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政策性农业保险现状及启示
2016-03-24申勇健
摘要:本文通过对新疆政策性农农业保险的分析,希望能较为全面的总结出新疆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过程中的独到的成功之处及其不足,希望抛砖引玉,为相关研究提供一种思路。
关键词:农业保险;以险养险;兵团
中图分类号:F84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03-000-02
一、农业保险相关概念
(一)政策性农业保险概述
在农户进行渔业、种植业、林业等农业生产活动时总是会避免不了遇到一些意外事故,例如疾病疫病、自然灾害等事故。而向这些事故所造成的农户经济损失农所提供的经济保障便称为农业保险。目前为止,农业保险在很大程度上为农户生产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
根据《农业保险条例》中的相关规定中可以发现一条具体条例:“所谓农业保险顾名思义就是“农险”,它是保险合同多种形式中的一种,主要是对在农户进行渔业、种植业、林业等生产活动时遇到到的疾病疫病、自然灾害等灾害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相应的保障。当然其中具体的保险金额和保障活动承担范围需要以农业保险合同作为保险公司实施承担责任的依据。
(二)政策性农业保险概念
如何界定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基本概念?其主要是指政府将保险公司市场化经营作为农业保险的保障依据,在农户自然生产过程中遭遇的疫病疾病和自然灾害等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通过相关的政策补贴制度对保险人进行一定的政策扶持。其具体表现形式主要体现在将市场和财政紧密结合,通过这两种不同性质的手段不断提高政策扶持的效率,同时促进政府扶持政策的改善和创新。这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业活动的风险,也提高了农户的生产效益,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
二、新疆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现状及面临的问题
(一)新疆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现状
作为是农业大国,我国农业保险发展自然成为重中之重。近年来,在加大农业保险投保范围的同时,中央政府还扩宽了政策扶持范畴,加大了对农业保险的财政补贴比例。使广大农牧民切实体会到了相关农业保险政策实实在在的好处。
新疆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基本情况。新疆农业保险方式的主要方式是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各地州县、市为单位,分别进行试点保险政策,但是以“统一承保”的方式对保险项目进行管理。在这一活动过程中,粮食、红花,葡萄干,若羌枣,哈密枣,薄皮核桃等产物和家畜等大宗农物作为主要险种范畴。其中,将农户进行生产活动时的农业生产资料物化成本作为保障赔付依据,并确定赔偿金额的方法成为非足额成本保险方法,是主要的保险方法。农业试点保险业务由人保统一承担,并据此方法收取保费和赔付计算。
1.经营主体选择
自治区政府并将中国人保新疆分公司和具有多年保险经验的中华联合保险公司作为各级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单位进行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主要投保公司。其中,中华联合保险公司前身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属新疆兵团保险公司。具有悠久的历史。
2.组织经营模式
目前各级试点单的保险活动主要通过政府来实施开展,并且采取“保险公司具体经营”各项保险业的模式进行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模式。单独立账,单独核算,是商业保险公司经营试点保险业务的最大特点。在阿克苏5地州试点地区的基础上,又相继增加了博州、巴州、克州、克拉玛依4个地区作为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区。逐渐形成了以棉花为主,覆盖小麦、玉米、设施农业、林果业保险等保险业务。就棉花险承保范围而言,棉花保险责任范围主要包括了风灾险、雹灾险、霜冻险、水灾险等方面,而中华联合保险公司相比较于中国人保新疆分公司还增加了旱灾险。这加大了其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范畴,为其业务开拓出了新道路。
3.财政补贴支持
对于中央的财政补贴保费的具体安排如下:县(市、区)由政府所管辖的试点按照自身财政收入状况再次给予一定补贴在所进行的活动中,各个州、县、市对此高度关注,都相继出台了相关的配套设施及政策措施。这些措施扩大了我国现阶段试点对象的种类资质及范围,确保了政府财政补贴的及时发放和准确发放,激发了相关企业的参与积极性。
(二)新疆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1.保障程度低
到目前为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农业保险程度相对较落后,还是以成本保险为主。在遭受灾害时,农户的农作物成本赔偿主要按照相关比例进行赔偿,只有受损程度只有达到了90%以上农户才能够获得全部的成本赔偿。由此可以看出,由于保险保障程度相对较低,一旦遭遇到的自然灾害等情况比较严重,农户损失惨重,就算购买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农户也无法获得足够用来恢复经营生产的经济补偿。就算加大投保金额,以求获得更多的经济补偿,则又加了农户的经济负担,保险公司也不愿意承保。也造成了部分相关知识欠缺的参保农牧民与保险公司冲突屡屡发生。
2.配套资金不足且违规使用
一些财政困难县配套资金严重不足,甚至出现“挂空账开空头支票虚报瞒报等违法违规现象来骗取政策补贴。因此,应当加强资金调拨极限管机构及办事处人员监督。
三、新疆建设兵团政策性农业保险实践与启示
自两千零四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试点开展以来,各项农业灾害损失理赔均由商业保险公司独立承担,随着农业保险参保人员不断增多,保险覆盖面积以及渗透力度不断加大,缺乏相应的风险分散机制以及保费使用缺乏规划的问题也暴露了出来。一般来说,应当在灾害发生后首先使用当年所缴保费,若不足以赔偿其经济损失,当启动保险准备金进行赔偿。
(一)新疆建设兵团政策性农业保险实践
1949-198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保险隶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业保险范畴之内。1986年,为贯彻中央一号机八号文件精神,新疆各级生产建设兵团同意将财政部商务部下拨的救济及相关款项进行使用,并且正式成立了新疆兵团保险公司。后又更名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主要经营种植业保险,并不开展畜牧业及其他农业产业保险。由于较大的普遍性以及新疆农业灾害多发的原因,单一的种植业保险使兵团农业保险赔付率居高不下。例如1986年到1989年之间,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拍付率远远高于投保率,就算业务量得到了扩大,但是单一的种植业保险还是使其赔付率居高不下。保的越多陪得越多使得公司前景一片迷茫,直到1990年,中互联和财产保险公司“以农养农,以工补农”方针的推行实施,是其发展道路的又一次探索及认识提高。经中国人民银行审批,兵团农业不闹限公司又开展家庭财产保险,意外伤害险,寿险等诸多险种,进一步扩大了业务范围。同时由于“以农养农、以工补农”在实践过程中得到了很好的验证,其他保种在总保费中所占比例逐年提高,政府和银行进行了的政策推行,兵团保险公司获得了政策支持被允许经营更多的保种。
但在1986年之后旳近30年内,赔付率一直居高不下,维持在70%-80%之间,其业务费用为19%-25%,若将业务费用算入,可勉强维持盈亏平衡。2001年以来新疆农业保险赔付率一直稳定维持在70%-75%之间,由于参保户人均素质较低,造成了很大的道德风险。也使得各个行业旳统保率层次不齐,例如养殖业仅仅维持在6%左右。由于新疆自然环境较为恶劣,且无财政支持。却能在近三十年内做到盈亏平衡,其经验及理念对中国其他地方农业保险制度制定及改革具有重大参考意义。
(二)新疆建设兵团政策性农业保险启示
1.实行政策性农业保险
应当做到:一,种养统保。新疆农业部门规定规定,按改革后实行条例办理投保手续时,保险公司应在投保当年内收入中抽取百分之十九作为其业务费用。二,建立农业保险基金。将当年盈余按照三比七的比例建立师团为单位的农业保险基金,起增殖有保险公司负责运作,积少成多以备凶年。三,层层理赔湍急农场受灾有当年保费支付。不足则用师团两级团场之保险保障金支付;还不足,则由当年上线利润的百分之三十进行补贴;再不足,则由各级保险机构按各自比例聚集资金,保障广大保户基本生活生产需要。四,广积厚蓄:保险金源自当年结余,有相关负责公司运作层层增值,其资金广泛用于保险理赔,科学实验,作物改良等,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持久动力,实现了可持续发展。
2.完善的风险管理系统
截止到2016年中华联合保险公司已经营新疆农业保险长达30余年,拥有丰富的管理经验,较为专业的从业人员队伍,强大的技术保障,一系列放在贱则管理办法及研究体制,成为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有的农业保险体系。按照厚蓄广积,层层积累,各级互助的经营原则,中华保险公司充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特有优势,实现了投保收费勘察一条龙服务,极大满足了许多参保户的需求。也让企业自身受益颇多。
3.以险养险
近年来,中华联合保险公司在坚持以政策性保险为主不动摇外,充分发挥自身创造力,独创以工养农以农补工的农业保险发展模式,不但为自身提供了坚强有力的资金保障,也为准确核实参保户,评估风险,以及各项工作展开提供了便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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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新疆兴农网.《新疆农业保险发展报告》.2014-07-09.
作者简介:申勇健(1993-),男,新疆乌鲁木齐人,汉族,本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