲁木齐市2家,设计产能60万吨,当年生产7.56万吨;石河子市1家,设计产能30万吨,当年仅生产0.14万吨。2016年,乌鲁木齐市还有两个在建的普通预拌砂浆项目,西山农场一处、乌拉泊种牛场一处,一期产能均为20万吨,计划2016年底建成,2017年初投产。普通干混砂浆行业之所以发展缓慢,主要原因在于价格较高,市场接受困难。干混砂浆企业采用专业化的生产方式,使用优化的产品配比与各种添加剂,而且投入大量的砂浆泵、移动罐和散装车,导致成本较高。
二、存在的问题
(一)散装水泥仍有发展空间
2015年,全国平均水泥散装率为58.42%,天津、北京、上海三个直辖市水泥散装率位居前三,分别为96.16%、95.84%、93.36%,江苏省位居全国散装水泥供应量首位,年供应量达到15 862万吨,水泥散装率也已达到了88.06%,在省级(除直辖市之外)排列全国第一。东、中、西三部地区平均水泥散装率分别为:70.01%、59.28%、45.05%。新疆散装水泥供应量位居全国第20位,散装率位居全国第18位,在西部地区处于领先水平,但与华东各省相比则差距较大。
(二)预拌混凝土产能过剩
新疆预拌混凝土企业众多,产能远大于市场需求,企业间互相压价、恶性竞争等现象严重。行业门槛低,很多投资者缺乏市场调研,盲目跟风进入市场,造成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以乌鲁木齐市为例,2015年有预拌混凝土企业49家,有效产能4008万立方米,但实际产量1154万立方米,供需矛盾如此突出,使得部分企业采取不正当手段竞争,造成质量不合格的产品进入工地,埋下质量隐患。
(三)预拌砂浆发展缓慢
目前,特种干混砂浆由于投资少、工艺简单,全疆各地存在大量作坊式企业,仅在乌鲁木齐市预拌砂浆协会登记的就有70余家,全疆估计数百家,产业集中度和技术含量很低,产品挂靠和造假现象较多。2015年,自治区散办将预拌砂浆纳入“新型墙材认定目录”,2016年又提高了预拌砂浆产品的认定条件,对特种砂浆的发展起到一定作用,但大环境还有待改善。普通干混砂浆仅在乌鲁木齐市的发展初具规模、石河子市、伊宁市有个别企业尝试,但生存状况极其艰难,其它地州还未出现生产企业,基本处于空白。
三、工作经验和体会
(一)持续扩大散装水泥覆盖面
针对新疆地域广阔,城镇间距离相对较远的实际情况,我们确定了以县(市)或中心城镇逐步向周边地区辐射的发散系统建设原则。目前,新疆的发散系统已较为完善,新农村建设、农田水利、铁路公路、房地产开发等建设工地上,到处可见正在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随着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的深入应用,也催生、带动预拌砂浆和水泥制品的兴起,“四位一体”联动发展是循序渐进、相互作用的有机整体。
(二)推动“禁现”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抓好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新政发[2014]35号)中有关“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在全疆城区全面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禁止搅拌砂浆”的落实。2016年底,自治区散办正式划归自治区住建厅管理,全疆14个地级散办,乌鲁木齐市、哈密地区散办也早已划归建设系统管理。随着事业单位改革的推进,散办的工作体系逐步通畅,依托建设系统审批、执法、监督的职能,在禁止现场搅拌、新产品应用等方面,基本可以做到令行禁止。
(三)引导预拌混凝土转型升级
自治区对发展散装水泥、推广预拌混凝土工作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积极扶持、引导企业深入城乡推广预拌混凝土,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建设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形成了水泥产业链的延伸和发展体系基地。全疆所有县市都建立了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截止到2015年底,全疆共有预拌混凝土搅拌站319个,年供应能力近1.4亿立方米。目前现状是因行业准入、投资门槛低,预拌混凝土的产能严重过剩,同质化竞争激烈,企业经营困难,行业秩序较乱、产品质量不稳定等现象严重。预拌混凝土产业是当前发展散装水泥最重要的环节,其健康、持续、绿色发展事关经济和社会发展,如当前现状任其自由发展,很可能形成很大的社会问题。我们一直在探索,在积极推动自治区预拌混凝土生产技术规程、国家预拌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在全疆范围内贯彻落实的基础上,通过编制“十三五”规划,争取实现规划布局准入,推动企业间联合重组、优化区域生产力结构,改变当前发展乱象。
(四)加快预拌砂浆产业生产力建设
“双禁现”工作中预拌砂浆产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供应端能力不足。没有优质产品高效保证供应市场,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就无法开展。我们认真总结乌鲁木齐市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新疆鑫慧红雁预拌砂浆有限公司生产经验,形成适合新疆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预拌砂浆推广的模式和路径,加大工作力度,尽快在全区建成一批示范性企业,带动全区预拌砂浆生产项目建设,争取“十三五”期间全区实现禁止现场搅拌砂浆。
(五)积极推进水泥制品业散装水泥应用
工厂化、部品化建材产品是建筑业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水泥制品是实现建筑工业化、现代化、建材部品化的重要途径,水泥制品业的大发展必须要依靠散装水泥事业的发展进步。住宅产业化、装配式住宅、PC预制墙板等建筑产业的创新发展变化日趋显现,PC预制构件的研发逐渐深入。今年,我们在建筑外围护体系研究课题中已将PC预制墙板作为其中一个方向,初步阶段性成果显示效果很好。保障水泥制品业服务与建筑工业化是我们散装水泥事业的又一重要任务。
(六)推进农村散装水泥发展
结合新疆富民安居工程和新农村建设集中建设的特点,要求各地州市开拓农村散装水泥市场,调动水泥生产企业、预拌混凝土企业的积极性。选择一些经济状况较好的乡镇,开展混凝土下乡活动,在建设任务相对分散的乡村,继续推广散装水泥流动罐布局工作。
(七)加强专项资金监管和应用
一是进一步明确征管职责,充分发挥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管理、监督职能,杜绝违规减免和缓征等现象;二是对各地应收未收、违规减免的情况进行清理,发现问题予以及时纠正;三是推动执收机构建设,通过直收、委托征收等方式,促进县市开展征收;四是与财政、审计等部门建立监督检查的合作机制,保证专项资金高效、合规使用;五是强化专项资金的辐射、带动作用,为科研、生产、流通及装备制造的发展提供动力。
(八)加强宣传工作力度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宣传国家及自治区“发散”的政策方针,传递节能、环保、高效、质优等理念,提高全社会对散装水泥的认识。制定《自治区散装水泥系统信息工作暂行办法》,年底根据地州市报送信息数量和质量开展评比,进行奖励。每年6月开展“散装水泥宣传周”活动,转发商务部相关文件,在行业报刊刊登专栏,介绍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水泥制品“四位一体”发展的知识;各地州市也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采用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散装水泥管理办法》(政府令)《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中有关资金征收与返还的相关规定进行全面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