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绿色化发展 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2016-04-06江西省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办公室
江西省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办公室
加快绿色化发展 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江西省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办公室
一、“十二五”回顾
“十二五”期间,江西省各级散预行业管理机构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政策法规,加强行业管理,大力推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发展,圆满完成“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产业发展迅速
1、散装水泥发展提速,取得新突破。“十二五”期间,全省水泥产量持续增长,由2010年的 6220.5万吨增加到 2015年的9438.0万吨,年平均增长率为8.7%。散装水泥使用量逐年提高,由2010年的2563.4万吨增加到2015年的5429.8万吨,年平均增长率达16.2%。“十二五”期间累计使用散装水泥2.29亿吨,是“十一五”期间总量的2.67倍;水泥散装率逐步提高取得新突破,由2010年的41.2%提高到2015年的57.5%,提高了16.3个百分点。农村推散开创新局面,2015年农村散装水泥使用量达1652.8万吨,占散装水泥总用量的30.4%,农村散装水泥销售点达到475个,农村散装水泥使用率达到45.6%。
2、预拌混凝土快速发展,布局基本完成。“十二五”期间,预拌混凝土快速发展,全省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由2010年的121家增加到2015年的367家,基本实现了全省各个县(市)建有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年设计生产能力由1.28亿立方米增加到2.62亿立方米,年平均增长率25.8%;全省混凝土搅拌车达到4940辆,混凝土泵车达到1090辆。全省预拌混凝土使用量由2010年的1897.6万立方米增加到2015年的4154.3万立方米,年平均增长率17.0%,“十二五”期间预拌混凝土累计使用量达到1.8亿立方米。
3、预拌砂浆稳步发展,迈上新台阶。“十二五”期间,预拌砂浆稳步发展,预拌砂浆企业数由2010年的6家增加到2015年的17家;年设计生产能力由225万吨增加到610万吨,年平均增长率22.1%;全省干混砂浆运输车达到80辆,干混砂浆移动筒仓达到1078个,干混砂浆背罐车达到18辆。预拌砂浆使用量由 2010年的 11.2万吨增加到2015年的100.2万吨,年平均增长率为54.9%,预拌砂浆迈上新台阶,“十二五”期间,预拌砂浆累计使用量达374.0万吨。
(二)政策法规进一步完善
“十二五”期间,全省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发展条例》,政策法规进一步完善,相继出台了《江西省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管理办法》《江西省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江西省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程》《江西省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内部试验室管理办法》《江西省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各地市相继出台混凝土“禁现”政策以及农村推散政策,制定并颁布了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管理办法,编制了行业发展规划。各项法规、政策措施的颁布实施,使我省推广散装水泥、发展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工作步入科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的轨道。
(三)行业管理逐步加强
1、加强了执法监督力度,提高了“禁现”工作成果。“十二五”期间,各级散预行业管理机构加大了建设施工现场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全省累计开展执法检查18 416次,纠正违法现象1128起,决定立案376起,对拒不改正的197起违法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收缴罚金1490.76万元。通过不断增强的执法力度,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使用量不断提高,现场搅拌现象逐渐减少。设区市、县(市)散预行业管理机构有效开展区域行政执法交流学习活动,提高了执法能力,有效地推进了“禁现”工作的落实。
2、加强了质量监督检查,确保了产品安全可靠。“十二五”期间,各级散预行业管理机构分区域、分层次、分阶段组织对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的原材料和出厂产品进行了质量监督抽检,对抽检结果中有不合格产品的企业予以通报并进行质量约谈,促进了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质量管理;创新了企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模式,确保生产企业出厂产品质量安全可靠。
3、加强了内部管理建设,提高了检验技术水平。组织召开《江西省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程》《江西省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内部试验室管理办法》宣贯,开展了生产企业试验室主任、检(试)验员专项培训,并对试验室能力进行评估和验收,提高了行业质量管理水平、检(试)验室水平和人员技术水平。
4、加强了专资扶持力度,发挥了资金导向作用。“十二五”期间,行业加大了专资投入,不断发挥了专资导向作用。完善公开了专资项目补贴流程,加大了专资在清洁生产、质量监督、示范带动、规范化建设、农村推散、内部试验室、信息化建设、企业升级改造,以及水泥企业发散设施建设等项目上的支持与补助,金额达到2278.74万元,科研投入 308.67万元,设区市扶持项目资金1801.31万元,科研开发340.9万元,充分发挥专资的引导和调控作用,引导更多社会资金投入行业发展,提升了行业发展品质,促进了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三位一体”科学发展。
5、加强了两化融合建设,提升了智能制造水平。行业不断加强两化融合建设,加快推进行业信息系统规划与建设,着力推动行业信息管理系统(ERP),不断提升生产、流通等环节的信息化水平,促进企业管理自动化,行业监督网络化,从而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性和可溯源性。积极推进企业生产过程和制造工艺的智能自动化,推广使用先进的工艺和装备,提高智能制造水平。两化融合的持续建设,提高了企业技术管理水平,推动行业智能化建设。
(四)节能减排取得新成效
随着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快速推广应用,散装水泥使用量逐步增大。“十二五”期间,全省累计使用散装水泥2.29亿吨,节约标准煤525.0万吨,减排粉尘229.7万吨,减排二氧化碳1365.1万吨,减排二氧化硫4.5万吨,产生综合经济效益102.8亿元,累计利用固体废弃物1862.2万吨。行业持续推进企业清洁化生产,全省36家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通过了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通过技术改造升级实现搅拌车清洗、砂石分离与回收、废水净化与循环使用,提高工业废渣、尾矿等固体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降低生产成本,减少污染排放,节能减排增效明显。
二、“十三五”展望
“十三五”期间,江西省散预行业将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通过努力推动十大重点工程,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大力发展高性能混凝土的生产与推广应用,并逐步向混凝土预制构件及制品、建筑工业化配套发展,促进我省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三位一体”发展应用体系提升为“四位一体”。
(一)品牌龙头企业培育工程
到“十三五”末,通过政府、行业管理机构资金扶持和企业自身发展,培育1~2个“江西名牌”龙头企业,培育上市企业4~5家。
1、大力培育优秀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品牌龙头企业;积极培育混凝土预制构件及制品、外加剂、骨料及机械装备品牌龙头企业。
2、重点扶持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龙头企业兼并重组中小型企业或困难企业,组建集团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推行规范化管理,提高行业集中度,促进市场有序竞争。行业应统筹上下游,注重产业链的协同发展,龙头企业联合科研院所、高校加强基础研发与应用研究,加快外加剂、掺合料、骨料等上游材料应用于我省高性能混凝土等绿色建材中的产品开发和标准制定,并完成相关产业化,不断提升企业品牌。积极引进国内外优秀混凝土预制构件及制品生产企业,做好试点示范。培育砂浆机械喷涂装备生产企业和混凝土预制构件及制品机械装备生产企业,鼓励机械装备生产企业与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混凝土预制构件及制品企业的联合重组,做大做强,形成一套较为完整的建筑产业化链条,促进住宅产业化发展。
(二)淘汰过剩产能工程
到“十三五”末,在“十二五”末产能基础上,淘汰20%的预拌混凝土过剩产能,预拌混凝土产能利用率达到25%以上。
1、严格控制产能总量,通过淘汰一批落后企业及实施联合重组逐步淘汰过剩产能。重点淘汰一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严重污染环境、技术装备落后、产品质量差的落后企业,鼓励通过联合重组压减过剩产能。
2、切实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及必要的行政手段,采用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国家强制性标准,进一步加大淘汰过剩产能的力度。通过绿色建材产品认定、实施清洁生产、贯彻新标准等措施,关停污染物排放达不到要求或超总量排污的、能耗超限额的、产品质量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要求的且经6个月整改仍然不达标的生产线。通过设备折旧补贴、贷款担保、迁移补贴、土地置换等手段,鼓励拆建淘汰过剩生产线,努力建立市场退出机制。鼓励企业实施联合重组,做大做强,支持优势企业搭建产能整合平台,利用市场化手段推进联合重组,整合产权或经营权,优化产能布局,提高生产集中度,并结合联合重组、技术改造,优化生产要素配置,主动压减竞争乏力的过剩产能。采取措施化解企业联合重组遇到的政策和制度难题。
(三)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工程
“十三五”期间,行业累计利用固体废弃物2500万吨以上。
1、重点支持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充分利用地域性尾矿和工业废渣、建筑垃圾等固体废弃物(铜尾矿、稀土尾矿、铁矿山尾砂、高岭土尾砂、铅锌矿尾砂、锂渣、锰铁合金渣、镍铁渣、建筑垃圾等),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提高固体废弃物的高附加值,保护自然环境。
2、大力支持利用固体废弃物制备再生骨料及复合掺合料,积极培育再生骨料及复合掺合料生产基地,逐步形成协同组织示范。鼓励建立利用固体废弃物制备预拌砂浆、高性能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及制品等绿色建材示范生产线,形成相关的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支持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合作,联合对固体废弃物进行开发研究,掌握固体废弃物制备绿色建材的关键技术,创建江西省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创新平台,提高我省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
(四)绿色建材与绿色生产评价工程
到“十三五”末,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比例达到50%以上。
1、全面推行绿色制造,重点开展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及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评价标识工作,促进绿色建材的生产应用及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
2、加快开展绿色建材评价工作,对申请开展评价的建材产品进行评价,确认其等级并进行信息性标识活动。行业应积极配合管理部门部署全省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工作,明确承担绿色建材评价标识日常管理工作的机构,鼓励建材生产企业向相应等级的评价机构积极申请绿色建材评价。管理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维护评价标识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提高全社会对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的认知度,充分发挥标识的市场引领作用,促进绿色建材推广应用。评价机构要高度重视评价产品和评价过程的质量管控,生产企业要提高生产技术水平,确保绿色建材的产品质量。行业应落实推进绿色生产的各项措施,加快推行实施清洁生产,开展绿色生产示范企业创建和绿色生产星级达标活动。各级散预行业管理机构要提高绿色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绿色生产的管理工作。
(五)两化融合建设工程
1、积极培育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混凝土预制构件及制品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重点加快两化融合建设,提升行业两化融合水平;积极建立行业管理信息平台和企业信息化平台,促进企业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助力行业转型升级。
2、行业积极为企业争取两化融合建设优惠政策,对获得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的进行专项资金补助。企业应结合自身实际,加快信息化建设,建立信息化平台,采用信息化管理整个生产经营流程,将管理系统与生产控制系统有机结合在一起。加快建立行业管理信息平台,将行业管理信息平台与企业信息化平台有效地连接起来,不断促进行业的管理与发展。推进“互联网+”行动与行业的融合创新,尝试利用“互联网+”技术实现对全省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质量的大数据监管,提高管理效率。推进行业重点领域装备、生产过程和制造工艺的智能自动化,推动智能制造生产模式的集成应用,推广使用生产效率大幅提升且节能、环保的工艺和装备,最终实现智能制造。
(六)高性能混凝土生产和应用工程
1、贯彻落实两部委关于《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的要求,重点推广高性能混凝土的生产与应用。
2、加强政策引导,营造高性能混凝土推广应用外在环境和内部动力,制定相关的财税优惠、专资扶持政策,编制高性能混凝土用复合掺合料、外加剂等配套标准规范,保障高性能混凝土的有效推广。省级散预行业管理机构研究制定推广示范方案,选择和落实示范地区、示范工程、示范企业,组织开展高性能混凝土生产和工程应用试点。强化与联合重组、两化融合、淘汰落后等工作的联动,推广先进技术,推动预拌混凝土产业转型升级。企业掌握各类高性能混凝土配制技术并完善人才储备。科研院所、高校积极开展基础研究,重点突破高性能混凝土原材料控制、骨料分级、外加剂应用、配合比优化设计、质量控制、耐久性指标体系等关键技术。行业通过采取推动措施,全面提升高性能混凝土生产与应用水平。
(七)预拌混凝土下乡工程
1、完善农村推散有效机制,加快开发农村散装水泥市场,重点推进预拌混凝土下乡,为散装水泥产业寻找新的增长点。
2、积极出台“禁现”政策,扩大“禁现”范围。各地市积极开展预拌混凝土下乡试点创建工作,出台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县级散装水泥管理机构,落实好农村推广散装水泥职能,充分发挥县级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在农村推散中的关键作用。县级散装水泥管理机构负责规范乡镇混凝土搅拌站建设与管理,完善质量控制体系,实施对产品质量进行控制和监督管理。适时出台预拌混凝土下乡的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农户使用预拌混凝土。机械装备生产企业积极开发适合乡镇预拌混凝土运输、泵送等装备,促进预拌混凝土下乡的有效实施。
(八)预拌砂浆发展工程
1、因地制宜,以“干湿并存”为手段,推动实施预拌砂浆发展工程。
2、各级散预行业管理机构要强化对预拌砂浆的规范与管理,各地市适时出台中心城区砂浆“禁现”政策,大力发展预拌砂浆。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各地市均应建有干混砂浆企业和湿拌砂浆企业,有效保障“干湿并存”预拌砂浆的发展。将湿拌砂浆企业纳入行业规范体系,无质控体系、无技术储备、无环保措施的湿拌砂浆企业禁止进入市场。行业与协会组织做好预拌砂浆相关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技能水平;积极开展预拌砂浆比对试验,发现存在的问题,规范试验操作,提高产品质量检测的准确性,从而准确控制生产。加强对预拌砂浆原材料的检测,重点开发预拌砂浆机械化喷涂施工装备和推广预拌砂浆机械化喷涂施工工艺技术,通过降低成本、提高施工效率和提高产品质量,推动预拌砂浆的发展。
(九)混凝土预制构件及制品培育工程
1、重点发展装配式房屋预制构件、预制箱涵、透水混凝土等制品产业,培育一批具有一定生产规模的混凝土预制构件及制品生产企业,满足我省住宅产业化、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建设的要求。
2、配合政府出台住宅产业化、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的相关政策,提出建议,推动政策出台。通过政策引导,研究制定专项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等激励扶持政策,开拓混凝土预制构件及制品的市场需求。开展住宅产业化用装配式房屋预制构件、海绵城市用透水混凝土等混凝土预制构件及制品的生产与工程应用试点示范,培育良好的市场环境。鼓励科研院所、大型建筑企业与混凝土预制构件及制品企业合作,开展混凝土预制构件及制品的生产、使用、新产品研发以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体系和配套技术 (图集)制定等工作。加强混凝土预制构件及制品生产企业之间的沟通交流,积极学习国内外先进城市混凝土预制构件及制品产业发展经验。实施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装备开发企业、混凝土预制构件及制品生产企业的联合重组。建立以科研院所、高校、设计单位、大型建筑企业、预制构件生产企业组成的“产学研”团队,形成一套较为完整的建筑产业化链条,建立“研究-设计-预制-施工”的发展模式。
(十)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1、重点加快推进行业人才建设,注重行业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通过建立培训机制,全面提高行业业务技能水平和人员素质,不断壮大行业人才队伍。
2、加强短、中、长期人才培养规划,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动院、校、企人才培养合作。强化管理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分批、分岗培训,不断提升管理人员的理论素质、业务能力、服务能力,从而提高行业管理水平。开展行业大练兵与技能竞赛,以练促学,以比促学,全面提高行业技术人员技术水平。举办专用车辆驾驶员业务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广大驾驶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物流环节的安全生产水平。企业应高度重视高素质人才引进和培养,保持人才队伍相对稳定,及时应变企业发展面临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