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散办配合市法制办立法调研组调研
2016-04-06翟海霞
翟海霞
南宁市散办配合市法制办立法调研组调研
翟海霞
2016年10月19日下午,在市散办的积极安排配合下,市法制办《南宁市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规定(修订)》立法调研组到我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研。市法制办党组成员、副主任侯康顺带队实地调研,市工信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尹玉林和南宁市散办主任林华强陪同调研。
现行的《南宁市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制定于2001年1月,并于2010年11月第四次重新修订发布。《管理规定》的制定实施,有力地推动了我市散装水泥事业的发展。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散装水泥应用规模和领域不断扩大,散装水泥产业链延伸,国家节能减排对散装水泥发展有了新要求。为适应我市散装水泥产业发展需要,《管理规定》需要修订,并已列入2016年南宁市人民政府立法计划,《管理规定》送审稿已提交市法制办进行审改。
立法调研组先赴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广西华宏沙井混凝土有限公司和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广西鼎昌盛混凝土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研,了解企业在推广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管理规定》的实施情况,并听取了企业负责人的意见和建议。
随后,调研组在广西鼎昌盛混凝土有限公司召开了立法调研座谈会。来自经开区经信局、良庆区经信局、广西预拌砂浆协会、南宁市混凝土协会、华宏沙井公司、鼎昌盛公司、华润水泥等单位的负责人参加了调研座谈。各单位负责人重点就我市《管理规定》修订的定位、如何促进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发展和应用、明确管理职责、修订要解决哪些重大问题等,发表了非常有价值的意见和看法。
候康顺副主任在座谈会上指出,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发展和应用与城市建设息息相关,在《管理规定》的修订工作中,要注意几个问题:一是要完善管理制度和措施,促进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发展和应用;二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的基础上,将有利于行业规范持续发展的内容进行细化、明确,引导行业良性、规范发展;三是要将我市对相关企业的扬尘污染防治要求上升到立法的一个重点要求;四是要将县域的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发展和应用纳入要求;五是要统筹发展,规范布局。
最后,尹玉林副主任表示,本次调研增强了《南宁市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修订)》立法工作人员对本次立法修订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掌握了修订工作的重点,为下一步的修订完善打下了扎实基础,市散办将积极配合市法制办做好下一步的立法工作。
(作者单位:南宁市散装水泥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