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城土地确权三策
2016-04-02张晓红
张晓红
阿城土地确权三策
张晓红
近年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在土地确权工作中不断探索,总结了三项措施。
加强宣传,确保确权工作顺利推开
明确农村土地确权的目的。
一是以农村二轮土地延包为基础,以保障农民土地承包合法权益为核心;二是通过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将农民承包地的权属、面积、空间位置、用途等情况进行登记;三是进一步明晰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明确四至边界,减少土地纠纷,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
明确农村土地确权的工作原则。一是保持稳定。在保持原有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以土地相关权属资料为基础,不调地、不动地。严禁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户承包地,坚持农户实际承包地块不变,严禁打乱原承包关系。二是依法规范。严格执行《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三是实事求是。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现行政策的前提下,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妥善处理农村土地承包中的各类具体问题。四是民主协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要充分依靠农民群众,调查摸底、实地指界、审核公示等每个环节都要在有法依法、无法依民的基础上,实行民主协商和民主决策制度。
明确农村土地确权的技术方法。采取“卫片+全野外多点‘弓’形多点精准实测”组合法,使用CORS+RTKR的技术手段,实测精度可达厘米级。通过实践运行,此方法切实符合阿城区旱田多、地形地貌复杂,且户与户边界不清、无法打界址桩的特点。
民主参与,充分发挥群众作用
多次组织召开民主研讨会。
全区各村屯召开近千次户代表会,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要求,在宣传动员、启动推进、调查核实、实地测量、全程公示等环节,全部有村民参与,依法依规开展民主决议。
多形式实现农户到实地指界。
阿城区对外出务工农民采取书面委托指界,不能书面委托的采取其他方式委托指界。同时按承包户主、户内代表、户内成员、书面委托人等先后顺序择优选择指界人。现场指界率达95%以上,解决了农村土地空间位置不清、权属不明等问题。
民主决议土地矛盾问题。对实测面积与1998年合同面积的差(多地、少地和无地)进行统计,经过入户核实、座谈对问题进行定性分析,参照阿城区总结的“确权64条”,遵循“有法依法、有规依规、无法无规依民”的原则,探索出“两个会议”形式破解多地、少地和无地等矛盾问题。首先通过村“两委”会议及“两委”扩大会形成初步意见。其次通过户代表会议进行民主决议。以屯为单位组织户代表(或户代表委托人)会议,初步意见事项进行公布,通过讨论形成导向性意见,落实到户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再完善合同。
调解仲裁,为土地确权保驾护航
阿城区积极搭建区、镇街、村三级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形成“1中心15站108室”的工作格局。按照“乡村调解、区级仲裁、司法保障”的要求,在区级平台建有仲裁庭、合议调解室、案件受理室和档案会商室等“一庭三室”的土地经营权纠纷调解仲裁机构。建立区级仲裁,镇、村二级调解的区、镇、村三级调解仲裁服务体系,解决了土地确权后土地纠纷。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农村合作经济管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