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管理思路促进“四位一体”发展应用广东省散装水泥发展应用持续健康发展
2016-04-06广东省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
广东省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
创新管理思路促进“四位一体”发展应用广东省散装水泥发展应用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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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在商务部和中国散协的指导下,在省住建厅的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办深入推进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混凝土预制构件“四位一体”发展应用,创新管理思路,采取各项积极措施,围绕既定工作目标,奋发有为做好各项工作,取得可喜成效。
一、2016年主要工作
(一)三大任务指标均超额完成预期目标
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供应量是散装水泥发展应用水平以及工作成效的具体表现。2016年,全省散装水泥供应量预计达到7800万吨,为全年目标任务量的117%;预拌混凝土全年使用量预计达到1.78亿立方米,为全年目标任务量的115%;预拌砂浆全年使用量预计达到1080万吨,为全年目标任务量的108%。全年所完成的各项目标任务,共节约标准煤173.16万吨;减少粉尘排放383.76万吨、二氧化碳排放577.2万吨;综合利用工业固体废弃物4251万吨;节约优质木材257.4万立方米。创造了较高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二)构建监管标准体系,创新监管手段
1、出台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备案管理办法。为营造预拌砂浆市场良好环境,根据行政审批管理制度改革新要求和厅领导对备案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省编办对砂浆企业备案管理办法的反馈意见,我办对原备案办法草稿进行全面修改。设计了全套网上申报自动流程和动态监管制度,实现了不设前置条件与门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全程网上填报的全新备案管理,开创了行业监管的创新模式。在厅办公室和法规处积极协调与支持下,《关于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备案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建散[2016]151号)于8月2日由省住建厅颁布施行。同时,为使备案办法在10月1日起顺利实施,我办提前部暑做好信息平台砂浆企业备案管理模块的二次开发和完善,并于9月底在广州市召开了砂浆企业备案办法宣贯会,来自全省各市县散装水泥主管机构、行业协会及相关企业的代表共200人参加了会议。
2、编制施行广东省《预拌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管理规程》。为保障预拌砂浆质量,促进我省预拌砂浆的发展应用,4月,由我办主编的《预拌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管理规程》(DBJ/T15-111-2016)(以下简称《规程》)顺利通过住建部备案,7月1日起施行。6月底,我办在广州市召开宣贯会,全省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散装水泥主管机构、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检测和预拌砂浆生产等单位的相关人员约250人参加了宣贯会。《规程》对干混砂浆和湿拌砂浆的技术要求、生产控制、检验方法、施工质量控制及验收等做了全面、系统的规定,有效提高了广东省预拌砂浆的生产应用和质量管理水平。
3、完成广东省标准《〈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广东省实施细则》编制。我办积极推动预拌混凝土的绿色生产,主编广东省地方标准《〈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广东省细则》(DBJ/T15-117-2016)(以下简称《规程细则》),经多次召开编制会议,广泛征求意见,最终通过省住建厅组织的专家评审并在住建部备案,于12月1日起施行。我办于11月底在广州举行了《规程细则》宣贯会,全省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散装水泥主管机构、行业协会、预拌混凝土生产等单位的相关人员约200人参加了宣贯会,参编专家到会作详细讲解及答疑。
4、制订行业企业信用评价实施办法。一是在总结了实施多年的混凝土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基础上,结合资质管理和形势的变化,我办对《广东省预拌混凝土企业信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除增加评分细则和增强可操作性外,取消了企业资质等级评分区别,调整了部分评分内容与分值,增设了信用等级证书到期的申报条款。新修订的《广东省预拌混凝土企业信用评价实施办法》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二是制订《广东省混凝土预制构件及制品企业信用评价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在前期草拟《实施办法》工作基础上,今年将《实施办法》征集全省各市、各协会及企业意见,组织专家对两家有代表性的预制构件生产企业进行信用评价测评。同时根据各市反馈和测评情况,对《实施办法》进行了细致的修改。该办法是在住建部撤消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资质管理后创新管理的尝试,也是“四位一体”发展应用散装水泥工作的体现,将有利于营造行业良好的市场环境。
(三)把握新时期发展方向加强行业管理
1、组织召开全省散装水泥工作座谈会。9月6日,我办在东莞市召开“2016年广东省散装水泥工作座谈会”。省、市散装水泥主管机构负责人,散装水泥相关行业协会和企业代表共4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讨论研究和部署了散装水泥立法、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备案管理、预拌混凝土企业试验室评价和绿色生产星级评价、高性能混凝土发展应用、农村推广散装水泥、构建行业监管标准体系和散装水泥发展应用目标任务管理创新等重点工作,共谋散装水泥可持续发展。
2、开展“三禁”执法检查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年度工作计划,我办于11月21~24日,派出三个检查组分别赴汕头、揭阳、阳江、江门、云浮、肇庆等六市开展现场使用袋装水泥、现场搅拌混凝土、现场搅拌砂浆“三禁”执法检查工作。此次执法检查,共实地检查了20个在建工程项目,召开了7场汇报会,对违规行为发出6份责令改正(限期)通知书,并将检查结果在全省通报。通过检查,有力地打击了现场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搅拌砂浆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了各地散装水泥和预拌砂浆的发展应用。
3、推进信息平台的企业备案工作。我办将散装水泥信息平台备案管理工作作为主要工作之一,常抓不懈。积极促进相关企业及时完成备案。截至2016年12月5日,全省共有855家企业在信息平台完成备案,其中预拌混凝土企业671家,水泥企业34家,预制构件企业51家,其他企业22家。新的砂浆企业备案管理办法实施前,预拌砂浆备案企业有111家,截至目前,按新办法备案在公告期的砂浆企业15家,已通过备案的砂浆企业94家。
4、认真做好统计和宣传工作。按时和准确做好统计工作,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全年共完成《深入调研行业现状掌握发展主动权》等20多篇宣传报道在《散装水泥双周刊》《散装水泥》杂志、粤建网和信息平台发布,每季发布电子版“散装水泥工作简报”一期。6月,主题为“推广散装水泥、发展绿色产业”的散装水泥宣传周活动也开展得有声有色。12月,召开“全省散装水泥宣传、统计工作会议”,组织各级主管机构统计和宣传工作人员学习统计业务和宣传报导方面的国家政策和知识,提高行业人员业务水平。
5、推动预拌混凝土企业信用评价。在推动预拌混凝土企业信用建设中,全年共委托省预拌混凝土行业协会,组织开展七批次的预拌混凝土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申评的17家企业均获AAA级企业,有力地促进了我省预拌混凝土行业的信用建设。
(四)持续抓好信息化建设,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1、信息平台砂浆备案子系统研发上线。为使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在信息平台备案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我办于8月初组织撰写了《业务需求说明书》,按使用角色分析了各自的事项流程图,设置了判定要素,达到系统自动审核流转进入公示环节。模块开发上线后,又组织进行系统测试并提交了测试意见,同时,对开发的意见随时进行沟通,督促开发单位及时修改。系统启动后,我办又针对使用情况,及时反馈给开发单位,确保网上备案工作顺利进行。
2、积极做好信息平台二期开发的相关工作。一是组织召开信息平台二期子项目开发课题会,研究数据分析、网上直报、会议管理、统计分析和执法模块的需求建设问题;二是完成数据可视化子系统模块需求设计说明书和信息平台服务器续租等工作。三是“华夏奖”论文提交,按要求提交了一篇适合杂志宣传的成果介绍论文。
3、加强信息安全工作。按照公安机关网络安全执法检查的要求,我办积极做好信息平台系统程序、数据本地备份。下半年根据省住建厅召开的信息网络安全工作会议,落实信息系统整合统一管理,积极与信息中心沟通,确定了我办信息系统接入信息中心扩容的软硬件产品配置清单,并按规定流程进行了设备购置。待软硬件部署后理顺域名和等级安全测评等相关工作。
(五)认真开展行业立法工作
1、开展《广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规定》修订工作。3~6月,我办先后组织开展立法调研活动、修订草案散办系统内征求意见、召开专题会议、草案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等工作。7~10月,修订草案增设了部分法律责任及国家政策调整和行业发展需要更改的内容,反复两次经法规处报省政府法制办审核。
2、编制地方性法规《广东省绿色建材管理条例》之绿色建材专篇(以下简称《条例专篇》)。一是完成《条例专篇》编制大纲和编制说明。二是成立立法起草小组,由我办及广州市散办、省混凝土协会、省建科院、省建材院、商达律师事务所等单位人员组成。7月,组织召开编制组成立暨第一次工作会议,确定建材立法范围为散装水泥、砌体材料、人工骨料、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10项,讨论并原则通过草案建议稿大纲,分工起草立法相关材料。目前正在完成“绿色建材行业发展报告”的编制工作。
(六)积极推进高性能混凝土发展
受省住建厅委托,我办承担住建部《高性能混凝土推广应用机制及示范工程研究》专题项目,正在积极推进中。一是建立工作机制。组织有关专家学者成立项目组,并在广州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讨论通过了《高性能混凝土推广应用机制及示范工程研究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了《高性能混凝土推广应用工作调查问卷》初稿,且明确项目组内部分工,敲定阶段工作时间节点和工作重点。
二是开展全省高性能混凝土推广应用问卷(以下简称《问卷》)调查。《问卷》分为主管机构篇、预拌混凝土企业篇和设计单位篇,根据不同的调查对象设计具有针对性的问题,全方位收集高性能混凝土推广应用工作的问题和思路。《问卷》经印发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及佛山市顺德区主管机构和相关单位,目前已收到22个地区反馈问卷近200份。
三是组织专题调研。首先选取省内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中山市及顺德区6个地区开展高性能混凝土推广应用专题调研,于2016年10月底至11月初,组织项目组专家与当地主管机构、相关企业召开座谈会议15场,共188人次参加。初步选定了我省高性能混凝土推广应用2个试点城市、6家试点企业、4个试点项目。其次于2016年11月21日至24日,赴贵州、江苏两省开展高性能混凝土推广应用专题调研,与当地主管部门交流工作的重点、难点,学习先进的工作思路和方法。
四是开展标准宣贯。11月29日,我办在广州市组织召开《高性能混凝土评价标准》(JGJ/T385-2015)宣贯会,邀请《高性能混凝土评价标准》主要编写专家周永祥教授主讲及解答,全省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散装水泥主管机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设计企业、审图机构的相关人员约250人接受了专题学习。
(七)其他方面
1、部署与省经信委开展业务交流。梳理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及遇到的困难问题,完成提请省住建厅与省经信委统筹协调事项材料,共有广东省实施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工作方案、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评价标识管理、水泥生产企业监管、绿色建材立法工作和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五项内容。
2、推动《广东省发展应用散装水泥工作年度考核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出台。组织对全省各市依照《暂行办法》进行试测,并根据试测情况进一步修改《暂行办法》,不断提高散装水泥管理工作水平。
3、继续探索农村推散的方式方法。完成农村地区推广散装水泥的前期调研工作,收集湖南、四川、湖北、江苏四省的农村推散工作情况,并组织赴湖南、湖北、河南三省调研学习农村推散工作经验,为我省农村推散开拓视野,积聚能量。
4、加快规范性文件制定步伐。按计划拟出台的《广东省散装水泥发展应用企业人员教育培训监管办法》《广东省散装水泥发展应用行政执法监管办法》《广东省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告知承诺机制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建设工程项目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行政许可监管办法》四项规范性文件的编制工作,今年得到积极推动,目前,四项文件均已完成征求意见稿和起草说明,正按规定开展后续工作。
5、跟进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做好原有的专项资金票据清理工作。年初在全省范围内停止专项资金征收,并进行专项资金政策宣传,跟进专项资金合并后的政策动向。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评价工作受阻。为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提高混凝土生产质量和水平,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规范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评价标准,国家颁布《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JGJ/T328-2014),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也制订了《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并规定了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和组织开展本地区评价标识工作,成立评价标识机构负责评价标识工作的具体实施。但由于跨部门协调成效不佳,配合度不强,至今未成立机构开展此方面工作,同时也影响了下一步高性能混凝土评价工作的开展。
2、各市对《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备案的管理办法》执行力度不一。10月1日起执行的预拌砂浆备案新文件,对原实行备案制度的市,提出三个月内由市主管机构负责督促本市备案在册企业在信息平台完善备案材料。目前看,执行力度不一,个别市的备案管理工作仍未与全省统一备案接轨,只接受本市原备案号进行业务登记等活动,影响了全省的统一备案工作。
三、2017年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各全会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确立加快发展新思路,形成管理新模式,围绕我省发展绿色建设和建筑工业化的要求,以提高散装水泥率为重点,加快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我省散装水泥发展应用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工作
1、制订全年度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供应目标任务,采取各项积极措施促使任务超额完成。
2、对预拌混凝土企业无资质经营状况进行全面摸查,与交通、水利等部门联合出台进一步促进我省散装水泥发展应用的管理规定。
3、开展预拌混凝土使用满意度调查,建立混凝土供应定点回访评估机制。
4、继续做好信息化开发及管理相关工作,充实完善各模块功能,充分发挥信息化的作用,提高服务水平;促使《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备案的管理办法》在全省各地全面贯彻落实。
5、着力做好散装水泥地方性法规编制及“156号令”的修订工作。
6、贯彻《规程细则》,指导和推动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评价工作。
7、按计划开展高性能混凝土推广应用项目,做好试点工作。
8、编制并颁布实施《广东省混凝土预制构件及制品企业信用评价实施办法》和《广东省发展应用散装水泥工作年度考核暂行办法》。
9、加快事中、事后监管体系的建立,认真开展“三禁”执法检查,逐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10、创新工作思路,以点带面,促进农村推散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