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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冯契对真善美及其相互关系的阐释

2016-04-04张保垒兑文强

山西大同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1期
关键词:冯先生真善美理想

张保垒,兑文强

(1.吕梁学院中文系,山西 离石 033001;2.北京大学中文系,北京100871)

论冯契对真善美及其相互关系的阐释

张保垒1,兑文强2

(1.吕梁学院中文系,山西 离石 033001;2.北京大学中文系,北京100871)

真善美的各自规定及其相互关系是冯契先生哲学思考一直关注的问题,冯契先生有多篇文章集中论述真善美及其统一。真善美的统一是冯契先生智慧学说对人类存在和人类活动终极理想的揭示与规定。

真善美;相互关系;时代之思

冯契先生的10卷文集中多处谈到真善美,如第三卷即是《人的自由与真善美》,第八卷也有文章专论真善美。除过这些单立章节的专题论述外,冯先生的其他文章也涉及到关于真善美的思考,如《中国古代哲学的逻辑发展》中对儒家、墨家及程朱理学的章节皆可看作冯先生史论结合对真善美的具体阐释。可以肯定,真善美是冯先生哲学的核心概念。本文即是对冯先生关于真善美哲学思想的阐释。本文先对冯契先生对真善美思考做基本的阐述,既而结合冯先生的论述就三者的关系做进一步的论述;最后一部分是对冯先生哲学当代意义的一些思考。

(一)真:关于世界可知性的思考 人类能否认识世界?世界是否可知?有无客观真理?哲学家不断思考这些问题并提出了不同的理论学说,但或限于时代,或限于各自的视界,只有少数哲学家给出了系统的理论学说。冯先生把上述问题概括为“感觉能否给与客观实在”这样一个问题。冯先生一方面继承了金岳霖先生的学说,肯定“任何知识就材料说,直接或间接地根据于所与,就活动说,直接或间接地根据正觉……感觉能够提供客观的呈现”;[1]另一方面,冯先生又指出金岳霖先生“关于感觉的学说虽有唯物主义倾向,但不是彻底的唯物主义……不懂得对象的实在感首先是实践提供的”。[1]这里冯先生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观出发,肯定实践对知识的决定作用,继而对世界是否可知、人能否认识世界、有无真理这些哲学基本问题的进行了深入的思考。

首先,一切哲学问题追溯到根源莫不是有关思维与存在的问题。对这个问题的切入,对这个问题的思考方向直接决定了一种哲学的性质。是从客观出发,承认客观物的存在,还是从主体出发,认为一切存在皆是主观的构造,冯先生提出感觉能否给予客观存在、人类能否认识世界这些哲学探究首先要回答的问题。冯先生肯定人能够认识世界,冯先生先给出一个常识:“能不能认识世界是一个不成问题的问题,一个人在婴儿时期不认识自己的亲人和周围的许多事物,长大了又在工作和学习的过程中获得越来越多的知识和科学知识,既然在事实上我们已经学了许多客观世界的知识,那世界当然是可以认识的”。[2]接着冯先生从哲学层面上对这个问题做出了回答。冯先生认为,人的认识活动的发生首先是客观的,“一方面,对象是客观存在的物质的东西;另一方面,主体具体某种特殊的物质机构,(头脑、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等)。没有客观存在的事物,就是没有反映的对象,当然就没有认识;没有头脑,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等,就是没有反映的主体,当然也就不会有认识”。[2]以此为出发,冯先生对不可知论和相对主义做了深刻的批判。

肯定了世界是可知的,接下来就要回答人是怎样认识世界的,如果对人认识世界的过程不能给出客观、系统的回答,那么前一个问题也是不能给出根本的解答的。这是一个思想逐步深入的过程。考察哲学史,很多哲学家肯定世界是可以认识的,但一到人类是怎样认识世界这个问题时就给出了否定的回答。他们或者从主体先验的认知图式出发,或者以一些自认的自名前提进行抽象的思辨推演。这些理论知识从根本上讲都是不彻底的。冯先生一方面肯定一切认识都是从直接从经验出发的。另一方面,他又肯定实践对认识的根本的决定作用,即认识是人类在实践中获得直接经验的过程,这个过程可以做如下概述:在具体的生产、生活实践中,通过和物体的接触,人们获得了客观物的种种经验。这些经验材料是人类各门各类科学知识的前提基础。在感觉的基础上形成知觉,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区别前一阶段孤立、表面的感觉经验,此阶段主体开始对物有了整体的认识,这其中包括归纳、概括的思维抽象。但抽象概括形成的理性认知可能是客观规律的正确的反映和揭示,也可能是虚假、主观的反映,这就需要实践的检验。认识根源于实践,既而又经受实践的经验,在实践的基础上深化发展;既而再次随着客观的变化发展、随着实践的深化发展。这即是一个认识发展的逻辑过程。冯先生把这个过程概括为以得自现实之道,还给现实。在《怎样认识世界》一文中冯先生对这个过程有着深入细致的论述。通过上述考察,我们可以看出冯先生的思想是奠基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的根基上的。以马克思哲学为根基,冯先生具体考察了中国哲学、西方哲学。在这个过程中冯先生有很多独到的见解,发前人之未发。

(二)善:人类活动的价值判断和规范 冯先生有句名言:化理论为德行。对善、对价值的思考也是冯先生哲学体系中较具独创性与贡献性的部分,这可以看作他对中国传统哲学的自觉承继。和西方哲学相比较,中国哲学以对人存在的价值规范为主要特征。冯先生继承了中国哲学传统,吸收了西方哲学的理性反思精神,提出了广义认识论的学说。冯先生认为不应限于知识的理论,而且应该研究智慧学说,这是对中西哲学各自特征的概括,也是对近代以来中西文化冲撞,虽争论多次却不能达成共识根源的思考。冯先生既准确地概括出中西哲学各自的特征,又从根源上深入地考察了中国哲学的智慧。体现在他的学说中,即是对理想、价值、自由、对真善美相统一的思考。

冯先生在著作中多处提到善,他对善做了广义和狭义的区分与阐释。从广义上讲,善即人的需要、人的利益的满足和实现。冯先生从自在之物与自为之物的关系中引出善的概念,认为人的实践活动是一个变自在之物为自为之物的过程,是一个以满足人的需要与愿望为目的的过程:“自然界无所谓意向,而人类的活动则是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自在之物通过人的有意向,合目的的活动,加上人的作用之后,成了为我之物,就体现了人的目的,符合人的需求与意愿……这个活动使自在之物化为为我之物,这个为我之物便是符合人的意向,具有好的或善的价值……为人所需要就是好,就是善,这是最广义的善……善一定是合理的,合乎规律的要求。人们改造自然的活动,如果既是现实性的合乎规律的活动,又体现了进步人类的要求,那就是好的、善的”。[3]这里可以看出冯先生认为人的活动是有目的的,有规律的。这是人和动物的根本区别。动物固然有满足需求的活动,但只是生物性的、本能性的需求与满足。动物既不自觉也不可能筹划自己的活动。而人则可以有意识地筹划自己活动。一方面和动物相同,人有基本的摄取营养维持生存的生物性的需求。另一方面,人对自己的活动又是自觉的,有意识的,可以筹划人的欲求满足的方式方法。这就使人的生物性本能的满足从根本上区别于物。以对客观世界客观规律的正确认识为前提,人类可以创造出自然界没有的为我之物,“自然界的河流经过加工,被利用来航运、发电、灌溉,为人类谋福利……这种对自然界有目的地加以利用和改造,就是依据客观规律来创造条件,使它合乎人类的要求,这样的活动以及这样活动的结果,就具有善的价值,就是好的。”[3]

(三)美:人类活动的终极目标 美是冯契先生哲学体系中的核心概念之一。在冯先生看来,美是指人的需要和意愿满足后的主观的感受与体验,是人摆脱了物的束缚、摆脱了物化的社会关系的奴役后产生的自由感、解放感。先是认识世界,在获得对世界正确认识后,遵循客观事物的规律,改造世界,变自在世界为自为世界,使人的需求和利益得到满足。美即是在此基础上产生了对人自身肯定的。这是一个人的活动深化的过程,也是主体由实物性的满足到精神上的满足的上升过程。从某种程度上讲,精神上的满足是人的本质规定。人类历史的发展便是一个以物质需求的满足继而到精神层面的满足的过程:由限制到摆脱限制进而到精神层面的愉悦。

很多思想家看不到人的实践存在的本质规定,认为美是人的一种主观感受。在冯契先生看来,这种没有实践根基诉诸主体感受的对美的揭示是不深刻的。另有一些美学家诉诸客体来解释美,然而为何相同的客体对于不同的主体会产生不同的感受,不同的美感?为什么对同一客体主体在不同的情景下会有相同的感受?对于这些问题这些美学家不能给出令人满意的解释。最终他们不得不认为美是有相对性的。诚然,不同的主体永远不可能对同一客体都产生相同的感受。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是合乎道理的。但由美的主体性、相对性进而否认美的可解释性、可规定性这种思想倾向从根本上讲是错误的。更多的美学家则是从主、客体两方面来考察美,不执于一端,就避免了单从某一方面认识美的局限性。这些思想家既肯定美是为人类所特有的感受、体验,又肯定美以客体的存在为前提。和前两者相比,这种思想有很大的合理性、解释性。但持这种理论的绝大多数美学家皆把美感体验归到少数有修养、有鉴赏背景的人范围内。这种对美的理解有片面性、狭隘性。冯先生从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出发给出了美的规定,在对我国古代哲学家庄子《逍遥游》一文中庖丁解牛的故事做具体、生动的说明后,冯先生对美做了具体的规定:首先,美是在人的实践活动中产生的。在具体的生产生活实践中,人可以创造自然界原本没有的东西来满足人的需要,变自在之物为为我之物。这是一个人改造自己、提升自己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人的精神世界得到极大的丰富、发展,此中即有对人的能力的肯定与认同,有对人自身的肯定与认同。

其次,美是实践活动本身与人所带来的精神层面的满足与愉悦。这时以物质生产活动为主的众多实践活动不再是人求生的手段,而是人实现自己创造自己的可享受的过程。

基于前面对真善美的深入思考,冯契先生对真善美的关系进行了新的阐释。

首先,对客观世界规律的揭示,即对真的追求是包括以物质生产活动为主的各种实践活动的前提基础。从广义的善来看,人的需要必须以对客观世界的正确认识为前提基础。没有以牛顿力学为核心的近代自然科学对客观世界规律的揭示,就没有蒸汽机、没有火车、没有轮船;就没有把人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的可能;同样,没有爱因斯坦相对论对质能互变规律的揭示、认识,就没有人类利用核能的可能。我们只有稍稍回顾一下历史,看一下科技发展对人类的贡献。我们便可看出揭示了客观世界本质和规律的真理对人类的贡献,这种贡献使人类的需要,人类的利益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同时又使人类逐渐地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为人的全面发展,为人的自由理想的终极实现创造物质条件。

人的实践性存在的本质规定决定了人类活动的客观性,即受制于一定的物质生产条件,受制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没有对客观世界、对实践客体的规律的正确揭示,人的各种需要,人的利益的满足都是不可能的。反过来,人类自身的需要也决定了人类对客观世界认识的方向方式,即善也同时决定了真,限定了人类认识的方向、范围。人的需要限定了人去探究那些和人类需要满足相关的问题,由此便引出一个道理:即要把对世界的认识、对真理的探究和人类需要结合起来,不要去探究那些和人类事业永远无关的问题。冯先生多次强调到哲学要回答时代问题,切不可或脱离时代发展或漠视时代发展做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要关注时代发展,要解决实践问题。

从价值狭义的层面来讲,真与善也是相互统一的。没有对真理的认识,没有对真理的信仰,就没有价值判断的终极依据、终极理想。对人的需要,对人的利益的理解就会非常狭隘,非常片面。具体到价值层面上对真、善的关系的考察,必涉及到价值判断的标准、尺度,涉及到自我与他人,个人与社会,传统与现代等诸种问题的思想与认识。冯先生对这些问题的回答有一个基本的原则,即历史地辨证地分析考察。冯先生在《人的自由与真善美》一书中对善做了具体地规定。结合冯先生在其他文章中论述,这里做一个概述:价值层面上的善恶及一切关于人的行为都应放在历史中辩证的考察。宽泛地讲,善即是关乎人的行为规范的判断标准。其中包括对恶对非对错的规定。前面论述过人之区别于动物的最大特征在于人的有意识性、自觉性。人可以对自己的行为活动进行反思,进行筹划。基于此对人谈规范才是可能的。人可以自觉地规范自己的行为,面对种种选择时可以做出选择取舍。在一定的情境下,人可能会只从自己出发,从一时出发,不考虑不顾及他人的需要和利益,基于此,对人谈规范也是必要必须的。人有生物性的本能和需求,人的生物性的本能和需求和动物没有根本的区别。但和动物不同的是人满足自己生物性本能的方法、方式,在此过程中,人实现了对自己存在的提升。从某种意义上讲。价值规范正是对人满足和实现自己需求和本能的规定。

在价值规范上,不同的文化存在一定的差异性。从冯先生的著作中我们可以对中国哲学有以下认识与反思:从某种程度上讲,中国哲学最大的特征便是一种人伦规范的哲学。对价值层面上的善恶是非,中国哲学有深入而全面的思考。在根源上考察了中国哲学后,冯先生给出了自己的结论:中国传统哲学包含很多基本上的行为规范,这些价值规范不只是一定历史时期下的行为规范,更可以继承下来作为当代人类行为的规范,如儒家的仁爱思想、仁义并重的思想和墨家的兼爱、非攻思想。在当今世界全球化深入发展的过程中,在文化冲撞日益凸显的背景下,回顾和审视这些传统文化的宝贵思想是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的。其次,冯先生在具体考察中国哲学史的过程中,同时批判了一些不正确、不合乎人性的行为规范。这主要体现在对程朱理学对人的一些正当合理的欲求的否定与抑制的批判上。最后,冯先生把人的自由与人的真善美的统一与实现结合起来,给出了人类活动的终极目的。

比起真和善,冯先生在著作中对美的论述也占了较大的比重。前面我们对冯先生的广义上的美的概念内涵已有大致的阐释。下面是对冯先生对真与善和美的关系的简浅阐释。从广义上看,美是人的需要和人的利益实现和满足后的一种主观感受,是主客统一后自然产生的体验。当人面对打上人类烙印的自然时,会产生对自己的肯定与赞同。这种自然而然产生的感受首先必然是以真善为前提条件的,没有对客观世界正确的认识,没有对主体自身需要的满足,就不会有自由,不会有美的体验。美是人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和人的需要、意愿的满足相统一后自然而然产生的感受。人摆脱了客观物的限制,可以自由实现、满足人自身需要,必然会产生自由的感受。本质上讲,美产生于人在肯定客观物的限制的基础上对这种限制的摆脱与超越。在此过程主体的各种能力得到发挥、实现这是一个主体对自己肯定与认可的过程,即由认识世界到改造世界、由自在世界向自为世界的转化过程。随着人类改造自然能力的增强,由真、善层面必将进到美的层面。反过来,美的感受与体验必然使人更积极主动地探究客观世界的真理,继而使人的需要和意愿、的规定与满足实现上升到一个新的层次与境界。故真善美是一个逐层上升却又相互作用的过程。

冯契先生深入考察了艺术美,艺术作为美的最主要的样式和最直接的感受体给予主体极大的精神满足,大体来说,狭义上美指主体得自以文学、绘画、音乐为主要形式的客体的精神愉悦,精神满足。在《论真、善、美》一文中,冯先生从艺术的内容与形式上对艺术做了全面深入的分析。冯先生结合我国古代大量的诗歌,绘画作品,结合前人的相关论述给出了自己的理解。以冯先生的这些思想为本,这里做如下阐发:表面看起来,似乎价值层次上的美与真善没有多少的必然联系。对一幅山水画的欣赏,对落日熔金的美的感受似乎无关于对客观事物的规律的认识,无关于价值判断。但深入的考察,这些对景色美的感受,这些美感的产生形成必源于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必以一定的学养、知识为前提,以一定的价值判断为前提。艺术美正是精神层次上对真善的肯定与确认。故真善是美产生的前提与基础,美是真善的升华,是形式层次上的真善。真善美是内在统一的。

冯契先生在论及诸如自由、真善美这些核心概念时皆论及到理想。理想概念是冯先生哲学中一个重要概念。故要全面深入地理解冯先生的哲学,要深入地理解冯先生的真善美的思想必要理解冯先生的理想概念。可以这样说,冯先生关于人的理想的论述,包含了冯先生对人的存在的终极思考。这些思想容本体论、方法论、价值观、人生观于一体,发前人之未发。

首先,冯先生对理想做了哲学层面上的规定。概述之,冯先生一方面区分可实现的理想与不可能实现的理想;另一方面,他又对一时的理想与人生的终极理想做了区别。冯先生从真善美三方面来考察规定理想,认为在化自在之物为自为之物的过程中,人的行为内在地包含了真善美的三者的统一。理想是有真、善、美三者的规定性的。在一定的历史时期,由于人对客观世界的认识仍未达到一定的程度,改造世界的条件和手段有限,在这种情况下,人的活动表现出真善美的不统一。这是由人类实践活动的历史性和阶段性的决定的,这种不统一孕育了最终统一的可能性与必然性。

在对理想的具体阐论中,冯先生把理想分为科学理想,道德理想及艺术理想。什么是人类的终极理想、终极理想有哪些规定性?冯先生以真善美诸相统一的角度来展开阐述。正如前面论述过的,人的行为内在的包含着真善美三方面的规定性,三者辩证统一,“在为我之物身上,既实现了人的真理性的认识,又实现了人的目的、要求,并同时把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了,使的人们能够在人化的自然中直观自身。所以,为我之物可说是真善美的统一,或者说是真善美相结合的理想的现实。如果我们把人类全部历史看作为自在之物为为我之物的历史,那末它所要达到的理想目标就是真善美的统一”。[3]为何人在自在之物向自为之物转化的过程中有不自由的感受呢?为何人的行为、行动表现出某种不统一?这也是由前面指出的人的实践活动的历史阶段性所决定的。概观历史,在阶级社会中,少数特权阶级压迫奴役绝大多数劳动人民,以剥夺占有他们的劳动成果维持自己的骄奢淫逸的生活。被压迫者只有最基本的生物性本能的满足。特权阶级虽然可以随心所欲的生活,但他们的存在以压迫剥夺绝大多数人的劳动成果为前提,他们的自由只是形式上的、非实质上的自由。真正的自由应是包含真善美相统一的自由,包含着对客观规律的揭示与认识,包含着对真理的掌握与实践,包含着人的物质与精神需要的共同满足。这即是冯先生关于人的自由,人的存在的真善美统一的思想真谛。人的存在的真善美的终极理想的实现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冯契先生有多篇文章谈到哲学要关注时代问题,可以这样说,对时代的关注,对时代发展理性的忧患,可以作为判断一个哲学家、思想家的根本的标准。

首先,时代问题是哲学首先面对的问题。冯契先生思想给人的一个很大的启示就是首先要把握时代发展的脉搏,要把绝大多数人的需要、利益的实现作为思想问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即是冯先生的价值层面的善的主要规定。在这方面,冯契先生认为传统哲学给出了很多今天仍可作为价值标准的行为规范,如墨家的兼爱、非攻思想。

其次,在当前全球化深入发展的背景下,东西文化交流频繁,文化的交触冲撞日益显露。在这种大背景下,审察传统哲学、传统文化,继承与发扬优秀的传统文化显的尤为重要。这里有一个对传统哲学的评价问题,有对中西文化特质的认定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冯先生也有多篇文章论述到,结合冯先生的基本思想,可以做如下归纳:中国哲学和西方哲学是有不同规定的,是不同形态的智慧说。既不能盲目跟从国外论者否定中国哲学,也不能从狭窄的爱国主义、民族主义出发拒斥西方哲学。冯先生强调哲学本身需要从改革的眼光来进行历史的反思。依此认识,我们在肯定中西两种不同的哲学,两种不同的智慧的基础上,要从根源上深入地考察中西哲学的不同规定、不同特质,继而进行交流对话,学习借鉴,为人的真善美的统一,为人的终极理想努力。关于对我们中国哲学的考察与反思,冯先生的三卷本的《中国古代哲学的逻辑发展》中有详细的论述。

最后,要有广阔的视界,要以批判的精神学习和借鉴古今中外的不同民族创造的灿烂文化,此即冯先生说的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只有站在全人类共同发展的高度,具体考察古今中外不同民族、不同时代的思想智慧,批判继承,才可以共同发展进步,朝向人的真善美统一的终极理想迈进。

[1]冯 契.金岳霖先生在认识论上的贡献[A].冯契文集(第八卷)[C].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

[2]冯 契.怎样认识世界[A].冯契文集(第九卷)[C].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

[3]冯 契.论真、善、美[A].冯契文集(第八卷)[C].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

On the Interpretation to Truth,Good,Beauty and Their Mutual Relationship Given by Feng Qi

ZHANG Bao-lei1,DUI Wen-qiang2
(1.Department of Chinese Language and Literature,LvLiang University,Lvliang Shanxi 033001;2.Department of Chinese Language and Literature,Peking University,Beijing,100871)

The rules of and the mutual relationship between truth,good,beauty are concerned by Mr Feng Qi's philosophy thinking.Many articals of Mr Feng Qi focus on truth,good,beauty and their unification.The uinity of truth,good,beauty is a reveal and regulation to the ultimate ideal of human existence and human activity.

truth,good and beauty;mutual relationship;thinking to our age

B80-0

A

1674-0882(2016)01-0026-05

2015-09-30

张保垒(1983-),男,山东惠民人,硕士,助教,研究方向:逻辑哲学。

兑文强(1982-),男,陕西延安人,在读博士,研究方向:语言哲学。

〔责任编辑 马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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