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平台引入“基础”课教学的实践与思考
2016-03-28刘燕
刘 燕
微信公众平台引入“基础”课教学的实践与思考
刘燕
“微文化”有着信息时代所特有的优势特征和传播能力,对当代大学生有强烈的吸引力,成为大学生学习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要素。将微信公众平台引入“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的实践表明,微信公众平台是课堂教学重要的辅助工具和思想理论教育的必要阵地,微信公众平台用于教学是移动网络文化背景下教学方法的创新。
微文化;微信公众平台;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
近些年来,以微博、微信为代表的“微文化”,因其短、平、快的独特优势很快成为信息时代的新宠。在微世界,人人都可能成为话语中心,一幅图片、一个段子、一段视频都会激起广泛的关注,这种传播的平民化,极大地满足了人们内心的参与需求和表达欲望。尤其是青年人,已经成为微文化的绝对主体和最活跃用户群,“微生活”代表了他们的生存状态,正在显著影响和改变他们的思维和行动。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基础”)作为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门重要课程,目的在于培养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法制观,教育青年大学生做志向高远、品德高尚、遵纪守法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思想政治理论课,要想让学生真心喜爱、终身受益,仅仅依靠课堂上的说教远远不够,可尝试建立微信公众平台,通过青年学生喜爱和熟悉的“O2O”方式,用学生喜爱的话语模式,实现线上线下的实时互动,让“基础”课从“远处的殿堂”真正走进学生的内心。[1]
一、微信公众平台引入“基础”课教学的优势特征分析
“基础”要解决的是人生大课题,讲解好这些人生命题对青年学生的成长成才具有重要意义。要让“基础”课取得良好的育人效果,就不能板起面孔说教,而应遵循以人为本、信息主导、实效至上的教学原则,采用更灵活生动的教学手段,使学生对课程产生亲近感和愉悦感。微信公众平台的开通,实现了教学信息无时不在的全方位沟通,学生通过摇一摇、搜索号码、附近的人、扫二维码方式添加好友和关注公众平台,就可以享受移动课堂带来的便捷。正是因为微信公众平台有着其他应用软件不具备的优势,“基础”课教学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课上课下“无微不至”的沟通。其优势特征体现在:
(一)主体性
借助微信公众平台,学生可以通过账号,把自己不懂的问题向平台上的任何人提问,反馈信息以文字或者语音的方式回复,如果线上不能解决,在线下也可以解决。对比课堂教学,无论启发式还是讨论式,在有限的时间和空间里,教师无法同时解答所有人的问题。因此,课堂教学往往只能是教师主导,学生的主体性很难得到充分的彰显。微信公众平台以其更灵活、智能的方式,激发学生参与讨论、发表见解,充分发掘学生的主体意识,促使他们主动求知。[2]
(二)生动性
微信公众平台可以发布有声有图有文字的多媒体资讯信息。学生在课堂之外,就可以自由自在、随时随地进行信息的接受、反馈和传递,而且这种信息是多人参与、彼此分享的信息,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大大突破了传统课堂由教师一人收集信息的局限性。只要觉得自己获得的信息有传播的价值,都可以通过公众平台进行发布,大大提高了教学的生动性和趣味性。
(三)针对性
微信公众平台可以对消息进行精准推送,并在后台对推送对象进行跟踪,查看推送消息的浏览情况;微信还可以对用户设置分组,教师针对不同学生的学习情况,将学生分成不同的组别,进行差异性教学。传统教学过程中,教学面向的是全体学生,个体之间的差异往往无法顾及,通过微信互动方式,教师可以针对某个学生或者某类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教学,增强了教学的针对性。
(四)交互性
微信公众平台可以进行实时交流,这对于“基础”课大班教学、无法做到师生一对一交流的现状,能起到极大的改善作用。学生可通过微信免费聊天环境、实时留言和消息推送等功能,随时随地的向教师提问,教师也可以及时作出反馈,教学双方在交互过程中,了解情况、传递思想、引领价值观,使教育贯穿学生学习生活的全过程。[3]
(五)共享性
微信公众平台可以将网络上的所有教学资源整合起来,通过二维码、推送等功能,实现学习内容的快速分享。一旦将相应的教育资源上传或共享至微信平台,所有人都可以使用教育资源进行移动学习。“基础”课课程内容丰富,涉及伦理学、哲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史学多个学科领域,要想达到真懂、真信、真用的程度,必须要知识全面、触类旁通,这就要利用微信强大的分享功能,实现学习资源的有效利用。
由此可见,将微信公众平台引入“基础”课教学,可以拓展课堂时空和知识视野,提升教学的吸引力和可信度,增强师生间思想的交流和情感的融合。教师要找准课程需要和学生喜爱的结合点,把“基础”课微信公众平台打造成补充课堂理论教学内容的有效平台、传播思想正能量的重要渠道、“两课”教学改革的重要阵地。
二、微信公众平台引入“基础”课教学的实践探索
笔者所在的“基础”课教学小组于2014年11月开通了“奋斗吧,青年”微信公众平台,旨在用微信媒介传播思想教育,给学生带去理论知识和精神引领。因其内容丰富、灵活生动、互动密切,深受学生喜爱。
(一)设置“微话题”,进行在线讨论
“基础”课是通过对大学生进行系统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法制观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道德观和法治观,并自觉践行。笔者在“基础”课教学过程中,尽量选取贴近社会实际、贴近现实生活、贴近学生思想的探究主题,放到公众平台供学生去思考。例如“今天,我们需要怎样的偶像”、“人生的道路应如何选择”、“年轻人一定要奋斗吗”、“怎么看核心价值观”,这些探究主题既紧贴教学大纲,又能引起学生兴趣和思想上的共鸣,增强学习动力。促进了师生之间及学生之间观点的碰撞、心智的激发和情感的交流。
(二)开展“微访谈”,实现即时互动
选取固定的时间,由项目负责人邀请学生登录微信,回答学生提出的热点问题,密切师生的沟通交流。此外,微信公众平台的“互动分享”功能,可以演变为“微分享”、“微活动”等栏目,让学有所获的学生把其学习心得体会、实践活动感悟等信息通过文字、图片和视频等方式进行分享。笔者在教学过程中,通过公众平台开展优秀学习心得评选、“我身边的感动”随手拍、“奋斗吧,青年”微视频征集等活动,并把学生的参与作为平时成绩计入考试分数。比起写小论文、参加考试,学生更愿意通过自媒体来展现独特的自己,使教学内容更好地内化为自觉的意识,潜移默化地提升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治思维。
(三)推送“微信息”,保持平台活跃
微信公众平台的订阅号每天可以发送一条群发消息,教学过程中,笔者每天精选图文消息、图片、语音或者视频度信息进行推送。如结合2015版“基础” 课教材改版,把其中新增的内容如“在实现中国梦的实践中放飞青春梦想”、“中国精神的传承与价值”、“什么是中国革命道德”、“我们的法律权利和义务”等相关内容,以图文、声音和视频等形式向学生进行推送,使其更深刻理解青年一代的担当和责任。同时,微信公众平台还推送一些青年偶像的文章,如白岩松、李开复、毕淑敏的文章,并开设“小微评论”开展读书交流。这种信息推送的方式方便了学生利用碎片化时间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提升了学习效果。
(四)利用“分组交互”,开展针对式教学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可以群发消息,同所有的学生进行交互,也可以将关注微信公众平台的学生进行分组,实现差异化交互;也可以根据需求,针对单个的学生进行个别化交互,特别是一些存在学业困难、心理障碍、思想偏激的学生,适应于运用个别化交互。例如针对某个有信教倾向的学生,因为信仰问题让她很纠结,笔者通过与她互发微信,向她讲解我国宗教信仰相关法律知识,同时注意引导她树立正确的信仰,建议她不必着急下结论,用理性去分析是非真假后再做决定。沟通之后,学生感到如释重负,也觉得自己的宗教信仰问题需要慎重对待。
通过微信公众平台,教师还可以浏览学生作业情况反馈,并进行在线点评;可以开展课程满意度调查,随时了解学生对本门课的学习情况。作为新媒体,微信公众平台是课程教学的重要辅助工具,将微信公众平台引入“基础”课教学,能促使学生更加自主地学习思考,给网络化思政教育增添了新路径。
三、微信公众平台引入“基础”课教学应注意的问题
微信公众平台引入“基础”课教学是促进课程教学目标实现的有效手段,为了更好地达到这种效果,教师在教学中应注意处理好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微信公众平台要认真经营,增强平台的吸引力
微信公众平台是实施有效教学的媒介,“基础”课教师只有认真经营微信公众平台,才能吸引学生的关注。教师要及时更新微信公众平台的信息内容,及时回复学生提问,积极开展有效互动,并在课堂教学中进行针对性地教育,提高微信公众平台引入“基础”课教学的实效性。[4]
第二,发挥好“意见领袖”的作用
微信公众平台要注意发挥好思想引领、价值导向的作用,教师要撰写有针对性的微信,可以是“心灵物语”,也可以是“人生感悟”;可以是“经典导读”,也可以是“时事评点”;可以是“理论视界”,也可以是“视频传真”,目的都是表现思想力、传递正能量,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做人生导航。
第三,进行实时评价,加强沟通互动
体现主体性是微信公众平台的一大优势特征,要实现信息流的双向互动,就必须关注学生的信息反馈。教师要重视学生的每一个问题,并对学生的微信行为进行评价,引导学生学会养成分享、信任和归属等学习品质,促进学生适应新媒体教育所带来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转变。
[1]姚晓丹.别笑我是思修课[N].光明日报,2015-06-18(06).
[2]张丹丹.基于微博平台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主题探究教学模式构建[J].世纪桥,2013(15).
[3]张红艳.浅析微信及微信公共平台在师生教学交互中的应用[J].中国教育技术装备,2014(8).
[4]刘河源.网络正能量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中的运用模式[J].世纪桥,2015(7).
责任编辑:李应青
Practice and Thinking of the Introduction of the Course “Ideological and Moral Cultivation” on the WeChat Public Platform
Liu Yan
With unique characteristics and advantages of information communication, Microblog and Wechat have a strong appeal to the contemporary college students, which becomes the essential elements to college students learning and life. It shows that if WeChat public platform is introduced to the teaching practice of the course “Ideological and Moral Cultivation and the Legal Basis”, the public platform becomes an important assistive tool for classroom teaching and a necessary position for ideological and theoretical education. WeChat public platform for teaching is the innovation of teaching method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mobile network culture.
Micro culture; WeChat public platform; college students’ ideological and moral cultivation and legal basis; teaching
G641
A
1673-1794(2016)04-0125-03
刘燕,安庆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思想理论教育(安徽 安庆 246011)。
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项目(szzgjh3-15);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项目(Szzgjh1-1-2018-11)
2016-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