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水产局落实抗灾救灾恢复渔业生产的 应急措施
2016-03-28卢德山
○卢德山
洪湖市水产局落实抗灾救灾恢复渔业生产的 应急措施
○卢德山
进入梅雨期后,我市连续遭受了暴雨到大暴雨,局部特大暴雨灾害,对渔业生产造成严重影响。为切实做好渔业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力争做到大灾之年渔业不减产,渔民不减收,确保全年目标全面实施,局党组紧急制定了如下抗灾救灾应急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水产局抗灾救灾恢复渔业生产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局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局直单位、局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组建技术指导工作专班,局分管产业局长为组长,产业科工作人员、市水产技术推广站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工作专班;组建渔政执法工作专班,局分管渔政工作局长为组长,市渔政局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工作专班。系统各单位要成立相应工作专班,研究制定具体救灾措施和方案,加强灾后渔业恢复生产指导,确保渔业生产秩序和渔区社会稳定。
二、加强大局意识。抗灾救灾工作事关全局,责任重大,全体工作人员思想上高度认识,与全局保持一致,与市委、市政府保持一致,具有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把当前抗灾救灾作为压倒一切工作来抓,并与履职尽责和两学一做活动结合起来,严格服从上级防汛抗灾工作的统一指挥、调度和命令。
三、加强实地指导。技术指导专班加强对沿湖乡镇养殖重灾区、企业加工厂区、水产养殖板块基地的救灾指导,参照市局编印《夏季渔业生产防灾减灾技术要点》。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细化方案。渔政执法组确保渔业生产持续和渔区社会稳定。深入渔业一线,妥善处置渔业纠纷,打击哄抢逃逸鱼类和电捕鱼行为。
四、加强措施落实。结合生产实际,迅速落实有针对性的抗灾救灾措施,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分工明确。局长李贤琼负责全面工作,侧重我局滨湖办事处防汛段面的防守任务,责任单位为办公室、人事科;副局长何太平负责后勤保障工作,侧重五家国有渔场和大湖养殖场抗灾救灾工作,联系新滩、燕窝、汊河、沙口等乡镇,组织协调、调度防汛抗灾的统筹安排,责任单位为企管办、计生科;工会主席颜昌胜负责灾情统计上报、抗灾救灾宣传工作,侧重全市水产养殖渔民抗灾救灾恢复渔业生产指导,联系德炎、宏业、晨光、华贵、六合等企业基地,以及螺山虾稻共作基地、小港河蟹养殖基地生产自救,责任单位为市水产技术推广站、产业科。
五、加强组织纪律。一是实行渔业灾情日报告制度。要做到灾情核实全面,严禁重大险情及事件苗头瞒报、漏报、迟报。二是应急值守制度。局直各单位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7月4日起,实行24小时人员值班,直到应急响应解除为止。三是保障通讯畅通制度。抗灾救灾期间,各单位工作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不得擅自外出,同时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并随身携带,确保联络畅通。
六、加强救灾宣传。技术指导专班按灾情变化,相应下发渔业灾后恢复生产技术的编印,宣传全市各地抗灾救灾先进个人和典型事迹,报道渔业恢复生产及时的做法。
(通联:322000,湖北省洪湖市水产局电话:0716-2423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