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为家庭服务从业人员购买商业综合保险
2016-03-23
家庭服务 2016年3期
青岛为家庭服务从业人员购买商业综合保险
为有效化解当前家庭服务业面临的风险,解决三方的后顾之忧,青岛市出台家庭服务从业人员商业综合保险政策,全国首创由政府与机构共同为家庭服务从业人员购买商业综合保险的新模式。
商业综合保险分为从业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采取先缴后补的形式,由注册地市、区(市)财政部门按保险缴费的50%且每人每年不高于60元的标准,给予家庭服务机构商业综合保险补贴,其中青岛市六区由市、区一级财政各补贴不超过30元,四市财政补贴不超过60元,由家庭服务机构负责统一到定点保险经办机构为从业人员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