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政务诚信思想资源梳理及启示*
2016-04-04杨健
杨 健
(苏州科技大学 教育与公共管理学院,江苏 苏州 215009)
中国传统政务诚信思想资源梳理及启示*
杨 健
(苏州科技大学 教育与公共管理学院,江苏 苏州 215009)
中国传统文化蕴含丰富的政务诚信思想资源。政务诚信在古代经历了从外在社会规范到内在道德自律的两次往复,至近代重又以外在制度来考量,这是内外交融的既注重内在道德自律、又注重外在制度约束的扬弃,也是当代政务诚信建设之路。
传统政务诚信;诚信建设;心理之维;哲学之维;制度变革
当前,政务诚信建设已然成为整个社会诚信建设的重点,政务诚信研究也愈来愈成为伦理道德研究领域的热点。然而,众多研究的焦点仍主要集中于当代政务诚信建设的理论和实践方面。虽有不少学者在研究中对中国传统政务诚信思想进行了相当程度的挖掘,但从知网查询可知以“传统政务诚信”或“古代政务诚信”为篇名的文章寥寥无几。笔者尝试对中国传统政务诚信思想资源进行梳理,并由之引申出对当代政务诚信建设的启示。
一、 中国传统政务诚信思想资源梳理
诚信是中国古代重要的伦理道德范畴之一,纵观中国古代和近代思想史却发现并未出现“政务诚信”这一概念。我们可从传统诚信思想的发展脉络中梳理出传统政务诚信的起源、心性基础、哲学基础和制度变革等思想资源。
(一)诚信发端于政治领域,首指政务诚信
从文献记载看,“诚”与“信”的含义不同,最初也是单独使用的。
首先,“诚”“信”最初都是人们对神灵的虔诚态度。《尚书》记载:“神无常享,享于克诚。”[1]98这里的“诚”主要是指笃信鬼神的虔诚。《左传》记载:“所谓道,忠于民而信于神也。”[2]这里的“信”也主要指对神灵的虔诚笃信。
其次,“信”是属于人世间的规范,不像“孝、恭、慈、友”这些德目与天德或天命联系在一起。“信”最初指先秦时期的各国盟誓。盟誓是氏族与氏族、部落与部落、君王与民众之间,甚至国与国之间出于某种目的而缔结的某种协议,为了互相取信要对神灵作出遵守诺言的保证。在《尚书》中有汤王发动战争的誓言:“尔尚辅予一人,致天之罚,予其大赉汝。尔无不信,朕不食言。尔不从誓言,予则孥戮汝,罔有攸赦。”[1]82汤王承诺民众只要辅佐他就会有赏赐,并劝说民众要相信他,他决不会失信。如果“信”具有天命的威力,动员民众时就不会立誓言。
以上就是典籍中最早出现的 “信”字记载。可见,“信”于中国古代社会指在君王与民众的关系中,君王对神发誓取信于民,反映了当时的社会政治状况。由此可认为,“信”发端于政治领域,首指政务诚信。
(二)孔子仁学赋予政务诚信以心理之维
“诚”在孔子那里未形成理论概念,但他十分强调“信”在治理国家中的重要作用。
首先,孔子有关“信”的言说大多强调君王与民众的关系,强调执政者要依礼行事,取信于民,要重视政务诚信的首要作用。在孔子看来,诚信既是立人之道,“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论语·为政》);更是立政之本,“君子信而后劳其民” (《论语·子张》)。孔子有关“信”的政治言说很多。例如,“君子信而后劳其民;未信,则以为厉己也 ”(《论语·子张》) ,孔子认为,只有统治者讲信、守信,才能支使民众,否则百姓就以为是在虐待他们。孔子提出,治理国家要严谨认真地办理国家大事,恪守信用,诚实无欺。又如,“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上好义,则民莫敢不服;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夫如是,则四方之民襁负其子而至矣”(《论语·子路》),孔子认为,执政者只要重视 “信”,老百姓就不敢不用真心实情来对待你。所以,可把孔子有关 “信”的观念看成是其政务诚信的观念。
其次,孔子赋予政务诚信以心理之维。孔子虽然强调政务诚信的重要作用,但孔子的“信”只是“恭、宽、信、敏、惠”[3]“五德”之一,是“仁”的重要表现。“仁”是孔学儒家的基本核心概念。“仁”不是从天而是从个人自身推论得出的。孔子指出,“为仁由己”(《论语·颜渊》);“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颜渊》);“克己复礼为仁”(《论语·颜渊》)。李泽厚认为,孔子以“仁”释“礼”,将外在的社会规范化为个体的内在自觉,并赋予“仁”以血缘基础、心理原则、人道主义和个体人格四个层面,尤其心理情感原则是孔学儒家区别于其他学派的关键点。[4]5因“信”是“仁”的重要表现,孔子也就赋予“信”(这里指政务诚信)以心理之维,即执政者要取信于民不是先秦时期认为的由外在神秘因素决定的对神发誓,而是由内在心理因素决定的人的自觉。
(三)思孟学派赋予政务诚信以哲学之维
子思的《中庸》把本来是道德范畴的“诚”作为创造万物的世界本体。他对 “诚”的解释是:“诚者,天之道也”[5]1,即“诚”就是“天道”,也就是“天命”。他又说:“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5]1,即“诚”既是“天命”,也是“性”,也是“道”。他总结说:“诚者物之终始,无诚不物。”[5]41这样,“诚”取代“天命”成为最高范畴。子思说:“诚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从容中道,圣人也。”[5]36也就是说,“诚”就是“中道”,就是“中庸之道”。子思认为,“诚”对国家的作用巨大,“故至诚如神”。他说:“至诚之道可以前知,国家将兴,必有祯祥,国家将亡,必有妖孽。”[5]41如何“至诚”?要“尽其性”“尽人之性” “尽物之性”,也就是孟子所说的“尽心”“知性”“知天”,从而达到一种“天人合一”的神秘境界。这一思想不仅影响了孟子,而且影响了汉代的董仲舒甚至以后的宋儒。
孟子把“诚”提升为道德本体,“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至诚而不动者,未之有也;不诚,未有能动者也”(《孟子·离娄上》)。 “诚”作为一个道德范畴,主要指真实无妄、诚实不欺。孟子对于“信”非常重视,将它归结为“五伦”之一。儒家将整个社会的关系归为五种伦理关系,即君臣、父子、兄弟、夫妇和朋友。每种关系都有道德准则的要求。孟子最早较为完整地规范了这五种人伦,即“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 ”(《孟子·滕文公上》)。这里,“信”在“五伦”中规范着朋友这一人伦关系。更主要的是,他把孔子以“仁”释“礼”的主题推至极端,强调道德的先验的普遍性和绝对性,“所以谓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者,今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皆有怵惕恻隐之心,非所以内交于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誉于乡党朋友也,非恶其声而然也”(《孟子·公孙丑上》)。孟子进而提出了“仁政王道”的政治思想,把 “民”放在第一位,“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尽心下》)。他认为,执政不是以力服人,而要以德服人,“以力假仁者霸,霸必有大国;以德行仁者王,王不待大——汤以七十里,文王以百里。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赡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悦而诚服也,如七十子服孔子也” (《孟子·公孙丑上》)。李泽厚认为,孟子思想的特征不仅在于把孔子仁学思想体系的心理原则作为整个理论结构的基础和起点,而且赋予了它以形而上学的先验性, “对孟子来说,一切后天的经验和学习,都是为了去发现和发扬亦即自觉意识和保存、扩充自己的先验的善性,也就是所谓‘存善’。孟子把孔子、曾子所提出的个体人格沿着‘仁政→不忍人之心→四端→人格本体’这样一条内向归宿路线,赋予伦理心理以空前的哲学深度”[4]40。
秦以后,汉王朝害怕“亡秦之续”注意起伦理道德,建立了以董仲舒为代表的新儒学派,并将其作为封建正统思想。董仲舒把孔子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伦理纲常和仁义道德思想,以及“阳尊阴卑”阴阳五行论配置出了三纲五常学说。在《春秋繁露》中,他认为“天地之气,合而为一,分为阴阳,判为四时,列为五行”[6]316,并且五行与五官、五常相配。他说:“东方者木,农之本。司农尚仁,……南方者火也,本朝。司马尚智,……中央者土,君官也。司营尚信,……西方者金,大理,司徒也。司徒尚义,……北方者水,执法,司寇也。司寇尚礼,……”[6]316-318“文献表明,配五常仁义礼智信于水火木金土五行的把戏,不仅在《管子》的《四时》与《五行》篇(作为战国时代作品看)中不曾见,在《吕览·十二纪》与《礼记·月令》中不曾见,连刘安的《淮南子·时则训》中也不曾见。就是说,在这之前,还不曾有这种思想。直到《春秋繁露》里,我们才看到董仲舒在前人的已经足够庞大的五行大系之上,更增加了这个新项目,拿仁智信义礼配木火土金水。这是董仲舒的发明。”[7]
这样,从思孟学派到董仲舒甚至宋儒逐渐建立起来的“天人合一”赋予政务诚信以哲学之维。第一,他们认为“诚”就是“天道”,把“诚”提高到了世界本体的高度,从而形而上地来解释“诚”。第二,“诚,信也”“信,诚也”(《说文解字》)。因为“诚”即中庸之道,而天道五行“水、火、木、金、土”与人伦五德“仁、义、礼、智、信”对应,“信”对应“土”神居于中央,所以“诚”“信”互训相通。荀子将“诚”“信”连用,“诚信生神,夸诞生惑”(《荀子·不苟》),诚实守信可以产生神奇的效果,虚夸妄诞则会产生迷惑混乱。管仲也提出“先王贵诚信,诚信者,天下之结也”(《管子·枢言》)的政务诚信思想,认为“诚信”是凝聚人心、天下统一的保证。第三, 朱熹在《中庸章句集注》中对“中庸”作了进一步的注解,他说:“中庸者,不偏不倚、无过不及,而平常之理,乃天命所当然,精微之极致也。”[8]25用现在的话说就是政务诚信不仅指执政者从内心真诚履行承诺,而且制定和执行政策要不偏不倚、公平公正公开透明。这对当代政务诚信建设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四)宋明理学予以政务诚信心理复归
孔子之后,对政务诚信心理之维实现回归的是宋明理学。
一般认为,宋明理学由张载的“气”到朱熹的“理”,再到王阳明的“心”,是从唯物论到客观唯心主义再到主观唯心主义,但从另一角度,是否可看成是从自然到伦理到心理的转换?
“宋儒之首”周敦颐的《太极图说》保留了道教宇宙观的模式,并从中引出“圣人定之以中正仁义而主静,立人极焉”的结论。但后来其《通书》则以“诚”作为中心概念,《通书·诚上》是对“诚者,天之道也”的阐发,《通书·诚下》是对“诚之者,人之道也”的阐发。这显示了他把儒家的现实伦常要求与宇宙图式连接起来,为宇宙论过渡到伦理学搭起了第一座桥梁。[4]209-210
张载说:“天人异用,不足以言诚;天人异知,不足以尽明。所谓诚明者,性与天道不见乎小大之别也。”[9]朱熹曰:“诚者,真实无妄之谓,天理之本然也”[8]40;“所谓天理复是何物? 仁、义、礼、智,岂不是天理? 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岂不是天理?”[10]王阳明问:“忠与孝之理,在君亲身上? 在自己心上? 若在自己心上,亦只是穷此心之理矣”[11]91;“假而果在于亲之身,则亲没之后,吾心遂无孝之理欤?”[11]121最后,他总结说:“人心是天、渊,心之本体,无所不该,原是一个天,只为私欲障碍,则天之本体失了;心之理无穷尽,原是一个渊,只为私欲窒塞,则渊之本体失了。如今念念致良知,将此障碍窒塞一齐去尽,则本体已复,便是天、渊了。”[11]230如果说张载还是半自觉地从宇宙论向伦理学过渡,那么朱熹则是自觉以构建伦理学为目标。[4]219而王阳明的“心”“比起朱熹的逻辑主义的‘理’来,它毕竟更心理主义化”[4]233。所以,宋明理学完成了向心理的复归。
(五)明清之际对政务诚信提出制度变革要求
古代政务诚信思想建立在血缘、宗法和等级的基础上,调节执政者和民众的关系,不论出于宗教信仰、道德善恶还是哲学思辨,这种诚信都不具有强制性,甚至当其不符合礼义的要求时承诺不一定兑现,言行不必一致,如孟子说:“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孟子·离娄下》)明中叶以后,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社会的政治、道德等理应改变,政务诚信不能单靠君主的道德自律更应通过制度来保障。这种变化就是李泽厚所说:“对君权过重而思加以限制,……是宋代以来的重大问题。理学希望从内的方面去约束君主个体的动机心意。明清之际的思想恰恰倒过来,要求从外的方面去约束”[4]265,其中以黄宗羲的思想最为突出。
黄宗羲的《明夷待访录》在晚清被梁启超、谭嗣同秘密刊行,书中已提出了接近于近代民主的观念。首先,黄宗羲对儒学的老命题“君为民而设”作了解释,认为君臣关系是不同于父子之间血缘关系的共事关系,“夫治天下犹曳大木然……君与臣,共曳木之人也”[12]13。接着,他提出建立真正的法以改变君权过重的新观念,“论者谓:‘有治人,无治法。’吾以谓有治法而后有治人”[12]19。进而,在《明夷待访录·置相》和《明夷待访录·学校》中,黄宗羲具体说明了“法”的两项重要制度:其一,“置相”,就是设立宰相;其二,设立“学校”,相当于近代议会。梁启超在《清代学术概论》中高度评价说:“此等论调,由今日观之,固甚普通甚肤浅;然在二百六七十年前,则真极大胆之创论也,……梁启超谭嗣同辈倡民权共和之说,则将其书节抄,印数万本,秘密散布,于晚清思想及骤变,极有力焉。”[13]其实,战国时期法家代表商鞅把“信”与“法”“权”并称为国家治理的三个要素,重视诚信的作用,“民信其赏则事功成, 信其刑则奸无端”[14]。因此,“人君以信训其臣,则臣以信忠其君”[15]32。“王者体信,而万国以安;诸侯秉信,而境内以和。”[15]32取信于民乃是君主治理国家的根本。对君主而言,“祸莫大于无信”,“周幽以诡烽灭国,齐襄以瓜时致杀”[15]32便是著名的历史教训。但后来法家思想不断被儒家吸收消解,独立的法家学派也已不存在。黄宗羲在近代政治变局中提出的“置相”和设立“学校”的制度变革,实际上对政务诚信提出了制度变革的要求。
二、 传统政务诚信思想对当代政务诚信建设的启示
自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以来,当代政务诚信建设已沿着从认识到实践、从内在道德要求到外在制度约束的路径逐步展开,这与政务诚信在古代经历的从外在社会规范到内在道德自律的两次往复,至近代重又以外在制度来考量的扬弃过程一致,所以说当代政务诚信建设是以传统政务诚信思想作基础的。
(一)从传统政务诚信的发端看当代政务诚信建设的首要地位
我们从诚信发端于政治领域可获得的启示就在于政务诚信建设对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建设的引领作用,当代诚信建设应始终以政务诚信建设为“龙头”和“抓手”。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增强全社会诚实守信意识”[16],首次将诚信建设写入党的重大决定,并把政务诚信放在第一位,由此带来了政务诚信研究的一次高峰。比如,从知网查询可知2006年之前以“政务诚信”为篇名的文章每年都在个位数以下,2007年达到了12篇。
2011年10月,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不仅提出“把诚信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而且提出了诚信建设的举措是“抓紧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加大对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在全社会广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17],由政务诚信统领的诚信建设被放在突出位置。
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报告进一步强调,“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18],政务诚信建设成为道德领域首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学界由此展开了对政务诚信建设更广泛深入的研究,同样从知网查询可知2012年开始发表的论文数量迅速增长,从2012年20多篇,2013年30多篇到2014年的40多篇。但学界在论述政务诚信建设的首要地位和作用时,视角多为政治学中政府的权威地位和管理范围。
当我们追溯中国传统诚信思想发端的同时,也以伦理学视角来认识政务诚信建设的首要地位。正像“诚信”是“诚”和“信”的复合词,“政务诚信”也是复合词,由“政务”和“诚信”连缀而成。从词性上看,“政务诚信”的主词是“诚信”,属伦理学;“政务”是修饰词,指诚信的领域。从传统诚信的发端看,其一出现首指政务诚信,虽然也有朋友之“信”、社会之“信”和商务之“信”等,但都受政务诚信影响。以下两例就可看出古人对政务诚信建设重要作用的首肯。在《论语·颜渊》中有:“子贡问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三者何先? ’ 曰:‘去兵。’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二者何先? ’曰:‘去食。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在孔子看来,“信”是执政者有效治理国家的首要条件,比“食”“兵”更为重要,执政的第一任务是取信于民。《新序》记载了一个代表儒家的有德统治者可以使社会诚信问题得以解决的理想信念的故事:“鲁有沈犹氏者,旦饮羊,饱之,以欺市人。……鲁市之鬻牛马者善豫贾”[19]18,“孔子将为鲁司寇,沈犹氏不敢朝饮其羊,……鲁之鬻马牛者不豫贾,布正以待之也”[19]19-20。两件事都涉及诚信问题:一是沈犹氏早上把羊喝饱了,再去卖,以多得钱财,欺骗他人;二是鲁国卖牛马的贩子特别善于虚定高价以诈取钱财。这些事都违背了商务诚信原则。当他们听到正直的孔子成为鲁国的司寇时,都很惧怕,从而停止了这些欺诈行为。所以,当代诚信建设以政务诚信为引领是有传统政务诚信思想资源作为基础的。
战国时期其他各家对政务诚信的作用也很重视,尤其强调君主执政要取信于民,认为诚信是政务的根本。荀子认为,“君子养心莫善于诚”;“天地为大矣,不诚则不能化万物;圣人为知矣,不诚则不能化万民;父子为亲矣,不诚则疏;君上为尊矣,不诚则卑。夫诚者,君子之所守也,而政事之本也” (《荀子·不苟》)。韩非认为,“小信成则大信立,故明主积于信”(《韩非子·外储说左上》 ),即明主治国必取信于民,取信于百姓。《吕氏春秋》在《贵信》一章对先秦诚信思想进行了总结,“凡人主必信,信而又信,谁人不亲?”[20]313相反,“君臣不信,则百姓诽谤,社稷不宁”[20]314。被后人称为《大学》的“八条目”——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可以说是先秦以来儒家所提倡的道德修养和政治治国关系的总概括。
(二)从传统政务诚信的心性基础看当代政务诚信建设的内在根据
如果说政务诚信的发端从发生学角度说明了政务诚信建设的首要作用,那么孔子仁学和宋明理学所阐释论证的政务诚信的心性基础则进一步说明了政务诚信建设的内在根据。
政务诚信的心性基础说明,政务诚信不仅是外在的社会规范,更是由人自然生发出来的内在自觉,执政者履行承诺是遵从内心真诚的理解、认同和尊重,即道德自律。众所周知,中国古代是“家天下”的社会结构和君主专制的政治制度,也是梁启超所说的“有圣君贤相在上方能实行”的“人治主义”,所以传统政务诚信道德只是君主个人的诚信道德,也要依靠君主个人的道德自律来实现政务诚信。但这并不妨碍我们从中受到启示。在当代,政务指的是政府的事务性工作,政务诚信主要应指政府行政行为中的诚信。政务通过各级行政人员落实,行政人员无论作为个体还是政府行政行为的代表都应自觉恪守诚信要求。关于目前我国诚信(包括政务诚信)建设状况,有学者指出,“当前社会在着重建构制度性规范同时,却容易忽视人自身诚信品质的提升”[21]。政务要取信于民,首先,要求行政人员是一个诚信之人,秉公行政、落实政务。其次,作为行政人员,虽有个人之利,但要以“公”为先,公大于私,不能以公徇私、以权谋私。再次,既要加强教育提升行政人员个人诚信道德修养,又要建立制度规范行政人员的行政行为。最后,在构建政务诚信的制度规范时,既要建立和完善对行政人员的政绩考核机制,又要建立严格的行政人员个人违反诚信责任的追究制;既要建立现有行政人员的考量机制,也要建立合理的行政人员录取制度,把好 “入口关”。例如,有些地市已建立禁止失信人员报考公务员和行政事业性岗位的制度就是很好的尝试。
(三)从传统政务诚信的哲学之维看当代政务诚信建设的决策思维方式和价值取向
哲学维度相比心性基础将政务诚信内在基础由“人”指向“天”,将政务诚信价值标准由“执政者”指向“民众”,进而引发对行政行为中决策思维方式和价值取向的思考。
政务诚信指政府行政行为中的诚信,政府行政行为就是政府按照执政理念制定和执行政策的过程和行为。决策首先是一个认识论问题,决策者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弄清要处理问题的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符合实际的公平公正的决策,并使政策信息公开透明,做到不偏不倚,这是以“天人合一”为哲学基础的传统政务诚信思想带来的当代启示。如果做不到,那么不仅政务诚信成为一句空话,而且可能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严重的社会后果。例如,现在地方政府开展的以政务信息公开促进政务诚信建设的做法,受到广大群众的普遍好评。决策还是一个价值论问题,因为决策时往往要从多个方案中做选择,孰好孰坏取决于价值标准,这里就有决策价值取向的问题,其实就是如何处理“己”与“人”、“君”与 “民”的关系问题。从孔子政务诚信心性基础讲求“由己推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到孟子从哲学维度提出的“民”“社稷”“君”的政务决策顺序,我们看到决策的价值标准已从“己”转变为“民”。政务诚信是对公权力的要求。当然,中国古代公权力维护的是执政者的利益,以民为先也是为了君主的利益,更多的是对民众利益的侵害。当代公权力是建立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基础上,为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是我们坚持政务诚信的理念和政务决策的价值取向。
(四)从近代政务诚信的制度变革看当代政务诚信建设的制度安排
近代政务诚信的制度变革对当代政务诚信建设的启示就是,政务诚信建设必须制度化、法治化。自党的十八大提出“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来,我们党沿着这个方向稳步地行进着。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完善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22]。2014年11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此要“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23]。2016年1月1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次会议专门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会议指出,“政务公开是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制度。要以制度安排把政务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24]。制度建设已经成为当代政务诚信建设的重要内容。
结语
中国传统文化蕴含丰富的政务诚信思想资源,大致经历五个阶段。虽未出现“政务诚信”这一概念,并且“诚”与“信”最初也是分开使用的,连用较晚,但我们仍能把握一条非常清晰的脉络:诚信发端于政治领域,经孔子仁学确立了心理之维,思孟学派和董仲舒为代表的新儒学派又赋予其哲学之维,宋明理学实现了心理复归,直至近代黄宗羲又指出了制度变革的方向。这就是传统诚信思想走过的“政治—心理—哲学—心理—政治”的发展线路,其间经历了两次复归,即心理复归和政治复归。换言之,诚信从政治视阈走来,经心理到哲学再到心理,最后又走向政治。所以,从历史发展看,诚信一开始就是政务诚信,至近代又从政治制度角度强调诚信的建设,政务诚信自始至终都是中国传统诚信文化中的首要内容。
但我们也应注意到传统政务诚信和当代政务诚信的不同:传统政务诚信主要指执政者君主个人的诚信,强调道德自律;当代政务诚信包括所有行政人员个人诚信和行政决策执行诚信。传统政务诚信是为了维护执政者君主的利益;当代政务诚信是为了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所以,并不适合把传统政务诚信的思想直接搬来并运用于当代,而要从当代政务诚信建设的特点和需要出发对之进行新的认识,并形成认识上和实践上的转换。我们可以把传统诚信思想发展的五个阶段看成是一个认识上的螺旋式上升,至近代诚信重又回归政治领域,强调诚信制度建设,使之建立在孔子仁学强调的心性基础、思孟学派强调的哲学依据和宋明理学实现的心理复归的醇厚思想根基之上。所以,在当代政务诚信建设实践中,既要重视政务诚信的制度建设,又要重视行政人员的个人诚信修养;既要强调政策的公正合理制定,更要强调政策的公开透明,并不折不扣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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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 燕)
The Combing and Enlightenment of the Resources of Chinese Traditional Thoughts of Government Integrity
YANG Jian
(School of Education and Public Administration, Suzhou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uzhou Jiangsu 215009)
Traditional Chinese culture contains affluent ideological resources of government integrity. In ancient China, the development of government integrity had experienced two circulations from external social norms to internal moral autonomy. Government integrity has being examined and weighed majorly by external institutions from the modern times, which was really a sublation to mingle the interior with the exterior, attaching importance to both internally self-discipline and externally institutional constraint, as well as the right way to the construction of government integrity at present.
traditional government integrity; sincerity construction; psychological dimension; philosophical dimension; institutional reform
2016-05-22
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政务诚信: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内在方面研究”(13ZZB006)
杨 健,女,苏州科技大学教育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研究。
D63-39
A
1672-0695(2016)06-00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