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心理学视角下诚信品质的培育
2016-03-21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刘 艳
积极心理学视角下诚信品质的培育
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刘艳
摘 要:本文阐释诚信品质的定义与结构,对中西方诚信教育进行对比,并从积极心理学角度提出诚信品质培育的四种途径,即促进积极认知、培养积极情感、强化诚信行为、构建社会—学校—家庭的诚信支持系统。
关键词:积极心理学 诚信 培育
一、诚信的定义与结构
诚信是道德研究中非常重要的问题。研究者赵爱玲从伦理学角度认为诚信包括“诚”和“信”两方面:“诚”即诚实,是指在没有监督或不受舆论谴责的情况下,内不欺己,外不骗人的高尚品德;“信”即信用,是指信守诺言的品质。国外关于诚信的基本含义是值得信赖的。
研究者多伊奇的囚徒困境开创诚信研究的先河。研究者Harris和Sackett编定的诚信量表包含四个因素:对不诚信行为的诱惑和反思、对不诚信行为的承认、对他人不诚信行为频率的观念、与诚信相关的人格特质, 如可信赖性和冲动性。同时,他们发现“诚信”量表具有某种跨任务的一致性,适用于各类人群。
国内研究者通过实证研究初步确立诚信的结构,同时发现诚信心理结构具有发展性特征。研究者桂亚莉编制大学生诚信问卷的“诚”分问卷和“信”分问卷,其中“诚”分问卷有诚实和无欺两个维度,“信”分问卷有信任、重诺、守信和信用四个维度。研究者陈劲的研究表明,现代中国人诚信心理结构正性取向由严谨性、宜人性、友善性、公正性四个维度构成,负性取向由虚假、自私、世故、钻营四个维度组成。研究发现大学生诚信评价存在显著的发展特征,总体显示逐步发展的趋势,中国人诚信心理结构具有稳定性和发展性特征,与中国人“大七”人格结构具有很好的契合性。
二、中西方诚信教育对比
西方的诚信教育注重认知层面,建立了完善的制度,影响人的行为。德国的诚信教育不只依靠学校,他们将诚信教育的重点放在家庭教育。由于建立较为完善的信用监督机制,公德方面的相关事宜作为个人诚信记录记入档案,不良记录会给生活带来麻烦,因此德国人特别注重在生活、学习和工作中的诚信问题。在英国违背诚信的行为会公之于众,并受到惩罚。
国内研究者从认知层面提出构建现代道德伦理体系,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制度,克服诚信缺失,打造“诚信中国”。研究者王晨提出应针对大学生生活诚信的教育、规约、管理、监督保障等四个方面建立制度,构建一个大学生生活诚信较为完整的制度体系,找到解决大学生生活诚信缺失的方法。
国外关于诚信的教育将家庭、学校与社会三方面结合起来。国内诚信教育重理念、重内涵,对诚信教育的实施途径还处于理论探索阶段。
三、积极心理学视角下诚信品质的培育
积极心理品质是积极心理学的核心研究领域之一。积极心理品质是通过个体的认知、情感和行为反映出的一组积极人格特质,是个体获得美德的心理过程和心理机制。积极心理品质不仅能够减缓心理疾病的发生,还可以增进幸福感。
国内研究者对积极心理品质的培养进行了初步研究和探索。研究者刘媛认为大学生积极心理品质需要社会、学校、家庭和大学生个人四方面的共同努力,四大力量融合为一体,全方位地进行有效的支持与培养,才能充分发挥大学生积极心理品质的作用。研究者田奇从提出大学生积极心理品质的培养应该通过认知、情绪和行为进行,即:一是培养积极的认知,二是引导大学生形成积极的情绪品质,体验积极的情绪情感,三是建立稳定的社会支持系统,四是尝试积极的行为转变。研究者刘梅娟以积极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为载体,通过心理健康活动课对中学生进行心理品质的培养,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
从积极心理学视角下培育大学生诚信品质,应该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
1.促进高职大学生对诚信的积极认知。高职学校可以通过各种活动促进学生对诚信品质的积极认知,如手抄报和板报比赛、论文比赛、签订诚信协议书等,构建高职大学生对诚信品质的积极认知。
2.培养高职大学生对诚信品质的积极情感。良好的环境能带给人们轻松愉快的心情,在这样的情绪状态下,个体的行为活动会更有激情和效率。积极心理品质的培养既是行为过程,也是心理体验过程。高职大学生需要主动参与和体验诚信的活动,采用大学生自助式的教育方式,让大学生主动选择、体验感兴趣的诚信教育专题活动,主动获取培育诚信品质的方式方法,获得积极的情绪体验,促进其对诚信品质的积极情感。
3.强化高职大学生诚信行为。一是加强对高职大学生诚信教育的领导机制,从组织上保证学校诚信教育工作的实施。 二是建立诚信品质培养的教学机制,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培育诚信行为。诚信行为培养的主要途径之一是有效的教育教学活动。教育教学活动既有诚信教育的知识资源,也蕴含诚信行为习惯的养成。三是创造良好的氛围,构建诚信校园,开展各种诚信考试承诺活动。学校通过建立承诺制,树立一批先进典型,以点带面,形成诚信校园。
4.构建社会—学校—家庭的诚信支持系统。切实加强大学生的诚信教育,需要社会、学校和家庭三个方面的共同努力,需要构建社会—学校—家庭的诚信支持系统。社会应当将“法制”与“德治”结合起来,建立、健全诚信社会管理体系。学校建立诚信教育的长效机制,构建诚信校园。家庭通过示范作用发挥家庭的诚信教育作用,进一步完善高职大学生的人格品质。
参考文献:
[1]薛静华.当代大学生诚信心理与主观幸福感的关系研究[J].石家庄学院学报,2011
[2]桂亚莉.大学生诚信心理初步研究[D].西南师范大学,2004
[3]董江河.高职高专院校学生诚信教育研究[D].首都师范大学,2012
[4]王 晨.大学生生活诚信制度建设研究——基于山西省在校大学生实证分析的视角[D].山西大学,2013
[5]陈 劲.中国人诚信结构及其特征[D].西南师范大学,2007
文章编号:ISSN2095-6711/Z01-2016-05-0207