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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长效机制 全面深化普法
——陕西省神木县司法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2016-04-01刘青冯海军陈柏霖

21世纪 2016年7期
关键词:神木县普法宣传教育

本刊记者/刘青 见习记者/冯海军 陈柏霖

构建长效机制 全面深化普法
——陕西省神木县司法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本刊记者/刘青 见习记者/冯海军 陈柏霖

神木县是陕西省面积最大的县,面积达7635平方公里,辖15个镇6个办事处,325个行政村,总人口约45万人。自2011年“六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陕西省神木县司法局始终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特别是自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党中央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已成为全面实现依法治县的必要前提。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该局坚持“完善机制、突出重点、创新理念”,全力构建法治宣传教育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政府依法决策、依法执政的水平,不断提升广大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为全县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

强化领导,完善机制,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建立完善领导责任工作机制。神木县委、县政府常委工作会明确规定法治宣传教育及依法治县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副组长,人大、政协、公、检、法、司及其他列席单位“一把手”任成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人事变动,及时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并将中共神木县委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司法局,配有专职工作人员10名,负责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及依法治理工作。各镇(办)、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学校、驻神木单位均成立了相应的法治宣传教育机构,负责工作的具体实施。在全县上下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实施、各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领导责任机制。

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运行工作机制。神木县委、县政府始终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到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总体目标之中,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每年年初,召开司法行政工作会议,总结表彰上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县委依法治县办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年度目标任务进行量化分解,与各镇(办)、各成员单位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并纳入全县年终综合考评,各镇、部门也逐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到个人,严格执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年度有计划、季度有督查、半年有考核、年终有总结的各项要求。在全县上下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运行机制。

建立健全经费保障工作机制。县、镇两级都根据普法规划目标任务,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除将法治宣传教育经费按照每年每人3.5元列入县级年度财政预算并及时拨付到位外,对每年的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也另有预算;即使在2013年、2014年,受民间借贷金融危机的影响,在当地县财政极端困难的情况下,所列各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也足额预算。各部门、单位根据各自职能也不断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投入。

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该局从上到下紧紧抓住法治宣传教育这个主旋律,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这一原则,以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以提高普法对象参学率、普及率为重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加强领导干部及公务员的学法用法;二是加强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三是加强企业管理人员及农民工的法治宣传教育;四是加强对农村和农民的法治宣传教育;五是以各种法定纪念日为契机,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大型普法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普法氛围。

坚持宣教与实践结合,不断提高辖区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六五”普法期间,神木县司法局始终坚持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不断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和群众对法治环境的满意率,优化环境,服务大局,不断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一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全县在推行依法行政过程中坚持做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确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检查经常化、执法监督具体化,经过多年努力,建设了一支廉洁、勤政、高效、务实的执法队伍。通过建立规范化文件和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审查备案制度,确保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实施前得到有效监督;始终坚持政务公开,建立政府网站,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限定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大行政执法督察力度,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的执法活动。

二是以开展“法治神木”创建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将全县5家单位打造为法治宣传教育示范点,严格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进行创建并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目前该县有1个行政村、两所学校、两家单位分别被评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学校、单位。

三是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始终坚持依法调处各类社会矛盾,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建立县、镇(办)、村(社区)三级调解组织698个,聘请人民调解员2006名。平均每年调解民间纠纷2800起,形成三调联动的大调解格局,创新性地成立了社会矛盾调解中心,设立了法院诉前调解室、医患纠纷调解室、道路交通调解室、神木镇社区调解室四个专门调解工作室,并聘请了包括律师、退休法官、村干部、教师、应届大学毕业生共31人担任调解员,年度调解各类纠纷400余起,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同时坚持律师参与信访接待机制,每年组织全县3个律所的65名律师轮流参与解决信访问题,引导法律事务所律师45人及法援中心工作者进入村(社区)为基层群众提供面对面的法律服务,加强法律援助专业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在妇联、看守所、法院、榆林监狱、金融服务中心以及21个镇办服务大厅建立基层法律援助联络点、法律服务窗口、便民服务场所,在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宣传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理念。“12348”法律援助专线平均每年为4000余名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自2011年以来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000余件,累计开展各类大型法律咨询活动160余场(次)。

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营造法治文化氛围。一是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组织各个单位以网络、微信、手机短信等宣传媒介为平台,发布与群众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章以及行业动态、办事程序等,在普法宣传的同时,引导群众依法、按章办事。二是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结合城镇、乡(村)、社区建设发展规划,将法治宣传与城乡文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建设了一大批法治宣传栏、法治文化广场、法治宣传长廊、法治宣传橱窗等法治文化景观场所。目前,神木县的村(社区)都建立了法治宣传橱窗。三是组建了3支民间法治文艺宣传队,精心组织制作了一批富有时代特点的法治宣传作品。以短剧等形式在全县各镇(办)平均每年进行42场次的普法演出,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充分发挥法治文艺潜移默化、寓教于乐的作用,让法治文艺占领文化广场,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以来,神木县法治宣传教育及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公民的学法意识发生了明显改变,变“要我学法”为“我要学法”,由过去的单纯学法变为有效运用法律手段依法维权、依法监督,真正提高了群众运用法律的意识。神木县政府各部门普遍建立健全并落实了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细了各部门在执法中的责任和义务,较好地理顺了各执法部门之间分工协作的关系,使行政执法水平明显提高。各行业依法建设和依法治理的水平明显增强。该县治安案件逐年下降,“黄、赌、毒、黑”等社会丑恶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明显增强,辖区社会稳定程度得到了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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