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法院档案信息化管理
2016-03-21郭楠
郭楠
摘 要:在信息化时代社会,社会当中各个方面都离不开计算机的运用以及信息化的发展进程。近些年来,随着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深入,法院的信息化建设也在逐渐加快步伐发展。法院的信息化建设经过近十年的发展之后可以说是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果。其发展不仅带动了网上办公、办案的方便,还带动了档案的信息化建设。而档案的信息化建设在法院的信息化建设当中属于较难的一部分,所以此次我们将针对法院档案信息化的管理这一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个人的几点想法。
关键字:法院;档案信息化;问题;建议
何为档案?档案指的是国家机构、社会组织或个人在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有价值的各种载体形式的文件材料,它把往复不断的现象真实地记录下来,成为人们进行反复观察和研究历史现象,准确寻找事物发展规律的可靠依据。档案,可以说其具备了多种时代需求的特点,知识性、信息性、法律性、社会性、文化性、政治性以及价值型性等特点,除此之外,其本质性特点当属历史再现性这项。档案的管理工作是一项极具专业性、机密性以及政策性的工作,其必然跟随者时代信息化建设的发展而发展,所以,全面升级档案的信息化建设是非常有必要的。
随着信息化的发展,我国各级档案部门都在加大力度建设档案管理想信息化建设,从而保证档案的管理工作能够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现今社会,计算机技术以及渗透到各个领域当中,电子文件相对于传统的纸质文件有着快捷的办公速度、快速的传递速度等优势,这也加快的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急迫性。
1 档案信息化含义
法院档案的信息化建设只要建设部分集中在档案的形成、信息收集、档案整理、归档、查询以及管理等方面,信息化建设的目的是通过以计算机技术为中心,加强软硬件设备,,实现档案信息的资源有效共享,也可以利用网络信息的快速传播、大储存量、快捷查询以及信息共享等优势建设起一个更加符合时代发展的法院办公系统。
2 档案信息化在法院信息化建设中的重要性
(一)法制建设的需要
我国自改革开放到现在三十余年,国家经济建设以及民主法制建设都取得了十分理想的成果,在民主法制建设当中,法院工作是一个重要部分,法院的工作必须紧跟社会的发展,二法院档案的信息化建设是法院信息化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重要性也就可想而知了。计算机技术的引入也使得法院的档案管理工作更加方便简洁高效,对于审判司法务实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更多的便利。
(二)极大程度提高法院工作效率
法院的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是依托在计算机网络技术上,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普及运用,给档案管理工作带来了巨大的改变。这种改变相对于以往那种繁琐的人工管理操作方式而言有着更多的优势,如更多数据的处理优势,更大量的存储优势、更方便的查询修改优势等等,这些优势都能够更加有效的提高案管理工作,从而进一步提高法院的工作质量与工作效率。
3 法院档案信息化建设所遇到的问题
法院档案信息化建设主要是通过对计算机技术运用于档案的整编、检索、统计以及借阅等。关于实现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还有很多,下面针对部分问题进行说明。
(一)资金问题
法院档案信息化建设首先要做的就是对原有档案资料进行数字化处理,数字化处理主要有外包扫描以及自行扫描两种。
外包扫描具备更好的效果,因为外包扫描公司管理更加严格,效率也更加高。一是专业扫描公司在进行数字化处理工作有自身的管理制度,会严格保密所扫描文件的机密性以及质量问题,并且根据任务情况进行更加合理的人员安排;二是外包扫描的成像效果质量更高,外包扫描公司不仅扫描设备更加专业,工作人员也更加熟悉各种数字化转换要求,专业人员通过使用专业设备能够快速的去除成像杂志,纠正错误,使扫描成像效果更加符合要求;但是外包扫描却有一个重要的影响因素那就是成本较高,外包公司在设备以及人员的投入方面都要比一般的要多很多,这也就导致了扫描成本的大幅度增加。
自行扫描具备的最大优势一是成本投入少。自行扫描只需要法院对人工工资以及设备采购的投入,这都比较容易实现;二是保密方面不用担心,因为自行扫描的工作人员都是法院相关工作人员,对于档案的保密都有着较强的意识;但是西行扫描的缺点就是成像质量一般,工作人员专业程度不高,经常会出现扫描图像不清晰、数据的缺失等情况,而且工作人员对于这种工作积极性都不高,工作下来自然就大打折扣了。
(二)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非常繁琐
档案的管理工作本身就属于比较枯燥的工作,加上档案熟练十分巨大,每时每刻都在不断的增加,再加上档案数据的安全保密性,这样一来要对目前的档案进行数字化管理,还要时刻处理不断产生的大量新文件的信息化处理,其工作难度可想而知。
(三)档案管理制度缺失
目前在我国实行的法院档案管理规定是《人民法院档案管理办法》,这一项规定的颁发还是在1991年时候制定的。而社会的不断发展也对档案的管理要求越来越高,现行的当按规定也已经满足不了法院档案工作需求了,所以,目前的档案信息化建设急需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出台。
(四)档案管理人才的缺失
档案管理是一项对专业要求非常高的工作,二目前在法院当中从事档案管理工作的工作人员多是从其他部门调过来了,对于档案管理工作并不清晰。而档案相关专业毕业人员由于受到长期传统档案管理的教学,对于信息化档案管理还有着一定的不足,这就造成了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很难再短时间内适应当前档案的信息化建设发展。
4 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建议
(一)为法院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长期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目前法院的档案信息化建设因为受到资金的影响一直难以取得突破性的发展,所以这一点急需解决。在全省的法院档案电子系统中我们可以得知,在硬件以及软件上都是能够满足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需求的,但是档案信息化建设毕竟属于一项十分繁琐的工作,也不是一两个部门能够独立完成的工作,它需要更加专业的工作人员以及设备来完成,并且解决后期的常规护理更新工作,这些都需要大量资金的投入,但是基层法院却是很难承受的起这种压力,所以,基层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省级以上法院申请相关经费以及长期的建设保障经费支持。
(二)加强相关法规制度的建设
事实告诉我们,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于档案的信息化建设也是同样,法院在认识到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后,不仅要加强建设发展,还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更加严格的规范管理档案工作。例如可以加强《档案管理办法》、《档案保密办法》以及《档案分类办法》等相关法规的更新,从而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
(三)加强相关专业人才的建设供应
任何一个行业的发展都必须要有足够的人才梯队供应才能带来源源不断的发展动力。现今时代作为信息时代,也是科学技术快速发展的时代,为了保证法院档案管理工作能够长期有效建设实施下去,我们必须建设起一支具备较强计算机网络技术、较强档案管理知识以及法律水平的人才队伍,这样才能够满足信息社会下法院档案信息化的建设发展。
5 结语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目前我国基层法院的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也让我们知道档案的信息化建设在目前信息化社会下发展的重要性。除此之外,我们还要加强对档案信息数字化、网络化发展的认知,从而不断推动我国的信息化建设。
参考文献
[1]吴锦华.关于档案资源信息化建设的几点思考[J].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06
[2]钱欣.以科技创新为先导全面提升档案信息化建设[J].华章,2012.06
[3]胡晓龙.浅谈我省法院信息化建设中的档案信息化.[J].201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