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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全省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方案

2016-03-29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吉林农业 2016年13期
关键词:食品药品吉林科普



2016年全省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贯彻落实“四个最严”,动员社会多元主体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17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食安办〔2016〕7号)精神,结合吉林省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尚德守法共治共享食品安全

二、活动时间

2016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宣传重点

(一)围绕宣传月主题,突出尚德守法、共治共享的理念,积极宣传党和政府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及时反映各地食品安全工作动态及成效。

(二)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用“四个最严”保障食品安全的要求,推动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不断强化监管执法,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加快完善统一权威的监管体制和制度。

(三)引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从业人员开展公德建设,大力宣传遵法守信典型,突出企业主体责任与品牌声誉、经济效益相联系的价值传导机制,弘扬尚德守法的行业风气。

(四)引导广大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智慧分享和实践创新,增强社会监督意识,提高科学素养和维权能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的浓厚氛围。

四、活动内容

(一)省级层面。由省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办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在6月13日与国家同步举行宣传月启动仪式。宣传月期间,省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参照中央层面的“部委主题日”形式,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宣传活动。

(二)地方层面。由各市(州)、县(市、区)食品(药品)安全办联合同级有关部门因地制宜、有序组织宣传活动。可利用广场、公园、社区、校园、旅游景点等人群密集区域开展食品安全主题宣传、咨询服务,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食杂店等场所悬挂张贴宣传挂图资料,广泛普及食品安全常识。

(三)社会层面。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动员和指导社会团体、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专业机构,广泛开展面向内部职工、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诚信从业、食品安全知识普及等教育实践活动。

五、具体安排

1.举行“2016年吉林省暨长春市食品安全宣传月启动仪式”。邀请相关领导、食药安委成员单位、新闻媒体、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代表参加,与全国同步组织宣传月分会场活动。(省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办、长春市食品安全办)

2.举办吉林省首届“食品药品科普创意大赛”。大赛以“食美药安,健康相伴”为主题,面向全社会征集食品药品科普创意作品,进一步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广泛普及食品安全常识,积极倡导尚德守法和社会共治理念。(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3.组织开展省、市、县三级联动广场宣传活动。举办“共享共治食品安全”广场舞表演,设置现场快检展台、假劣食品识别展区和科普宣传展板,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集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开展“吉林好食品”评选活动。助推优质食品品牌的树立与推广,提升企业食品安全管理理念,倡导诚信经营,以优质产品打造“优质吉林”的省份名片。(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吉林日报社、中国吉林网等)

5.开展“饮食健康知多少”现场体验活动。组织消费者到CEC食品安全检测消费者体验中心,通过科普教室,了解常见的食品安全问题,实际操作,了解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过程和方法,提高食品安全科学认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6.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伴你行—走近食药监”媒体宣传活动。邀请媒体记者深入食品药品监管一线,走近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人员,了解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展现食药监工作风采和精神风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7.利用新媒体开展宣传活动。宣传月期间,利用政务微博、微信持续推送科普宣传信息。推广“寻找笑脸就餐”APP,扫码获取全省餐饮单位权威信息,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组织参加“全国食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8.依托便民服务站开展科普宣传。围绕宣传主题,印制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宣传栏、播放科普短片、发放宣传资料,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倡导健康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省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9.制作播出食品安全科普系列节目。围绕日常食品选购、真假食品鉴别、端午节食品安全提示等内容,组织摄制食品安全科普系列节目,在吉林电视台、吉林教育电视台等媒体播出。(省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10.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活动。组织专家深入中小学,通过专题讲座、主题班会、“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宣传食品安全,提升学生、家长和教职人员的食品安全科学认知水平。(省教育厅)

11.开展诚信守法经营公开承诺活动。积极倡导诚信从业风气,引导渔业生产企业及从业人员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强化主体责任意识。组织渔业生产企业公开向社会承诺,依法诚信生产,接受社会监督,并发出水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倡议,签署责任书,自觉强化守法经营意识。(省水利厅)

12.开展“实验室公众开放日”活动。组织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以及部分水产检测站(室)开展“实验室公众开放日”活动,普及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省水利厅、省农委)

13.开展“指尖上的宣传”活动。利用吉林农网、吉林现代牧业网等信息平台,通过微博、微信等形式,发布政策法规和技术信息,提供咨询服务,普及科学知识,展示“三品一标”优质产品;通过微信、飞信、QQ等开展科普宣传,充分发挥好掌上传媒作用。(省水利厅、省农委、省畜牧局)

14.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组织专家、技术人员分赴田间地头、水库池塘、养殖场,围绕质量安全技术、标准化生产等内容进行技术指导和宣传服务。(省水利厅、省农委、省畜牧局)

15.组织开展现场咨询活动,在人流密集场所设置咨询服务台,向公众发放宣传资料及宣传品,宣传法律法规与食品安全知识,以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情况;组织5~8家新闻媒体记者深入哨点医院(长春市儿童医院),现场讲解卫生计生部门食品安全技术支撑作用及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包括食源性疾病监测)等工作进展情况;举办食品安全标准培训班,进一步宣传贯彻国家近几年新颁布实施的标准。(省卫计委)

16.开展“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粮食质量安全宣传日”活动。在公共场所举办现场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手册,展示合格粮油产品,讲解常用粮食质量安全辨别小知识;开展粮食质量安全科普讲座等活动,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传。(省粮食局)

17.举行“食责险—尽享美食,全程无忧”系列宣传活动。开展商业保险机制推动食品安全工作的主题宣传;利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集中宣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进展情况;组织吉林保险业网络青年文明志愿者团队,宣传食品安全及相关保险知识。(吉林保监局)

18.通过吉林科技网、吉林手机报科普专栏、吉林科普微窗微信平台、科普视频网、科普画廊、科普终端机、科普大篷车等设施和载体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组织发动省中医药学会、省药学会、省食品学会等相关学会开展中医中药安全及食品营养健康科普宣传;通过科普展板、专家咨询等形式,回应社会关切,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省科协)

19.以“丰富旅行食品、强化安全监管”为主题,通过发放科普资料、播放食品安全宣传片,现场咨询等方式,宣传“源头治理、风险控制、过程监管”的铁路食品安全。(沈铁长春办事处)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准备。各地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宣传月工作,建立食品安全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并形成规模声势。

(二)丰富活动形式,增强宣传实效。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紧扣传播规律和公众关切,积极融合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优势,不断丰富和完善宣传思路手法,创新形式、创新内容、创新载体,切实形成全媒体全覆盖格局。充分发挥食品药品便民服务站科普宣传平台作用,打造更具群众基础、更加贴近生活的基层科普宣传网络。

(三)加强舆情监测,确保平稳有序。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月期间舆情监测和研判,随时了解、掌握人民群众关注的食品安全热点问题。要按照程序和规定发布权威信息,组织专家解疑释惑,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舆情平稳。

(四)厉行勤俭节约,及时总结成效。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禁铺张浪费,注重活动成效。各单位要及时反映活动开展情况,认真归纳、总结活动经验、做法和成效,活动总结报告电子版于7月3日前报省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办。

(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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