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农民工市民化的现状及困境
2016-03-27侯承红上海交通大学农业与生物学院上海市闵行区200240
侯承红 (上海交通大学农业与生物学院,上海市闵行区 200240)
浅谈农民工市民化的现状及困境
侯承红 (上海交通大学农业与生物学院,上海市闵行区 200240)
采用文献分析法、实地调查法、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对我国农民工市民化的现状和困境进行了调查,指出了农民工市民化应遵循公平价值导向、有序与适度推进、承认差异、分类改革等指导性原则,并要构建起政府、企业和农民工三位一体的多元成本分担机制。
农民工;市民化;现状;困境;建议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外出务工的农民不仅仅满足于在城市工作获取一定的工资报酬,他们更渴求能够全方位地融入城市,享受到与城市居民相同的待遇。但当前由于受种种制度因素和相关非制度因素的干扰,如城乡二元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就业制度和职能部门的担忧、市民的偏见、思想观念上的障碍等,我国农民工市民化的进程依然缓慢。如何有序推进农民工市民化的进程,真正实现农民工在工作方式、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等方面与城市市民相融合,成为极具时代性价值意义的严峻命题。为此,笔者分析了我国农民工市民化的现状与困境,并提出了相关推进建议。
1 农民工市民化的现状
1.1 收入状况
《2014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下简称《报告》)相关数据显示,全国农民工人均月收入为2 864元,且不同地区的农民工人均月收入呈现出差异化的特征,其中东部地区为2 966元、中部地区为2 761元、西部地区为2 797元。虽然同农民工往年收入状况进行纵向比较,其收入增长率达9%以上,但与城市居民收入状况进行横向比较,差距就非常明显,且该差距还呈现出一定的上升趋势。
1.2 职业状况
《报告》数据显示,农民工就业所在的产业的比重发生了,原有的第二产业就业比重下降0.2%,第三产业就业比重上升0.3%,具体就业比重增长的行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上升0.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上升0.2%),住宿和餐饮业(上升0.1%)。另外值得关注的是,《报告》显示自营方式就业的农民工比重有所提高。
1.3 居住条件
在这些外出务工的农民工群体中,在工地、工棚或生产经营场所居住的占17.2%,在单位宿舍居住的占28.3%,租赁住房的占36.9%,在务工地自购房的农民工占1%,乡外从业回家居住的农民工占13.3%。自购房农民工比例提高,从雇主或单位得到住房补贴的农民工占8.6%,不提供住宿、也没有住房补贴的占44.6%。
1.4 城市融入
1.4.1 政治融入
相关调查报告指出,政治参与度是公民城市主体权利选择的一个重要标准,但对于农民工而言,其参与当地社区和地方的相关政治活动的比例非常低,相对偏低的政治参与度说明了农民工在城市融入方面还处在边缘化阶段。
1.4.2 社会交往融入
农民工在外务工时的社会交往群体也集中在自己的亲戚、老乡,或者和自己社会地位阶层相近的人群,很少和市民有持续的交流、交往。农民工虽然向往城市生活,但从本质上并没有消除对自己农民身份的自卑感,在融入城市的过程中仍会有心理方面的不确定因素,认为自己是介于农村和城市之间的边缘人群。
1.4.3 经济融入
农民工收入低、工资被拖欠是农民工在城市经济融入方面的难题。他们一般从事劳动时间长、劳动环境差的职业,工资收入普遍不高,且社会福利缺失,不能充分享受到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
1.4.4 市民化意愿
农民工市民化实际是一个不可逆的过程,农民工在城市工作、生活的时间较长,他们已渐渐习惯了城市的生活,很难再回到农村生活。对于新生代农民工来说更是如此,他们对城市生活适应能力强,习惯城市的生活方式,且他们对农事知之甚少,基本没有从事农活的经验,所以更愿意融入城市。
1.5 城市就业情况
外来务工人员来城市所从事的相关职业主要是第二、第三产业,且多是流动性较高的制造加工、餐饮服务等就业门槛较低的行业,这主要是受农民工整体就业技能、教育文化水平的制约,一般外来务工人员的就业都较艰辛。
1.6 城市生存情况
农民工虽然在城市居住、工作和生活,但没有城市户籍,他们的子女无法在城市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一般都留守在农村。此外,在享受相关社会公共服务方面,如医疗、卫生,农民工也都缺乏政策方面的支撑。
2 农民工市民化的困境
2.1 制度性因素
2.1.1 城乡二元户籍制度
传统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阻碍了农民工市民化的进程。户籍制度将我国的人口划分为农村人口和城镇人口,从身份上将两者进行区别,这两种不同的社会阶层即使同在一个城市生活,由于户籍制度的差别,农民工依然被排斥在城市的
管理体制之外,无法享受到与市民同样的社会待遇。
2.1.2 就业制度
农民工进入城市以后,能否在城市谋求到一份较为合适的工作,这关系到他在城市今后的持续发展,只有拥有一份稳定且待遇较为丰厚的工作,才能为其市民化奠定较为扎实的物质基础。但由于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存在,造成了农村居民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活动、城市居民在城市从事非农产业生产活动的劳动格局,即使农民工在城市谋求到一份工作,往往会由于户籍的原因而无法获得与城市居民相同的社会待遇,且农民工欠薪问题一直发生。
2.1.3 住房制度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大量农民工涌入城市,他们要实现市民化,不能居无定所。但政府的住房政策只针对城市户籍,农民工无法享受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面对当前相对较高的房价,农民工仅凭微薄的工资收入难以实现在城市购房的梦想。
2.1.4 社会保障制度
我国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同样具有“二元结构”的特点,城市居民普遍在医疗、失业、养老、工伤和生育等方面享有保险或国家福利,而农民工在城市一般享受不到相关的社会保险待遇,他们被排斥在城市社会福利和保障制度之外。
2.1.5 教育制度
城市的九年制义务教育基本上是针对本地市民设立的,中小学一般只接受本地居民,导致农民工子女大多就读于打工子女学校,但这些学校硬件设施简陋、教学质量差,这对给城市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农民工来说是不公平的。
2.2 非制度性因素
2.2.1 职能部门的担忧
城市管理者对农民工有着较为矛盾的心理,一方面,希望有大批较为廉价的劳动力来建设城市,为城市增砖添瓦;另一方面,由于农民工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在精神文明行为方面可能会造成城市管理的难题。同时,如果大量工作技能优秀的农民工进入城市,转变为市民,这将会给当地市民带来一定的生存压力。此外,大批农民工涌入城市,急剧增加了对教育、医疗、社保、交通等公共服务的需求,导致农民工与当地市民争夺社会资源,给政府相关部门造成了巨大压力。2.2.2 思想观念上的障碍
农民工市民化不仅仅是由农民到市民的身份转换,更为重要的是其要具备市民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行为逻辑等,这才是农民工市民化真正的内在要求,也是一个最为漫长、艰难的历程。
2.2.3 自身素质束缚
当前农民工市民化的主要障碍之一就是农民工自身素质普遍不高,主要表现在文化水平和技能水平普通较低。
3 推进农民工市民化的建议
3.1 构建农民工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
3.1.1 坚持公平价值导向的原则
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制度导致农民在社会生产、分配过程中处于弱势,农民工作为身份上的农民,也是社会的弱势群体。户籍制度是由中央政府制定的,因此,中央政府理应分担一部分农民工市民化的成本;再加上提供公共服务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农民工市民化的需求也是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需要政府分担相应的成本。同时,流入地的政府也应为农民工市民化提供一定的支持,因为农民工相对廉价的劳动力为流入地的城市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应该使其享受到“人口红利”的益处。此外,农民工集中的企业也应为农民工市民化提供资金,因为他们是农民工劳动力最大的受益者。最后,农民工进入城市生活是为了其自身未来的发展,是向上的流动,因此,其自身也应承担一部分成本。3.1.2 坚持有序、适度的原则
农民进入城市工作、生活,并转化为市民是历史趋势,但我国农民工群体人数庞大,其市民化成本巨大,要迅速把这一庞大规模的群体市民化显然不切实际,这就决定了我国农民工市民化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不可操之过急。当前,我国农民工群体已呈现多元化现象,处于不同层次的农民工,其经济水平、社会地位、素质各不相同,转化为市民的速度也相差较大。同时,农民工代际之间的市民化潜力存在差异,新生代农民工年纪较轻,普遍接受过正规的义务教育,能较快地接受新的事物,适应能力相对较强,他们在思想观念、文化水平、生活习惯等诸多方面更接近城市居民,市民化的条件更为成熟。因此,农民工市民化必须遵循有序、适度的原则,立足于现实的客观实际,分层进行,有序、适度推进。3.1.3 承认差异,分类改革
农民工市民化问题是一个包含不同内容类型、不同层次区分、不同聚焦重心的结构性的复杂问题,具体来看,农民工群体有不同的群体背景,如差异化的家庭与教育环境、不同思想价值判断方式的代际农民工差异等;而农民工市民化的基本阶段包括原居住地的离开,相关城市的进入过程,最终的融入、转型三个部分;再加上市民化的区域类型也不同,其相关行政地理区划的大小以及整体综合实力的强弱,均构成了相关挑战。因此,农民工市民化问题的解决或推进方式,应依据阶段性的不同特征、类型化的不同特点等,在不同的差异化基础上,采用差异化的政策性措施,建构多元化、差异化的成本分担方式。
3.2 确定农民工市民化成本分担方式
3.2.1 政府分担农民工市民化公共服务成本
农民工市民化的成本主要是由享受到与市民同等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需求所产生的成本,其中社会保障成本、义务教育成本、城市基础设施支出、城市公共管理费用和保障性住房支出等都是公共成本,且占据农民工市民化成本支出的主要内容。因此,在农民工市民化的成本分担机制中,政府应从公共财政支出中承担大部分农民工市民化成本。
3.2.2 企业分担农民工市民化企业福利成本大量的工厂可有效利用农民工的低廉劳动资源获得较高企业利益,尤其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出口工厂,如“中国制造”很大一部分是由农民工用廉价劳动力挣来的,农民工使中国成为了世界工厂,为企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国家的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企业应为所聘任的员工提供一定程度的相关保障性支出,依法缴纳相关社会保险。因此,企业应为农民工市民化分担一部分成本,且农民工市民化后,由于消费能力的提高、劳动技能的提升,也有助于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3.2.3 农民工个人分担市民化生活质量提升成本
农民工市民化过程最终要依赖于农民工自身主体的成本分担,政府主体和企业主体的成本分担为农民工的社会身份转换提供了相关有效的支撑,使农民工可享受到城市的相关公共服务与福利保障的相关主体权益,这同时也是农民工自身阶层流动的有效社会途径,因此关于社会保险的个人支出以及相关住房支出和生活支出构成等方面,农民工自身也必须分担相关成本。
2016-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