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推而不广的原因与对策
2016-04-04王常方
王常方
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推而不广的原因与对策
王常方
保护性耕作技术是对农田实行免耕、少耕,并用作物秸秆、残茬覆盖地表,用化学药物来控制杂草和病虫害,从而减少土壤风蚀、水蚀,提高土壤肥力和抗旱能力的一项先进农业耕作技术。通过运用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技术,可以获得较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是一种实现农业生产和环境保护“双赢”的耕作方法。
一、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技术的起源及我国的推广状况
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技术起源于美国,20世纪30年代,由于美国人少地多,机械化投入大,生态环境恶化严重,特别是1934年5月的一场沙尘暴,席卷美国3天,毁掉上亿亩土地,对农业造成了很大打击,因此,美国首先探索采用农作物秸秆还田覆盖,免耕播种,起到防止土壤水蚀和风蚀的作用,降低了农机作业成本,达到了增产增收的效果,使得这一新技术获得成功,并逐渐形成了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技术的新模式。因其优势明显,该技术迅速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快速的推广应用,西方一些人少地多的发达国家机械化保护性耕作面积达到70%以上。我国是在进入20世纪80年代,随着生存环境及农业生态状况的严重恶化,开始研究推广应用保护性耕作技术。尤其是进入90年代,在借鉴和吸收国外先进的保护性耕作机械化技术经验的基础上,农业部建立了38个农业保护性耕作机械化技术推广示范县,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技术在我国逐步推广。山东省2002年开始在鲁东、鲁中、鲁西等不同生态地区20多个县开展保护性耕作试验示范,省政府将保护性耕作列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经过十几年的探索与发展,截止到2014年底,保护性耕作辐射到全省94个县市区,面积达到210万亩,小麦免耕播种机保有量达到5万多台。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技术已经成为山东省目前农业重点项目并且得到很好的发展,可持续性的耕作技术也已成为山东省农业领域的亮点。
目前,我国机械化保护性耕作面积仅占耕地面积的10%左右,除了机械化保护性耕作项目示范地区得到了良好的发展以外,其它各个地方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技术都没有得到很好的推广与发展,这也是我国各个方面的综合原因而导致的。
二、我国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技术推而不广的原因
根据调查分析,制约机械化保护性耕作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六点。(一)政府的重视程度不高。保护性耕作涉及农机、财政、水利、农业等部门,实际工作中,有些部门把工作只是落实在文件上,没有实际的工作措施,往往是农机部门唱独角戏,出现了农机农艺不协调等情况。(二)我国农机化已有一定的基础,农民手中已有的普通播种机已能满足现有耕地的播种需求,发展保护性耕作需购置大型拖拉机、免耕播种机、深松机等机具,投入较大,大部分农民持等待观望的态度,看不到明显的经济效益不会投资购买新机具,影响了农民实施机械化保护性耕作的进程。(三)土地经营规模的制约。目前,农村实行的土地承包责任制,一家一户地块较小,不适宜大型机具作业。而保护性耕作适宜大地块、一条龙服务作业。(四)传统种植习惯的影响。农民对此项技术认识有个过程。他们既是技术的受益者,也是技术的实施者,他们要看到保护性耕作技术带来的经济效益,才能使用此项技术。进行保护性耕作涉及免耕播种机、深松机等机具,其中机具作业质量又会涉及到农机生产企业,农民对于其所涉及领域的认知都有可能成为保护性耕作技术进行大面积推广的制约条件。(五)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技术作业规范单一。忽略了各地耕地状况、地理位置、农民种植需求不同等因素,相关部门没有因地制宜探讨适合各地的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技术作业规范、技术路线,制约了部门、农民自发推广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技术的热情和主动性。(六)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机具尤其是秸秆还田机的秸秆粉碎质量不过关,造成播种机拥堵,免耕覆盖施肥播种机的作业性能单一。如有的地区水浇条件较好,现有的小麦免耕播种机筑畦效果较差,影响浇水,也就影响了保护性耕作技术的推广。
三、实现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技术大推广的对策
根据我国目前的农业现状,需要大面积推广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技术,引导农民主动使用保护性耕作技术。因为几千年来精耕细作的耕作理念已经深入农民的心理,如要改变其农业耕种方面的习惯,要建立示范基地示范,用保护性耕作增产增收的事实吸引农民使用此项技术,对于推广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技术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引起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重视,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氛围。实现保护性耕作技术的大推广,主要抓好以下几点。
(一)加大政府的引导力度。农业部、国家发改委已经印发《保护性耕作工程建设规划(2009—2015年)》,各地应参照要求,制定符合本地的发展规划,并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对农民购买保护性耕作机具,农机购置补贴优先安排。要加强示范基地扶持,把保护性耕作示范基地建设列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项目,在资金上给予优先重点扶持,县、乡镇、村都要建立保护性耕作示范基地,形成层层示范带动的良好局面。政府要把保护性耕作实施情况纳入对农机、农业、财政等有关部门的一项年度考核内容。农机部门要争取政府的支持,增加保护性耕作机具补贴和作业补贴。按照发展规划,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并将任务指标通过行政手段落实到乡镇、村、户,及时督促、落实、考核。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一是宣传农机管理人员。聘请省市专家为农机系统干部职工授课,讲解保护性耕作的科学性、先进性,使他们成为宣传保护性耕作技术的中坚力量;二是宣传党政领导。农机部门应成立保护性耕作宣讲团,深入县城、乡镇街道、村宣传,争取各级领导对保护性耕作工作的支持;三是培训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社,巡回组织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社负责人到保护性耕作示范点观摩,重点讲解技术原理、节本增效的功能,提高他们的认识,鼓励他们率先发展;四是培训农民,通过组织现场观摩会,使他们看到技术优势,主动接受新技术。
(三)加快土地流转。一家一户分散经营土地地块小,不利于机械化作业。要加快土地流转进度,鼓励家庭农场、农机合作社流转土地,实行规模化经营,用保护性耕作的效益吸引他们发展保护性耕作。如宁阳县伏山镇组织土地流转大户到该镇大吴村进行了现场观摩。通过实测,采用保护性耕作播种的小麦亩产达到1350斤,比普通播种的高出100斤以上,每亩节约耕作、肥料等成本70~80元。有关部门用实际的数据证明了保护性耕作技术的优越性,也坚定了土地流转户流转土地发展保护性耕作的信心和决心。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完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构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体系”,要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加快土地流转,发展保护性耕作。
(四)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建立保护性耕作发展的长效机制。保护性耕作实施的主体是农民,要引导农民自愿使用保护性耕作技术,不能强制推行,否则管理跟不上,达不到推广效果。农机大户距离农民最近,最了解农民实际生产中的需求,农民对他们比较信任,要积极鼓励发展。以农机大户为突破口,使他们掌握这项技术,熟练使用机具,从中受益,进而带动周围农户应用这项技术。要鼓励支持农机大户与周边农民签订作业服务协议,扩大作业规模,提高作业和服务效益。要深入田间地头,贴近农民,通过科技下乡等多种形式,宣传保护性耕作技术的优越性,解决好技术推广“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发挥好农机大户推广保护性耕作的示范带动作用。
(五)发挥农机合作社的新技术领头雁作用。农机合作社对新技术接收快、作业机械齐全、在群众中影响大,要依托农机合作社,广泛开展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示范活动,要充分利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导向优势,加大对农机合作社的扶持力度,优先安排深松作业补贴,引导农机合作社购买保护性耕作机具。
(六)抓好农机农艺结合。保护性耕作涉及农机、农业等领域,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应注重农机与农艺相结合,工程技术与生物技术相结合。以保护性耕作为切入点,进一步促进优质良种、配方施肥、节水灌溉、病虫草害防治等先进技术的应用,使保护性耕作技术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得到充分体现。随着保护性耕作技术的发展,对配套机具的种类、质量提出了新的要求。目前,有的企业生产的机具通用性能差、播种不均匀、出苗整齐度低,不能满足免耕播种技术要求。面对玉米秸秆还田覆盖量大、仍不时会出现播种堵塞问题,难以满足不同农户作业模式的要求,应学习国内外先进技术,对秸秆还田机、免耕播种机关键部件重点攻关、突破,尽快生产出性能先进、价格低廉、品种多样的保护性耕作机械设备,使农机生产企业在为农民和农机手提供高性能机具和高质量服务的同时,实现自身快速发展。
(七)发挥示范基地的辐射带动作用。要改变传统的耕作方式,必须用示范基地讲给农民听,做给农民看,教给农民干,让农民看到经济效益。示范基地要选在交通便利,位置显眼,小麦、玉米种植面积大,集中连片,能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的地方。要加强示范基地的田间管理,建设成高标准的示范田,在不同季节利用示范基地召开保护性耕作现场会,通过现场宣传争取领导重视,示范群众,以示范基地带动保护性耕作技术的大推广。
农业现代化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现代化的基础,要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技术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举措。目前,全国农业机械化已进入转型升级阶段,全面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的条件已经成熟,存在的问题一定能够解决,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技术必将实现大面积推广。
(作者单位:宁阳县农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