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监管探讨
2016-03-29冀慧峰
●冀慧峰
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监管探讨
●冀慧峰
全国专员办工作会议指出,2016年专员办要实现与财政主体业务的深度融合,要实现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的事前监管和事中监控常态化。因此,专员办亟需以解决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衔接不力的问题为导向,以财政部最新印发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为指导,创新方式方法,着力打通转移支付资金监管中的各个环节,尽快实现全流程监管,将转移支付资金监管工作做实做优。
一、拓展思路,注重非现场审核以提高监管效能
随着专员办实质性嵌入预算管理和财政主体业务,专员办的监管任务和工作量大增,人少事多的矛盾日益显现。这既对专员办开展有效监管提出了新的要求,也倒逼专员办必须调整改进现有的转移支付资金审核方式。结合监管实际,专员办亟需以突出非现场审核为抓手,有增有减、有保有压,在提高审核效率上下工夫。在对转移支付资金进行审核时,将原来的抽审制改变为送审制,并将审核面扩大到全省所有县区;同时,减少对实地抽查的依赖,对发现的疑点问题,优先通过资料补正方式予以核实。疑点较大,确实需要进一步核实的,再开展实地核实。此外,按照财政部“强化信息比对,提升审核技术手段”的要求,专员办在2016年监管中必须加大远程数据审核力度,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优势。
二、创新方式,推行模板化审核以促进监管规范
2015年,财政部在推进专员办转型工作中不遗余力,目前已初步形成内控操作规程、预算监管工作规范等基础规定与部门预算审核测算流程、公车改革实施方案审核规程等单项规范相结合的监管制度体系,为专员办夯实业务基础,提升审核绩效奠定了基础。据此,2016年,专员办要以社会保障中央补助资金等在专员办开展时间较长、业务内容相对稳定的业务为突破口,探索推行模板化审核。专员办要与财政厅一道,在对以前审核情况进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对涉及资料报送、审核程序、审核内容、汇总分析以及报告形成等各个环节进行更为细致而明确的要求,相应制定出简便易行、尺度统一的审核模板,确保所有审核人员操之能审,审之能成。
三、打通关节,做实日常化监管以贯穿监管流程
随着专员办工作转型的不断推进,专员办要逐渐实现对转移支付资金的事前监管、事中监控与事后绩效评价的全流程监管。就现有监管情况看,各地专员办主要停留在事前审核层面,对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和评价基本没有开展,监管环节缺乏衔接,“派”和“驻”的优势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对此,专员办要主动加强与驻地财政厅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在通过转变审核方式提升事前监管效率的同时,充分关注转移支付资金拨付运行中涉及的资料报送、资金拨付、年度清算等关键节点,采取数据分析、联席会议、实地检查、约谈问询等多种方式,灵活机动,将监管工作贯穿于转移支付资金运行的全过程中,及时发现资金使用和事业发展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及时向财政部反馈,提高监管效力。
四、突出重点,强化调查研究以擢升监管层次
财政部的工作中心和目标,就是专员办工作的着力点和方向。扶贫、涉农、职业教育、科技等工作作为当前财政部的工作重点,自然也应该是专员办的工作重心。为进一步做优转移支付资金监管,专员办必须在开展的资金监管中突出重点、提升层次,充分利用多年来专员办开展中央补助资金审核监督的工作成果,密切关注社会保障基金运行、城乡居民医保合并、涉农资金整合、重大科技专项等财政热点难点以及社会关注的民生焦点问题,紧密结合对驻地转移支付资金的日常监管情况,收集素材,强化分析,力争在社会公众关注和对经济社会有较大影响的重大民生政策以及重大专项支出等方面做好财政部的“探测器”和“千里眼”,及时反馈驻地有关信息,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政策建议。■
(作者单位:财政部驻陕西专员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