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家生态价值观及其现实启示探微
2016-03-23成姗姗
成姗姗,张 磊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陕西杨凌,712100)
道家生态价值观及其现实启示探微
成姗姗,张磊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陕西杨凌,712100)
道家思想中蕴含了独特而深刻的生态伦理思想,在人与自然的关系的探讨中,道家生态思想对“人”进行了理性定位,人与自然是有机的统一整体,进而探讨了自然内、外价值,提倡可持续发展战略、适度原则。道家生态伦理思想对于现代社会解决生态危机提供了现实启示,对现代生态伦理思想的发展提供了丰富的理论基础。
道家生态伦理;贵生;齐物;自然价值
随着时代的发展、科技的迅猛发展,物质、精神财富极大丰富,人们生活水平在不断改善;与此同时生态失衡问题相应出现,从另一个侧面看,人类的生活质量在下降,这是一种悖论,亟需我们深刻反思。我国道家思想里蕴含了大量的生态智慧,尤其是道家生态价值观值得我们去深入挖掘。
一、道家“天人合一”
道家文化中蕴藏着丰富的有关人与自然关系问题的深刻思考,虽然构建这种生态思想基于落后的农业文明,但对我们探讨现代人与自然的关系仍有借鉴意义。
(一)道家对“人”的定位
道家不同于儒家。为了巩固在政治领域中的地位,西汉董仲舒独尊儒术提出了“君权神授”,把君提高到了一种至高地位,而道家很理智地看待了这个问题。
道家思想中含有深刻的“贵生”理念,道家和道教认为生命是宇宙中最为高贵的,“贵生”成为道家生命伦理的基本价值取向[1]。《吕氏春秋·贵生篇》中提到“圣人深虑天下,莫贵于生。”道家的“贵生”“全生”观念强调人的重要性。当然,道家提出人的至尊性是基于万物平等。道家认为万物生于“道”,当然也包括人类。“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老子》第42章),“道”是万物的根,犹如母体,即人与万物是一个统一的整体,人是自然的一部分。道亦是其生存发展运行所依赖的规律,人与万物自身都含有“道”性,顺从“道”则生,违背“道”则会受到处罚,与“自然无为”意义相同。《老子》第25章中提到“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道”“天”“地”“人”四者,足以表示出道家对人的一种特殊性的重视,而有学者抨击道家思想中缺乏对人的主观能动性的挖掘,只是一味强调顺应规律、自然无为,这种说法显然是不理解“道生万物”及“自然无为”的深刻含义。前者表明了自然万物是一个整体,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人与万物是平等的;而后者,“无为”并不是指什么也不作为。若如此那么老子说的“无为而无不为”则成为了一种无意义的悖论,著名物理学家卡普拉把老子的“为”分成与自然和谐的“为”与违背自然的“为”[2];英国李约瑟同样把“无为”界定为禁止违反自然的行为,即不固执地去违反事物的本性,由此效法“自然无为”之道的人类,对于自然界的态度应是:不妄加干涉,不破坏生态平衡,使之顺自然本性而运行,从而保持一种自然和谐的状态。[3]但老子又讲:“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也突出了人在天地间是受限制的,是要遵守自然之“道”的。
庄子继承了老子的人是“四大”之一的观念,且认为人与宇宙相比是渺小的,即庄子的相对论。相对于老子,庄子更多考虑的是个人,是个人生命的价值,是个人的精神家园……在庄子看来人之本性即是自然、自在而自由,人作为天地间一物,其本性与天地万物之性是相通的……天地万物源于道,道之本性是自然,人既源于道……人之本性也是自然[4]。人在自然状态下其本性才能得到最为充分地体现,《庄子·马蹄》中有一段描述:“马,蹄可以践霜雪,毛可以御风寒……此马之真性也。”马有自己的本性,人与万物都有自己的本性,这种本性都是“道”在万物中的体现。《庄子·知北游》:“生也死之徒,死也生之始,孰知其纪!人之生,气之聚也。聚之为生,散之为死。若死生为徒,吾又何患?故万物一也。”庄子还认为死生为昼夜,通过生死观的阐释足以佐证庄子的齐物论,人与万物一样,有生有灭,这是一种自然规律。在此庄子注重个人生命的价值、注重人自身的修养与其死生为昼夜的观点并不矛盾。在注重个人生命价值方面,庄子也提出过“保生”“尊生”的观点,这与庄子充分体现人的本性即道性是一致的,人的本性又在于强调自然,这里已经包含着保全自己而不损害其他生命,庄子认为当时的礼乐、仁义等所谓的道德规范恰恰束缚了人的本性。人一切的所得只能是有益于人自身自由自在的状态,而社会上一些诱惑譬如名利等都会有损人自然之本性,这时庄子就提出了“心斋”“坐忘”等自身修养的途径。而庄子对生死的态度正是构建在这种个人自身修养基础之上,即庄子所追求的精神自由与自在、心性的淡泊及忘我的境界。
庄子也认为人相对于宇宙万物来说是渺小的,这不仅是指人类的形体小,也指相对于强大且无处不在的“道”而言,人类想扭转或试图改变“自然之道”的行为举止是多么的幼稚。如《庄子·秋水》云:“吾在天地之间,犹小石小木之在大山也……此其比万物也,不似豪末之在于马体乎?”“人只不过是宇宙万物中之一物也,从形体、力量诸方面来讲,人就像马体上的一根毫毛,人是依赖于天地而生的,受制于天地二长,死而归入天地,人的确是渺小的。”[5]103
对“人”在自然万物中有一个很好的定位才能在自然中更好地长久地生存发展,与人类所生存的生活环境和谐相处。道家坚持非人类中心主义恰恰给予了我们一些现代启示,迫使我们重新审视人与自然的关系。道家的“道通为一”“物无贵贱”的思想都是在肯定人与万物的平等,但某些学者却把道家这种观点误解成这不是从价值论的意义上肯定万物平等,而认为这是道家达到物我两忘的逍遥境界的一种手段,以此来与深层生态学区分,这种视角的理解并不是全无道理,但过于绝对,关于自然万物的价值将在第二大部分阐释拙见。在此之前,在天人合一及物我一体的基础上很有必要探讨人与万物之间的关系。
(二)道家之“物无贵贱”观
对人的界定,需要借助自然万物为参照物更直观地进行定位。人与万物平等的关系已经无疑,《庄子·秋水》中有:“以道观之,物无贵贱;以物观之,自贵而相贱;以俗观之,贵贱不在己。以差观之,因其所大而大之,则万物莫不大;因其所小而小之,则万物莫不小。”庄子提出的“齐物论”,指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无所谓是非之分,无可无不可,一切都可化为“无”便是庄子的“齐物”。庄子认为,之所以有你我差别,是因为只从自己的角度出发,以自己为中心作为衡量标准,这样便产生了不同的彼此。道产生万物,所以看待事情应从“道”出发,从“道”的层面看,天下万物虽形态各异但皆归于一而并无差别,从而也就克服了“人类中心主义”。人类不能成为自然界的中心,不能任意跟随自身的欲望而不断向自然索取,但这也不能说明人与自然万物是可以相互独立存在的。道家主张万物自化即根据自身的本性发展,更主张万物是一个有机的动态的整体,人与自然二者之间是相互联系不能独活,人与自然应处于相互联系的、发展的、和谐的状态。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爽口;驰骋田猎,令人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老子》第12章)道家认为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的时候应警惕人类内心无休止的欲望,以上的五种诱惑会使人丧失其自然本性而离“道”愈来愈远。在这里道家思想对由于人类的贪欲而造成其生存环境出现生态危机的担忧,包含着在人类利用技术改造自然为人所用时出现的异化,这是道家所反对的。关于怎样处理人与自然万物之间的关系,道家有着预示性的见解。
道家认为“人”与“天”是具有同等的地位,虽外形功能等不同但具同等的价值。西方哲学中的“天”即指实体存在的“自然”,是与人对立的,“人”可以认识自然、改造自然、征服主宰自然。而道家的“天”并不单单指实体的自然,“自然”是一个动态化、功能化的范畴,是从何为“道”而产生的,是从“天地人”中抽象出来的范畴。[5]124《庄子·秋水》:“何谓天?何谓人?牛马四足,是谓天;络马首,穿牛鼻,是谓人。”这里的“天”几乎与“道”同等,指人、牛、马等的自然本性。《庄子·天地》:“无为为之之谓天”,不同于西方哲学中天人对立,道家生态哲学中讲天人合一,即道法自然,自然无为。“天”“人”只能在道中合一,各自体现自身的道性,所以道家并不赞同人可以主宰自然万物,恰恰相反,在天人同大的基础上,道家更注重“天”“人”合于“天”,即更强调人与万物的这种自由自在的“自然性”。西汉的黄老学派也提到:“顺天者昌,逆天者亡。勿逆天道,则不失所守。”故人类在认识改造自然的同时,应在不违反自然万物的自然自在本性的前提下进行,这与老子提出的“尊道而贵德”一致。
二、道家之“人无弃人,物无弃才”
道家提出“万物平等”“贵生”“齐物论”等观点,不仅是因为万物都来源于道,依道而生,还因为万物虽形态、功能各异,但都有自身的内在价值,且这种价值在“道”的层面上是平等的,没有高低、大小、贵贱之别。《老子》第27章云:“人无弃人,物无弃才”,讲的就是万物包括人都有价值及存在的意义。
《庄子·知北游》中亦有东郭子问‘道’,庄子则认为道无处不在,充满道性的万物包括人都是平等且有自身价值的。现代生态哲学中在谈论到自然价值的时候分为两层含义:一是它满足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二是它满足其他生命生存和发展的需要,维持地球基本生态过程的健全发展,生态伦理学把此称为自然界的外在价值和自然界的内在价值。[6]
老子是中国讲宇宙生成的第一人,“道”生万物,而人属于万物,世上的形态各异的“有”之间犹如兄弟姐妹,宋代张载《西铭》:“民吾同胞,物吾与也。”道家认为万物平等,故道家强烈反对万物为人而生、以人为中心的错误思想。《庄子·至乐篇》:“种有几,得水则为,得水土之际则为鼃蠙之衣……青宁生程,程生马,马生人,人又反入于机。万物皆出于机,皆入于机。”这里庄子对万物进行了一个简单的分类,并且胡适先生认为这段文字是庄子的“进化论”思想。在人类之前万物就已经存在了,生命的出现必定有其存在的意义。《庄子·寓言篇》说:“万物皆种也,也不同形相禅。始卒若环,莫得其伦。是谓天均。”“这种生物进化论,说万物变化,都是自生自化,并无主宰。”[7]庄子还提到万物的自然之性是自在自由,故“自化”。这也说明道家认为万物只是依“道”而生,相互之间并没有从属关系,道家从客观方面说明了自然有其内在价值。
万物之间虽说是“自化”,但不是分离的状态,人与万物、万物之间都是密切相连不可或缺的。《庄子·逍遥游》中有一则惠子问庄子之五石之瓠的故事,大葫芦是自然万物中的一物,惠子认为过于大的葫芦无用,这里惠子对自然价值的评估角度是以人为尺度的,是在人类中心主义的立场上评判的,而庄子对此辩论,但庄子并没有很绝对地反驳,即没有全盘否定自然价值具有主观的性质,而是一方面论证自然万物的价值并不仅仅是以人为出发点,即对人的“有用性”;庄子的论证中还提出了自然万物自身的存在就包含着合理性和价值,在万物进化的一个循环发展的过程中,每一物对自然及自身都有着不同的功用,且人类离不开所生存的环境,从另一视角讲就是自然万物对人的“有效性”及重要性,所以道家主张自然的外在价值和内在价值的统一。
道家认为自然万物本身的生命就是天地间最为宝贵的,即“真”;有些事物对于人来说是具有“有用性”的,且不同时间不同地点其“有用性”是会变化的,这是对人的“善”;《庄子·知北游》:“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时有明法而不议,万物有成理而不说。圣人者,原天地之美,而达万物之理。是故至人无为,大圣不作,观于天地之谓也。”这是庄子的美学观点,“庄子的艺术之美就是要回归到天地万物原初自然而然的状态,这种状态……是万物各得其所、各适己性、各美其美的协调共生和相互通达,从而成就‘道通为一’的‘大美’境界。”[8]庄子对自然之美的感叹,是客观地对自然价值进行描述评估,道家认为人与自然应是一种和谐共处的状态,不存在谁是中心的问题,且自然万物都有自己存在的意义与价值,共生的状态正是哲学上讲的“真”“善”相统一的“美”。
三、道家生态思想的现实启示
谈及生态危机问题,我们就不能避免讨论人与自然的关系这个问题。自从工业革命以来,科技高速发展,给人类带来了巨大的物质福利,人类由自信变为自大,越来越相信人类是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和需要改造自然、征服自然,渐渐人类误以为自己是万物的主宰,人类中心主义意识的形成更使人类向自然肆无忌惮地进行索取。这种危险的意识一旦形成,各种生态问题也随之而来,由此人们生活遭受了与享受到的福利不成比例的环境问题——雾霾、温室效应、臭氧层空洞等等,不仅仅是人类生活质量下降,人类生存也受到了极大的威胁。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改善这种严峻的状况必须改变人们头脑中人类中心主义的意识,而早在我国传统文化中,道家文化蕴藏着丰富的生态价值观思想,为解决现代生态危机提供了现实启示:
第一,应理性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遵守自然规律,使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第25章),告诫人们应该顺从自然的规律,这样有利于维护生态的平衡。王弼注“道不违自然,乃得其性,法自然也”,“法自然者,在方而法方,在圆而法圆,于自然无所违也”。《老子》第16章:“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常”指万物运行时所依据的内在规律,这表明道家认为顺从万物生长的内在规律为“明”即智慧,而违背规律,亦或理解为人类的行为有妨碍到万物的自然之性的发展,这便叫做“妄作”,势必会出现凶险的后果,就如现在人类所面临的严重的生态危机。道家还提出“知和曰常”,即指人与万物的和谐是自然内在的规律,而人类要做的就是要遵守自然规律,促进和谐发展。人类与自然是动态发展的有机整体,坚持非人类中心主义,更好地调节人与自然的良性生态关系。道家认为由阴阳而生的万物不仅有着平衡和谐的规律,还坚持万物具有循环往复的规律,即在动态性发展中坚持平衡和谐。而做到既能维持自身存在与发展又能与自然和谐发展必须回到道本身,顺其自然,无为而无不为。这对于当前由于人类利用科学技术而只顾眼前利益、不惜牺牲自然环境,造成环境污染生态危机提供了方法论。
第二,应注重适度原则,坚持可持续发展道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道家提到“知和曰常”,其途径必然要做到“知止”。这并不是割裂二者,使人类远离自然,毕竟人类的自身存在和发展所需都离不开自然,人类也无法离开自然万物而独善其身,但需要人类注意节制,不应毫无底线地开采自然资源,甚至为了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而破坏自然,超出自然自身修复还原的能力范围。在追求经济发展的同时必须有适可而止的意识,兼顾生态文明的发展,否则会给人类带来灾难性的后果。在向自然界索取之时要有长远的发展眼光,去除极端奢侈的欲望及行为,保持人与自然、自然万物内在的动态平衡。化解人与自然的对立,在尊重顺应自然规律的同时也应时刻对人类自身的行为进行反思。“建德之国:其民愚而朴,少私而寡欲”《庄子·山木》,“朴”是道家很重要的一个概念,几乎是“道”的化身,人的本性为道,而不论思想亦或行为都应做到“朴”。《老子》第32章:“‘道’常无名,朴。虽小,天下莫能臣。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宝……夫亦将知止,知止可以不殆。譬道之在天下,犹川谷之于江海。”人类在向自然万物索取自身所需以生存时,应讲适度原则,在先秦时期道家老子的生态思想中就包含了可持续发展的主张。《老子》第67章中又重申了此观念:“吾有三宝,持而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俭”表明了老子反对人类无节制的贪欲,这种环保意识正是现代的人类所淡薄缺乏的。同时,老子也预示性地讲出了人类若不及时制止这种不“俭”的行为将会出现灾祸,“祸莫不大于不知足,咎莫不大于欲得。故知足知足,常足。”(《老子》第46章)。人类满足自身的基本生存所需外,不应再额外向自然索取,自然超出自己承受能力而无法恢复时,人类也就走向了绝境,面临着灭亡。人类与自然万物同生死,这也是道家极力向世人呼吁的一个主张,而人类就像一个红了眼的醉汉挥霍着有限的自然资源,而悄然不知不幸已经降临在人类身上。
以上两点都是在道家万物平等的基础之上论述的,破除人是万物之主宰的极端意识。道家反对人类对自然界、其他生命包括动植物的利用及迫害的活动,万物生而有其自身的内在、外在价值,万物是平等的,都是由“道”而生,遵守“道”而存在发展,最终又归于“道”。道家极力反对人类中心主义,而提倡非人类中心主义。这与西方的生态哲学及深层生态学的观点不谋而合。工业文明既给人类带来福利,又使人类亲眼目睹了它的灾难性的危害。时代在发展,人类不能一叶障目局限于旧行为准则之中,我们即将进入甚至已经进入生态文明阶段,我们的思想意识、行为活动都应有所革新,而道家之生态价值观思想为我们提供了宝贵资源,提供了理论基础。
[1] 刘国强.道家生态伦理思想的人本指向[J].烟台职业学院学报,2009,15(1):3.
[2] 邢靖懿.试论中国道家天人合一的生态伦理思想[J].成都大学学报:社科版,2003(04):29.
[3] 李约瑟.中国科学技术史第二卷[M].陈立夫,等,译.北京科学出版社,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76.
[4] 张立文.中国哲学史新编[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38.
[5] 朱哲.先秦道家哲学研究[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
[6] 钱俊生,余谋昌:生态哲学[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4:276.
[7] 胡适.中国哲学史大纲[M].上海:东方出版社出版,1996:228-231.
[8]《中国哲学史》编写组.中国哲学史(上册)[M].北京:人民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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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姗姗(1990-),女,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科学思想与文化。
张磊(1960-),男,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科学技术哲学、文化社会学、农业与农村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