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建设与生态文明教育
2016-03-23徐岩
徐 岩
(淮阴工学院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江苏 淮安 223003)
生态文明建设与生态文明教育
徐岩
(淮阴工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江苏淮安223003)
生态文明建设的顺利开展和有序推进,必须依赖生态文明教育的强力支撑,生态文明建设对生态文明教育具有导向作用。只有努力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不断推进生态道德教育,积极开展生态法制教育等,才能从根本上提高公众建设生态文明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
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文明教育;环境保护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并将其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一起列入“五位一体”的总布局,使生态文明建设实践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要下好“五位一体”总布局这盘棋,就必须加强生态文明教育,保护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赖以发展的自然基础——良好的生态环境。当下,把生态文明教育的功能渗透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使各领域的发展都能与生态文明建设相互协调,彼此契合,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和必然趋势。
一、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教育的基本内涵和相互关系
1.基本内涵
(1)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内涵
生态文明作为一种完全异于传统 “黑色文明”的崭新文明形态,是人类深刻反思工业文明发展缺陷的成果。生态文明建设,就是指人们在利用和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基于当今世代和未来世代永续发展的视角,遵循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的客观规律,积极创造条件克服或最大限度地降低改造客观物质世界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消极影响,不断改善和优化“人——自然——经济——社会”间的相互关系,为实现整个自然生态系统和社会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谐共生、协调发展以及持续繁荣所开展的全部生态实践活动。
具体而言,生态文明建设的价值追求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第一,在自然观上,强调人源于自然,是生态环境的一部分。人作为自然存在物,永远不能以自然主人的心态去任意主宰自然,只能以朋友的心境去善待自然。第二,在文化价值观上,强调自然的内在价值。人们在建构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生态文化并使其成为全社会的主流文化时,必须依从自然内在的客观规律而不能违背之。第三,在生产方式上,强调建立一种可持续的“人——地”和谐共生的生产方式。要求人们加快传统产业向生态产业的转型升级,实现社会生产方式的生态化。第四,在生活方式上,强调建立一种人与自然协同共进的生活方式。要求人与自然进行物质、能量交换时不能突破生态红线,保证当代人和后代人都能诗意生活。第五,在社会结构上,强调社会结构的生态化。要求用生态学知识和理论调节社会结构,使之生态化,以建立起一种高效、合理、和谐、有序、绿色的社会结构[1]。
(2)生态文明教育的基本内涵
为彻底关上由工业文明打开的“潘多拉魔盒”,人类开创了生态文明教育这一全新的教育模式,该模式“吸收了环境教育、可持续发展教育的成果,把教育提升到改变整个文明方式的高度,提升到改变人们基本生活方式的高度”[2]。生态文明教育是“针对全社会展开的向生态文明社会发展的教育活动,是以人与自然和谐为出发点,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培养全体公民生态文明意识,使受教育者能正确认识和处理人——自然——生产力之间的关系,形成健康的生产生活消费行为,同时培养一批具有综合决策能力、领导管理能力和掌握各种先进科学技术促进可持续发展的专业人才”[2]的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系统性的教育活动。
继环境教育和可持续发展教育之后产生的生态文明教育,具有显著的特征:第一,整体性。生态文明要求人在认识自然、改造自然过程中必须尊重生态系统规律的整体性理念为生态文明教育奠定了理论基础,生态文明教育的实施既需要宏观的整体统筹规划,更有赖于所有社会成员的共同参与。第二,实践性。实践是推进生态文明教育不断发展的动力。只有通过人与自然、社会的反复实践,才能逐步唤起公众的生态保护意识和环境忧患意识,才能主动反思人在处理与自然关系方面的失误,才能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价值观和以人为本的生态发展观。第三,全面性。生态文明教育的全面性既指教育领域的全面性,即通过生态文明教育把生态文明理念融入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领域,也指教育内容更加全面和广泛,包括生态环境现状及知识教育、生态道德教育、生态法制教育和生态技能教育等[2]。
2.相互关系
在实践中,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教育相互依存、相互促进。一方面,生态文明建设对生态文明教育具有导向作用。恩格斯指出,“就单个人来说,他的行动的一切动力,都一定要通过他的头脑,一定要转变为他的意志的动机,才能使他行动起来”[3]。这表明,人的行为是在人的思想意识支配下进行的,要改变人的行为就必须改变人的思想意识。因此,人类目前要破解自身深陷“世界复合型”生态危机的泥潭,就必须发挥生态文明教育的意识能动作用,通过普及生态文明基本知识和生态学理论来匡正人的错误思想和不当行为,借助生态文明教育来规范人对待自然的态度和行为,调适人与自然的关系。另一方面,生态文明教育对生态文明建设具有支撑作用。对于这一点,《21世纪议程》曾明确指出:“教育是促进可持续发展和提高人们解决环境与发展问题能力的关键。”[4]解决人们在改造客观物质世界中所产生的人与自然、社会、自身之间的矛盾之道在于生态教育,它使人们能够“运用生态学尤其是运用生态系统的思维和方法来思考和认识人类社会的全部活动,最优化地处理人和环境之间的关系”[5],最终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亦即,生态文明教育通过“承接生态文明建设对教育内容更新的要求,以生态知识作为教育的一个主要内容,目的是培养生态意识,普及生态知识”[5],从而实现全体公民自觉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
二、当前生态文明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在全面、有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中,生态文明教育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卓有成效的生态文明教育,能充分唤醒公众潜在的亲近和爱护自然的生态文明意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序化和制度化。但总体而言,我国目前的生态文明教育现状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1.生态文明教育总体水平不高
加强生态文明教育能为快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的智力基础。目前,我国对生态文明教育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地位、功能和作用的认知都比较肤浅,生态文明教育也大多停留在对环保常识的简单科普等浅层次低水平的宣传上,缺乏一种更高层次的生态文明理论的教育培训。总体而言,我国 “生态文明教育没有专门的规划和统一的安排,教育内容比较零散,对于关系国计民生的环保热点问题如‘三废’、资源浪费等现象讲得多一点,而对于人与自然的关系、生态价值观、生态文明理念等理论性问题讲得少”[6]。这就严重滞阻了公众对生态文明教育的基本要求、制度规范和道德规范的深入了解,导致公众缺乏基本的生态素养,造成“大部分地区的民众只关注自己周围的小问题,……51.9%的公众会偶尔关注环境问题,主要是自己身边的环境问题,如生活环境附近的水质变化、绿化度变化以及垃圾堆积等和自己切身相关的环境问题,但是却很少有人想到要如何去改变这种环境状态,认为那是政府的事和自己无关;……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活动的动机,维护自身权益的占53.08%”[7]。这说明,我国公众在某种程度上虽不缺少环境意识,但这种意识多是出于维护个人自身权益的需要,和欧美等发达国家民众的那种较高的环境意识还有很大的差距。
2.生态文明教育资源不足
拓展、丰富生态文明教育资源,是全面提升公众生态文明素质的现实需要和必然要求。但目前,从全社会教育资源看,生态文明教育资源占比太小,绝大多数省市级行政部门均无专门的生态教育机构,专业性的生态教育人才更是凤毛麟角。公众在日常生活中只能通过广播、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介获取感性的生态知识,粗略地了解生态问题。我国生态教育资源严重匮乏的现实与全社会渴望提高生态素质的客观需要严重错位。尽管大多数公众已经认识到接受生态文明系统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但却因社会缺少这方面专业性的教育资源而得不到系统的、科学的生态文明知识。当然,公众生态文明素质由各种素质综合构成,其中,普及和提高生态知识的知晓度是整体提升公众生态文明素质的重要基石。因此,通过“学科与生态文明教育的整合、生活与生态文明教育的融合等手段的运用,开拓生态文明教育资源”[8],使公众随处都能感受到生态知识的气息,是整体提升公众生态文明素质的重要手段。也唯有如此,才能让公众更深入地了解和掌握生态科学知识和基本理论,才有助于增加公众对生态危机的忧患意识和建设生态文明的责任感。
3.市场经济趋利性带来消极影响
生态文明教育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培养人们对生态环境发自内心的正确态度及价值观……具体包括培养公民热爱、欣赏、尊重、保护、善待自然及其他生物的平等和公平的态度,和谐、宽容与开放的心灵,陶冶生态道德情感;人们能对自然界生命价值以及人类在自然界中的价值和位置进行科学评价”[2]。但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建立和市场化程度的大幅提高,纵观整个社会,“市场经济的趋利性逐渐成为人们的主流意识,物质欲望弥漫社会,‘物质财富’从社会有机体中被强势地剥离出来,成为人们衡量社会进步以及个人发展的唯一标准”[9]。在面对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时,不少公众总的取向还是经济优先[10]。可见,市场经济的趋利性,使生态文明教育无法完全摆脱经济利益至上价值观的影响,一些地方政府认为保证GDP增长是“硬道理”,保护生态环境是“软道理”。特别是企业,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主体之一,由于受经济外部性的“自利性”驱使,普遍缺乏自觉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意识,因此造成了“东家污染,西家埋单”“宁交罚款,不治污染”等现象。为破除生态文明建设掣肘于“自利性”的困境,必须“加大对企业的生态文明教育,使之自觉参与生态文明教育,承担起生态文明教育的义务,并发挥起教育和示范作用,……一方面,企业应加强对内部员工的生态文明教育,鼓励职工通过技术创新努力降低资源成本;另一方面,通过创新,企业应自觉调整产业结构,节约资源、减少污染,积极生产环保产品引导消费者改变消费方式,实现绿色消费”[2]。这样就可以有效发挥生态文明教育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作用。
4.生态文明教育缺乏法制保障
建设生态文明,需要生态教育的引领和推动。实施生态文明教育的目的意在彻底改变“人为自然立法”的错误意识,使公众能够形成正确的生态权利观和义务观。但是,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而言,我国的生态文明教育还处于起步、认知阶段,生态文明教育制度还不成熟、不完善,无法实现公众生态权利和生态义务的统一。就如何实现二者的统一问题,美国著名国际法学家爱蒂丝·布朗·魏伊丝女士指出,“地球权利和义务是内在联系的,权利总是与义务结合在一起。它们共存于每一世代”[11]。这说明,身处生态文明时代,公众既有权享用良好的生态环境,也有义务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但现实中,“很多人总是把生态权利与环境义务割裂开来,或者片面强调人对自然的权利和人自身的需要而忽视人对自然的义务和责任,或者片面夸大环境义务的重要性而忽视人自身的权利诉求”。“生态义务和生态权利是辩证统一的,没有生态权利的生态义务难以履行,没有生态义务的生态权利也不可持续。”[12]美国早在20世纪70年代初就把环境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并于1990年颁布了现行的国家环境教育法。美国以立法的形式重申了国家对公众的环境教育责任和义务,并建立起一整套制度健全、职责明确的环境教育体系,实现了公众生态权利和生态义务的统一。我国也可以借鉴这一做法,启动和强化生态教育立法,把对公众的生态文明教育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实现公众生态权利与生态义务的统一。
三、提升生态文明教育水平的策略
1.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
生态环境现状及时对公众公布,是唤起公众生态保护意识、环境忧患意识、资源节约意识、亲近自然意识的必要前提。当前,我国生态环境现状局部虽有一些改善,但总体上不容乐观。环保部2015 年6月公布的《2014年中国环境状况报告》显示,最受公众关注的大气、水、土壤污染状况依然较为严重。首先,大气质量状况依然不佳。在全国161个地级及以上城市所开展的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中,仅有9.9%(16个)的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其次,水资源状况不理想。对全国主要河流、重点湖泊(水库)的水质监测显示,Ⅳ、Ⅴ、劣Ⅴ类水质断面分别占20.9%、6.8%、9.2%。最后,土壤污染持续恶化。根据首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005年4月——2013年12月)和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水土保持情况普查成果显示,全国现有土壤侵蚀总面积为294.91万k㎡,全国土壤总的点位超标率为16.1%,其中轻度、中度和重度污染点位比例分别为2.3%、1.5%和1.1%[13]。通过各种渠道,把上述情况告知公众,就可以引起公众的警觉,在全社会营造尊重自然、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使公众“不仅认同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价值,而且重视生态文明建设的现实价值;不仅了解生态文明建设的经济效益,而且关注生态文明建设的社会效益;不仅认识到生态文明建设的民族使命,而且认识到生态文明建设的人类使命”[14]。
2.加强生态道德教育
生态道德教育,是指人类为实现可持续发展而实施的规范人对自然行为的教育活动,其内容主要包括生态道德意识教育、生态道德规范教育和生态道德素质教育等。实施生态道德意识教育,就是通过对自然内在价值的宣扬,逐步使公众树立敬畏、爱护、顺应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枯燥抽象的生态道德观念转变为具体生动的生态道德实践。一国公众是否具有较高的生态道德意识,既是现代社会衡量一个国家和民族文明程度的重要尺度,也是衡量个人素质高低的重要标志。公众只有具有较高的生态道德意识,才能自觉履行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和义务。生态道德规范教育,就是让人们尊重生命、生态系统和生态过程,提倡适度正当需求,反对过度奢侈消费,保证社会经济系统与生态系统的良性发展。生态道德素质教育,就是通过对公众开展持续、有效的尊重生命和自然的生态伦理道德教育,强化其保护生命和自然的道德意识、道德情感、道德责任和道德习惯,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生态道德是生态文明的重要内容,它能塑造出高素质的具有良好“生态德性”的生态文明建设者。因此,我们必须拓展道德教育的功能,把它从原有的协调“人——人”“人——社会”关系的社会范畴拓展到协调“人——自然”关系的生态范畴,促使公众自觉树立起关怀自然的道德责任感,养成崇尚自然、善待生物、关爱生命的良好“生态德性”。唯有全面加强公众的生态道德教育,才能为有效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奠定坚实的道德基础,也才能把公众的生态保护意识转化为建设生态文明的自觉行动。
3.加强生态立法和生态法制教育
生态文明教育虽是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但它无法解决生态文明建设所面临的全部问题。对此,国际21世纪教育委员会主席雅克·德洛尔曾总结说:“教育在人和社会的持续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教育并不是能打开实现所有上述理想之门的‘万能钥匙’,也不是‘芝麻,开门吧’之类的秘诀,但它的确是一种促进更和谐、更可靠的人类发展的一种主要手段。”[15]显然,要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仅对公众进行生态环境现状教育和道德教育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强有力的法制做保障。目前,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许多国家根据各自不同的生态环境现状,制定了适合本国国情的环境保护法律和法规。生态法制教育能够使公众了解和熟悉各种环保法律、法规与条例,使其在遵循自然规律基础上积极理性地调控改造自然的行为。一要加强生态立法建设,明确和规范公众的生态权利与生态义务,切实保障公众享有实际的、对等的、均衡的生态权利和生态义务。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的《环境保护法》,除了明确规定公民个人的生态权利和生态义务外,还赋予了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以及公众参与环境公益诉讼的法律地位等,称得上是我国立法史上最严的环境法。二要全面加强生态法制教育的普及与提高工作,在完善生态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大力弘扬生态法制精神,使公众牢固树立起生态法制意识,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处理生态环境问题。
4.借鉴发达国家生态文明教育的经验
从某种意义上说,生态文明就是对工业文明的扬弃。西方老牌资本主义国家率先完成了工业化,发展程度较高,但同时也最先经历了生态环境全面恶化的过程,并最先采取措施应对生态危机。因此,这些发达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在生态文明教育方面积累了大量的成功经验。在目前的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我国的生态文明教育不能孤立在世界之外,走固步自封的老路,而应该大胆借鉴、吸收西方发达国家有关生态教育的有益做法和成功经验。例如,可以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积极开展“绿色学校计划”。目前,有影响力的绿色学校计划项目有美国的“绿色学校计划”、瑞典的“绿色学校奖”等。“绿色学校计划”是通过奖励的方式来提高学校的环境意识和行动力,并以此带动社区居民提高环境保护意识,自觉爱护生态环境和行为。目前,“绿色学校计划”在全世界范围内已经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对生态文明建设起到了显著的推进作用,对于我国开展生态文明教育有很强的借鉴意义[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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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安然)
F062.2
A
1008-6382(2016)01-0059-06
10.3969/j.issn.1008-6382.2016.01.010
2015-11-05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资助项目“‘美丽中国’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构建研究”(2015SJB697)。
徐岩(1975—),男,江苏淮安人,淮阴工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生态哲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