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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亮:《网络安全法》强调个人信息保护 助推“网络强国”落地

2016-04-06赵艳薇

通信世界 2016年30期
关键词:强国个人信息信息安全

本刊记者│赵艳薇

魏亮:《网络安全法》强调个人信息保护 助推“网络强国”落地

本刊记者│赵艳薇

“《网络安全法》是我国网络安全领域的基本大法,在网络安全立法中有着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

日前,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高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以下简称《网络安全法》)。就该法通过的意义以及对建设“网络强国”的作用等问题,通信世界全媒体记者专访了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安全研究所所长魏亮。

信息安全领域的“基本大法”

《通信世界》《网络安全法》在网络安全领域的立法中处于怎样的地位?

魏亮:《网络安全法》是我国网络安全领域的基本大法,在网络安全立法中有着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在当今的信息化时代,网络已经深刻地融入了我们的经济社会生活,网络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关系国家安全和发展、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一方面,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总体国家安全观出发对加强国家网络安全工作做出了重要的部署,对加强网络安全法制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制定《网络安全法》是适应我们国家网络安全工作新形势、新任务,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保障网络安全和发展利益的重大举措,是落实国家总体安全观的重要举措。

另一方面,中国是一个网络大国,也是面临网络安全威胁最严重的国家之一,迫切需要建立和完善网络安全的法律制度,提高全社会的网络安全意识和网络安全保障水平,使我们的网络更加安全、开放、便利,也更加充满活力。《网络安全法》的出台回应了广大人民群众对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规范网络信息传播秩序、惩治网络违法犯罪的热烈期待,确立了保障网络安全的基本制度框架,为网络安全工作提供了切实的法律保障。

《网络安全法》作为我国的网络安全基本法,充分体现了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针对当前我国网络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以制度建设提高国家网络安全保障能力,为我国掌握网络空间治理和规则制定方面的主动权,切实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通信世界》在您看来《网络安全法》在我国“网络强国”建设中将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魏亮:《网络安全法》是我国“网络强国”建设制度保障的重要内容,《网络安全法》的出台是我国统筹推进“网络强国”建设的根基之举。《网络安全法》明确了网络安全的内涵和工作体制,反映了中央对国家网络安全工作的总体布局,体现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分工负责的网络安全工作架构,勾勒了我国以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为重心,强调落实运营者责任,注重保护个人权益,加强动态感知快速反应,以技术、产业、人才为保障,立体化地推进网络安全工作的主要路线。

《网络安全法》分别从网络安全支持与促进、网络运行安全一般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行安全、网络信息安全、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5个方面对网络安全工作重点事项进行了规定。《网络安全法》明确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并重原则,为捍卫国家网络主权进行了法律宣告,强调了保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行安全,提出要促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互联互通,鼓励新技术应用和创新,鼓励应用新技术来改善网络安全。

《网络安全法》的出台标志着“网络强国”制度保障建设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是建设“网络强国”重要的阶段性成果,标志着建设“网络强国”,维护和保障中国国家网络安全的战略任务,正在转化为一种可执行、可操作的制度性安排。

《通信世界》《网络安全法》中对个人信息保护提出了要求,这样的要求有哪些重要意义?

魏亮:《网络安全法》中对于个人信息保护的要求明确了网络产品服务提供者、运营者的责任,使个人信息保护有法可依,回应了公众的关注,有效震慑了诈骗分子和组织等危害个人信息安全的行为主体,对于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捍卫公众合法权益将起到长远的积极作用。

当前,随着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的发展和应用,网络数据安全对维护国家安全、经济安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数据利用至为重要。如今,公民个人信息数据被非法获取、泄露或者被非法使用的情况依然严重。

特别是今年以来,“徐玉玉案”等一系列电信网络诈骗案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也再一次唤起了公众对个人信息泄露的关注。

本次出台的《网络安全法》从立法伊始就将个人信息保护列为了需重点解决的问题之一。《网络安全法》的第四章(网络信息安全)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的基础上用较大的篇幅专章规定了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基本法律制度,规定了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必须符合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以及网络运营商收集、使用公民个人信息的目的明确原则和知情同意原则;确立了公民个人信息的删除权和更正权制度,以及网络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公民个人信息、隐私和商业秘密的保密制度等,特别是其中“对个人信息立法保护”和“对网络诈骗严厉打击”的相关内容,切中了当今个人信息泄露乱象的要害,充分体现了保护公民合法权利的立法原则,为今后保护个人信息、打击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奠定了坚实的立法基础。

信息安全产业迎来春天

《通信世界》:《网络安全法》的通过,对信息安全产业将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魏亮:《网络安全法》的通过将为信息安全产业的进一步发展打开空间。《网络安全法》确立了网络安全保障在整个信息化建设中的核心和关键地位,明确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网络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重点领域,对遏制网络安全威胁、推动网络安全标准化工作、促进网络安全技术和产品开发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方面,《网络安全法》为产业的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使安全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开发、网络数据和知识产权保障等有法可依,为各企业发展壮大、走向国际提供良好的产业环境;另一方面,《网络安全法》中关于安全认证、审查、检查等的规定能有效促进企业提升网络安全意识,加大网络安全投入;并促进金融、能源、电信等关键行业加大对网络安全产品和服务的采购、部署,进一步提升安全产业规模的增长率,为中小企业、初创企业等的发展营造良好的产业生态。

《通信世界》《网络安全法》距正式实施还有半年多的时间,这期间,相关部门还需要做哪些准备工作?

魏亮:《网络安全法》作为一部重要的基本法,在正式实施前,需要先做好宣传普及工作和配套制度建设等工作。实现《网络安全法》的立法宗旨贵在落实,加强宣传普及是保证《网络安全法》有效落实的基础,相关部门需要结合自身职责开展《网络安全法》的宣贯工作,通过网络、电视、广播、纸媒等,在公共场所、机关单位、居民生活区域等持续开展《网络安全法》的解读和宣传,将本法的有关规定准确地传达到对应主体,并帮助他们明确自身的网络安全权利与义务,让网络安全观念和意识真正根植人心。

《网络安全法》在规定了网络安全保障宏观原则、关键制度和重要举措的同时,也为各类细化实施的法规制度提供了接口。

因此,对于《网络安全法》中明确提出需进一步细化制定的法律制度,如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办法等,相关部门还需要加紧研究制定配套的法规文件、建立配套的制度机制,酌情修订相关规章制度,做好现有网络安全制度体系与《网络安全法》的衔接,保证《网络安全法》正式实施后,相关规范文件和配套制度能尽快到位。

编辑|赵艳薇 zhaoyanwei@bjxintong.com.cn

魏亮 毕业于北京邮电大学计算机系,获硕士、学士学位,现任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安全所所长,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通信网络安全专业委员会主任。目前主要从事电信网、互联网、工业互联网等领域的安全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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