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发布《商务部关于“十三五”期间加快散装水泥绿色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2016-04-06本刊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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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发布《商务部关于“十三五”期间加快散装水泥绿色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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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19日,商务部发布了《商务部关于“十三五”期间加快散装水泥绿色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商流通发[2016]354号)(以下简称《意见》),就“十三五”期间加快我国散装水泥绿色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发展目标,以及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十三五”期间加快散装水泥绿色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以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为主线,以体制机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为动力,以提高全国水泥散装化水平为目标,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激发市场活力,推动散装水泥绿色产业加快发展。
《意见》强调,“十三五”期间加快散装水泥绿色产业发展的主要原则,一是坚持政府引导。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完善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引领社会资金投入绿色产业节能环保建设。鼓励企业根据市场原则进行兼并重组,形成优势互补,布局合理和有序发展的散装水泥绿色产业体系。二是坚持环保优先。大力发展绿色建材,积极推广可替代原材料,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减少并逐步杜绝粉尘、废水和废渣的排放,推进散装水泥产业绿色发展。三是坚持创新驱动。全面推进散装水泥行业技术创新,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快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研究和开发应用,加强技术集成和流通模式创新步伐,努力提高生产、现代物流及施工设备的技术水平,推进行业装备技术的标准化、系统化水平。四是坚持统筹布局。推动散装水泥中转、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项目布局与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衔接,与新型城镇化建设要求相适应,与物流运输方式及产业布局等相协调,推进散装水泥绿色产业有序竞争、持续健康发展。
《意见》提出,“十三五”期间加快散装水泥绿色产业发展目标是:到2020年,全国水泥散装率达到65%,预拌混凝土使用量保持在18亿立方米左右,预拌砂浆使用量达到1亿吨,农村散装水泥使用率达到55%,加快建成以散装水泥应用为核心的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水泥预制构件一体化的绿色产业体系,散装水泥产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方式更加成熟,标准化、专业化和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意见》提出了“十三五”期间加快散装水泥绿色产业发展四个方面的重点任务,指出,一要打造以散装水泥为核心的一体化产业体系。1、促进预拌混凝土规范发展。针对部分地区预拌混凝土产能严重过剩现状,坚持以总量控制、优化结构为目标,科学规划,加强行业监管,调整供给结构。加快推进预拌混凝土广泛应用,尤其要加大中西部地区和农村地区推广力度;加快高性能混凝土应用,推动外加剂、掺合料等关键材料和泵送技术同步发展。鼓励行业内企业兼并重组,鼓励、引导和支持有实力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投资预拌砂浆、水泥预制构件产业,实施一体化发展战略。2、加大预拌砂浆推广力度。完善预拌砂浆标准体系,提高标准执行效率,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产品质量;鼓励具备条件的普通预拌砂浆企业生产特种砂浆,提高预拌砂浆行业供给能力。整合预拌砂浆生产、设备研制、建设施工等各方力量,通过完善使用设备、组建专业队伍、加强宣传培训等方式,着力提高机械化施工水平。鼓励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开展“生产施工一体化”服务,推广机械化泵送和喷浆等先进施工方法。加大执法力度,严格依法禁止现场搅拌砂浆(以下简称“禁现”)。3、加快推进水泥预制构件生产。顺应建筑工业化、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等建设发展趋势,引导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向水泥预制构件生产环节拓展。扩大水泥预制构件在建筑工业化和相关基础设施等领域的应用范围,积极开展相关领域的示范性工程建设,推进装备式建筑发展。鼓励相关单位和企业开展预制构件的生产、使用技术、新产品研发及相关标准的制定工作。
二要促进散装水泥产业绿色发展。1、全面推进绿色清洁生产。以信息技术推动散装水泥相关企业进行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提高废水、粉尘回收利用能力,加强能耗网络化监测水平。加快实施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开展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评定工作,编制评价指标体系和实施计划,制定相应的奖惩制度。按照“全封闭、无污染、零排放”的清洁生产目标,改造或淘汰一批环保不达标的混凝土搅拌站。2、着力提高废弃物再利用水平。进一步促进建筑垃圾和工业尾矿等大宗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水平,逐步以机制砂石部分或全部取代天然砂石,作为混凝土、砂浆的粗细骨料、掺合料。
三要推进散装水泥行业创新转型。1、加强设备和技术研发工作。鼓励散装水泥设备生产企业适应建筑施工机械化、自动化发展要求,推动散装水泥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在建筑施工中应用,提升行业现代化水平。支持科研院所、大型建筑企业、科技开发型企业和成套设备生产企业进行散装水泥相关技术研发,构建产学研结合的技术研发体系。2、加快行业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水泥制品生产企业信息化建设,与相关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接,提高企业网络行销能力。引导企业升级和完善企业资源计划(ERP)等信息管理系统,提高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加快建立散装水泥发展应用监管信息平台,全面提升数字化、信息化监管水平,形成规范化、常态化监管机制。3、鼓励散装水泥物流方式创新。在行业中推广应用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等技术,推动散装水泥生产与城市物流配送系统对接,提高车辆运输管理和资源调配能力。鼓励发展第三方物流,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效率。
四要加快农村散装水泥推广应用。1、创新农村推广应用散装水泥(以下简称“农村推散”)模式。支持有条件的水泥企业为农村小型混凝土搅拌站提供混凝土配比设计、检测等技术支持和服务。鼓励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采取直供销售方式,减少流通环节,满足农村市场需求。2、完善农村散装水泥物流配送设施。尽快制定农村地区散装水泥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出台配套政策及行动方案,发挥规划引导作用。鼓励大型混凝土企业下乡,在主要集镇、中心乡镇建立中小型混凝土搅拌站,在村庄集中地区分片建设微型混凝土搅拌站,在偏远地区建立水泥制品专业市场。针对农村市场特征,加快研发更适合农村运输、装卸、施工的配套设备。
为了确保“十三五”期间加快散装水泥绿色产业发展重点任务的顺利完成,《意见》还确定了六项具体保障措施。1、加快法律法规与标准建设。完善促进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水泥制品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快研究制定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水泥制品生产、运输、施工等有关技术标准规范。2、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重点支持相关企业开展绿色节能生产、废水废渣处理与回收利用、“农村推散”和物流方式创新等工作。积极拓宽融资渠道,推动解决企业融资难题。3、搭建公共服务平台。构建散装水泥绿色产业动态监管数据库,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政策咨询、信息发布、人才培训、宣传推广等各项功能的有机结合。完善行业统计制度,建立科学、全面的散装水泥统计和运行分析体系。4、提高执法监管能力。着力构建散装水泥生产、流通、使用相互结合、共同促进的监管工作体系,完善检查监督制度,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推动各级政府部门建立“禁现”工作目标责任制,完善日常巡查和考核制度,加大对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相关企业的监督执法力度。5、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围绕节能减排和提高建筑质量等主题,加大政策解读和宣传力度;积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手机终端等平台,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提高施工企业和广大消费者的认知度。加大“农村推散”宣传力度,推动建设一批典型工程、样本工程,提高农民使用散装水泥及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水泥预制构件的积极性。6、充分发挥各界力量。积极发挥各级行业协会的作用,全面提高服务水平,及时反映行业问题和企业诉求,加强行业自律,提高行业整体素质。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咨询机构、服务中介的作用,组织开展行业内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加强对行业重大和共性问题的研究。
《意见》对“十二五”时期我国散装水泥绿色产业发展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指出,“十二五”时期,我国散装水泥绿色产业快速发展,规模持续扩大,水泥散装率不断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为节能减排和提高建筑质量作出重要贡献。《意见》同时强调,制定并发布实施《意见》是为进一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战略部署,深入落实国家“十三五”发展规划关于节能减排和保护环境的总体要求,推动“十三五”时期散装水泥绿色产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