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开征VOCs排污费
2016-04-06
生活用纸 2016年9期
山东省开征VOCs排污费
继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安徽省、湖南省、四川省、天津市、辽宁省、浙江省和河北省开征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费之后,山东省成为全国第11个正式发布文件通知试点开征VOCs排污费的省级地区(含直辖市)。
山东省VOCs排污收费试点将分段展开,并逐步提高收费标准。自2016年6月1日起,对石油化工及包装印刷两大行业开征VOCs排污费,收费标准为3.0元/污染当量。自2017年1月1日起,征收范围增加汽车制造业、家具制造业和铝型材工业,收费标准全部调整为6.0元/污染当量。自2018年1月1日起,进一步扩大征收范围,逐步覆盖VOCs排放重点行业。
(摘编自中国纸网)
Vocs Pollution Discharge Fee Levied in Shand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