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应用服务建设稳步发展促进全省散装水泥工作取得新成效
2016-04-06河南省散装水泥办公室
河南省散装水泥办公室
推广应用服务建设稳步发展促进全省散装水泥工作取得新成效
河南省散装水泥办公室
2016年,河南省发展散装水泥工作,紧紧围绕散装水泥发展中心任务,坚持“推广应用、服务建设、稳步发展”的工作思路,在全省散装水泥行业干部职工共同努力下,主动适应改革发展需要,创新工作方法,有力促进各项工作任务有序开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基本情况
2016年1~11月份,全省完成散装水泥供应量9274.04万吨,位居全国第二位,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99.72%,同比增加441.00万吨,增幅4.99%;散装率达到64.34%。
节能指标完成情况:节约标准煤213.08万吨、电力6.68亿度、水资源1.39亿吨,减少水泥损耗54.25万吨、粉尘排放93.20万吨、二氧化碳排放554.01万吨、二氧化硫排放1.81万吨,实现综合效益41.73亿元。
近期,我们结合河南省散装水泥工作实际,向省政府上报了题为《我省散装水泥发展现状、问题和建议》的专项汇报,内容包括我省散办的机构情况、行业发展现状、“十二五”散装水泥发展情况以及存在问题及建议。这个汇报材料引起了省政府的高度重视,赵建才副省长、张维宁副省长、许甘露副省长分别在材料上作了批示,要求进一步加强散装水泥工作,充分发挥行业优势,积极推进绿色建材,为环境保护和城市建设服务。相信在省政府主要领导的关注和支持下,河南省的散装水泥工作必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主要工作和做法是:
1、明确全年工作目标任务,结合省情落实国家、省散装水泥政策
年初,在郑州组织召开了全省散装水泥工作会议。省商务厅副厅长高翔,省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环境保护厅大气污染防治处等相关领导出席了会议;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散装水泥办公室主任及主管部门领导,第七批农村发展散装水泥示范点负责人,部分预拌砂浆、预拌混凝土、水泥企业、设备生产企业负责人,《中国建材报》《河南商务》《河南建材》等新闻单位参加了会议。会议总结了“十二五”散装水泥发展情况、2015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部署了2016年工作目标和任务,明确了“十三五”散装水泥发展目标、任务、措施及要求,与18个省辖市、10个直管县(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进一步重申和明确了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做好散装水泥发展工作的政策、规定及形势任务,为完成“十三五”开局之年任务奠定了基础。
2、以省委省政府《蓝天工程行动计划》为依托,扎实推进“两个禁止”,促进预拌砂浆产业发展
自河南省委、省政府实施《河南省蓝天工程行动计划》(下称《蓝天工程》)以来,省散办积极探索《蓝天工程》政策背景下预拌砂浆发展新模式,努力构建以落实《蓝天工程》为核心的推广应用预拌砂浆政策保障体系,围绕建筑扬尘治理,逐步完善督查考核制度,为促进预拌砂浆生产与使用,推动行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重要保证。
2016年7月3日,河南省委下发了《关于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豫发[2016]18号)文件;7月4日,省委书记谢伏瞻、省长陈润儿主持召开全省攻坚战会议动员会,要求全省将此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不讲条件,全力抓实抓好。同时,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全省攻坚战7个实施方案,将扬尘治理作为首项,其中工地施工要求做到“两个禁止”,即“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禁止现场配制砂浆”。目前,全省18个省辖市已有17个出台了“禁现”文件,焦作市正在制定之中,有望年底之前出台。这些政策的出台将进一步完善各项配套措施,营造了预拌砂浆发展的良好发展环境,助推和提升了我省预拌砂浆产业的发展水平。
3、对砂浆“禁现”、散装水泥专用车辆信息平台建设运行情况和农村推广散装水泥示范点发展等三个重点工作开展了督查督导和调研
为准确把握各级在砂浆“禁现”、散装水泥专用车辆信息平台建设运行和农村推广散装水泥示范点的发展及其成效情况,做到有的放矢的施策和有效的开展工作,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三项重点工作”的督查和调研。
一是督查调研砂浆“禁现”情况。突出砂浆“禁现”与大气污染防治扬尘治理“两个禁止”结合,多次对砂浆“禁现”及大气污染防治“两个禁止”工作进行了调研、督查,与当地主管部门及散办一道深入工地、深入企业、深入一线进行督促检查,对违反“两个禁止”的问题及时交换意见,沟通情况,肯定成绩和做法的同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有效推进了“两个禁止”工作。
二是督查调研专用平台建设及运行情况。为更好地推进散装水泥行业发展,保障散装水泥专用车辆行车安全,减少专用车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对省辖市、直管县(市)、企业三级联网的散装水泥专用车辆信息服务平台进行了督导检查。主要采取边查边指导边解决的方法,现场对部分省辖市存在的企业车辆上线率底、与当地公安、交通、安监沟通协作不够、数据上传及运用不到位、督查不够等问题,及时提出指导、纠正要求,确保了信息平台的正常运行。截至目前已入网接近10 000余台次。
三是督查调研农村发展散装水泥示范点发展现状。自开展农村推散示范点活动以来,我们每年培育和发展一批农村推散示范点,起到了以点带面、示范引导的效果。由于政策、形势以及市场需求的变化,企业也在不断发展完善,为更好地推进散装水泥和混凝土“双下乡”,对1~4批示范点进行了调研。通过调研,大部分示范点都在不断发展之中,示范带动效应不断扩大。农村推散态势、走向体现了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由原来的利用农村散装水泥销售网点推散转化到商品混凝土直接下乡、直接到农户、用户,商品混凝土在农村的应用比例越来越大。今年7月、11月分别对第七、第八批农村发展散装水泥示范点实施了复验和验收。截止目前,全省农村推广应用散装水泥示范县(市)26个、示范点109个。
4、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两个禁止”专项督查活动
为贯彻省政府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建筑工地“两个禁止”工作,按照省商务厅《城市建成区内施工现场“两个禁止”攻坚战实施细则》的具体要求,省散办先后2次组织三个督察组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了“两个禁止”工作专项督查活动。督查内容包括听取“两个禁止”工作落实情况汇报、随机抽查不少于20个建筑工地、现场检查“两个禁止”落实情况、查看“两个禁止”工作日常管理台账、方案、措施等文件资料,检查问题工地纠正情况等。督查结束后就督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充分肯定了“两个禁止”工作取得的成效,对各地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建议。
目前,全省18个省辖市已有17个出台砂浆“禁现”文件,焦作市正在制定中。为预拌砂浆应用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截止今年11月底,全省共建砂浆企业51家,设计生产能力1500万吨,实际生产量约385万吨。于7月份对13家砂浆企业进行了评价考核,并给予了专项资金支持。同时,举办了一期预拌砂浆生产与技术培训班,有100人参加了培训。
5、组织抓好全省散装水泥宣传周活动的开展
根据商务部通知要求,2016年6月11~17日开展了全国散装水泥宣传周活动。为了开展好我省散装水泥宣传周活动,省散办班子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宣传方案:一是向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下发文件,要求各级散办负责组织好本地域宣传活动。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有声有色、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达到了宣传的效果。二是省散办与郑州市散办在郑州市大型工地联合举办了宣传活动及预拌砂浆机械化施工现场观摩会。高翔副厅长参加了本次活动,肯定了我省散装水泥工作取得的成绩,对这次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给予了高度赞扬。多家新闻媒体以不同的形式在不同的宣传平台进行了宣传报道,扩大了社会影响力。全省各地市也同时开展了丰富多彩、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周活动。各级媒体相继作了宣传报道。
6、规范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
2016年,散装水泥专项基金发生重大变化。年初,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取消、停征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11号),从2016年2月1日起,“将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并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停止向散装水泥企业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将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水泥预制件列入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纳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持范围,继续推动散装水泥生产使用。”由于国家层面未出台相配套的实施细则,造成我省各市财政部门在政策理解和执行上存在很大差异,我办通过与省财政厅的沟通协调,推动各市继续按照现有征收政策对建设工程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7、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次党代会精神,号召全体同志结合国家开展的供给侧改革、“三去一降一补”、行业发展及业务工作,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次党代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定了方案、学习计划,召开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动员会,传达了各级党的组织对学习的部署要求;结合散装水泥工作实际,上好党课,要求全体党员,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做合格党员。通过学习,每名党员都能自始至终地参加学习教育,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通过学习端正了态度,改进了作风。同时,加强岗位的业务学习,解决党性和能力不足问题。每位党员能对照党章党规,从个人做起,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争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新时期合格党员,以实际行动助推我省散装水泥新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
1、散装水泥立法滞后
国家颁布了循环经济促进法,明确“鼓励使用散装水泥,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政策导向。我省亟需出台散装水泥发展条例,需要对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水泥预制构件等新型建筑材料在实际使用中的规定以及散装水泥专用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等方面都需要进行明确。
2、事权与处罚权需要明确
虽然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散装水泥的意见》(国函[1997]8号)明确“各级散装水泥办公室是散装水泥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门,对本地区散装水泥具有行政管理责任”。但执法地位一直不能明确,管理责任难以到位,影响了管理效能。另外,还存在部门职能界定不清、配合不到位、行政执法缺乏强制力,尤其是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推广应用工作事权与处罚权分离,对违反规定行为的行政处罚很难实施。
3、我省水泥散装化任务艰巨
砂浆产业还处于发展提升阶段,砂浆企业数量少,施工能力不高,税收高(现为17%),全省建筑工程预拌砂浆使用比例还较低。预拌混凝土在18个省辖市建成区基本上实现了“禁现”,但农村预拌混凝土使用量还比较低。全省各地发展散装水泥还不够平衡,个别省辖市散装量增长缓慢,水泥散装化水平较低,尤其是农村散装水泥使用率为46.83%。
4、人员素质和装备水平有待提升
随着散装水泥产业链不断得到完善,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三位一体”产业取得了较好的发展,但行业管理部门的人员专业素质、适应行业监管能力需要提升;相关企业技术研发能力薄弱、物流配套设备不够完善等问题还不同程度的存在,仍亟待解决。
三、几点建议
1、巩固职能,稳定队伍
现在各地都在进行行政事业单位改革,各级散装水泥办公室都面临着不同程度改革,受到不同程度影响,建议国家主管部门一定在保留、保住、巩固散装水泥推广应用职能上、稳定全国散装队伍上多做努力,不能在改革当中,把我们这支长期打造的散装队伍整编掉。
2、加强统筹,出台政策
在国家层面尽可能地出台“散装水泥管理办法”“散装水泥管理条例”等法规,可以与国家有关部委一起出台一些利于行业发展、分量重、指导性强的政策性文件。
3、适应改革,保住资金
依据国家大气污染防控、环境保护、绿色发展等总体战略要求,继续保留和发挥好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及早出台有关行业发展专项基金征收、管理、使用的标准和办法。
4、适应税政,搞好服务
主要从加大供给侧改革、散装水泥推广应用、进一步促进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水泥预制件发展的高度,对砂浆生产企业的税收进行明晰界定,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