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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以用权”三讲

2016-03-29陈国广胡军明

财政监督 2016年13期
关键词:用权财政权力

●陈国广 胡军明

“严以用权”三讲

●陈国广 胡军明

领导干部和普通群众的最大不同莫过于手中有权、肩上有责。如何认识权力、对待权力、使用权力,是衡量一个干部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也是“严以用权”必须要搞清楚的三个问题。作为一名财政干部,结合个人对“严以用权”的理解和工作感受,笔者围绕这三个问题谈一点看法。

一、权力的四种属性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权力的法律属性。但是,落实到具体工作中,笔者认为,对于财政干部而言,权力还有四种属性。

(一)权力是信任

组织和群众把我们推到领导岗位,赋予财政干部一定的权力,这既是一种委托,更是一种信任。自古以来,“得民心者得天下”、“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充分说明了权力来自人民的信任、群众的拥护和百姓的支持。因此,财政干部任何时候都必须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只有严格用好手中的权力,才能不负人民的信任。

(二)权力是责任

有权必有责,权责不分离,权力越大,责任也越大。当前,我国经济已进入新常态,财政改革也进入关键期,对于财政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而言,肩上的责任愈加沉重,承受的压力愈加严峻,面临的诱惑也愈加繁多。在这种背景下,更要牢记责权的对等原则,担起应尽的职责,负起该尽的义务,善待手中的权力,珍惜手中的权力,用好手中的权力,时刻牢记“为官莫忘责任重”,时刻以责无旁贷的使命感推动财政事业发展,才能真正做到“为国理财,为民服务”。

(三)权力是平台

权力与岗位相辅相生,不可分离,每个岗位都是一个为民的平台,每一个平台都是一个利民的窗口。因此,作为财政干部,绝不能把岗位当成私有“领地”,搞“我的地盘我做主”,更不能把公帑当成私有“钱袋”,把人民赋予的财权当成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工具,而是应把权力作为成就事业、造福人民的平台,做到在其位、用其权、尽其责、展其为,尽一切努力将财政岗位变成造福群众、服务人民的平台。

(四)权力是奉献

有道是:“作为决定地位,奉献决定价值。”党员干部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理应对人民给予无私回报;财政干部代表群众行使财权,更应将“财政惠民”践行到底。作为财政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就必须保持和发扬无私奉献的精神,因为只有奉献才能杜绝以权谋私、化公为私行为的发生,才能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与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关系,才能淡泊名利、甘于奉献,才能做一名上不愧党、下不愧民、内不愧心的财政干部。

二、把握好四种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的,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笔者认为,正确对待权力,关键要把握好四种关系。

(一)公与私的关系

用权为“公”还是为“私”,是检验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能否正确行使权力、宗旨观念强弱的显著标志。古人云:“居官守职以公正为先,公则不为私所惑,正则不为邪所媚”,强调的就是用权为公,用权为民。财政干部是公共资金的“大管家”,只有处理好了财权的公私关系,牢记权力的公属性,摒弃个人的“私”心眼,才能践行好“财政惠民”的宗旨,才能把公帑用到该用的地方,才能与群众建立血肉联系,才能真正得到人民的称赞和尊重。

(二)官与民的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山东菏泽时曾谈过一副对联,即“吃百姓之饭,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勿说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这一对联深刻指出了官与民的关系。财政资金源于群众,财政干部源于群众,财政权力源于群众。可以说,财政干部的一切都源于群众。离开了群众,领导干部就是无源之水,无根之木。因此,作为财政干部,一定要在思想上为了群众,在工作上依靠群众,切实摆正官和民的位置,牢记“党员干部是人民的公仆”,把“心中有民”作为第一政治情怀,把“为民理财”作为第一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好财政的职能,才能真正为人民当好家、管好钱、理好财。

(三)义与利的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现在的社会,诱惑太多,围绕权力的陷阱太多,面对纷繁的物质利益,要做到君子之交淡如水,官商交往要有道,相敬如宾,而不要勾肩搭背,不分彼此。”外界很多人对财政干部往往高看一眼,但他们高看的并不是干部本人,而是财政干部所占的那个职务,手握的那点财权。因此,大家绝不能被表象所迷惑,被利益所诱导,一旦把利摆在义的前面,伸了不该伸的手,破了不该破的戒,最终结果必然“翻车”。所以,领导干部越是手握权力,就越要慎独、慎微、慎欲,越要牢记宗旨和权力来源,越要保持“门如市、心如水”的定力,如此,才能做到有位不自恃、有权不谋私。

(四)大与小的关系

什么是“大”?人民是大,组织是大,法纪是大,规矩是大;什么是“小”?个人是小,私心是小,情面是小,私利是小。任何“小”都不能凌驾于“大”之上。作为党员干部,必须时刻保持对“大”的敬畏,对“小”的警惕,决不能“一朝权在手,敢把令乱行”,要把“人民满意”作为权力行使的根本目的,把“与组织保持高度一致”作为权力行使的重要护栏,把“挺纪在前”作为权力行使的“第一遵循”,如此,才能存善念、行善事、为善政,才能筑牢筑实慎言、慎行、慎权的防火线,才能不辱使命、不负重托,使权力造福于民。

三、“严以用权”关键在于四点

有人说:“权力就像烈马。驾驭得当,则可驰骋万里,造福于民;驾驭不住,则横冲直撞,为祸百姓。”要驾驭好这匹烈马,笔者认为,关键要做到四点。

(一)用权有心不走样

有心,就是要有一颗“为人民服务”的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宗旨,也是党的生命之所在。作为财政干部,践行为民服务的宗旨,提升财政惠民的水平,不仅要有“心中为念农桑苦,耳里如闻饥冻声”的情怀,更要有“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的意识,要牢固树立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的权力观,要始终把人民群众作为财政事业主要的政治力量和依靠力量,把群众的所思所想所需与财政工作紧密联系起来,在决策参谋时,更多地站在群众的立场;出台政策时,更多地考虑群众的关切;推动改革时,更多地顺应群众的期望,如此,才能真正做到“民之所呼,我有所应”。

(二)用权有度依规章

“用权一定要依法。依法治国,最重要是依法治权,使权力在法律范围内活动。”作为财政干部,依法用权不仅要严守规章,养成按法律与规章说话办事的习惯;更要自觉敬畏法律、敬畏权力、敬畏职责,时时自警、处处自省、事事自律,恪守权力的边界,始终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严格在规章制度下行使权力,带头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切实做到“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并将法纪作为行使权力的“高压线”,校正是非的“对标尺”,如此,才能当好党和政府的“红管家”和“经济卫士”,确保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两个安全”。

(三)用权有胆勇担当

有多大的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的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当前,财税体制改革已进入关键时期,作为财政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如何行使好手中的权力,推动财政事业发展?笔者认为,就是既要有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危机感,对可能发生的情况要想透,对制定的政策要把严,确保各项工作万无一失;同时又要有敢捅“马蜂窝”、谋事不避险的担当和敢啃“硬骨头”、干事不怕难的勇气,对财政事业的各项改革,要敢于亮剑,敢于碰硬,敢于斗争,以大无畏的勇气和魄力破解财政体制、机制上的弊端,确保财政体制改革有序推进、彰显成效。

(四)用权有法善作为

行使权力不仅要敢于担当,更要讲究方法。财政部门是国民经济综合管理部门,肩负着管好政府“钱袋子”,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落实各项惠民政策的重任。作为财政干部,主要职责就是将党和国家的财政政策传递给群众、落实在基层、体现出成效,为国聚财,为民理财。正因如此,财政干部必须要讲究好工作方法,要在遵循具体实情和客观规律的前提下,发挥好主观能动性,以开明的心态、开放的思维、开拓的精神探索财政工作规律,积极践行“五大发展理念”,不断挑战自我、推陈出新,以实际行动为财政事业的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作者单位:江西省南昌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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