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共享价值到分享价值
2016-03-22林波
林波
大约3年前,迈克尔·波特的“创造共享价值”理论横空出世,波特说:“近些年,商业被视为造成社会、环境和经济问题的祸首。公司获得的繁荣,被认为以广泛的社会利益受损为代价。”这一论断振聋发聩,引人思考。波特随即提出:“问题解决的途径在于共享价值原则:企业为社会创造价值,应对社会挑战,满足社会需求过程中,创造出巨大的经济价值。”这犹如一股清风,让人们在迷雾中感受到新的力量,很快,这股清风从微风拂面变成大风起兮云飞扬,尽管不能一下吹散弥漫漫天的雾霾,却让人们清晰地看到了企业未来可持续发展的方向。
在这个过程中,有一个群体,一直在践行着“共享价值”的理念,并且积极地将“共享价值”上升到“分享价值”。这一群体,即是曾经被普通中国人视为“狼”、“铁公鸡”的外资企业。
2007年,本刊名誉社长、时任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会长的石广生曾提出“外资企业应该以13亿中国人民的福祉为最大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和谐社会建设”。这句话在今天有更为深刻的意义,只有将自身的事业融入到中国社会发展之中,外资企业才能大有所为。这也正是企业社会责任给外资企业在中国发展带来的新启示。更为重要的是,曾被称作是“企业社会责任先锋”的一些外资企业,在自身责任实践的基础上,把责任分享作为营造良好商业环境、社会环境的重要内容。英特尔中国区负责人今年6月在由本刊举办的“第九届企业社会责任国际论坛”上提出“责任分享是跨国公司在中国发展的新高度”的观点。(详见本期封面文章《责任分享——在华外资企业发展新高度》)
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副会长胡国财在接受本刊记者专访时说:“外企社会责任与中国改革开放同脉共振,他们把履行社会责任作为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了企业管理体系,也由此涌现了一批履行社会责任的先进企业和优秀案例。外企在中国积极践行企业社会责任的行为对现今中国经济的发展、社会生活的进步产生了积极意义,做出了重要贡献。”(详见本刊封面文章之人物专访)
其实,不仅仅是外资企业,央企也正积极地分享责任,在中国电科“社会责任基地”揭牌暨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发布会上,中国电科质量安全与社会责任部主任仲里告诉本刊记者,他们除了通过发布会、专题论坛、展会以及商务时与利益相关方分享中国电科的企业社会责任工作,让外界迅速了解中国电科的各方面情况外,还通过问卷,交流等各种方式收集相关方对中国电科责任管理和履责实践的意见和建议。此外,还通过建设社会责任示范基地来作为中国电科对内对外的示范和窗口,也是中国电科社会责任工作的一项特色实践和标志。(详见本期“本月焦点”栏目)
这一系列的实践都表明了:企业分享责任的过程,也是创造共享价值的过程。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